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姬艳红伶-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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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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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银雪白衣箱里取出一套又一套的男子衣裳,将它们全都摊在冬日暖阳下晒着。不晒不行啊,这种质料的衣裳最容易长虫了,每一块干干净净的布料都是人一针针辛苦纺出来的,要是被咬得东一个洞、西一个洞,不只暴殄天物会遭天谴,而且也对不起采棉、织布的人家,浪费了裁缝们珍贵的时间。
宽宽大大的袍子,是贴和着男人的体型裁剪的,足足有她的弱肩两倍宽的臂膀,比她的袖还要多上一截的肘长,还有这长长的衣裙……
银雪不禁将它拿在身上套,果然过大到可笑,见自己一副宛如三岁孩子偷穿大人衣服的滑稽模样,她莫名地笑了出来。
笑声在空荡的屋子里回响着,间歇夹杂着几声轻喘,到后来却越来越微弱,似笑——更像是哽咽。
睹物思人。
满屋子都是他的衣,但却不受主人青睐,无故被丢下了,就像她这个被莫名抛下的妻一样。
从他出了家门,再也没有归来的那一日算起,已经过了三次月圆,时序也已经从初秋进入初冬,山上的绿叶转红,如今早已掉落满地,只剩光秃秃的枯枝,而那个嘴里说着“我上山去采药”的男人,却依然毫无消息。就算再怎么会采,这季节也已经没有东西可采了。
该是返回家门的时候了吧?每一天,她都引颈盼望着,他会带着一箩筐装得满满的草药,温煦的笑容万般是歉意,柔柔地对她说:“我采药采过头,忘了来时路,所以在山中迷失了,好不容易找到归途。”然后重回她的身边、他们的家。
银雪不傻,她知道这种说词用在离家半月的时候,还可被原谅。若是用在离家一个月,将会被原谅得很勉强。至于到了此刻离家三个月,根本就是不可置信的谎话,即使心胸再宽大的女人都无法接受的说词。
普通女人早在头一个月时就会死心,不再等候一名无故离家的夫君了吧?
“……劲风,你到底人在何方?”她呆呆地揪住蓝布裳,喃喃低语。
你对我有何不满吗?
我这做妻子的有什么地方做错了吗?
你嫌弃起我了吗?再也不想回到我身边了吗?
就算是这样,捎封信也好、留句话也行,为何不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你的心意已经改变,却让我在这儿为你苦苦牵挂呢?
银雪回想起那满是问题的一天——离去前夫君的面孔,她不知道在记忆深处反反复覆地重验过多少次,但她始终找不出夫君不同于过往之处。
他精悍而黝黑的端正五官,不算是俊秀,却极为英挺、极有男子气概。向来炯炯有神的黑眸总是温和而善体人意,身为大夫该有的细心、周到他都有。高壮的身材本该具有咄咄逼人的压迫感,可是他从不挟身高欺人、仗拳头以服人的个性,赢得城里老老少少的喜爱,小孩子也总爱缠着他,爬上他的肩膀,要求他或背或抱。
还记得那天清晨他早早用完了膳,对着她施展笨拙厨艺而炒得有些老的青菜、烤得过焦的一条咸鱼,软趴趴的干扁肉糊,仍毫无抱怨地扒了三碗白粥下腹,并且称赞她的手艺越来越进步了。
她还记得自己淡淡地笑着,点头、道谢。
接着他便执起专门用来挖掘药草的小锄头,背着只竹篓,穿著件长袖的薄衫,一身轻便地跨出家门。
“采药要小心啊!”她追在他身后,叮咛着。
黎明的曙光强烈而刺眼的照耀着,背对着她的夫君脸上隐约可以看到微笑,他举起手挥了挥,说了句:“我去去就回!”而这也成了他最后所交代的一句话。
很平淡、很普通、很不特别的光景,同样的情况在他们结婚三年来,几乎是每隔两、三天就会上演一次。一如他们相敬如宾、平平凡凡的夫妻生活般,那是脚踏实地而毫无变化的一日。
莫非……这就是夫君不告而别的理由?因为和她的生活开始缺乏刺激了吗?难道她以为终于找到一个能忍受她枯燥性格的男人,并且庆幸自己能成为他的妻子,拥有平凡安定的幸福日子,这些都是她的幻梦一场?!
银雪知道自己天生的艳丽容貌,会让许多男人都误以为她是多么有“刺激性”的女子,就像是绽放在艳阳八月天底下的灿烂向阳花,吸引着狂蜂浪蝶,孰不知与她的外表大相迳庭的是,她的内在其实更近似一株路边的含羞野草,喜好独处、静默,凡事都淡然以对,到头来还被人讥讽为“冰山”里的向阳花,骨子里是大冰块。
这种差异,尤其是和自己的双生弟弟站在一起时,特别明显。
分享着同样面孔的她与弟弟,就像是老天爷恶意的玩笑似的,性格一正一反。弟弟银鹰像是真正的太阳般,热情豪放的性格从他三个月学会爬开始,就吸引了所有人的喜爱,他在牙牙学语时期,光靠着大大的笑颜与无邪妹丽的脸蛋,便引得亲朋好友无不争相抱抱。相反地,躲在角落,怕生又不喜欢笑,总是绷着张脸不哭不动,一点也不讨喜的自己——
众人的评语总是:“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可爱呢?明明生得和弟弟一样的脸蛋,却像个木偶一样,给人阴暗的感觉。”
要不就是:“总觉得这孩子太静,静得有点过分,吓人啊!”
最过分的还有:“就是说,弟弟要是太阳,这姊姊就是乌云了。真是阴森的性格,这样子长大也不会有人爱的。”
或许性格比较沈静的孩子,并不只她一个,但当你从小到大身边有个一模一样却受到万人疼爱的“对比”时,那种悲哀……
银雪不是想怪谁,她知道有些事是强求不来的,就像“被喜欢”或是“被讨厌”这种事,都取决于他人的心情,偏偏她又学不会改变自己去迎合他人。要是她真能有如此“八面玲珑”的手腕,又怎么会是如今的“她”?
因此随着岁月增长,她只有越来越安静、内向,越像是阴翳的乌云。
我这辈子大概都摆脱不了弟弟的阴影,如此生活着。
没有人会注意到我,没有人喜欢这样的我,谁都喜欢同个模样却耀眼、活泼、开朗的弟弟吧?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我就是我,无法变成别人想要的那个“我”啊!
当银雪心中充满着这种负面想法的时候,给了她一个当头棒喝的,就是尚未成为她夫君时的何劲风。
“你为何这么说呢?抬头望望天空闪烁的星星,即使光芒微弱,也努力地散发着自己的光辉不是吗?不成为太阳又如何?每个人都可以努力发出属于自己的光辉,这努力绝不会白费,你不觉得星光毫不比阳光逊色?”
努力成为有自已光辉的星子。
多么美丽而又动听的一句话,这也许算不上是什么顶级浪漫的情话,却是她听过最动听的语句。
他是头一个告诉她不需要去与弟弟争辉的人。其它人总是说着要她多学学弟弟,多笑笑,多一点亲切的态度,这样别人才会喜欢她。可是他告诉她……做自己就好,不需要向谁看齐,也不用抢着当天上的烈日,她有属于她的星空。
所以当这个温柔的傻大个儿,腼腆地捧着一束束药草说:“我什么都没有,只有这些药草家当,你不嫌弃的话,请嫁给我”时,银雪毫不犹豫地点头了。
她相信他不会嫌弃她拙于言语的内向性格,也不会嫌她冷漠无聊,更不会抱怨她待人处世的保守态度。
在他眼中,她看到自己,而非他人眼中所谓“解银鹰那个冷冷的双生姊姊”。
她是那么相信他们会幸福的,但平凡而朴实的幸福却维持了不过短短的半年,便在某天清晨如同蒸发的露珠般,消失无踪。
反复思量,度过一个又一个难以成眠的合夜,银雪还是得不到她的答案。
昨天弟弟已经下了最后通牒,要她死心,对外宣称丈夫意外亡故,重新再觅寻新的人生。动用了大批人马搜山,也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的弟弟,如是对她说:“何劲风要不是死了,就是背叛了咱们无极门、背叛了姊姊,逃家去了。像这种人还有什么好留恋的?”
银雪绝不相信劲风死了这种事,他一定还活着,在这天下的某个角落,她想要找到他,并且问个水落石出,为何舍弃了自己离去?她非这么做不可,否则这辈子她将永远走不出夫君离家出走的阴影。
生平头一遭,银雪决定不再只是等候,她要主动找出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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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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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下雪了。”
顺着老人家的话语,云芜名抬起头,的确从天空开始飘下小小的粉白雪粒,差不多也到了该下雪的季节了,一年竟是这么快吗?他病愈后总觉得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就快是万家灯火同庆春元的时节。
“怪不得我今早起来冷得一把老骨头直快散了,原来是要下雪了。”踱回火盆前面,搓着手的花白胡须老人,是衙门里最老资格的件作,同时也是芜名最信赖的伙伴。
“张爹,您的风湿好些了没?”
“真是托福啊!”提起这个,张老爹的眼睛一亮,拍手说。“上次你给我的那药膏贴上去后,果然没有那么痛了啊!不愧是见多识广的京城名捕,连治我这久病不见起色的老症状,都轻而易举啊!”
“您太客气了,能帮得上点忙,我也很高兴。”
“不不不,这真的是靠云爷您的帮忙啊!想我看遍了城里的各家郎中大夫,就没有一个像你这么厉害的。云爷,您是在哪儿学过歧黄之术吧?”
云芜名苦笑了一下,坦白说,他也对当时脑海中何以浮现那几味药,感到不可思议,他也只是姑且建议张老爹照这方子试一试,想不到竟有如此大的疗效,反过来大吃一惊的反而是他本人。
迎着老人好奇的目光,云芜名只得含糊地点头说:“不过是点皮毛,献丑。”
“云爷何必这么谦虚,想我蓬莱镇上,多的是些不学无术的骗世郎中,比起那些人啊,现在我更相信云爷您的药方呢!以后要是老朽这身骨头又犯什么毛病,就请云爷再帮帮我。”
云芜名只得以笑了笑,作为回应。他不敢保证自己下回还能够想起什么新的药方子。打从一年前大病痊愈之后,他竟忘了自己过去三年来的往事,偏偏倒是多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能力。好比怎么医治张爹的风湿、怎么分辨五花八门的药草等。
不过家人对他这种怪现象并不以为出息,只说:“老天爷既然让你大难不死,就算是多了点奇怪的特异能力也没关系,只要你活着就够了。”
“可是……唉……真不是我在罗唆,小老儿我实在不懂上头的人在想些什么,像您这样名震八方的厉害神捕,干么要派到咱们这个风平浪静又无聊的小镇上呢?根本是大材小用、浪费您的才干啊!”
提起“云芜名”三字,在捕快这一行里可说是无人不知。
最为人称道的就是他在五年前破了一件轰动一时的大悬案。一伙凶恶的歹徒在月黑风高的夜里,将半个村子的年轻男丁都杀了,可是既没有把财物抢劫一空,也没有动到村子里的女人,不为财也不为色,只剩下仇杀一路。但是该村子的人都深居林野,甚少与外界往来,未曾与人结怨,因此让案情陷入胶着。
但云芜名凭借着自身的聪明才智,细腻而缜密的搜寻线索,终于侦破悬案——杀人案的元凶是邻镇的一名大户富翁,他以钱买收了几名江湖杀手,夺取那些年轻壮丁的性命,只为了供应他制作一种号称能长生不老的药所需要搜集的大量年轻壮丁的鲜血。
云芜名注意到这些壮丁们的致命伤不过是一枚银针直抵心脏,尸体却大量失血的这个矛盾点,开始着手调查,然后于最短的时间内破案,将凶手们一举成擒,当然他的声名也因此案而远播,成为捕快中的传奇人物。
想想他破案的那年不过是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在那之前,在许多老经验、老资格的捕快眼中,他是个连嘴上的毛都没有长齐的毛头小子,岂能轻易相信他的能力?大家暗地里嘲讽说他之所以窜升得快不过是运气好,瞎猫碰上死耗子似的解决了一些案子而已。可在那之后,这种闲言闲语自然消失无踪。
然而关于“云芜名”这个人的小道传言倒是从没有断过。
有人说他家世显赫,却抛弃万贯家财不做大少爷,宁可屈居于衙门,做个小衙差,是个怪人。
有人说他其实是个武状元,身怀绝顶武功,有着能登天入地的盖世奇功,更是江湖上隐世高人的嫡传首席弟子,可就在升官晋爵前放弃状元头衔,只想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