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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恋上暖男有春天-第115章

小说: 恋上暖男有春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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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谈论着新出的美剧,讨论着即将到来的课程和考试。我感觉自己从一个奇妙的星球又渐渐地回到了地球上。

    十五分钟后,我走出来,林书南也正好走出来,我们像只是碰巧遇见一样,互相寒暄几句,然后一起朝教学楼走去。

    这天上午的课上,我睡了个爽。

    忙碌的日子过得飞快,很快,就到了短剧大赛决赛的那一天,我看着同学们一个个满脸紧张的样子,自己却是毫不紧张,毕竟我只是一台机器而已,从始至终,在观众面前连脸都不用露一下。

    短剧开始的时候,我躲在道具里头,透过上面的孔洞,感受到外面光线的变化,听着各位主角配角们在那儿深情地表演着。林书南在我对面,我看到他透过那大喇叭盯着我看,那种感觉颇为喜感。

    过了很久,很久……

    机关枪的音效响起,喇叭倒下,机器被砸坏,旁白的念白,全剧终……

    我总觉得有些不对。

    虽然我不懂表演,排练了那么久,也能听出些东西来。是了,他们今天的状态不怎么样,虽然没有出大纰漏,但是究竟少了些感染力。看来,这地方的环境和太阳楼不同,再加上台下的观众和评委的视线,终究是有所影响。

    但是,下台的时候,大家的脸上都带着松快的角色,不管怎么样,这么多天的辛苦算是告一段落了,人力能做的事情都做了,现在等待的就是比赛结果了。

    我们得了二等奖。

    虽然不是想要的冠军,但是听着周围的掌声,我们仍然意识到,这是一个荣誉,我们努力了,并且多少有所回报。在一片掌声中,玄晓之平静地说:“今天待会儿去哪里吃庆功宴?”

    “还想吃烧烤。”有人说。

    “行。”玄晓之说,“不过这次得节约着点儿。”

    我打开手机,看看那个群众支持奖的投票情况。很遗憾,我们剧组虽然得票不少,但是,传媒学院的队伍获票更多。真不愧是搞传媒的。

    “其实,如果玄晓之借鹿鸣诗社去宣传这个短剧,肯定能收获更多支持的。”我说。

    “但是如果我们把剧演砸了,鹿鸣诗社的名誉也会受到影响。”林书南说,“而且我觉得,她或许就是借着这个由头从诗社的事情中脱身出来,换换心情。”

    “大概吧。”我说,“其实我们不也是?因为生活太平淡了。”

    “咦,那今晚过后,岂不是又复归平淡了?”

    “得找点事儿做吧。”我说,“不过,数理方法快要考试了。”

    “等等,先别聊天了,附加的歌舞表演开始了,看完这个就该散场了。”

    比赛彻底散场之后,我们剧组的人在台上拍照,随后到小剧场一楼集合,手机响了,我看到是房东太太打来的。

    “喂?”

    “诶,我跟你说,七夜家的人回来了!”房东太太说。

    我并不惊讶,我只是说道:“那……然后呢?”

    “所以啊,我今天晚上就去他们家拜访一下,你去不去呢?”

    “呃,我?……我还是算了吧。”我说,虽然是认识,但我和他们并不是很熟,我也没有要深交的念头。

第161章 被关() 
放下电话,林书南问我:“怎么,有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是房东打来的。”我说,“七夜家真的回来了。”

    “然后呢?”

    “然后也没有然后了。”我说,“好像对我没啥影响,至于对你有没有影响……”

    “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林书南说,“喂,大部队已经走了,我们……”

    “等等,书南。”

    “嗯?”

    “我其实今晚不太想去。”

    “咦?”

    “虽然美名是叫庆功宴,但是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心有不甘吧?”我说,“到头来,我们终究是没有达成目标,所以啊,庆功宴什么的,还是给玄晓之省省钱吧。”

    “……”

    “其实啊,我是担心有人喝醉了会说胡话。”我说,“不要原本已经差不多看开了,酒劲一上来,又开始……”

    “兰兰。”林书南说,“或许……其实是你自己心有不甘吧。”

    “也许吧。”我说,“而且,其实我困得要命。”

    “成。”他说,“既然你不去那庆功宴,那么我也不去了。是各回各家,还是我送你回去?”

    “你不想去七夜家看看?”

    他摇头:“一点儿也不想。”

    “那我一个人回去吧。”我说,“回见……等等,你拷了咱的数理方法课的课件没有?回去记得发给我啊!”

    他嘿嘿一笑:“上课不好好听,要考试了才想起来复习了?行,我回头就拷给你。”

    我骑上我的电瓶车,一路飞驰回去,今天的天气也很冷,冻得人脸颊生疼。

    经过七夜家的时候,我屋内看了一眼,屋里亮着灯,因为窗帘拉着,我看不出里面具体的情形。不过,显然,他们的回归对我并无多大影响——除了房东不在家的时间可能变多一些之外。

    我回到自己家,从冰箱里翻出几个布丁吃了,然后回房间,睡觉。

    生活又回归到平平淡淡,因考试的临近,我仍然没能得到充足的放松时间。等放假的时候,我非得好好休息一下才行。我怀着这样的想法,熬过了考试,然后发现还有一大堆作业等着我。

    人生啊……

    我想旅行。

    以前父亲带我来加拿大的时候,是跟着旅行团走。那个时候是夏天,但并不热,甚至有些地方,山上还残留着积雪。我们匆匆走过几个城市,匆匆地离开,我记得的不是这里的景色,而只是这里的食物,和几个导游讲的故事。

    “我想去一次惠斯勒。”在某一个课堂上,我对林书南说。

    “是么?”他说。

    “你去过吗?”我说。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我曾经路过那里,但那或许不算去过。”过了一会儿,他又补充道:“那个地方,离袁芊骊的故乡很近,所以我们上次去的时候,曾经从那里经过。”

    “原来如此。”我说。

    “那时候是晚上,好像在下雪。”他说,“惠斯勒是滑雪胜地,但我那时候完全没想到滑雪相关的事。”

    “你会滑雪?”

    “不会。”他说,“小时候倒是很想学来着,但是后来长大了,就把这个愿望给忘了。”他用手撑住下巴,说道:“加拿大的任何一个地方,景色都比这里好得太多。但是,兰兰,这里对我是有特殊意义的。这里是北美,却同时是亚洲人聚居区,在这里国界的划分仿佛没有这么明显。我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在这里定居了下来。”

    “我知道,只要芊骊还活着,你就不会离开。”

    “不……只要我还没有和过去彻底分裂,那我就不会离开。”林书南说,“我知道这很蠢,但我……我不知道要怎样离开。”

    我按住他放在桌面上的手,他的手有一些微凉。我说:“不离开也没什么关系吧?这儿什么都有。不过,我还是想出去散散心,就算只是在这小镇附近也好。”

    林书南想了想,说:“兰兰,那么,不如……我们到山上去看看。”

    我记得我们上一回到山间游玩的时候,那景色,美得动人心魄,但是,也许是我们在那儿待的时间太短,那时的场景,在记忆中竟有些模糊。现在已是下雪的季节,想来山间的雪景,该别有一番风味。

    “等周末吧。”我说,随即露出一丝苦笑,“虽然常常想出去散散心,可又经常觉得事情太多顾不过来,也真是……”

    “其实哪儿有那么多事啊。”林书南说,“车到山前必有路的。”

    “是啊。”我说,“前几天的课上,老师跟我们讲到毕业后出路的问题,我就觉得很烦心。你说,我们这样的毕业生,毕业后去哪儿呢?好歹是个大学生,可又感觉这大学,比没上过也高不了多少。”

    “想这个干嘛?”林书南说,“你又不求成为多厉害的人,像你这么厉害,挣口饭吃还不至于有问题。”

    “也是。”我说。

    “有这样的担忧,看来你是要散散心。”林书南说,“这个周六,我去你家门口等你。”

    “成。”我说。

    周六早上,果然林书南早早地就等在了门外,我刚起床,还没吃早饭,打开门一看,就看见他站在门边。

    “怎么这么早?”我说,“快进来吧,外头冷。早饭吃了没有?”

    “稍微吃了些。”他说。

    “稍微?”我说,“那行,我再给你烤点面包,你进来吧。”

    “你一个人在家?”

    “房东还没起床。”

    “那行,我进来了。”他说。

    一阵呜呜的声音响起,是风声,路边的树木,被这风声吹得哗哗作响。我说:“今天风这么大,是不是不适合进山啊?”

    “确实。”林书南说,“所以我打算带你去另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贸易大楼!”

    贸易大楼,是近几年新建起的高楼,当属于全镇最高的楼。本来,建造者是打着推动贸易的同时促进旅游的算盘,但是,斯佩德镇贸易不发达,看起来,镇内和镇外的人也都不认为这地方有什么可看性,于是那地方变得门可罗雀——毕竟,有大城市可看,又怎么会有人青睐一座小镇上一座说高又称不上有多高的楼呢?

    “怎么想起来去那儿?”

    “好歹算是个这地方的地标。”林书南说,“如果我们将来总有一天要离开这里,好歹应该留下些纪念。”

    我点点头,把烤好的面包端给他。说:“你这么说,是打算离开的意思?”

    “总不能一辈子待在这里。”

    “是啊。”我说,“但什么时候离开还是个未知数,我希望到时候别在这里待到讨厌这个地方为好……你喝不喝牛奶?我去拿。”

    “不用了。”他说。

    “别客气。”我说,“房东送我的。”

    “真心用不着,其实我更喜欢的早餐饮品是豆浆来着。”

    “豆浆我这儿倒没有……也罢,赶紧吃完,赶紧出发,街上说不定能碰到卖豆浆的。”

    然而,出了门,才意识到今天是周末,早餐店大多不开门,林书南也不再提起豆浆的事,径直领我去了公交车站。看起来,他已经事先做好了充足准备,对于怎么去那儿显得熟门熟路。

    半个小时后,我们到了。

    下了车,就能看到立在眼前的建筑。说是高楼,它其实和我曾经见过的那些高楼比起来根本算不得什么,但是,在这座镇上,它确实是最高的。

    “坐电梯到顶上,可以看见小镇的全貌。”林书南说。

    我们走进去,门口的工作人员漫不经心地看了我们一眼。林书南说:“这地方原本预计是要收费的,不过因为来的人实在太少,后来就成了免费开放的地方。不过即便如此,这地方还是门可罗雀。”

    我点点头,眼前出现的是电梯,有两架。林书南走过去,按了向上键。

    “这电梯可以直达顶层。”他说。

    电梯很快来了,我们走进去,电梯里面的空间很大,壁上贴着有些陈旧的广告,楼层按键上有不知是谁留下的划痕,林书南按了最上面的楼层——32层。

    电梯开始上升了。

    我们都没说话,我想起自己在中国曾经住过的小区,那里的最高楼层似乎是28层,我曾经跑到最高层去,趴在窗口望着窗外,也曾经有人和我一样跑到最高层去,然后从窗户跳了出去。说起来,以前似乎听到过传闻,这栋楼也有人从顶楼跳出去过,不过我当时并未注意那种传闻。

    电梯里的灯闪烁了一下,我微微眯起眼睛,灯光的闪动让我觉得有些不舒服,从1层到32层,要花多久?

    正在我估算着时间的时候,只听“哐”一声巨响,我感觉周身一阵震动,赶紧伸手扶住墙,另一只手去拉林书南,在我碰触到他之前,电梯的震动已经停了下来。

    “怎么了?”我说,“火灾?地震?”

    “八成是电梯坏了。”林书南说。

    “草,我们这运气可真好。”我说,伸出手想去按电梯按键。等等,怎么按?现在电梯应该停在数百米高的地方,如果误操作了,砸下去可就不得了。

    我看了一会儿,总不能什么都不做,我将手伸向那个紧急呼叫钮。

    什么都没发生。

第162章 电梯困境() 
我又按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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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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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來这东西坏了。已经成了摆设。”林书南说。“不过也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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