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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仙都-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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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邓守一有这么个绰号,不知他说的是‘小凳子’还是‘小邓子’。”魏十七心中转着念头,上前几步,利索地坐在邋遢老道身旁,人高腿长,比老道高出一个头,衬得他像个小孩。老道仰着头看他,也不以为忤,反而赞了声:“大个子,好一幅皮囊!来来来,把右手伸出来”

    魏十七依言伸出右手,心道:“他会不会说我看你骨骼清奇”

    邋遢老道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脏兮兮的指甲刺进皮肉里,刹那间,元气涌入他体内,宛如一道滚烫的热流,循着经络迅速兜了一圈,转眼消失无踪。魏十七微微皱起眉头,他感觉到当元气经过背心灵台穴时,稍一停顿,被截留了少许,留在窍穴中。

    邋遢老道“咦”了一声,板起脸问道:“你修炼过什么功法?”

    魏十七早知体内的异样瞒不过他,当下从怀里掏出兽皮残片,道:“我在老鸦岭黑松谷的熊窝里找到一块兽皮,照着上面的法门胡乱修炼了一通,也不知对不对。”

    听到这里,岳之澜不禁心生悔意,当初在老鸦岭中,他若不急于下山回复邓管家,说不定这兽皮上的功法也有他一份。

    邋遢老道瞥了几眼,懒得接过来细看,嗤之以鼻道:“这种笨功法,不练也罢。”

    魏十七讪讪地把兽皮收起来,心中有些忐忑。

    邋遢老道松开手,摸着山羊胡须,若有所思,停了片刻,说道:“虽说是笨功法,用来淬炼身体还不错,你五行亲土,开了一处窍穴,还算马马虎虎过得去。看在你孝敬老道酒肉的份上,就留下来吧。”

    魏十七松了口气,起身向他行礼,邋遢老道挥挥手,道:“站到一边去等着,别杵在跟前,挡住别人的道。”

    说话间工夫,又一名少年信心满满地踏入庙中,面如冠玉,白衣胜雪,器宇轩昂,自称某某某,邋遢老道翻着白眼,照例问他手上的铁环哪来的,叫他走近来坐下,一把抓住手腕,片刻后松开手,把他食指上的铁环摘下来,挥挥手让他走。

    那少年如遭雷击,跪倒在他脚边,连连叩首,求仙师开恩收留。邋遢老道慢悠悠问了句:“你浑身上下窍穴不开,一个后天浊物,凭什么拜入仙都门下?”

    魏十七心中一动,听那邋遢老道的口气,似乎只要付出足够的代价,仙都派也收后天浊物。

    那少年愣了片刻,忽然福至心灵,说他家良田千顷,家财万贯,奴仆成群,愿奉上万两黄金,十对童男童女越说越离谱。邋遢老道歪着头听了半天,见他说不到点子上,不耐烦地伸手一推,也不见他用力,少年腾空飞出庙去,摔了个满地葫芦滚。

    岳之澜肚子里叹了口气,颇有些物伤其类。其实他也是窍穴不开的后天浊物,只因邓彰为他脱籍不成,心存愧疚,求邓守一相助,邓守一提点了几句,邓彰悄悄把私藏了几十年的一块玄铁交给他,贿赂了邋遢老道,才勉强留下来。

    在这之后,又有一十三人来到土地庙,邋遢老道收下三人,留下十枚铁环,等到夜半时分,再没有新人出现。

    七月初八,就这样过去了。

第十三节 都过来磕头吧() 
邋遢老道喝完一坛酒,十斤牛肉下肚,心满意足,大着舌头道:“好,今年仙都派老道这一脉的试炼弟子,就你们五人了。老道姓齐,道号云鹤,是你们的入门师父,都过来磕头吧。”

    众人跪地叩首,重新见过师父,序齿排班,岳之澜最大,魏十七次之,剩下三人两男一女,男的是一对双胞胎兄弟,兄宋骐,弟宋骥,十三四岁模样,大户人家出身,服饰精美,女的才及髫年,姓秦,单名一个“贞”字,文文静静,低头不语。

    齐云鹤望着五名弟子,心道:“今年的运数有点背,岳之澜没有资质,魏十七资质低劣,此二人只能去外门混日子,宋氏兄弟各有三处‘先天窍’,差强人意,秦贞还不错,先天七窍,散在两条经络,进内门当不成问题。他奶奶的,看来这次又要垫底了!”

    他打了个哈欠,昏昏欲睡,嘴里嘀咕了一句:“凑活着打个盹吧,天亮再上路。”说罢,往地上一倒,屈臂枕头,鼻息沉沉睡去。

    师有事,弟子服其劳,魏十七和岳之澜都是懂眼色的人,一个领着年幼的师弟师妹来到土地庙外,与送他们前来的家人告别,一个招呼苦候了大半夜的闲杂人等,告诉他们仙师选徒已毕,速速退去,断了他们的痴心念想。

    之前那白衣少年作葫芦滚的情形犹在眼前,众人心有余悸,不敢再纠缠,三三两两散去。宋氏兄弟和秦贞的家人也抹着眼泪离开,不时眷眷回望,心有不舍,自此一别,仙凡殊途,不知何时能再相见。”

    师兄妹五人站在庙前,江风吹到身上,有点凉,东方一点点发白,曙光照亮了胡杨树,给破败的土地庙镶上一道金边。

    新的一天开始了。

    宋氏兄弟和秦贞毕竟年幼,折腾了一宿没合眼,精神困顿,站都站不稳,魏、岳二人领着他们回到土地庙中,寻个干净的角落安顿下来,家人都不在身边,他们又累又惶恐,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齐云鹤直睡到日上三竿,才伸了个懒腰,慢吞吞爬将起来,几个徒弟都已打点整齐,静候在一旁。供台之上,葫芦里灌满了酒,油纸包里是牛肉,荷叶上摆着馒头,齐云鹤呵呵大笑,招手道:“徒儿们,来来来,都甩开腮帮子吃起来!”说着,一手拎起葫芦灌几口酒,一手抓了牛肉往嘴里塞。

    岳之澜把馒头撕开夹上牛肉,递给三位师弟师妹,自己也慢条斯理吃起来。他见魏十七不动手,微有些诧异,问道:“师弟,你不饿吗?”

    魏十七笑着摇摇头。

    齐云鹤乜了他一眼,含含糊糊道:“这么大个子,食仓小不了,怎么,不好意思?老道不会笑话你!”

    魏十七解释道:“徒儿有个怪癖,只吃肉,不吃菜蔬和面食。”

    “吃肉就吃肉,客气什么!”齐云鹤抓起一大块牛肉丢过去,魏十七伸手接住,三口两口吞下肚,抹一抹嘴,意尤未尽,看得宋氏兄弟眼睛发直,秦贞半张着嘴,一口馒头掉在衣襟上。

    齐云鹤越发觉得这个徒弟有意思,他好奇地问:“徒儿,你一顿能吃多少肉?”

    “二十来斤。”

    “好,能吃才能打,天都峰有的是野味,你是猎户出身,饿不着了。”

    待众人吃完,齐云鹤从袖子里取出一只玉瓶,拔开塞子,倒出五粒药丸来,拇指大小,色泽蜡黄,清香扑鼻,道:“这是仙都派的阴虚丹,有轻身健体的功效,算是做师父的见面礼,一人一粒,吃完上路。”

    岳之澜先取了一粒,魏十七拿一粒,直接丢进嘴里,接着是宋氏兄弟和秦贞。

    丹药入口即化,一股热力从腹中腾起,绵绵不绝扩散到筋骨中,魏十七几乎可以肯定,丹药中蕴含的元气与熊肉一般无二,只是更为温和滋养。经历了狂暴的元气冲击,他更能体察到阴虚丹的妙处,丹药就像药方,君臣佐使配合得当,才不至于损伤身体。

    一行人动身上路,渡过西泯江,往白雪皑皑的昆仑山而去。

    齐云鹤衣袖飘飘,健步如飞,开始几天还走走停停,到后来一口气连赶四五个时辰,到天黑才停下歇脚。一番急赶,连岳之澜都觉得吃力,更不用说宋氏兄弟和秦贞了,好在阴虚丹妙用无穷,三人虽然年幼,在药力支持下,勉强还撑得住。

    魏十七修炼兽皮残卷上的法门略有小成,这点路对他来说根本不在话下,当同门累得倒头就睡时,他依然精力充沛,提起猎叉弓箭,到山林间捕捉野味孝敬师父。魏十七烧烤的手艺不差,齐云鹤不忌口腹之欲,因此对这个徒弟很是欣赏,常常边吃边谈,吃得口滑,不经意间透露了很多消息。

    一个全新的世界展露在眼前。

    仙都派系昆仑旁支,属剑修一脉,历代掌门都是昆仑嫡系,门下弟子有内门、外门、试炼之分,内门是剑修,专一修炼,外门打点世俗事务,每三年招收一次新人,初入门为试炼弟子,传昆仑道法,三年内若能凝成道胎,晋升内门,不能凝成道胎,转入外门。

    剑修必须是先天之体。人身一小天地,宇宙一大天地,人在胎中,浑身窍穴全开,称为“先天窍”,及至呱呱坠地,窍穴逐一闭合,与天地断绝沟通,沦为后天浊物。千百人中,总有一二天赋异禀,“先天窍”并未全部闭合,是为先天之体。剑修入门的第一步,便是运用“先天窍”汲取天地元气,日月精华,洗炼身体,凿开体内闭合的窍穴,开辟“后天窍”,将元气储存于其中。

    只有元气充沛,“后天窍”循经络贯通,方可尝试在丹田内凝炼一颗“后天种子”,是为道胎。

    齐云鹤收下的五名弟子中,数秦贞资质最佳,先天七窍,五行亲火,宋氏兄弟要差一些,都是先天三窍,宋骐五行亲木,宋骥五行亲水,至于魏、岳二人,他提都没提,魏十七有自知之明,没敢问。他猜测,齐云鹤会不会误以为他是先天一窍。

    兽皮上的功法残缺不全,是某种淬炼身体的法门,不过身体淬炼得再结实,也挡不住剑修一剑,所以齐云鹤斥之为笨功法,不练也罢,但对魏十七来说,却是改变命运的那根稻草

第十四节 相逢即有缘() 
七天后,阴虚丹的药力渐渐消退,魏十七见效甚微,岳之澜等四人洗炼了身体,都有脱胎换骨的变化,一个个履险途如平地,齐云鹤看在眼里,暗暗点头。

    这一日黄昏,众人在一处山坳里露宿,齐云鹤吃野味吃上了瘾,嫌干粮没滋没味,命魏十七去猎几只山鸡野兔解馋。魏十七答应一声,背起弓箭,提着猎叉,往密林深处寻觅。

    他仗着身手敏捷,须臾工夫翻过一个山头,山鸡野兔没找到,碰巧射中一头肥大的獐子,在溪水边洗剥干净,撕下树皮绑住四肢,负于背上,一路往回走。

    天色渐渐暗下来,月明星稀,树影幢幢,魏十七突然停住脚步,凝神细听。前方不远处,隐隐传来尖厉的咝咝声,紧接着光芒骤然一现,像黑夜的海上亮起一道闪电,转瞬即逝。

    那道耀眼的光芒,让魏十七想起老鸦岭中邓守一重创老熊的一剑,他皱起眉头,心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方敌友未辨,还是躲远一些好!”正待绕路而行,一人咳嗽一声,沙哑着嗓子道:“相逢即有缘,阁下何不现身一见?”

    魏十七苦笑一声,没想到对方如此机警,不肯放过他。他只得硬着头皮上前去,心中有些不安。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血腥气,魏十七只吸了几口,就觉得头晕眼花,四肢乏力,他顿时大惊失色,急忙丢下獐子停住脚步,双膝却一软,直欲跪倒在地。危急时刻,灵台穴突然一阵跳动,元气涌出,驱散了不适,魏十七以猎叉拄地,竭力稳住身体,抬头望去,只见十余步开外,一条碗口粗的蟒蛇倒在血泊中,腹部一剖为二,蛇头掉落在地,蟒尸旁站着一名青衣男子,个子高挑,头上茂密的树冠遮住了月光,看不清他的脸。

    他似有些失望,问道:“你是这山中的猎户吗?”

    魏十七心中念头急转,张嘴欲表明身份,体内仅剩的一点元气消耗殆尽,一时间口舌麻木,连话都说不出,拄着猎叉慢慢滑倒在地。

    青衣男子身后探出一个小儿的脑袋,七八岁模样,梳着冲天辫,奶声奶气道:“师父,他中毒了。”

    魏十七心中雪亮,那蟒蛇被青衣男子一剑斩杀,临死前喷吐剧毒,结果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他一个不提防,中了招。

    青衣男子原以为来者是昆仑山中的剑修,这才出言相邀,没想到只是一名普通的猎户,枉费心思。他冷冷看了魏十七几眼,说了句“走吧”,牵起身后的小儿,不顾而去。

    “师父,你不是说相逢即有缘,为什么不救救他?”

    青衣男子微一犹豫,停住脚步,从袖里取出一枚绿色的药丸,捏在指间转了几圈,又收了回去。“救他就违背了本心,不救。”

    二人渐渐远去,魏十七心中一片冰凉,死亡的阴影步步逼近,他听着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呼吸越来越急促,心跳却越来越慢。要死了吗?会有人来救他吗?无数影像在眼前闪过,像变幻的快镜头,据说人在濒死的一刻,会把经历的生命重新过一遍

    视野一点点变黑,瞳孔收缩成针尖大小,魏十七死死盯着血泊中的蟒尸,挣扎着爬上前。手脚麻软,用不出力,灵台穴像干涸的枯井,挤不出半点元气,用尽全身力气,一点点往前挪,短短十余步路,比天涯还要遥远。

    在最后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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