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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假 如 还 有 来 世-第1章

小说: 假 如 还 有 来 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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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歌词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张栋梁…首选张栋梁

    *你的心情总在飞

    什么事都想去追

    想抓住一点安慰

    你总是喜欢在人群中徘徊

    你最害怕孤单的滋味

    你的心那么脆;一碰就会碎

    经不起一点风吹

    你的身边总是要许多人陪

    你最害怕每天的天黑

    但是天总会黑;人总要离别

    谁也不能永远陪谁

    而孤单的滋味;谁都要面对

    不只是你我会感觉到疲惫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

    你想不想找个人来陪

    你的快乐伤悲只有我能体会

    让我再陪你走一回*

    music过门

    重复**

    把这首歌反反复复的听了很多遍。喜欢;喜欢的无以复加;所以什么都不想说了。也许只需要用心去体会自己的心到底在哪里?

    在这次的旅途上我体会最深的是什么呢?是在冰天雪地里面看雪花飞舞吗?还是在故宫听着onenightinBeijing感受那份悲哀呢?又或者在大港听着那些疯狂作报告的人的狂语?我还相信眼泪吗?我还相信笑脸吗?我还能对朋友推心置腹吗?我对自己失去了信心了吗?还是人性本恶在对着我哈哈大笑骂我傻瓜,而我却还不死心,还相信这个世界还有爱?

    离家独自出行的这段日子,远方有人在想我吗?我想跪在东堂深深忏悔自己以前的过失,却怎么也不知道从何而入,只是在寒冷的北京一个人看着那些白色鸽子四处乱飞,看着那照婚纱的恋人任人摆弄然后在想自己还会相信爱情吗?

    独自放逐自己是怎样的心情呢?以后还会不会在12月的东三省看见那灿烂的星空,看见那熟悉的猎户座?还会不会和子奇在雪地里面追逐疯玩呢,这个可爱的小胖子?又或者以后不会再见!

    只有天空依然,大地依然……
第一卷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张栋梁…首选张栋梁

    *你的心情总在飞

    什么事都想去追

    想抓住一点安慰

    你总是喜欢在人群中徘徊

    你最害怕孤单的滋味

    你的心那么脆;一碰就会碎

    经不起一点风吹

    你的身边总是要许多人陪

    你最害怕每天的天黑

    但是天总会黑;人总要离别

    谁也不能永远陪谁

    而孤单的滋味;谁都要面对

    不只是你我会感觉到疲惫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

    你想不想找个人来陪

    你的快乐伤悲只有我能体会

    让我再陪你走一回*

    music过门

    重复**

    把这首歌反反复复的听了很多遍。喜欢;喜欢的无以复加;所以什么都不想说了。也许只需要用心去体会自己的心到底在哪里?

    在这次的旅途上我体会最深的是什么呢?是在冰天雪地里面看雪花飞舞吗?还是在故宫听着onenightinBeijing感受那份悲哀呢?又或者在大港听着那些疯狂作报告的人的狂语?我还相信眼泪吗?我还相信笑脸吗?我还能对朋友推心置腹吗?我对自己失去了信心了吗?还是人性本恶在对着我哈哈大笑骂我傻瓜,而我却还不死心,还相信这个世界还有爱?

    离家独自出行的这段日子,远方有人在想我吗?我想跪在东堂深深忏悔自己以前的过失,却怎么也不知道从何而入,只是在寒冷的北京一个人看着那些白色鸽子四处乱飞,看着那照婚纱的恋人任人摆弄然后在想自己还会相信爱情吗?

    独自放逐自己是怎样的心情呢?以后还会不会在12月的东三省看见那灿烂的星空,看见那熟悉的猎户座?还会不会和子奇在雪地里面追逐疯玩呢,这个可爱的小胖子?又或者以后不会再见!

    只有天空依然,大地依然……

    我不想活了。因为活着和死了没什么分别。

    我活不了了。因为迟早要死。于是有人问:“你怎么知道活着和死了没什么区别呢?”

    好,那我去死,不就知道了吗?

    在我列出二十六中去死的方法后,我得出一个结论:要去死,我还没那个胆子,我胆小,怕死。所以,我不打算去死。我死了也没人知道活着和死了的区别,我死了吗?

    我要好好地活着。
第一章
    我很快乐的活着。我拥有青春,魅力,才华和冷静的智慧。这其中任何一样都是让人羡慕不已的。所以我不惧畏任何——包括死亡。但我不敢自杀。这个死亡是指的突来的祸事和意外,并不包括自杀。

    何况,我刚刚遇见你。

    你总是在楼上看着我,静静的。从不靠近,也从不远离。我就悠闲的品着自己的快乐,以便赶走学校的那些“白眼王八”,一边等着你。等你说出那一句美丽的誓言,然后再拍拍手,潇洒的拒绝你。这样,我便觉得自己成了赢家,很快乐。尽管芷儿和Anddle说这样是心理变态。

    因为你确实不是“白眼王八”,算得上一个“白马王子”,还是让女生尖叫和暗恋的那种。

    第一日:

    印记

    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

    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

    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

    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

    

    总有一些什么

    会留下来的吧

    留下来作一件不灭的印记

    好让好让那些

    不相识的人也能知道

    我曾经怎样深深的爱过你
第二章
    你终于先开口说话了,我自然很得意。

    我以为你的确和那些男生一样,会自信而又以一种不在乎的语气问我。

    “做我女朋友,OK?”

    然后就如我预计的,我会甜甜的和你笑上一阵,再告诉你:“不行!”接着跑一个没人的地方去,无法自抑的偷笑。

    可是,你下来了。从那个阳台下到我面前来,你说:“我送你回家。”我既震惊又顺从的点点头。噫!你这人怎么这么怪!

    你说话的时候,好像自然而然,天经地义的样子。

    和我预料的一点也不相同。但我依然很得意。就这样认识你。

    于是每天的这个时候,你都下来送我。下楼梯的时候,你总是一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一手抱着书本。那种只需转眼抬手就灰飞烟灭的气势总让女生惊叹不已。我便慵懒的倚着墙,数你一根根飞起来的发。我也明白了芷儿和Anddle她们说你天生就是王者的气势,不然我怎么会在你说送我回家的时候不由自主的点头?

    总是在回家的路上,你淡淡的和我谈笑。一切从你那里听来,都是可笑或有趣的。除了你见到我抱着书本时会毫无语言却又自然的在我手中拿过书本,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

    你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我不觉得有什么不自然,正因如此,我才安心的走在你身旁。

    第二日:

    芙蓉玉

    二十六颗珠圆玉润的

    二十六颗晶莹剔透的

    二十六颗粉红色的芙蓉玉

    结成一串简繁的心事

    

    系在手腕上

    变成二十六颗温柔的心
第三章
    我要回去我深爱过的城市。

    告诉了你,你却微笑不作答。你从不制造绯闻。所以我想,我们现在的交往如真实般作答:你只不过要和我说说话。

    走在华灯初上的街上,看杂闹的人潮和漂亮的店。不经意之间,看见一个明亮的橱窗里摆了一条手链。粉红色的剔透的小珠子结成一束简繁的纹样。很喜欢,我笑小站在那里,久久的看着那个橱窗。一看价格,呵!真好!四十八!真是死了也要发呀!

    门口的小姐看我久久的望着橱窗,立刻笑眯眯的迎上来,说:“小姐,请里面看看吧!”

    我挑挑眉,厌恶的转过脸。她的妆太浓了,象是跌进颜料盒似的。所以,我跟她进去,从一百元问到五元,从耳环问到围巾……她也不客气了,爱理不理。

    我忍不住“噗哧”一生笑出来,告诉她:“就橱窗里的那条手链吧!要两条一样的。”

    “两条?”她为难的看着我。

    我皱皱眉,问:“有问题吗?”

    “是这样的。橱窗里的芙蓉玉手链是非卖品。店里只有两条而已……”

    “哦?价钱可以贵点。”

    “可是……”

    我笑笑转过身,“那算了。”

    “等等。”

    哦,又改变主意,要卖了吗?我转过身,笑意更浓了。

    内堂走出来一个人,温和昏黄的灯下,我看到一个曾经熟识的人。

    他笑着拍拍我说:“龙迦,回来看看吗?”“嗯。”我还是盯着店小姐“蒋,我看上你的一样东西,卖给我。”

    他笑笑,“你说的,还真客气。”她转过脸对店小姐说:“去包那两条芙蓉玉,另一条在暗盒里。不要钱。”

    店小姐好像快吓昏了,她慌慌张张的跑进内堂,顺便绊倒一把椅子。

    我“呵呵”的笑了,说:“蒋,你吓到她了。她不知道你认识我。”“所以它得罪我的客人。”他接着说:“小薄和晨曦说看见你要绑架你回去。”

    “你会吗?”

    “不会。”

    “好兄弟。”我拍拍他。

    店小姐已经把两个蓝色盒子捧在手上了。我走过去,一边从她手里接过盒子一边笑嘻嘻的说:“别急,他不会让你回家吃自己的。如果他要这样做,你就告诉老板娘说她放跑了傩龙迦。

    是啊,我已经离开这个城市好久了,许多东西都快变得不认识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这种情绪,就这么淡淡的缠绕着,也许自己正在陷入一个自己做的陷阱里吧!

    拿着两条芙蓉玉手链在手里若有若无的拎着,还在回味刚才的快乐和惆怅之间,不知不觉已经回到家了,啊,快乐。

    可是快乐很快就会过去的,因为很快我要离开这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去适应,缓缓的看着自己手上的芙蓉玉手链不禁在心里幽幽浮起另一种情结。

    “阿煜,你再想我么?我就要离开这里了,我们还有将来吗?”

    我的眼透过窗户看着不远处的另外一栋小楼,那里是阿煜晚上上班的地方,想着那些疯狂痴缠的夜和阿煜温柔的双手和嘴唇,不禁眼神定定的咬着下嘴唇,痴了。

    可是我却不知道我这一去竟然是和阿煜分开的前奏。
第四章
    还在想问题的时候,竟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路的尽头,于是拐上了自己的小楼,打开门,继续刚才的思路。脑子里的思路一团乱麻一样,他在抽丝剥茧,终于有了,火花蹦放的时候是谁也挡不住的。今天是他去重庆读书的日子,他飞快的收拾自己的衣物,但是老姐又给他一个极不好的印象——老是出去玩,儿子却扔给母亲带,母亲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退休英语教师。他终于忍不住说了这个不太像样子的姐姐。于是也不知哪句话是导火线,她说我住在她的家里,有什么资格说她,他和老姐吵得好厉害,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冲动的打了老姐一拳头,但是打了之后却很后悔,但是一场战争就这样开始了。终于也不知什么时候老姐手里不知怎么多了一把菜板上的锅铲,他只觉得一道白光击在了他的眉弓上。老姐愣住了,母亲看见了他脸上恐怖的伤痕,而他自己也感觉出事了,于是来到镜子面前,脸上右边眉弓那个地方豁然有一条三厘米长的口子,上眼皮似乎都不堪重负显得有些耷拉下来,鲜血不停的流在他刚刚换好的白色休闲服上,愤怒像一道魔鬼的手抓住了他,他如鬼魅一般冲到老姐面前,举起了拳头——他要打醒老姐,他的拳头就这么举着,很想一拳把这个泼妇打醒……

    最终他的拳头没有下去,因为他知道他拳头的分量。他选择离开,离开这个曾经令他高兴过的开心过的家……

    终于,东西收拾好了,换掉了衣服,妈妈暂时用一张邦迪给他贴住伤口,他心里却在想以后都不会对这个家有什么依恋了,妈妈甚至对于他现在做的事情一句话公道话都没有说一下,他无言。

    他看见自己喜爱的侄儿子奇,这个名字还是他给起的,当初姐姐生下这个宝贝儿子,把起名子竟然交给了他这个弟弟,可是现在姐弟俩竟然一个小矛盾弄成这样。阿煜很伤感的最后亲了一下这个可爱的孩子就这么离开了家,他想眉弓上面的伤不算什么,但自己的心都碎了就完了。

    临走之前还得在学校开个会,开会的时候血从脸庞一直流下来,吓了旁边的人一大跳,没法了,一个人跑到医院去缝针。

    四针就这么在脸上留下了永远的记号,他很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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