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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A到好尪-第6章

小说: A到好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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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用了,总不好叫来一桌子的食物却没人吃吧?”

恰巧一名服务生送来了我们的餐点,我收回手,望着满桌食物,不禁失笑。

我瞪着盘内鲜美多汁的虾仁。“我想,吃个炒饭应该没什么问题才是。”拿起汤匙,舀了一口饭送进嘴里。

他看了我的模样,怜爱的摸了摸我的头,说:“没人要你逞强。”

怜爱?为什么我会有这种感觉?

我的发梢还残留着他指尖的余热,那抚触隐隐约约透露了一丝丝若有似无的心情。

“给你好不好?”我瞪着盘中的虾仁道:“我的虾子给你好不好?”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老爸是我的救星,每当饭桌上出现令我厌恶的食物,而老妈又在一旁监视时,老爸都会趁老妈不注意时,偷偷的把我碗中的青椒,萝卜吃掉,养成我今日挑嘴的恶习。

他横来一只手臂,手中的叉子利落的叉走我盘内的虾仁。

我不禁感激的看着他。“谢啦!以后我吃蚵仔面线或蚵仔煎一定不会忘记找你去。”

我笑得很甜,我知道。可以感觉到我的唇线咧了好大一条缝。

其实,我不爱吃海鲜类食物不光是为了怕过敏,更是因为我就是讨厌那些软体类的生物。

他突然愣在那边。

“你们真得很像。”他喃喃着,语调低沉。

“什么?”我不明所以。

他看我的眼神失了焦距,仿佛隔着我在追忆些什么。

“你们真的很像,连挑嘴的习惯都一样。”他似乎透过我,重叠着另一人的影像。

“谁?”我不禁有点好奇,小心翼翼的问。

“我的未婚妻。”他说。我看向他的手指,没有意外的看见那枚戒指,闪着熠熠金光,在餐厅昏黄的灯光中,更是辉煌。

铿然一声,打破了交流在彼此之间的诡秘气氛。我微震了一下,赶紧弯下腰拾起我掉落的汤匙,叉子。“对不起。”我有点慌。

招来侍者更换了我的餐具,我们便不再交谈,低头各自解决自己的食物。不知怎的,原本饥肠辘辘的我面对盘中的食物竟然提不起胃口。

翻弄着金黄色的米饭,胃肠突然痛绞了起来,我咬着牙,泪水却扑簌簌的掉了下来。

“你怎么了?”他来到我身边,担心的问着。

我摇头不说话,感觉胃好痛好痛,似要撕裂了我。

“怎么了?”他搂住我,紧张的一再询问。

我想跟他说,这是老毛病,不用担心,死不了的,可我就是开不了口。我好恨,为什么每次遇到他都是我最狼狈的时候,为什么我就不能一次健健全全,坚强无事的站在他面前,我并不是那么脆弱的人啊!

我听见他叫来了服务生买单,接着我被腾空抱起,他似乎要送我去医院。我喊住他。

“不要——我不要去医院,只是胃痛,一点小毛病。”

他将脱下来的西装外套盖住我。“不行,痛的脸色也发白了,还说是小毛病!我的车就停在附近——”

“不要!”我扯住他的衬衫。“拜托,我讨厌医院。”

“不行。”他一口就回绝。“我也讨厌。”

想也是,那种迎生送死的地方,谁会喜欢去!

这不公平,连他也讨厌的地方,为何还要带我去?

※※※

送我到医院后,他帮我挂了急诊。

我这辈子还没这么丢脸过。

他抱着我急急忙忙的冲进医院里,挂号的护士看了还以为我要看妇产科,搞了半天才发现我哪里是个即将临盆的孕妇,只是胃溃疡而已。

这等乌龙事没一会儿便传遍了整间医院,成为大夫与病患间闲聊的最新八卦新闻。

害我差点没从胃溃疡便成胃出血。

在病床上躺了两个小时,吊了一袋点滴,我睡醒后,没见到他人影,倒是和隔壁的陈太太聊了起来。我们谈到她家的小狗小莉最近生了四只小狗,她说要送一只让我养,我还没决定要不要接受。

因为我怕麻烦,而且以前也没有饲养猫狗的经验,虽说现在一个人住,有只狗做伴可能比较比较不会寂寞,但是,养狗很麻烦吧,何况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了。

“杜小姐,那位是你老公吗?”

“哪个啊?”我疑惑的看了陈太太一眼。

“就是送你来的那个啊。”

女人常常是秘密的泄露者。我注意到陈太太缝也缝不拢的嘴。

是我太老气溜秋还是他驻颜有术。怎么我们年龄差那么多,还会有人认为我们是夫妻?

我连忙否认。“当然不是。”

“那是男朋友喽?”陈太太又问。

我又摇遥头否认。

“那他到底是谁呀?”陈太太光火了。

奇怪!干她底事?

“伊是阮爸啦!”我不耐烦地说。这问题,我也想知道啊。

“黑白讲,哪有人年纪轻轻,女儿就那么大的。”陈太太显然十分不满我敷衍的措辞。

这女人还真不好打发。

我正困顿着不知该如何是好,恰巧他走了进来,我如获救星似的劈头就问他:“喂,你今年多大年纪。”我没有压低音量就是故意要让陈太太听个清楚。一个人能混到教授地位的,没有四十也三十好几了吧。这么大岁数的男人有个像我这么大的女儿也不是全然不可能。反正我就硬要拗下去。

“三十岁。什么事?”他疑惑的愣了会儿才说。

这个回答在我意料之外。骗人,一定是骗人的。

“真的假的?你不是教授吗?”这回我则尽量压低音量,就是陈太太竖起耳朵也听不清楚。

他在病床边的椅子坐下。“这很重要吗?”见我点点头,才娓娓道出:“因为我的学位是在国外拿的呀,怎么了,突然问起这个?”

“没什么,隔壁病床的陈太太说要把女儿嫁给你。”原来是喝样墨水的,难怪。“可是你别高兴的太早,我已经跟她说你有未婚妻了。”

我没料到我这个玩笑非但一点都不好笑,而且堪称无聊。

“她死了。”他像在陈述一件往事一般,语调平淡,原本挂在嘴边的笑意却在不知丢到哪边去了。

我垂下眼帘,为我的失言道歉:“对不起,我不知……”

“没关系。”他打断我的话后,从一个袋子里拿出一碗东西。“这本来就不干你的事。”

是一碗粥。

“医生说你肠胃不好,三餐一定要定时定量,晚餐我看你没吃进什么,吃点粥吧,以后不许再吃那些泡面了。”

我接过那碗还冒着热气的粥,嘴巴不受控制的问:“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他摸了摸我的头,笑说:“吃吧,别想太多。”

※※※

只是一点小病,我坚持不住院,他拿我没辙,只好送我回家。

一路上,我都把视线摆在车窗外,看着五彩闪烁的霓虹灯。

他不知何时扭开了收音机,女歌手暗哑的嗓音如泣如诉的流泻着。

空气陷入了胶着。

我在转弯处适时的指引方向,车子平顺的行驶在柏油路面。

“就在那儿停车。”我指着前方不远处的巷口。

“你没住校?”他问。

我摇了摇头。

他在我示意的地方停下车。“你住这里?”他纠紧的剑眉显露了他的疑惑。

我望着车窗外依然不停的雨。“谢谢你,送到这里就好了。”我迅速打开了车门,奔入雨帘当中,耳朵已不闻他任何呼喊。

冷夜的雨打湿了我的脸庞,我奔跑着回我的蜗居,换下一身湿衣裳,随意冲了个热水澡后,躲进棉被里。不管窗外的雨势猖狂。

第四章

“秋凉,你上哪去了?几天不见你人影。”课后,李明玉笑着过来缠人。

我拿开她压在我肩上的手臂。“我生病了。”

“真的?”她闻言略微吃惊,横来一只手背贴住我的额头。“很正常,没发烧嘛。”

我拍掉她的手,怒瞪她一眼说:“你才发烧咧!”

“开个小玩笑,来,笑一个,别太严肃嘛。”她捏住我双颊,硬要我挤出一个笑容。

“嘻——行了吗?”我无奈道。

她跑过来跟我挤一张椅子坐。

“喂,你知道吗?你没来这几天,有个人天天来探问你的消息那,你猜猜看是谁?”她故作神秘状,想吊人胃口。

“我哪猜得到。”我站起来,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李明玉跟着我站了起来。“我告诉你哟!就是上次那个帅哥啊!

你记不记得,上次你跌倒时遇见的那个,看起来很舒服,很有男人味的那个。“她不断地补充说明。

是他?

“想起来了吗?好奇怪哦,他干嘛找你呀?你们认识吗?”李明玉一双贼不溜丢的大眼在我身上转呀转地,似乎想从我身上发现一点蛛丝马迹,或是挖出一点新闻。

“对呀,我们不仅认识,算算,我们还攀得上一丁点亲属关系呢。”我乾脆顺水推舟地说。

有个英俊的亲戚其实也挺不赖的。好比说,潘安的孙子就是丑也不会丑得太离谱;有个这么俊的人做亲戚,凭着一点点共同的血液,秋凉小姐我虽称不上天仙美女,起码还不算难看,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真的假的?”李明玉狐疑地看着我问。

我想就算我所言句旬属实,她仍要这么问。

“真的。”我脸不红气不喘地说。我不称它作谎言,我叫它“玩笑话”。玩笑嘛,说来笑笑又有何不可?

“真的?他是你的远亲?”

怎么李明玉一脸踢到金子的表情?

远亲?李明玉将我的话缩译成这两个宇。“应该算是吧。”

“太好了,秋凉,你一定要介绍他让我认识!”李明玉兴奋地抱着我的手臂,找整件外套都要被她给扯下来了。

“你不是有大方了吗?”我故意取笑她。

“男友当然是认识愈多愈好啊,有备无患嘛!”她续说:“现代人谁还讲究从一而终那套八股?欲则聚,不欲则散,这才是现代恋爱精神。”

“你是不是跟大方怎么了?上回你不才说喜欢跟欣赏是两码子事。”

“没错啊,可是,所有的喜欢一开始都起源于欣赏啊。”

是吗?

我不打算再争论这种永远都没有正确答案的问题。

“啊!”李明玉突然大叫一声,我正疑惑,她却塞了一封信封给我。“魏品轩托我交给你的,我差点忘了。”

李明玉在一旁催着我打开——

是一张卡片,锡卡纸上印着一幅水墨画,绘著一潭明湖,月色微晕,湖上一水亭,聚着文士数人,有一女子坐于湖畔,低首抚筝。

这景色像极了那梦幻一般的夜,我蓦地想起魏品轩轻印在我颊上的吻,不由得心头一阵燥热,脸色潮红。

“魏才子给你卡片干嘛?”李明玉好奇地凑近,将头靠在我肩臂上。

我倏地将卡片一合,斜眠着她,笑说:“孔老夫子没教你非礼匆视吗?”

“让我看看又不会少块肉——该不会是情书吧?他那天晚上吻了你耶!”

杀千刀的,她就非要提起这件事吗?我都已经够窘了。“那不叫‘吻’,而且那只是传统。”传统?那岂不代表下届诗魁换人时,我也得这么做?这算什么传统!又是哪个王八蛋规定的?

“要不然什么才叫作‘吻’,难不成要亲到嘴巴上才算?”李明玉口无遮拦地嘲讽着。

无论如何,我不承认就是了,这一点坚持,我宁愿舍弃保守而就进化。

“得了,别一副苦瓜脸,只不过是一个吻而已。”李明玉拍拍我的背,‘安慰’道。“快看看他里头到底写什么嘛!”

我甩开她,打开卡片——秋凉,恭喜你赢得了诗魁的荣誉。你确实是个很有才华的女孩。

星期六晚上,在湖畔将有一场青年诗人的聚合,希望你能拨冗参加,期待你的莅临。

魏品轩

“他请你去参加他们的聚会呀!”李明玉不知何时又凑了过来。“说不定魏才子真对你有好感呢。”

她拉着我,左看看,右瞧瞧。“啧!你还真是真人不露相,先是一个小陈,现在又来一个魏才子,有这么多人拜倒在你石榴裙——哦不!拜倒在你牛仔裤下,请问你究竟何德何能?”

“我何德何能?不过天生丽质难自弃,色不迷人人自迷罢了。”我打趣道。

我有何德能?女子弄文诚可罪!我不要集满一身罪过就不错了。

李明玉就是爱大惊小怪,普普通通的一张邀请卡和几行文宇竟被她当作魏才子对我有“好感”的证据。我真是服了她。

我是个怎么样的人,我自己难道不明白?以前的杜秋凉没人要,哪里知道上了大学便一下子炙手可热起来。果真是如此,除非以前那些人眼睛全长在脚底,才舍沧海遗珠,没发现我这块“蒙尘的瑰宝”。

“才褒你两句就飞上天啦!那我再多夸奖一点,你是不是打算要飞到广寒宫,陪嫦娥‘碧海青天夜夜心’?喂,说真的,你到底去不快?”李明玉好奇地直问我。

奇怪,我去与否,对她而言很重要吗?

“看过‘未央歌’没有?”

李明玉点点头,却一脸茫然。

“套句里头的一句名言,‘干卿底事’?”我还特地用北京腔加重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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