重生之无限逆袭-第19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轰隆隆」,第二道宫门也开了。
骑兵们掠进的斗篷像风一般。
「嘎嘎嘎」,第3道宫门被绞盘升起。
转瞬间,马队如黑色风暴,连过3道宫门,扑向殿前广场。马嘶旗舞,车轮与石面磨擦,火星四溅!马队直撞到官员大阵前,方死命停住。老者官员双脚钉地,如一棵松树扎在马队前。掌旗官飞身下马,跪倒行礼。
掌旗官:「臣奉大王之命,星夜兼程赶回,拜见相国!」
相国:「壮士何在?」
相国声音,低沉威严,一边问,一边大步向前。马队骑兵一起下马,匍匐在地。相国不理睬,穿过闪开跪拜的骑兵,走到车前。无名双目低敛,端坐不动,对相国的到来,竟像视而不见!
大秦相国,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何等尊贵?
无名身份低贱,与相国相比,又相差何止数级?
然而,他不动。
他只是奉王命而来。
他不需要认识相国。
他同样也不需看广场上的文武百官。
他就像是一件武器。
所以,他身上那种武器般的气息,使得相国都不由得一凛!
相国压低了声音,不是命令,而是询问:
「刺客可否拿下?」
无名默默点头,示意脚下。
他惜字如金,没有表情。在他脚下,两长一方,是3只漆盒。
广场上,很安静,相国不去计较无名的无礼,缓缓伸出手。
「啪」、「啪」、「啪」,极其轻微的开盖声,叩动着每个人的心弦。
3千双眼睛一齐注视了过来,3千名官员一起屏住呼吸。
相国盯住盒内在看,看了很久。除了无名,没有人知道相国看到何物?
相国抖着手,将盒子逐一重新盖拢。
无名不看相国,像什麽也没有生。
但,相国已经哭了!
这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秦相国,衰老的眼中竟涌满了泪水!他似乎不觉得羞耻,只是激动,为看到的东西而泣,他喃喃说道:「十年了,这盒中对象,令大王一日不得安睡……」
究竟什麽东西,能令相国哽咽失声?更令殿中统御强悍军队的秦王寝食难安?
相国没有解答,任老泪在沟壑纵横的老脸上流淌,然後他转身面对百官,举头向天,如感谢上苍。他一字一字,力透广场:
「天降壮士,从此,大王可以高枕无忧了!」
百官骚动,一起黑压压朝大殿跪倒。
百官:「天降壮士,臣等恭贺大王!」
「咚」、「咚」、「咚」,朝贺声中,慑人心魄的鼓声响了起来。彷佛听到群臣声浪,大殿中飞奔出一名紫衫宦官,手持黑色令旗。
阔大的台阶上,旗和人显得都很小。
宦官跑下几十阶,将令旗传给另一名宦官。第二名宦官接旗继续往下飞奔,身影逐渐变大。如是者3,第3位宦官持旗奔到车前。
紫衫宦官:「大王令,召壮士!」
大风中,「秦啸」起了!
那是殿前3千黑甲精兵,以重戈击地,以长矛敲盾,有节奏地出低吼。
这是秦国才有的秦啸。
低咽的千人长啸,与鼓声相伴,慷慨激昂。无名缓缓起身,这才下车覆命。他的脸上,仍然是那种冷漠,没有更多表情。相国手持酒觚,亲自恭迎无名下车。
相国:「老臣恭喜壮士,壮士是十年来,蒙大王近殿召见的第一人!」相国低声说。无名漠然不见喜色,只是接过酒觚,眉也不皱,一饮而尽。
鼓啸激昂,无名开始迈向前方。黑色官员方阵每当无名走过,便一片片跪倒行礼,此起彼落,蔚为壮观。
无名在长啸声中,走向大殿。
陈歌扮演的角色并不是无名,而是到此时依旧惜字如金的秦王,因为他个人认为秦王更考验演技,也更有挥的余地。
电影这部电影,与其说它是武侠,倒不如说它更像是文艺片。
陈歌一直认为,英雄其实是一部终极和平的电影,杀是为让更多的人活下来,乱世,是为了长远的和平。
一边是自己的家乡与骄傲,杀父的仇,和世人认为的正义,一边是多年战乱导致的天下生灵的痛苦。
“天下“便是答案。残剑牺牲的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在古代中国,战国时期人们有时候会视自己的奋斗目标高于生命,这部电影里没有人在意自己的生命。他们都把自己看成是历史中的一部分,
生命的辉煌在于改变历史,代价是牺牲生命。悲壮而且高贵。在&1t;英雄》里连秦皇也是如此,他只是想留着命完成统一大业而已。
很多人认为英雄不知所云,陈歌明白。在现在正常的思维环境里,我们自己生命当然高于一切,有了这思想的差异,觉得<英雄>不知所云,好象也能理解了。
“bsp; 陈歌从沉思中醒来,电影继续拍摄。
一道斜斜的影子落到台阶上。
无名已经走了一百五十级台阶,在他上面,还有大约一半。
他估计这台阶有3百多级,也许3百零六,他不知道。
他的脚步很稳,心思也很沉。他上来的时候,没有什麽事可干,便默默地在心里数数。台阶上没有人,传令宦官已经撤去,那些欢呼鼓噪的百官和士兵都给留在下面。他离开了他们,但还没有见到秦王。空荡巨大的台阶上只有他一个人,这像一个真空地带,他的心也真空。
清晨的阳光,有一点儿冷。他看着自己的影子,觉得这空荡荡的一刻,很像自己十年来度过的时光。
没有父母,没有妻子,没有儿女,没有朋友,只有影子相伴。
秦王高高在上,危乎高哉,可他从十年前,便猜到有这麽一天!
他会来见秦王。
因为,十年前他开始练剑。
十年,是怎样的一个概念?或者说一个人一生中能有几个十年?他记得,十年前他还是一个少年,养父死了,临死前给他留下一些话,和一册剑谱,於是他按照剑谱,开始练习。
剑谱上招式很多,他慢慢把它们学会,但学会之後,便觉得它们都不合意。於是,他决定自己创立一招。
自创剑招,谈何容易?好在他需要创立的剑招不多,其实,只有一招!
那是非常特殊的一招,属於他自己的一招,花了他十年。
他知道,自己的一生不会有多少个十年。但他天性中有一个长处:专心!他决心要做的事,便努力去做,不敢有一刻懈怠!为此,他放弃了朋友,放弃了别人给他提的亲事。他本来就不爱说话,不久就变得更沉默寡言。但这样换来的结果是,他练十年剑,等於别人练二十年。
他成了一名剑客。
剑客是什麽?如果别人问他,他会
实地答道:剑客是使剑的。
他还有一个更
实的回答:剑客和所有人一样,也要吃饭。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人知道他是一名剑客,他默默练他那一剑,但他知道自己还要吃饭,所以他就去找事做,找可以领俸禄的事。
他做了一名亭长。
什麽是亭长?
他会这样回答:亭长,大概是秦国最低一级的官吏。
就像这高高的台阶,处在最下面。
亭长,辖区只有十里,掌管治安、诉讼,兼管过往旅客。
在他之上,有3老、游徼、县令、郡守、都尉、将军、司徒、司寇、司空、大夫、相国,数不胜数。
事实上,十年中,他从没有离开过他辖区的十里。
他的亭长干得不好也不坏,没有任何升迁的希望。
他不需要升迁。
他要练剑。
他练得既苦又偏执。
如果有人问,练剑为的是什麽?因为各人练剑,目的不同,有的为卖弄,有的为强身,有的为出名,有的为谋一份好差事。
无名会答,杀人!
杀谁?
无名不回答。
因为从没有人问,所以他也不用答,但他心里知道答案。
无名又上了几十级台阶,他的影子与十年来一样,忠诚地伴着他。他在想相国和百官刚才的激动,他们为他这个剑客而欢呼,而流泪,可他却无动於衷。他知道这是他的宿命,他必然有一天会来见秦王。
他只是想不到,还要爬这麽高的台阶。
十年前,秦王已经继位,成为天下最强的王。
秦王是除了秦国人,其它六国人最想杀的王。
谁若杀了秦王,必将一举成名,流传百世。
但,无名不会杀秦王,因为他是秦国人。
他只想杀秦王的敌人!
十年前,有3名刺客开始现身,屡次袭击秦王,使秦王夜不能寐,食不甘味。那3名刺客不屈不挠,一直袭击了秦王十年。秦王倾全国之力,也无法扑灭。
也就在刺客初次现身时,无名开始练剑。
他花十年,练成了无与伦比的一剑。
於是,他出剑!
剑客出剑,必须杀人!
所以,他杀人!
刺客也叫杀手,他要杀掉那些杀手!
他是一个专门为秦王杀掉杀手的人!
他杀了!
他将3个杀手全部杀掉!
他被秦王召见。
无名爬上最後数十级台阶,他已经接近那个令天下震怖的王了,那个他从没有见过、却在十年前便为之效忠的王。他立下的功勋在秦国无人能及,他一个小小的亭长,竟然已逾越了底下3千文武官员。他看着自己的影子,突然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受。十年来默默练剑时没有,进宫时接受盛典欢迎时也没有。
其实是一种极为普通的感受,任何人看到自己影子时都会有。那就是──孤独!(。)
第二百七十五章 魏千翔,复仇(二)()
《英雄》里面,两大主角,杀手无名的戏份要更多,但陈歌要演的却是始皇帝,因为始皇帝更需要演技,杀手无名只需要动作戏。>
为此,陈歌专门为始皇帝的人设写好了剧本。
始皇帝。
那个人很孤独。
他杀了父亲,囚禁过母亲,杀了母亲的情人,杀了两个同母弟弟。
他没有朋友。
还有许多人想杀他,要杀他的人岂止一百万,可能有一千万。
他是秦国的王。
中国在东周时期分裂,经过春秋时代五百年,战国时代两百年。
五百年加两百年都是混战,无数的小诸侯国混战。
到秦王这一代,只剩下七个诸侯国:秦、赵、韩、魏、燕、齐、楚。
秦国要统一另六个国家,所以秦国是六国的敌人。
秦王是六国想杀的人。
秦王是什麽样的人?
有一个魏国人尉缭说:「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
这段话翻译成白话是:「秦王为人,蜂高鼻头,猛禽胸脯,豺狼声音,缺少仁爱,而有虎狼之心,穷困的时候容易礼下於人,得志的时候也轻易吃人。」
这个叫尉缭的家伙到秦国大骂了一通秦王,转身想逃跑,秦王非但不怪他,反而坚决将他拦下,请尉缭做了秦国大将。
秦王是不是有毛病?不,他不得不这麽做。
因为──他是秦王。你以为秦王好当吗?
秦王曾经是一个苦孩儿。
秦王的生身父亲叫吕不韦,母亲叫赵姬。
吕不韦在历史中很有名,因为他明了一句成语:「奇货可居。」
当时吕不韦在赵国经商,低价买进货物,高价卖出,积累了千金家产。
千金家产,大约一千斤铜币。多吗?吕不韦觉得一点都不多。吕不韦有更大的想法,他想找一件更大的货物,囤积起来,找机会卖一个惊世骇俗的价钱。
吕不韦找到了吗?
有一天,吕不韦在赵国见到一个年轻人,非常颓废,非常落泊,经常连马车都坐不起,但吕不韦眼睛一亮,「此人乃奇货可居也!」吕不韦说。
此人叫子楚,是秦国的王孙,在赵国当人质。
当时各国间经常打仗,流行交换人质,把国王的儿子或孙子送到敌国抵押,如果双方开战,便各自先杀对方人质。交换人质的本意是避免打仗,但战争实际上从未因此减少,而是白白断送了许多人质性命!
一个人生下来,虽贵为王孙,却要被送去屠戮,你以为王孙好当吗?
每个王,都生有一大堆子嗣,能够用来继承王位的只有一个,所以其它的不如废物利用,交给敌人。
很残忍,但这就是政治。
子楚就是这样一个废物。
子楚没有王位继承权,被送来赵国。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