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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都市之无敌神医-第1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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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义也诚恳地回答。

    “他们不敢把我怎样。”长孙冶信心满满。“马义你放心,在滨海,我还是能说上话的。”

    “爷爷,我不是那个意思。这些都是我们后生晚辈之间的事,而且,我与三金帮之间的仇,有可能已经是死结,如果他们已经确定这么认为,就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马义坚持推辞。

    白雪这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莽撞,马义与三金帮之间,是死仇,爷爷在滨海有着深厚的人脉和影响力不假,但是三金帮是地下世界的帮派,人家不一定会给爷爷面子,万一说和没成,反把他也卷进去,她就是长孙家族的罪人。

    她越想越害怕,可是话已经说出口,她都不知道该怎么收回,她悄悄扯了一下长孙绛英的衣角,可是长孙绛英也不知道怎么办。

    “马义,你与三金帮到底发生了什么?”长孙冶从他们的神态看出,马义与三金帮的矛盾不简单。马义叹口气,说道:“这说来长”于是他将自己如何到滨海寻找未婚妻,却意外撞破她与步仁有贩毒嫌疑,步仁怕他泄露秘密,要杀他灭口,他奋起反抗,反而杀了步仁。

    马义将事情经过作了一些修改,没将自己因被活埋,反而得到异能的事告诉长孙冶,还是那句话,这太离普,很难让人相信。

    “步仁是你杀的?”这倒是出乎长孙冶的意料,他听说过步仁被刺杀身亡的事,也知道那段时间,三金帮上下都折腾了很久,只是他没想到杀死步仁的人,居然是马义。

    长孙冶不是地下世界的人,但是他的身份与职责,让他不得不对这些比较另类的人作一些了解,所以步仁他是知道的,三金帮玄堂下的一个香主,是玄堂堂主步高的弟弟。

    马义杀死了步仁,与三金帮结下死仇,如果他杀的是三金帮一般的人,可能还有说和的机会,但是他杀的是步仁,步高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

    长孙冶沉吟半晌,说道:“也许你说的是对的,步高可能不会给我这个面子,但是我们长孙家也不见得怕他,这样,出面说和的事,我恐怕是做不了啦,但是你可以在我家住下,然后我再介绍几个有份量的人给你认识,步高再牛,也得对他们有几分忌惮。”

    “谢谢爷爷。”话都已经说到这份上,马义不好意思再推辞,只有表示感谢。

    “好,就这么定了,你们先去休息,晚上,我就带你去见人。”

    马义一愣,“这么快?”

    “哈哈,这叫兵贵神速,相处时间久了,你就了解我的性格了。”

    马义还想说什么,白雪和长孙绛英已经拉着他离开长孙冶家。

    回到长孙绛英家,她妈妈已经准备好饭。

    “英子,你也真是,带着客人回来,也不让他休息,这么着急上你爷爷家,还有,也不懂请你爷爷到咱家吃饭,你们好几个月不见了,我看得出,你爷爷其实挺担心你们姐妹俩的。”

    “妈,你的问题太多啦,我都不知道回答那个!”回到妈妈身边,长孙绛英放下职场精英的伪装,回归女儿的娇憨。

    “阿姨,其实我们急着上爷爷家,是因为我们急着给爷爷治病。”白雪代为回答,现在爷爷的病已彻底根治,也不怕她知道。

    “治病?你爷爷有什么病?我怎么没听说?”庞红非常惊讶。

    “其实就是上次的病,马义说还没有完全好,所以这次他特地来给爷爷治病的。”长孙绛英说道。

    庞红点点头;眼神里略略有点失忘的样子,“哦,马神医原来是为这事而来的呀!”

    “你以为呢?”长孙绛英盯着妈妈的眼睛问,在妈妈面前,她似乎不想有所隐瞒,不料庞红没接她的话,而是对马义说道:“谢谢你啊,马神医,你已经给老爷子治两次病了,你治好他的病,就等于是帮了我和英子的大忙,我都不知道如何感谢你。”

    长孙绛英心里说,还不简单,就将你女儿许给人家呗!

    马义急忙回应,“阿姨,你千万别这么说,我虽然是民间郎中,但是治病救人也是我的本份,不值一提。还有,您别叫我神医,我可不敢当,您叫我马义就行。”

    “对啊,阿姨,你叫马义神医,我们听得都怪怪的。”白雪附和。

    “呵呵,好,我听你们的。”庞红从善如流,然后对白雪说道:“我听老爷子说,你能保护英子,所以我也得谢谢你,老爷子真是有眼光,认你作孙女,还让你入籍长孙家,这是长孙家族几百年来从没有发生过的事呢。”

    长孙绛英一听自己的老妈也说白雪能保护自己,她心里就有些不服气,“妈,我呢,是用不着白雪丫头保护滴,既然你也那么相信她的能力,就让她保护你儿子呗。”

    庞红训道:“英子,你说什么呢?不要怀疑你爷爷的眼光,他说的肯定不会错。”

    “我相信呀,我只是觉得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并不需要白雪的保护,倒是你的宝贝儿子可能有需要她贴身保护哦。”长孙绛英故意将“贴身保护”四个字加重语气,白雪一下就听明白她的意思,原来她是故意在乱点鸳鸯谱呢。

    “英子,那么好的饭菜都堵不住的嘴么?”她幽怨地瞪了长孙绛英一眼,心说,你神马意思啊?就算是开玩笑,也不会选一个合适的时机么?马义都在呢,还将姐往你弟弟身边推,你不是故意拉黑姐的光辉形象么?

    长孙绛英姐妹心意相通,当然能明白雪的意思,她担心这个实心眼的农村妹纸生气与自己急,就忍住不再说了。

    庞红虽然不知道她们姐妹俩之间的秘密,但是她明白,长孙绛英身为长孙家族未来的接班人,说话、做事都必须符合自己的身份,这样才能服众,于是她语重心长地对长孙绛英说道:“英子,爷爷让你继承家主之位,其实是顶着巨大压力的,所以你的一切言行,都得显出成熟、稳重的样子,才能让人放心。”

    “我不成熟稳重么?”长孙绛英反问。

    “刚才就不够稳重,白雪现在叫长孙白雪,她不仅仅是你的同学、朋友,她还是我们长孙家的一份子,是你的妹妹,你刚才”

    “我刚才也没有说什么呀,只是让她保护小谦而已,难道我这个家主继承人连这点权力都没有吗?”长孙绛英打断庞红的话,继续装懵。庞红就有些恨铁不成钢了,“英子,你”白雪急忙劝慰,“阿姨,英子是在故意逗你玩的。”

    庞红舒了口气,拉着白雪的手,“还是白雪你懂事。”

    长孙绛英大翻白眼,“妈,我才是你亲闺女。”

    “白雪也是。白雪,我决定了,我去和你爷爷商量,让你过继到我名下,让你成为我的亲闺女,你意下如何?”庞红看都不看长孙绛英,抚着白雪的小手,母爱泛滥。长孙绛英视而不见,转头问马义:“马义,我们明天就得回学校上课,准备毕业考试,你有什么打算?”

第五十二章 人在江湖() 
“我想,爷爷的病已经好了,我还是先回南云吧,那边有那多么产业,我回去还能上帮忙。”马义回答,当然这全是托词。

    “切,在南云的时候,怎么不见你有那么勤快?”长孙绛英切道,庞红立即训斥:“英子,请注意礼貌,马义是客人。”

    “妈,他其实不算客人,在南云,他是我手下的一名员工,我是他董事长。”长孙绛英反驳,庞红回头白雪,“这是怎么回事?英子是不是疯魔了?”

    白雪轻笑,“严格来讲,英子说的是实话,阿姨,我们在南云收获很大,不仅仅只开了兰之花一家公司,我们的生意,已经涉及多个行业,几乎可以成立一个集团公司了。”

    庞红虽然是家庭主妇,但是她毕竟也是长孙家族中的一员,年轻时也在职场混过,只是结婚后才放下工作,专心相夫教子,所以对生意上的事多少懂一些,白雪说她们在南云的事业发展迅速,都能成立集团公司了,她当然不会相信。

    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她们能在南云站稳脚根就算不错,还成立集团公司,这公司未免也太儿戏了吧?

    “白雪,我知道你是在帮英子圆谎,但是我们年轻人说话做事要诚实、稳重,才有利于事业”

    长孙绛英一头黑线,“妈,你就这么不相信自己的亲闺女?”

    “我相信才怪。”庞红一点都不给长孙绛英面子,“做生意,不是玩过家家游戏,如果生意有那么好做,我们长孙家恐怕早就恢复祖上的辉煌,富可敌国了!”

    长孙绛英发现自己已经被自己亲妈打败了,顿时失去了继续与她沟通的兴趣,然后一心一意对付自己碗中的饭菜。

    “阿姨,英子说的基本都是真的,述职报告与公司发展报告我们都已经交给爷爷了。”白雪看到长孙绛英心里不痛快,理解她刚出来打理家族生意,想尽快得到自己老妈承认的心情,不料却适得其反,妈妈不仅不相信,还怀疑她不诚实。

    作为她的好姐妹,她当然义不容辞为她脸上贴金啦。

    庞红还是不太敢相信,于是问马义,“马义,真有这事?”

    马义点点头,“是真的。”

    庞红终于相信了,长孙绛英从饭碗中抬起头,对庞红大翻白眼,“你真是我亲妈。”

    庞红用筷子轻轻打她一下,“小样,别得瑟,你就是当上了家主,也是我女儿。”长孙绛英一看庞红又准备给自己上思想品德课了,于是赶紧点头,“是,是,妈妈说得对,我永远是您有女儿,别说当上家主,哪怕万一在哪一天,一不小心当了国家主席,这事实都不能改变,我永远得听你的,对啵?”

    庞红顿时无语。当妈的都喜欢在儿女们面前唠叨,而儿女们最不想听的,就是父母的唠叨,天下人都是如此,她庞红和女儿长孙绛英也都不能免俗。现在有旁人在,她想,好吧,唠叨就押后发表算了。

    长孙绛英不知道妈妈的计划,看她不再啰嗦,心情也轻松不少。

    长孙望很快也知道马义重回滨海的消息,而且他还住进了长孙家,听说自己的老爸对他非常赏识,这更让他心里惴惴不安,因为他心里有鬼。

    当初,他为争夺家主之位,不惜给自己的父亲下毒。毒药迷途天堂是大苟花大价钱从一个医学博士手里搞到的,这是医学博士刚研制成功的毒药,而他本人已经死于迷途天堂,按理说,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懂这种药。眼看自己就要大功告成了,不料江湖郎中马义横空出世,轻松解除其毒性,救下老爷子一条命。

    长孙望当时恨不得杀了马义,现在他担心的是,既然马义懂迷途天堂,说不定他就知道这药的来源,如果他再顺藤摸瓜,肯定能查到老爷子是如何中毒的,然后,老爷子再追查自己中毒的原因,相信很快就能查到自己头上。

    现在再杀马义,显然已经来不及了,所以他必须尽快掐断所有线索,让他们查不到自己头上。

    卖药的人已经死于自己的作品,可是买药的人还活着,活着的人,犹其是混混,都是不带节操的人,出卖主子就象菜市场卖菜的大妈卖菜一样没有压力。长孙望眼里闪过一道寒光,大苟的性命堪忧啊。

    所以说,人生在世,最不能做的就是狗。

    四条腿的狗,能在玉林狗肉节的屠刀下逃出生天的,据说最后却大都都还是不用说得那么仔细吧,读者大大们如果有兴趣,就自己上网查查新闻吧。小笔不爱杀狗,但也不是爱狗人士。小笔曾有两次被狗咬的经历,一朝被狗咬,十年怕汪汪,因为打疫苗的痛苦,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因此小笔很难对汪星人心怀爱意,当然小笔也不会讨厌它们,甚至动刀子欲杀之而后快,我们之间,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它走它的狗道,我过我的人桥。

    不过上天只给我们一张嘴,寓意就是让我们少说话,所以关于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我可不想激怒那些爱心澎湃的爱汪人士。

    而两条腿的狗,更是不能做了,小笔我细读历史,夜观天象,发现走狗的下场,比玉林狗肉节那些死于屠夫刀下的草狗还要悲催。

    大苟就是长孙望豢养的一条帮凶走狗;他知道长孙望太多的秘密,为了保存自己,长孙望不会对自己豢养的狗心慈手软,可惜大苟到现在还不知道主子已经对他动了杀心,仍然屁颠屁颠地紧随其后,为他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大苟,马义又回到滨海了。”长孙望阴沉着脸,打电话给大苟,大苟急忙问他:“老板,你说,要怎么处理他?活埋?沉江?碎尸?浇水泥?只要你发话,我保证干得漂漂亮亮。”

    “放屁,如果你真有那么牛,上次就不会让他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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