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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草包美人-第11章

小说: 草包美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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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第一份工作() 
滴溜溜的黑眼珠子转了一圈,陌晓美下定决定鼓起了勇气接下罗鑫抛来的橄榄枝。她现在独身一人混迹在世界,一切都靠自己。不是说工作不分贵贱,咱不偷不抢的:“好吧。”她愤愤的点点头。

    以前她也曾去过金碧辉煌会所,应该说这个城市里几乎一半的人都去金碧辉煌消费过。金碧辉煌号称各种高级娱乐设施,高级餐厅、高级健身会所、高级ktv、高级篮球场、高级按摩集一身的高级会所,满足消费者所有需要。总之金碧辉煌的前缀就是“高级”,那么高级的地方应该不会把自己怎么怎么地吧,陌晓美自嘲。

    当然之前陌晓美是作为消费者去消费,现在她是作为服务者给人提供服务,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和天差地别的地位,这些用不了多久陌晓美就会知道,毕竟钱不是那么好赚,生活也不是这么简单的。

    罗鑫打电话让保姆把女儿罗娇娇带回家去,自己便与陌晓美前往金碧辉煌会所。离上班时间还早,罗鑫好人做到底提前送陌晓美过去。

    这片楼的房主有一点说的对,这小区筒楼虽破旧不堪但其位置的的确处于市中心。走出小一段路转个弯眼前赫然是高楼大厦林立,这片低矮的小旧楼被现代化的城市包围,可怜的在夹缝中生存。

    这几栋旧楼是城市里唯一一的旧城区,一直被政府遗忘在犄角旮旯里忘了去改建和规划。

    大概走了十几分钟就到目的地,虽才刚刚入夜,金碧辉煌的霓虹灯尽相发挥最耀眼会夺目的光芒去吸引各色人的眼光。罗鑫选择在这里工作,一个是这种**适合自己,另一点是离家近、离女儿近。满足了两点条件,罗鑫在这里是如鱼得水。

    “经理好。”

    “罗经理好。”

    三步两步间就有人低头哈腰的向罗鑫问好,男女侍者们都毕恭毕敬的打招呼。罗鑫不费口舌,眉一扬就算是招呼回去了,如此一路“扬眉吐气”。陌晓美看着眼前花衬衫下的不怎么纤细的腰身扭着就走到了他的办公室。

    一般人在家里会随性一点,到了工作的地方会正经严肃起来。罗鑫当然不是一般人,他在上班后在夜色的掩盖下,才以真面目示人。一入金碧辉煌的地盘罗鑫越发不正紧起来,脚下走路都带弹簧弹力十足走起来一颤一颤的,坐在办公桌后脚抬到桌子上,翘的比头还高。

    一副吊儿郎当神态,用挑逗的语气吩咐美丽的女秘书:“亲爱的小秘,让人事处的人来一趟。”

    秘书小姐贴着罗鑫的座椅,上半身几乎要陷在他身上,娇嗔道:“讨厌啦~罗经理,说了好几次叫我小艳或者艳艳啦,干嘛叫我小秘啊。我名字中又不带秘字。”

    “你是秘书嘛?小秘是简称,多动听,不是么?”罗鑫前脚离开女儿,后脚就变得如此open;就像是解脱了道德的束缚。成年女性立刻成了他猎奇的目标,就算是没有玩弄的小心思也会习惯性的**。

    暧昧的称“小秘”还有一个原因是罗鑫女秘书换的忒勤快,往往一不小心用职务之便,在月黑风高的晚上来个一夜之情什么的,到手之后又嫌粘的紧于是下一刻便换。那么多名字跟着面孔来来去去他哪里记得住,于是“小秘”成了未到手秘书的全称。

    秘书娇滴滴的与罗鑫打情骂俏了一阵才出去请人事部的人过来。

    “人交给你了。”罗鑫一句废话都没多,把陌晓美交给了人事部来的一个中年女人。

    金碧辉煌很大,人事部的大姐带着陌晓美出了办公室,绕一大圈从员工通道出了金碧辉煌的会所,来到后面一幢他们的员工宿舍。在一楼的仓库中领取了一些日常用品。

    “这是衣服、被子、脸盆和房间的钥匙。”中年女人一摊手:“你还要先交一千块押金。”那一千块钱陌晓美最终还是没保住,她蹲下身从行李箱中拿出一叠钱,点了十张毛爷爷慎重将钱交给对方。

    金碧辉煌发的裙子是那种长长的拖地长裙,“公主”的工作服,质量倒是不错,就是上面露的比较多。其他用品,比如被子和脸盘上都印有金碧辉煌会所名字,这让陌晓美想起了大学里在角落中蒙灰那些用品也是一样都印有“叉叉大学”的字样。这回可好,大学集体生活没过上,倒是到这里来体验了。

    不过今天晚上终于是有地方能躺下睡觉了。

    中年父母一起帮着把一大堆的东西搬到陌晓美的房间。

    房间里有四张床、一个柜子皆空荡荡的看起来并没有人居住的样子。大姐说这里本来是住了两位姑娘,一个被富商包养了,一个赚够了钱回学校继续读书去了。

    陌晓美也懒得打扫胡乱把被子铺在床上,行李箱往床下一踹趴床上一动也不想再动。很累、很困,闭上眼却睡不着,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孤孤单单的回忆着某些逝去她所逝去的、来不及珍惜的东西。

    外面的夜漆黑浓重,陌晓美双眼神迷离的睁开又闭上。整个人就像是在车流里被撞成了碎片,得自己把自己一片一片的拼凑起来。

    天可怜见的。

    但是伤心终究敌不过汹涌而来的睡意,这一觉陌晓美一直睡到第二天下午。昨天的那位大姐又她去了员工食堂,带着她熟悉场地。金碧辉煌很大,大的陌晓美觉得自己深陷在迷宫中,就是单单在娱乐ktv一幢楼内结构让人迷路n次。

    就是由人带着,七拐八拐的走陌晓美很快走的头晕脑胀,根本没记住东南西北。

    “没事儿,刚来都这样,晚上会有人来带你。你只要记得穿好制服,化好妆就成。”大姐一边说一边转过头盯着看了陌晓美的脸蛋一会儿:“你有一张漂亮的脸,很快就能红了。”

    大姐很有预见性,没错就在工作的第一个晚上,陌晓美就“红”了。

    这世界有一种女人叫红颜祸水,特别是在金碧辉煌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陌晓美这种长相不惹麻烦简直对不起这张脸。

    就在一个月前陌晓美还和林曹俊一起来金碧辉煌吃过饭。当然他们只是吃饭、做桑拿……等一系列被伺候的舒舒服服的纯娱乐项目,陌晓美没有见过金碧辉煌的“公主”,男士们不会在女士在场的情况下点“公主”服务。

    所以陌晓美并不理解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在这里的运用,她不知道一个月一万块是怎么一个赚法,伺候人的时候要多么的伺候周全才能拿到一个月一万的薪水。当罗鑫所谓的“公主”就陪陪唱歌,喝喝酒轻描淡写的一说她也相信了。

    那些出去坐台等“项目”在罗鑫眼里都无所谓,那么客人要求搂搂抱抱、动手动脚、亲亲啃啃在罗鑫眼中更加不值一提。陌晓美轻视了她的第一份工作,并很快吃到苦头。

    到了晚上陌晓美强打起精神准备好好工作,按照大姐的要求她的妆容颜色加深加亮,化的跟舞台妆似得。在陌晓美心中工作不分贵贱,只分赚的多赚的少。

    赚的多了,有赚多的压力和要忍受的事情,她做好了万全的心里准备,以为自己可以忍受。可陌晓美的想法简单了一点,她在城堡中被保护的好好的,这么多奇葩和出阁的事情她未曾经历过。

    就像是现在在555包厢内,一帮中年男人无数瓶红酒下肚之后丑态毕露,包厢中两个发福的男人抓着麦克风慷慨激昂吟唱高歌,只是那调而跑到姥姥家门口了,还硬拉着陌晓美和另一个公主一起合唱,其余的人吹着口哨兴奋的起哄。

第十八章毛手毛脚() 
陌晓美极尽忍耐没有破门而逃。

    身边的矮胖子刚开始只是将手搭在她肩上,然后一路下滑落在细腰上,人是越靠越近,一开口说话一股酒味向陌晓美扑面而来。

    “美人,你新来的吧?长得真不错、真嫩还是大学生吧,看看这小脸蛋都能掐出水来,晚上跟爷出去吃个夜宵怎么样?”胖子喝的满面红光。

    陌晓美没回话,在幽暗的灯光中低着头死死盯住自己的手指甲,默默的告诉自己这是工作忍耐就好。可是下一刻咸猪手摸到她大腿的时候陌晓美没能忍住,脑中那根成为理智的弦一下子崩断,她爆发了。

    几乎是想都没想一拳砸在胖子的左眼上,胖子瞬间肿成了大熊猫形似兼备神似。

    整个包厢被突如其来的出拳震慑住了,对面抓着麦克风唱的撕心裂肺的人一愣,起哄的人也放下了酒杯,另外和陌晓美一起叫过来的三位“公主”惊恐的瞪大了双眼,现场安静的只有背景音乐还在循环。

    陌晓美彻底sa逼了,知道自己这下闯祸了。陌晓美反应也快,一拳揍上立刻转身就往包厢大门跑。

    “靠!臭娘们站住,抓住她。”最先反应过来的不是被打的死胖子,胖子只是捂着被打的那只眼睛嗷嗷叫。是抓着麦克风的中年男人先喊了一声,他手上半抓着麦克风,一喊声音透过麦克风从音响里非常立体大声扩音出来,大家这才反应过来,一个个都追着喊打喊杀。

    若只是被缺乏锻炼,好吃懒做身材圆如水桶的中年男人追,陌晓美即使是穿着碍手碍脚的拖地裙和高跟鞋也轻轻松松跑赢,可苦逼的是他们竟然带着保镖!!

    做不纯洁的娱乐活动还带着保镖,什么心理啊?!

    两位保镖当时双手插胸站在包厢门外,当陌晓美跑出去的时候他们还算镇定,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之后在那些中年男人们一阵瞎嚷嚷之下才不得不追过来。走廊里的众人纷纷抱胸敏捷的往后退,这年头谁不是秉着明哲保身的原则做人。

    保镖那身体素质当然不是陌晓美能比的,没追出几步就眼看着就要被追上了。陌晓美惊慌失措频频回头,结果慌不择路一下子冲到一个人怀中。

    “别挡道!”陌晓美头都没抬的大喊。

    可惜一切都来不及了,后面的保镖伸出大手,两人一边一个将陌晓美左右夹住,转过来,面对后面气喘吁吁、姗姗来迟的中年男人。

    “……看……看……你往……哪里跑。抓回包厢去。”

    陌晓美一听脸都白了,这是要动私刑啊!她求救的看向四周的人,不管是客人还是这里的侍者全都回避了陌晓美的视线。

    陌晓美此刻就像是面对即将来临的死囚的心里,是一样一样的。

    当下现状陌晓美只能自救,发狠的咬两个保镖的手臂。左一口、右一口像极了发狠的兔子,不过实在没什么攻击力。两个保镖带着厚厚的手套面无表情拖着她前行。

    就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一个男声从后方传来:“等等。”

    貌似是刚刚挡住陌晓美去路的那堵“墙”在说话,总算还有一人是有良心和正义感的。陌晓美还没看清来人就将对方在心里从头到脚感激了一遍。这么富有正义感,声音又有磁性肯定是帅哥级好人啊。

    她猜的不错,是帅哥、是好人可是……

    斐闻才不想在金碧辉煌这种地方随便发挥他的正义感。

    在四个小时前,斐闻还窝在他的小公司里,为他的小说网站埋头勾搭作者和投资者。这年头网络文学如雨后春笋冒出来,拔尖的在前头压着,零零碎碎遍地小网站快速的开花到凋零。斐闻自己苦”吃力在夹缝中求生存。罗鑫一个电话把他叫过来,结果蹚上这事儿了。

    有些人从懂事起便会表现出对某一事物感兴趣,那种兴趣是天生的,打从娘胎里自带的。他们从小便有梦想,这些人是幸运的,他们从一开始目标明确,也不用浪费有限的生命来寻找自我,定义自身的价值。但他们也是悲哀的,因为一早要为自己所订立的目标不懈努力。

    斐闻从小就有一个小小的梦想,他想做一个坐拥很多书的人,稍稍长大之后才知道有一种职业叫出版人。斐闻想成为一个可以出版自己喜欢文字的出版人。

    各种各样的书籍,可以是不同国家不同目的地的旅游书籍,可以是像字典那么厚重的经典,可以是销量极好的畅销小说。随心所欲的出版他喜欢的书籍。随着年龄的增长,成为出版人的梦想依旧是那么遥不可及,更妄论是随心所欲出版自己喜欢的文字那更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可斐闻没有就此放弃,他退而求其次选择一方向。至少这个方向的职业跟文字和出版都搭的上关系。

    于是他创立了“书写俊逸”,他这一方小地儿没有大佛支持,资金只靠自己全部家当的投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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