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先森莫轻狂(住我隔壁的曾先生)-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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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没有机会了吧,假如,我不知道她那段时间处于水深火热的话。
付女士也算是老江湖了,用她的话说,难得见我对一个姑娘那么上心,自然是百般相助,她帮助的方式挺特别帮我查了情敌的状况。
我一直是不屑于跟人抢东西的,名利这些事,我一直看的很淡薄,无论是在斯坦福,还是在目前所在的医院,什么评优评良的,谁要谁拿去,看不上,更不想争,何况是爱情这件高雅的事情呢?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曾子谦这个男人,竟然是恒宇的股东。付女士说:“文浩,门当户对你懂吗?你的优势在于,你喜欢谁,姨妈都会不遗余力的帮助你。而他们,阻隔千万,很难成事。”
付女士说的对呀,谁都知道,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所以,情比金坚这种事,说出来可能是个笑话。可我想,若她真的败给了现实,也就不是我无比疼惜的那个女人了吧?
ps:今天就到这里,明天见,关于梁文浩这个有原型的男人,我只是见过照片,但是小袁口中的他,是优秀的,我也同意,明天见!
我却害怕看到她掉眼泪()
加德满都到处都是寺庙,每每清晨醒来,都会被这里独有的梵音从梦境里来出来,从窗口望出去,这座城市里的大多数人,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里,即便你有心事,也还会被他们脸上的信仰所动容。这里人都信佛,不会三叩九拜,而是放在心底,佛曰,前十五年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每每想到这一句,我的心口都会泛出一丝的苦涩。
或许正如佛言所说,我和她只是修行未够吧?
酒店的老板娘是个热心肠,大约察觉到我此次的出行心情不佳,时常会托她那十二岁的儿子阿里给我送来一些尼泊尔特色菜来,我受之有愧,在来到这里的第十天,决定出门走一走。
阿里会说简单的中文,听到我说会支付一些导游的费用给他时,脸上露出了羞涩的笑容,十二岁的小伙子,说着蹩脚的英语,可一双眸子里,却写满了真诚。
他说可以带我去圣心,我摇头拒绝,他一脸疑惑,我却心绪难平。我想,再等等吧,等我的心绪稍微平静一些,我会自己过去,阿里还是蛮热心的,直接带我去了猴子庙。
运动果然可以让人忘记一部分的烦忧,站在半山腰上,我默默地俯瞰着这座城市里密密麻麻的建筑,忽然间不由自主的拿了手机,等到镜头定格,那一瞬间的欣喜刹那间消失不见了,我懊恼的将手机收回口袋中,喊着阿里下山。
我承认,我又想到她了。所以看到美丽的风景,尝到可口的食物,会不由自主的想到她。
回酒店洗了个澡,我让阿里给我捎了一包烟过来,黑色的烟盒上写着大写的英文字母,翻开,拿出一只,也不管它是什么味道,点燃之后,我不由自主的吸了一口,好吧我承认,太他妈难抽了。
呛了几次之后,我恼火的将烟盒扔到了垃圾桶,打开笔记本,登陆邮箱,不由自主的点到了之前记载的片段中。
第十次见面时,我是做了一些准备的,英子说,女孩子最喜欢浪漫,如果我能邀请她一起看雪,她一定会感动的,我记住了这句话,可事实是,看到她因为和曾子谦的误会而忧愁时,我干了一件蠢事,没错,我把这个不错的主意,借给了她。
她欣然接受了,可我的心却没那么宽了,所以下雪前,我从医院开车到了她家附近,坐在车里等了半小时,雪落下时,心口的苦涩也跟着车窗上的小雪花一样冰凉,她一定不知道吧,这一刻的我,既后悔又难受,只要想到他和她坐在一起看雪,我便没法淡定了。
而我没想到的是,当我心慌意乱的进了小区时,却看到了她一个人站在楼下,捂着双手等人的情形。
傻子都知道她在等谁。
我就想啊,要么等等看吧,看到他们站在一起了,死心这件事,也会容易许多吧,结果等了半小时,她都绕着小区走了好几圈了,还是一个人。
我也不笨,当然明白这是一个机会,可我发现,我并不快乐。因为走过去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眼眶里的泪。
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看到她不开心,我便会不快乐。
其实喜欢一个人,也是会偷偷的跟自尊心计较的事情,比如这个时候,我很清楚曾子谦在她心底的位置,我当然也会计较了,计较他伤了她的心,她却不肯多留我在她家里的时间。
这么明显的落差,我怎么会不知?我怎会大度,我就告诉自己啊,梁文浩啊,就这样吧,别再低三下气了呀。
可是当我听黑子说她准备卖房子的时候,偏偏又不淡定了。我不知道她和曾子谦到底积攒了哪些误会,可我清楚房子对她的意义,她的父亲告诉我,那是她用生母逝世后留给她的积蓄付的首付。
对她这么重要的房子,怎么可能轻易的选择放弃呢?她的朋友小白告诉我,她要和曾子谦划清界限了。
刚刚被逼回去的那心思,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不由自护的冒出来了。我想,对一个单身女人动心思,也是我这么一个大龄男士很正常的行为吧?
所以我主动给她打了电话,并且给房产公司打了电话,确认了那套房子的基本信息。
我想,对她那么重要的东西,总不能这么轻易的拱手让人吧。
许久未见,这一次她瘦的离谱,我看在眼里,疼在心底,失恋到底具有多大的伤害值,我也是看到她穿上婚纱之后才真正清楚的啊,只是这时候,我只是觉得不可思议。
我想照顾她,更想掌握她的一切,那种从未有过的征服欲,在这一刻,沉底的被唤醒了。
我请黑子喝酒,他说:“哥们,喜欢就追吧。”
我端着一杯龙舌兰撞上了他的玻璃杯,说:“我就是要追她。”
黑子给我们安排了机会,四个人一起逛超市,这一次,我见证了她的另一面和付女士说的一样,她是一个勤俭持家的女人。原本是件愉快的事,偏偏哥们倒了霉,被购物车给撞了。
这一次,我看到了她眼里噙着水花,说实话,我真的是一点都没觉得疼,可能是太开心了吧,毕竟,我喜欢的姑娘,为我流眼泪了啊。
她一定也不知道吧,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把她看成了一本神秘的文献,阅读的越是认真,就越是不可自拔,她的鸡汤炖的可口,她的衣服洗得干净,她的厨艺相当了不得,就连她的双唇,都让我贪恋的不能自已。我想啊,这肋骨都要断了啊,这姑娘总该对我上心了吧?
事实证明,我对自己的魅力太过自信了呀,毕竟她走的是心,怎么可能那么轻易就忘却了呢?
付女士得知我买了她的房子,那叫一个惊讶,的确,从回国到为止,我的确没对哪一个姑娘这么费心过,她知道,我是真的动了情。
她觉得不值得,至少赔上我进医院的这件事,她自然是不乐意的,她说她吃醋了,我和袁小洁才认识多久啊,连命都敢堵上了。她还说,这一点,还真是像你爸。
关于我爸,我也是听过几个版本的,总之,他对我妈,算的上是痴情一片。
付女士还是支持了我,她的原话是,小命都差点儿赔上了,不赚点好处来,多么不值得呀。
商人呀,有时候就是太在意利益得失,可付女士说的是对的呀,我的确,是想赚点便宜来。
比如,她的一个热吻。
我不掩饰自己的真心,但碰到她,这些话我却不敢说出口。
最可气的是,我居然听到那个男人用钱来衡量她的感情,那一秒,我忍不了了。
在我看来,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我认为一个男人都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一个女人的真心,这种侮辱,比把这个女人强行拉到床上更为可耻,他是在侮辱她,可同样也是侮辱自己曾经的选择。
我身边有很多**,玩玩感情,不懂什么叫自取其辱,而曾子谦说出那句话时,我便觉得他们是同一类人。
我想嘲讽他,可是我知道,我不能说,我想劝慰她,可我清楚,她不需要。
这么多次的来往中,我知道她不是弱质女流,她是喜欢躲起来哭的女孩子,所以那一次,曾子谦来找我,我只说了一句话:“如果你发现她眼眶红了,一定要先抱住她。”
她最需要的,还是那个男人的拥抱啊。
我为什么那么清楚呢?说起来挺过意不去的,因为当我鼓起勇气抱住她想给她一点安慰时,她只说了一句谢谢。
这么简单的两个字,就让我认识到了一点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是一种人,一种不愿意向命运妥协,一种不愿意跟任何人将就的固执着。
我想我们都是足够偏执,都有撞到南墙不回头的劲儿。
回西递的那段时间,我借口去林伯那里练字,试图让自己忘却这种不被人待见的情感状态,的确,我想让自己稍加冷静,可是回城之后,得知她曾找过我,第一时间里,我又去见了她。
这一次惨了些,毕竟见了血。
也是这一次,我和曾子谦真正的站到了对立面。作为男人,我当然了解他那所谓的占有欲,或许是处于一种报复的心理吧,即便得知她已有了选择,我还是当着他的面,试图拉近和她之间的距离。
她一定想不到的,在她心底心思纯良的梁文浩,居然还有这种小心思。可如若我不这样做,那个男人,怎么把她当成宝呢?
哪怕,这么做的结果,换来的只是一个婉拒,我也觉得,值得了。
付女士身上有着许多母亲的共性,得知这么“优秀”的儿子被拒了,心底多少不是个滋味,她不忍心安慰我,索性告诉了我另外一件事有人因为广告的事情陷害了她。
付女士说,文浩,倘若你还没有放弃,我就可以摆平这件事,但如果你承认自己输了,你也要告诉我,我尊重你的选择。
我知道那个陷害她的人是谁,理所应当的想到了她可能承受的一切,面对各种病状的病人,我没怕过,面对血粼粼的手术刀,我没担心过,然而,这一刻,我却害怕,看到她掉眼泪。
ps:最近有点私事都在忙,建议晚上刷新,让你们久等了我要狠狠地说一句对不起,话说,我六号要外出一个星期,在这之前,你们想看梁文浩,还是赵阳和小白?
不要发给我一张好人卡()
连续一周我没再打开笔记本,每天夜里咀嚼着思念的味道其实并不好受,今天一早,我重新背上行囊,告别了加德满都,乘坐一辆十二座的旅游车,行至博卡拉。
落座的小酒店环境不错,斜对面就是著名的雪山鱼尾峰,彼时正值黄昏,殷红的晚霞把巍峨的鱼尾峰涂染的妩媚多彩,一家小型直升机从山腰飞过,山峰于是有了动感的灵性,我的目光落在雪峰上久久不能移动,好一会,开口说:“你好吗?我又回来了。”
回忆这种事情,真的是没法克制的,即便我没有住进之前的那一家酒店,即便我是一个人过来,可是某些情景,依然不由自主的涌现在脑海,那还是几年前。
其实我还蛮天真的,以为自己不去想,某些事情自然而然的就会忘记,但是实际上呢?那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好似花光了我所有的勇气。
我不是没追求过,得知她只身前往西藏地区,除了惊讶,就剩下担心了。正如付女士预言的一样,她和他之间出了问题,一个躲进了西藏,一个飞往了国外,可见其中的误会有多大,黑子告诉我,他们分手了。
我很清楚这个时候倘若我追过去会是一种什么情况,照理说,我追求一个单身女人是没问题的,可她不一样啊,她是一个刚分手的单身女人。
心理学上有一个有趣的实验,在一个普通的单身女人和一个刚失恋的单身女人之间做的实验,而实验的结果表明,刚失恋的女人更容易得手。
我是学过心理学的,我很清楚这一刻我若是追出去有悖于君子的行为,说的不好听点,就是趁虚而入,可感情这种事情,有时候是没法用一般的道德标准来衡量的,我说服了自己,去找了她。
川藏线只有一条,可是和这条路线有关系的地理面积还是十分辽阔的,想要找到她,何尝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实在没办法了,我只能跟爷爷的故友打了电话,一边前行,一边找寻。
我是带着追求她的打算来的,我想,就算我现在的行为不算个君子吧,有什么关系呢?还有什么比跟喜欢的人在一起更重要的呢?
所以,我厚着脸皮来了,并且死皮赖脸的留下来了。就这样,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