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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天国的水晶宫-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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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命。”随着这个声音地落下,魔力的波纹也逐渐隐于无形。

    好了,我是不是也该亲自去看看呢?陆希抄着手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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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南城的小酒馆() 
塞罗克希亚城被穿过城中的河流分成了南城和北城。北城宽阔整洁的青石大道与奢华优美的亭台楼阁在克诺乌斯大帝的注视下环绕着万古不夜的永辰宫,述说着神圣奥克兰帝国的荣耀和辉煌。

    而南城却是另外一个世界。沿着几条通过石桥与北城相连的笔直大道走去,只见两边都是低矮而紧凑的建筑物,狭窄曲折的巷子隐藏在建筑物中,显得有些幽深。穿戴朴实的市民们或匆忙地行走着,或大声地谈笑着,或粗鲁地叫骂着;平民的孩子们一边玩闹一边跑来跑去,飘洒着童真的喧闹和快乐。

    比起北城的庄严肃穆,南城却更多了点市井的浮华和活力。

    “嗯,相对来说,我真的还更喜欢南城一点呢。北城的环境都是为了高富帅准备的,对我这个不服管教的**丝来说,实在是太严肃了一点。”陆希走在南城并不宽敞的道路上,对旁边的人说道。

    “呵呵,的确呢。走在北城的大街上,感觉周围每个人都是了不得的大人物。任何一栋房子看上去都那么壮观,连街道都干净得好像室内似地,我们住的地方已经算是伊莱夏尔的富人区了,可比起现在的地方又差远了。这个,对我来说,压力实在是太大了。”回答的人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他不算英俊魁梧,不过身材还算挺拔,气质也很沉稳。他穿着一身简单的衬衫长裤,穿着适合奔跑的靴子,还披着一件乌黑的斗篷,掩盖住了挂在腰间的长剑。

    这两个人正是陆希和格兰特主仆。

    大使馆为陆希找的公寓位于领事馆的蓝宝石区,即便在北城也是非常高档的社区。比起伊莱夏尔的夏多尔大街,更是多了几分贵族式的矫揉造作的压抑感。对于在乡下出生长大的格兰特来说,那与自己生活环境格格不入的奢华基调,肯定会让他非常地不自在。

    ““Nonono,格兰特童鞋,作为一个**丝,也一定要做有志气的**丝,就算遇到高富帅也绝不能怯场哦!否则就没办法推倒白富美了。”陆希摇了摇手指道。

    一群七八岁的小孩子打打闹闹地从两人身边跑过,陆希不由得露出一个笑容:“嗯,不过我能理解你,高富帅们那种装模作样的上等人做派,我也很讨厌。其实,大使馆完全可以安排我们住在这里,还能省一大笔经费……不如回去跟他们再谈谈吧。”

    “少爷,这是不可能的。您毕竟是大使馆的助理参赞武官,中央特派员,如果您住在南区,那那些住在北区高档公寓和别墅里的其他大使馆一般官员又该怎么办呢?”

    “什么怎么办?全部都搬过来呗。反正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不是应该能省就省吗?”陆希撇着嘴低声回了一句。不过,他也知道自己纯粹是在说废话。如果一个国家大使馆的成员居然全部住在平民窟,那所谓的国体何在?外交舞台是国家利益的角逐圈,是阴谋诡计和明枪暗箭的温床,是不见血却比刀枪剑戟的战场还要残酷的战场。可是,在这样战场中的参战人员,却必须永远是一位文质彬彬、博学多才、谈笑优雅的绅士。无论哪个世界,哪怕是一个国家已经穷到连国王都得去要饭的地步,外交官也必须打扮得光鲜得体,这就是外交舞台的潜规则。

    不过,目前娜蒂亚联邦驻帝国大使馆理论上的高级外交官,“中央派来镀金的公子哥”陆希·贝伦卡斯特却只是穿着简朴的衣服,披着灰色的斗篷。他的法杖和魔导书藏在了长长的斗篷中,黎明骑士之剑和秘银胸铠根本没带来,毕竟他的目的只是探探场子,不是来踢馆。

    这样打扮的陆希只是个眉清目秀的小年轻,顶多像是个小贵族的子弟,完全不会联想到魔法师、外交官、“锦衣卫”什么的。

    “好了,我们到了,午饭就在这里搞定吧。”陆希站在路边,指着一座并不起眼的小馆子,对格兰特说道。破旧的门掩盖不住餐厅里传来沸腾喧闹的杂音,甚至夹杂着不少难听的脏话。赌徒和好事者特有的叫骂和吵闹混在一起,形成一套市井底层特有的场景。

    “这里?”格兰特有些迟疑,“少爷,这种地方鱼龙混杂的,如果出了什么事……”

    “能出什么事?难道还能比得上地穴领主、巫妖和骨龙吗?”陆希大笑了几声,不由分说地推开大门走了进去,格兰特只能叹了口气,赶紧跟了上去。在那晃晃悠悠,仿佛一阵风就能被吹倒的木板门上,挂着一个黄铜的牌子,上面刻着一行字——玛克唐纳森酒吧。

    陆希和格兰特走进酒吧的那一刻,里面的喧闹在瞬间停滞了一下,随后便再次陷入了一种之前的沸腾环境当中。

    在一些不怀好意的注目礼中,陆希大大咧咧地走到了吧台前,做派像极了混了很多年的老江湖。吧台后面的身体粗壮的老板看着生面孔的两位客人,露出了一丝热切的笑容:“客人是第一次光临小店吧,您请坐。”

    “老板,两杯麦酒,谢谢你了。”

    老板兼酒保接过了陆希递过去的金币,很快便端上了俩大个大木杯,里面盛满了黄橙橙,漂浮着泡沫的液体。

    “客人是外地人吧,也是来赛罗克希亚参加祭典的?”

    “哦,你能看出我是第一次来这家店倒也不奇怪,为什么会知道我是外地人呢?”

    壮汉老板不由得乐地咧开了嘴:“当然是口音啊。”

    “口音?我的奥克兰语难道说地不好?”对于一位魔法师来说,艰涩难懂的符文学是必须的基础课程。有了学习符文学的经验,其他通用语言就显得太简单了。学识联盟的每一个魔法师都是至少懂得三门以上外语的语言专家。

    就像陆希自己,除了懂得娜蒂亚语和符文学之外,还精通诺尔达精灵语、现代奥克兰语和维吉亚语。虽然他也可以通过系统将语言技能顶到让所有的文学家都仰视的程度,但宝贵的经验值可不是这么用的。

    现代奥克兰语是这个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语言,几乎可以算得上是官方通用语。陆希甚至认为:自己在奥克兰语方面的造诣应该可以和奥克兰人相提并论。

    “呵呵,就是因为太标准了,这才不像本地人啊。”老板乐呵呵地回答道,“所谓的标准奥克兰语,其实和我们塞罗克希亚本地语言还是有不少区别的。”

    似乎的确也是这么个道理。陆希歪着头想了一下,不由得笑了起来。

    “你猜的不错,我从娜蒂亚联邦来的。”

    “娜蒂亚,那个传说中的天空之国?”老板指了指天空,露出了愕然的神色。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呵呵,我只是在想,最近娜蒂亚的客人可真多啊?”

    “哦,这里还有联邦来的人吗?”陆希有意露出了饶有兴致的表情,看了看四周的客人。

    “有啊,据说还是你们大使馆的人呢。不过现在是中午,他自然是不在的。一般来说,那位客人几乎晚上都会来我们这里喝上几杯呢。嗯,是个很慷慨大方的人呢。”

    “什么慷慨大方,根本就是个傻瓜嘛!”一个充满了讥笑和讽刺意味的声音突兀地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陆希回过头,看了看那个说话的人,一个身体健壮,满身酒气,双眼昏黄迷离的大汉。对于这种大白天就把自己搞得醉醺醺的马达偶大叔,陆希向来都没有什么好感。他眯着眼睛打量了一下醉汉,脸上却出现了笑容:“您这是什么意思?”

    “还能有什么意思呢?巴尔斯那个蠢货,每天都要在这里输掉十几枚金币。哎呀,明明大家都把他当成肥羊宰,他却照样天天都来,简直不把钱当钱嘛。你们这群‘天上人’都那么富吗?或者说,所谓的‘天上人’都是一群傻瓜不成?”

    “哦,哪怕是天上人,也是有各种各样的区别的。号称光辉之城的塞罗克希亚,不也是这样的吗?”

    醉汉撇了撇嘴,似乎还想纠缠着什么,但陆希却抬起头,逼视着他的眼睛。

    “好了,我现在想吃饭了,您还有什么事吗?”

    “乔恩,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滚,不要纠缠我的客人!”老板也忍不住发出了警告。面前这个叫特多的人是这个区有名的地痞流氓,手下有不少小混混,经常干掉偷鸡摸狗,勒索抢劫的勾当,另外还和几个职业赌徒在酒馆中设局骗钱,权贵富翁们是不会来这种地方的,他们的对象当然主要就是外地人了。

    这段时间,巴尔斯输掉的钱,主要就是这些家伙们弄走的。面前这个客人,文文弱弱清清秀秀,像洋娃娃一样讨人喜欢,可不能让这些货色给坑害了。

    老板是出于道义发出的警告,但他也没有想过特多会就这样离开,为此甚至还做好了报警的准备。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五大三粗的醉汉在愣了几秒钟后,竟然听话地点了点头:“您说的也是。”然后便老老实实地转身离去。

    什么时候,我老唐纳德有这种这么大面子了?

    老板目瞪口呆,甚至开始有点沾沾自喜,吧台前的陆希拍了拍手,总算唤回了他的注意力。

    “您想要点什么?”老板眯着眼睛挤出了一个笑容,显得非常地开心。他并不知道,特多之所以会乖乖退场,就是面前这个洋娃娃般的客人捣的鬼。在直视对方眼睛的时候,陆希已经使用了一个简单的控心术。果然,这种街头混混又怎么可能知道魔法的手段,轻而易举就招了道,搞得陆希一点成就感都没有了。

    用无声的念话对那个醉汉下了道跳河的命令后,老板已经将大盘的食物放到了两人面前。

    “尝尝咱们塞罗克希亚的名菜,黑豚烤肉和红沙鱼子酱扮菜。”

    只有非常不起眼的街边小店才有真正的美味,这顿简陋却丰盛的午餐让陆希完全同意了这个观点。半个小时后,他带着格兰特走出了酒吧,此时此刻,无论是胃口还是情报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格兰特,你怎么看?”现在的格兰特还不能流利地说奥克兰语,但至少听是没有问题的,刚才陆希与老板加醉汉的对话,他是听了个一清二楚。

    “至少可以确定,巴尔斯有非常大的嫌疑。每天输掉十几个金币……一个大使馆普通的武官参赞,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收入供他开销吧。”

    “你的意思是说,他应该从买主手里已经得到一笔收入了,比如说定金什么的……你是这个意思吧?”

    格兰特点了点头。

    “这就奇怪了。任何一个人拿到一大笔黑金,战战兢兢地藏起来还等不及呢,又为什么要突然大手大脚了?难道还嫌自己死得不够快,这世界上哪有这么当间谍的。”

    “嗯,您,说的也有道理……”

    “算了,这里就留个塞希琉她们继续监视吧。我们去看看巴尔斯。”

    “哎?可是少爷,就这么找上门去,难道就不会打草惊蛇吗?”

    “又不是去和他聊天,只是远远地看一眼而已。”

    “诶,可是……”格兰特还准备提出一些疑问,他们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显得越来越清晰。在那阵阵不断踢打地面的不快声音中,还夹着不少惊叫和怒骂声以及各种无法判断的杂音,听起来仿佛一片混乱。

    陆希回过了头,在他身后那条不算宽敞的小路上,却有两骑向自己这个方向飞驰而来。

    骑手们看上去都很年轻,稚嫩的脸蛋最多不过二十岁上下,穿着考究的猎装,身后还披着精美的斗篷。他们蹬着结实的马靴,腰间挂着剑,胯下的马匹骨骼俊雅,肌肉匀称,奔跑的时候更是带着一种虎虎生风的气势,显然都是难得的骏马。

    这样的场景出现在野外的猎场上,或许会有人夸一句“好一副奔马出游图”,但关键,这里是城市啊。

    难道说是马惊了?可是,那马背上的骑手脸上却看不见半点惊慌忙乱,分明是满脸的洋洋自得。路面上的行人惊慌地喊叫着四处避散,街边的小摊也不知道被撞翻了多少个,在神骏的奔马后面,却是狼藉的街景和行人的怒骂声。

    这两个家伙,不会是在街道上赛马吧?

    陆希想到这里,已经在暗地捏了一个地陷术的手印。如果真是这样,他是不会介意让对方连人带马来个狗啃泥的。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高挑健美的人影出现在陆希的前面,挡在了他和两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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