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无敌神医-第2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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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情况?步高顿时惊恐万状。最后一丝残存的意识似在告诉他,神灵法力无边诚不可欺啊!刚才肯定是因为他再次冒犯了神灵,神灵发怒了,掳走了他的意识。
可是他步高也算是一代枭雄,枭雄最牛掰的,莫过于敢冲老天喊:我命由我不由天!天都敢蔑视的人,还怕鬼神吗?情急之下,步高瞬间完成从普通人到枭雄的角色转换,他心里已经没有对神灵的敬畏,只剩一个目的,就是杀死马义。
放下了心中的敬畏,步高再次恶从胆边生,他想指再次扣动扳机,非置马义于死不可,可是他手中的枪很不给力,“叭”一声掉地上,他很意外自己竟然连枪都握不住,本能地正想弯腰捡枪,可是他体腔内突然爆发一股热流,热流就象脱缰的野马,狂野地自下而上,由里往外冲击,直接将他脑袋冲起三尺之高
“噗”
步高体内的热流冲出体外,化作温热、艳红的血水,高高喷起,宛如一股红色喷泉,往四周散射,站他旁边的三金帮精英猝不及防,被喷得满头满脸,他们伸手一摸,摸到一片粘稠物,还伴有让人呕吐的血腥味。
“妈呀”
“呕”
三金帮精英看着手里让人恶心的艳红,心里一阵慌乱。步高被冲上天的脑袋从天而落,恰好砸在一个精英的头上,疼得他“哎哟!”一声惨叫,他本能地想看一下砸中自己的重物是神马东东,低头一看,映入眼帘的,竟是步高一张毫无血色的脸,最恐布的是他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睛,正一眨为眨地死盯着自己,他脖子上的豁口血肉模糊
“妈呀!”精英本来就已经被砸得头有点犯晕,不料再受惊吓,于是他果断晕倒,四肢扩张成“大”字,一脸惊恐,两眼外翻,舌头外露,牙齿咬着舌根,晕得非常有特色。
“扑嗵!”步高无头身躯轰然倒地,意外地镇住了三金帮精英造成的慌乱场面,他们面面相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甚至都忘了自己到这里的目的。
幸好他们有急智,眼看老大已经身首异处,已经不可能带领自己为三金帮而奋斗,为大家一起奔赴小康、创建河蟹社会而共同努力了,亮仔作为老大的心腹,老大身边的红人,在这危急时刻,他必须众望所归,成为三金帮精英们的领头羊,而他也必须义不容辞站出来。
于是他们高度一致地将目光投向亮仔,似在呐喊:哥们雄起,咱三金帮就靠你啦!
“咕”亮仔艰难地咽下一口口水,他胆怯地望着俨然已经神灵附体的马义,眼珠子骨碌碌乱转。因为他心知肚明,如果他们不是身临险境,三金帮的人不会连商量都没有就一致推他当主事人。
他们与其说是尊他为大,不如说他们是推自己出来挡刀。
地下世界就没有傻子。所以亮仔果断放弃火线上位的机会,他一边望着已神灵附体的马义,一边悄悄往后退,他要退到安全距离,枪打出鸟,出头椽子先杇烂,小时候爷爷的谆谆教导犹在耳边。
“你过来”马义似乎看穿了亮仔内心的小九九,甚至故意不让他如愿以偿。亮仔顿时如丧考妣,他哭丧着脸,指着自己鼻子问马义:“你叫我?”他心里同时祈祷一百次,希望马义的回答是:不是!
但是马义果断让他失望了。
“叫的就是你。”马义向他勾手指,脸上有一丝诡异的微笑,就象奈何桥上的孟婆子,“你别怕,快过来,说不定有福利领哦!”亮仔顿觉一阵阴风突起,头顶的太阳瞬间变成一个灰濛濛的灰白球体,没有热量,没有生机,这里所有的人仿佛全都失真,他们走路脚跟离地,悄无声息,地上没有他们的影子
他艰难地挪着脚步,半天都没挪出几厘米,他刚抬手擦一下脑门上的冷汗,忽然眼前出现一个阴影,他睁眼一看,一身邪气的马义赫然站在他面前。他们之间,本来最少相距有三十米以上的距离,就算是飞人,也不能眨眼之间,就到达自己眼前,可是马义就做到了,更悬乎的是,没有人看清楚他是怎么做到的,是跑?是跳?是飞?没有人知道,因为速度太快了,没有人能看清楚,他们只看到一道影子象风一样,一闪就到了亮仔跟前。
反正亮仔感觉自己只是不小心眨一下眼,马义的身影就如同鬼魅般出现自己眼前。
“你你是人,是鬼?”亮仔大骇,本能地惊慌后退,不料脚下一绊,他一屁股跌坐地上。其他人则呆呆地望着马义,脸上没有丝毫血色,他们完全忘记了眼前的马义曾经是他们准备狩猎的猎物,忘记了自己手里握着的是刀枪,忘记了自己是专门干捅人肉放人血营生的狠人,他们就这么呆呆地望着马义,如果他头上悬挂祥云,他们肯定会把他神仙显灵虔诚跪拜。
马义蹲下身,伸手拍拍亮仔脸颊,一脸遗憾的样子,“因为刚才我发现你的兄弟挺看得起你的,所以就想着让你接步高的位子,帮我管一管他们,但就你这胆量,唉,我看还是算了。”
亮仔一听马义对自己没有恶意,也就放心不少。当他听说马义放弃让他当玄堂老大的想法,他心里没有丝毫的失落和痛惜,反而暗中松口气。虽然他惧怕马义,但是三金帮的堂主,不是谁想当就当的,而且马义是谁啊?
有人当他是三金帮的干部啵?
他只是一个外人,竟然妄想插手三金帮事务,空口白牙就许人家一个堂主之位,当人家是傻子,还是当人家是笨蛋?亮仔可是聪明人,知道马义的任命不是福音,搞不好还可能是自己的催命符!因为三金帮不仅不会承认他这个山寨版堂主,东方鑫还会派人清理门户,将他清除。
马义放弃让自己出任堂主的计划,就等于是救自己一条小命,如果他还感到可惜,他就是二百四十九加一!
第八十三章 给人快乐()
“马义,不,马爷,其实我就是一打工仔的命,做不了老板,所以你不让我当他们老大,是你最明智的选择。”他非常诚恳对马义说道,马义笑笑,“人其实都是有野心的,老话说不想当老大的混混不是好混混,我不相信你从来没有当老大的理想。所以我宁愿相信,假如是东方鑫让你当玄堂堂主,你肯定会屁颠屁颠地立即走马上任,然后对东方鑫感恩戴德,恨不得认他当自己的老子,说不定此时你正向他磕头谢恩表达忠心呢!”
老底被人揭穿,亮仔顿时老脸一阵发烧,“咳咳那个马爷我不是”
“没事,即然你不想干,我也不勉强,我为人向来厚道,从来不干牛不喝水强按牛头的事,革命需要个人自愿,强迫是不可取的,反正想干的人多了去。”马义拍拍亮仔肩膀以示安慰。亮仔正想表示感谢,理解万岁,不料马义话锋一转。
“你拒绝我,说明你不相信我的能力,认为我搞不过东方鑫,对不对?”
“这”亮仔一愣,马义所问正是他所虑,所以他果断无言以对。
马义脸色瞬间变冷,身上杀气测漏,“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亮仔脑门冷汗瞬间狂飙,受马义身上的杀气裹挟,他突然跪倒在马义跟前,磕头如捣蒜,“马爷,我就是三金帮一打杂的,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求你饶了我吧。”
马义手一甩,橙刀就到他手上,他用橙刀刀尖挑着亮仔下巴,一脸戏虐,“据我所知,你不是打杂的,而是步高的心腹,这些年,你跟着步高没少干伤天害理的事吧?”
亮仔想摇头否认,刚一动,锋利异常的橙刀就划破他下巴,吓得他不敢动弹,他哭丧着脸,“马爷,你太抬举我了,我不是步高的心腹,只是他手下一个跑腿的人而已啦,我所做的事,都是他让我干的,我不干,他还不得杀了我?”
“哦,原来如此。不过你还是干了,对吧?作为一个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吧?我们都是男人,是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担当,对吧?”马义轻声软语,列出一个不太整齐的排比句,仿佛在给一个迷途少年,循循善诱地讲解人生的道理,如果不是他手里的橙刀挑着亮仔的下巴,他还真象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
“对!哎哟!”亮仔为表达深以为是的认同感,以拉近自己与马义心灵之间的距离,于是他点头回应马义的说教,不料这个动作就等于他自己将下巴往橙刀刀尖上送,橙刀也给力,毫不犹豫刺入他下巴,亮仔吃痛,忍不住一声哀叫。
“丢,有这么痛吗?”马义鄙夷,手却不经意地松一松。亮仔吸着冷气,他确实不是装疼扮可怜,而是真正的疼,刚才橙刀扎进肉去好几公分深呢,伤口处血水顿时如檐雨滴嗒,如果不是他够机灵,反应快,搞不好气管都可能被割破了。
他指指橙刀,哀求马义,“马爷,能把刀拿开么?”
“不能!”马义一口回绝。
“为什么?”亮仔眼角噙泪。
“因为你刚才拒绝了我的好意。我这人嘛,喜欢给人好处,让他开心、快乐,当他开心我就开心,当他快乐,我就快乐”
亮仔顿时想哭了。
如果他早点知道马义这么变态,竟然有这种莫名其妙的爱好,他刚才就接受他的安排了,大不了事后再悄悄向东方帮主表明自己是白皮红心,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自己永远是东方帮主的好员工,甚至生是三金帮的人,死是三金帮的鬼,哪怕海枯死烂,痴心不改!
“快乐,是相互给予的。”马义刀不离手,抬头仰望天空,化身哲学大拿,象是对亮仔说话,又象是在自言自语,“我给你快乐,你快乐了,我也跟着快乐,等于是你也给了我快乐。可惜现在的人功利心太重,对个人得失太过于斤斤计较,所以他们都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马老师,我明白了,以后我一定会多给别人快乐,然后自己也快乐,好不好?”亮仔的脖子又酸又疼,地上已经积了一摊他流的血水,但是马义的刀一刻没有离开他下巴,他就一刻不敢动弹。
可是马义仍然没有收起橙刀的意思,他甚至是在有意放亮仔的血,虽然流血量不大,但是扛不住一直在流啊,人体内的血液又不是山泉水流不完。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体内总的血量约为体重的8%左右。打个比方,你的体重若为50公斤,则血量为4公斤;合体积为4000毫升,亮仔不是体态健壮之人,他的体重不会超过75公斤,所以他体内的血液也不会超过6000毫升。
他现在最少流失了100毫升以上的血,地上一摊殷红,那不是油漆,而是他的生命之源啊!现在他还没有明显的症状,是因为流血量还不够,一旦他失血量达到800毫升以上时,他就会出现各种症状,比如面色苍白,怕冷、浑身无力之感,甚至呼吸急促,脉搏微弱。如果还不止血,任由他流掉自己身上1800毫升以上的血时,基本可以确定,他有机会与老阎握手了。
所以他想止血。想止血,就必须先感动马义。
要感动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投其所好。
就好象贿赂,有的官,喜欢钱,你就给他钱;有的官喜欢附庸风雅,你就送他字画;有的官好色,你就送他美女。总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保你心想事成,马到成功。马义比较奇葩,喜欢送快乐给别人,然后自己也傻呵呵地偷着乐,所以亮仔也临时将自己变成一枚奇葩,以求马义的认同感。
可是他再一次失算了。
因为他误判了马义的性格,其实马义是一个挺正常的人,他之所以在亮仔面前表现奇葩,实际是与他闹着玩的,就象猫玩老鼠一样,猫玩老鼠不是因为老鼠好玩,而是为了更好剥它的皮。
马义玩亮仔,他是想杀鸡给猴看,他想让其他人明白,小孩不听话,会有狼外婆,三金帮不听话,会有他马义这个冷面甚至变态的判官。因为他突然有心想掌控滨海地下世界,而滨海实在太大,他势单力孤,很难掌控局面,所以他想借这帮精英之手,为他做事。
当然目的不能太明显,不然彰显了他们的重要性,他们会骄傲。他必须将他们完全臣服于自己,他才能实施自己的计划。亮仔是步高的红人,本来他是最好的人选,可是他心眼太活泛,不容易掌控,不好掌控的人,就象一个定时炸弹,别看他现在对你附首贴耳,搞不好随时都可能就炸了,所以这种人不能留。
“孺子可教也!”马义向亮仔竖起大拇指,亮仔以为马义准备放过自己,不由心一喜,可是马义却接着兜头给他泼下一盘冷水,“不过很遗憾,你站错队了,既然你拒绝为我所用,你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一个字:死!”马义后面的话主要是说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