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民国影后-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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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秀把林凤麟这个无耻的混蛋骂了无数遍,骂完,才发现署名竟然是原作者海子。不仅如此,上面竟然连英文版跟日文版也登了出来,还发了启事,希望作者能够跟编辑部联系,领取稿酬。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对方甚至把稿费的金额也写了出来。五十块!五十块!要知道小说的稿费才千字一两块。
看到稿费的一刹那,陆秀真有冲动写信去要钱,要是有了这钱,她就可以安安稳稳撑到生产了。可惜,这一看就知道是林凤麟设的圈套,要是她真敢写信去要钱,她敢肯定,用不了多久就会被他找上门来。她可不想再跟他有丝毫牵扯。
这稿费虽然不能领,但却给陆秀打开了另一条赚钱的门路。写诗!她虽然不学无术,但当年好歹也曾当过一段时间的文艺青年,背过不少诗。
诗可比小说短多了,她回忆了一下,发现自己能记全的竟然还不少。顿时觉得人生又充满了希望。当即铺开纸笔,把北岛那首著名的“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默写下来,寄了出去。
北岛这个名字不是海因莱恩,一看就知道是外国人,完全可以直接使用,陆秀懒得想笔名,干脆无耻地把人家的笔名也占了。
第11章()
接下来的日子里,陆秀开始接二连三地收到退稿信。有位可爱的编辑甚至还特意洋洋洒洒写了一大段,提醒她别满脑子奇奇怪怪的念头,做无病呻吟之叹,文以载道,应当关注现实,承担起一个文人的社会责任。
代沟这种东西实在是太令人忧伤了,陆秀越来越觉得对不起海因莱恩大神了。
倒是她那篇《一尸两命》神奇地被录用了,还被编辑夸奖视角独特,笔法新颖,用看似荒诞不经的故事,跟诙谐幽默的笔调批判国民性,有卡夫卡之风。
不知道是不是该她时来运转了,凭着《一尸两命》在《小说月刊》拿到二十块稿费后,她抄的那首北岛的诗竟也被录用了。刚好当时一个得势的政治掮客跟日本人签了几条卖国的条约,编辑部方面竟然将这首诗放在了卷首,稿费更是出到了五十块的巨额。
可惜,陆秀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她最怕跟政治扯上关系了。虽然这位政治掮客用不了多久就会因为各种花样作死,把他自己给作死,但她依然一点都不想进入他的法眼。
这首诗出现得实在太恰逢其时了,全天下估计只有陆秀一个人知道,她真的没有半点想要讽刺当局的意思。她可以想像得到那位大佬看到这首诗后,会是什么反应。诗被发表出来之后,陆秀甚至考虑过搬家,舍不得损失押金,又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地方,这才只能作罢。
果然,她不祥的预感很快就应验了。没过多久,诗刊所在的编辑部大楼就发生了一场大火,不仅烧光了整个编辑部,还连累了旁边一家专门出版艳情小说的出版社。报纸上说那是意外,但只要是明眼人都知道那是怎么回事。所幸只是个警告,没有人员伤亡。
陆秀被吓得不轻,从此再也不敢抄北岛的诗了。
那家倒霉的诗刊是新诗界的领军刊物,树倒猢孙散之后,一时间风声鹤唳,连着其他诗刊也跟着一蹶不振。有好几家一段时间甚至只敢刊登相熟的作者的诗稿。陆秀好不容易回忆起来的另外几首诗,自然没了用武之地。
好在七十块钱入账,她目前的经济危机总算是解除了。
前世陆秀一直忙着工作,连谈恋爱的工夫都没有,更别提怀孕生子了。如今,顶着孕妇的身体才知道怀孕到底是多么折磨人的一件事情。腰酸背痛,浑身不对劲也就算了,最麻烦的是肚子里的小家伙总是时不时作怪。
有段时间,她今天想吃这个,明天又想吃那个,吃不到就抓心挠肝的难受。无论怎样用报刊杂志转移注意都无济于事。知道这是肚子里的小家伙在渴求某些特殊的养分,她苦熬了几天后,终于还是妥协了。钱用完了还可以再挣,影响了肚子里孩子的发育却是永远都不可能再补回来的。
而且这个身体算得上是少女怀孕,如果一味节衣缩食,营养跟不上,担心将来会对生产不利。这个时代可不是后世,生孩子对女人来说依然是一道鬼门关。
有了正当的理由,之后的几天里她索性开始放纵自己的食欲。没几天,她就已经啃掉了无数点心,下了好几次馆子,甚至还咬着牙去吃了一次奶油蛋糕……
这个时代的奶油蛋糕可不像后世那么便宜,一块蛋糕竟然抵她一个月的房租,付完钱,陆秀当时就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无论是陆秀还是张瑞云,从小都是衣食无忧,没想到却在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段时间,沦落到了这样的地步。
眼看着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积蓄却在一天天减少,陆秀只能再度把视线投向了写小说。挺着个大肚子,她实在是没有别的赚钱的办法了。
回魂尸石沉大海,她已经彻底绝了用科幻小说赚钱的打算。没办法,只能咬着牙去钻研这个时代流行的小说流派。到底是让她成功炮制出了几篇还算像样的。可惜,她的运气也就仅止于此了,之后便屡投不中。
看看剩下的钱还能勉强支撑,加上后来肚子已经越来越大,没办法再久坐,她索性也就不再折磨自己了,静下心来,安心待产,随便给孩子准备未来的衣服尿布。
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一切都能在外面买到。无论是小衣服还是小尿布,都要靠自己动手。陆秀原本是抱着赶鸭子上架的心态动的手。没想到她虽然不会女红,但这个身体却依然带着张瑞云残存的记忆,做出来的小衣服竟然有模有样。
哼着儿歌,一针一线地缝着迷你版的小衣服,感受着小家伙在肚子时不时动动小手,动动小脚,间或翻个身,划划水,陆秀忽然觉得,这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幸福的日子了。心情不错,她甚至还用剩下的布头给小家伙缝了一只小兔子。小兔子集合了她的设计和张瑞云的手工,萌得令人肝颤,她常常把它当成宝宝的替身跟它说话。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陆秀还没陶醉上太久,十月怀胎之期便满了。逃出林家的时候还是大雪纷飞的隆冬时节,如今却已是炎热的夏季。看着路上行人一个个由臃肿的冬装换成了轻便的夏装,陆秀竟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第一波阵痛袭来的时候,陆秀刚刚去附近的裁缝铺定完一身夏装。为了省钱,她一直穿着棉衣去掉了棉絮后的夹衣,实在热得不行了才终于咬紧牙关去定了一身夏装。因为时代的局限性,就算是夏装,也依然捂得严严实实的,让陆秀无比怀念后世清凉的连衣裙。
好在裁缝铺离家不远,她总算是趁着镇痛的间隙回到了家中。
房东太太是个热心人,知道陆秀的悲惨经历后,一直对她多番照顾,这段时间更是把她当成了重点关注对象。看到她满头大汗地回来,立刻去请来了之前就已经打过招呼的接生婆。
陆秀对这个时代的接生婆没什么信心,原本是想去医院的,无奈囊中羞涩,才只能作罢。想想后世新闻中那些未婚先孕的女孩子厕所产子的伟大事迹,还以为生孩子不过如此,真正摊到自己身上才知道多么可怕。
阵痛从傍晚开始,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凌晨,陆秀疼得死去活来,活来又死去,时而像个疯子一样大喊大叫,时而又因为想起这原本不是自己应该受的苦,委屈得哇哇大哭。惊得整栋房子上下鸡飞狗跳,一夜无眠。
整个过程中,房东太太一直陪在她的身边,手上被她掐出了手指印都不松手。陆秀原本觉得房东嘴碎,又烦人,此刻才意识到,她真的是世间罕有的好人。一想到这样的时刻,陪在自己身边的竟是个陌生人,陆秀再度悲从中来,泣不成声。
一直到黎明的第一缕曙光从窗口射进来,那个磨人的小家伙才终于停止了对她的折磨,伴随着一声嘹亮的啼哭声呱呱坠地。
“是个男孩!六斤三两,好一个大胖小子!”接生婆把那团还带着陆秀体温的软肉像狮子王里那样举在了手中,露出中间因为在羊水中泡了太久而皱巴巴的小雀雀。
林凤麟没有说谎,果然是男孩啊……
小家伙估计不喜欢这样赤|裸裸地暴露在空气之中,哭得撕心裂肺,小手小脚拼命乱舞。
小家伙哭,陆秀也哭,她哭得甚至比他还惨。
活下来了!对他们两个来说,现在才算是真正活下来了!虽然这段时间一直好好的活着,陆秀的心却一直七上八下的。不知道是不是孕妇容易想太多,她一直害怕历史存在惯性,害怕这个时空会排斥她这个穿越者的存在,随时抹去她跟孩子这两个不应存在的bug,此刻,竟有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闯过了鬼门关,精疲力竭的陆秀沉沉睡去,一直到太阳升到中天才再度醒来。她好奇地打量着眼前那个闭着眼睛睡得正香的小家伙,有些不敢相信这竟是自己带到人间的东西。望着小家伙那小小的身体,小小的手脚,陆秀忽然有种空落落的心被什么东西填满的感觉。那种满满的成就感简直无法言表。
他不是林凤麟的儿子,也不是张瑞云的儿子。他们一个从一开始就不要他,一个保护不了他。所以,前世他甚至都没有来到人世的机会。
虽然从血缘上来讲,这个小家伙其实跟陆秀毫无关系,但他却确确实实是她的孩子。完完全全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孩子。
“宝宝你好,我是妈妈!”陆秀伸手握了握小家伙那精致得仿佛玩具般的小手,感觉心中无限柔软。
感受到陆秀的碰触,小家伙竟小手一抓,在睡梦中紧紧握住了陆秀的一根手指。
虽然明白这只是婴儿的抓握反射,陆秀却还是感动得不行,一厢情愿地认定了这是小家伙对她这个妈妈的承认。
“你是我的孩子,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孩子,跟任何人都无关!”陆秀在小家伙毛茸茸的小脑袋上亲了一口,笑得无限甜蜜。
真好啊!在这个孤孤单单的异世,终于不再是孤身一人了!
第12章()
陆秀的身边没有亲人,原本没指望任何人会来照顾自己,没想到房东太太却毅然担负起了照顾她的责任,不仅把一日三餐送到她房里,甚至还以产妇不能吹风为由,连窗户都不让她打开,更离谱的是,大热天的,竟然还让她在头上扎了块头巾。
欲哭无泪的陆秀只能趁房东太太不在的时候偷偷打开窗,为原本就狭窄的亭子间换换气。
虽然碍于时代的局限性,房东太太的方法或许不对,但那份关心却是实实在在的。眼睁睁看着房东太太为了自己忙前忙后,陆秀感激不已。因为之前的经历,她固执得以为这个时空不会有好人,现在才知道自己错了,还错得很离谱。
不仅房东太太,孩子出生以后,连其他的租客也纷纷表达了对他们母子两个的关心。送来了不少红糖鸡蛋之类的东西,一楼的那对年轻夫妇甚至还给她带了几件小孩子的衣服过来。陆秀一一谢过,终于觉得这个时空也没自己想象中那么可怕。
月子里的日子再简单不过了,每天睡觉,喂奶,洗尿布。虽然房东太太热情地表示尿布可以由她来洗,陆秀终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六月的水根本就不凉,完全不必担心因此着凉。
月子里的小家伙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偶尔也会为了显示存在感嚎上两嗓子。不过,这就是全部了,因为太小,小家伙现在甚至连用目光寻找妈妈都做不到。但在陆秀眼里,这天下间再没有比她的儿子更优秀的婴儿了。
小家伙吃奶的力气多么大!小家伙嚎哭的样子多么中气十足!小家伙长得多么漂亮……
对!漂亮!一段时间之后,原本皱巴巴的一团终于能够看得清模样了。儿子像妈,小家伙的五官大部分长得都像张瑞云,眼睛又大又圆,鼻子小而挺,樱桃小嘴带着微翘的弧度,只有脸型跟耳朵,依稀有林凤麟的影子。
陆秀对此十分满意,她最怕小家伙长得跟总裁文里的孩子那样,和父亲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如果真那样,整天面对一张跟林凤麟极为相似的脸,继承了张瑞云记忆的陆秀免不了尴尬,现在这样再好不过了。
这世上再也没有比漂亮的小婴儿更讨人喜欢的东西了,几乎每个过来看他的人都夸他长得好看。房东太太更是被他吃得死死的,一有空就来逗他玩,还一口一个我家小毛头。都有人跟她开玩笑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孙子了。
空闲下来,陆秀开始纠结着给孩子取名字。既然这是她一个人的孩子,当然要跟她姓陆。可惜,她连着纠结了好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