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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隐秘盛开-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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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那几乎就是天边了。可是多么适合他,适合一个浪漫的、不安静的灵魂。他将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淡出她的生活,再也看不到他,再也听不到他有声有色地喊“潘红霞”。这世上,没有一个人,能把她的名字,喊出这样的声色。她心里一阵伤感,身后,那教堂般的主楼里,不知是哪个班的人,正在高唱着那支歌: 
“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 
“潘红霞,”他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我们来个约定吧,二十年后,不管我们在哪儿,都回到这里来,大家都回到这儿来——” 
“那可说不定!”一个声音打断了他,兴高采烈的声音,谁也没留意她什么时候来到了他们身后,“二十年后的事情,谁又能知道,也许,一场大地震,把这城市都摧毁了,也许,我们中间,有谁得癌症死了!谁又能预测二十年后会怎么样?”她说得理直气壮喜气洋洋,“更糟糕的是,就算地球照样转,大家也还活着,可人呢,都变成坏人了!还不如不见呢!” 
只有小玲珑,有这种豁免权,可以嘲笑一切,她被大家,她的师兄师姐们惯坏了。 
“那就让我们看看,人都坏成了什么样,”刘思扬半真半假地笑着,“不过,总还会有一两个好人吧?” 
“那当然,”小玲珑顺口回答,“就算人人都变成了坏蛋,也还会有沧海遗珠——潘红霞呀!要想让潘红霞变成坏人,除非海枯石烂!”她脸上浮起一个最无邪的微笑,“好吧,就让我们二十年后回来吧,回来,向我们的‘圣母玛丽亚’忏悔我们的罪恶——潘红霞,你可要坚持做一个好人啊!”她哈哈笑着跑进楼里去了。 
潘红霞没有笑。 
至少,有些事情,是不能嘲笑的。比如,这个夜晚,比如,那些善良的日子,除非他们真的都变成了没有心肝的坏蛋。哪怕有一点禁忌,对生活存有一点善意,就不会嘲笑这一切——潘红霞这么想。 
一年后,他们毕业了。   
毕业聚餐(1)   
这天,学生食堂准备了丰盛的菜肴。准备工作几天前就开始了,采购来了大量的肉、蛋、鱼、豆腐和各种蔬菜。厨房里热火朝天,煮肉方,煎带鱼,炸各种食品:豆腐、土豆块、山药块、还有小小的樱桃丸子。平时,食堂吃包子饺子,总要派学生来帮厨,这次却全是师傅们自己动手。毕竟,是一个喜庆的日子,这是恢复高考后他们送走的第一批毕业生。这届学生们啊,平时,和食堂的冲突最多,摩擦最多,可不知为什么心里最舍不得的也正是他们。以后,再也听不到他们瞎嚷嚷了,师傅们想,铁打的学校流水的学生啊! 
最漂亮的一个姑娘,平时,总在窗口打菜,她的那个窗口自然要比别的地方人多。四年下来,那些脸,她都记熟了。文雅的、文质彬彬的、文明的脸,这样的脸看多了自己不知不觉也有了优越感,她喜欢这些脸在眼前一张一张晃过,就像大特写。她知道他们给她起了许多的绰号,有好听的,也有不那么好听的。最不好听的叫“小括号”,那一定是刻薄的嫉妒的女生起的,因为,她的两条小腿,不那么直,有点罗圈,像日本人的腿。“小括号”就怎么了?山口百惠也是小括号呢!她还有个外号,叫“白菜西施”,这外号流传最广,人人都知道。那是因为从她手里他们买得最多的就是熬白菜的缘故。 
这天,食堂的菜谱如下:酱梅肉、炸带鱼、小酥肉、木耳过油肉、什锦大烩菜、凉拌藕片、醋熘白菜等等。每一样菜,虽是大锅烹制,却是尽心尽意。聚餐的地点,就在各自的教室。桌子拼了起来,拼成了几大张方餐桌,十几样菜,一样一样地,摆在了上面。有人买来了酒,是本地产的红葡萄和青梅酒,也准备了烈性的高粱白。他们,从前,“红钟社”的人,又一次聚在了一起。已经有一年多了,“红钟社”名存实亡,现在,为了告别,他们终于又团聚在了一起。 
还没有拿到分配的“派遣证”,可大多数人,都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去向。有的在大家的意料之中,比如陈果,谁都知道她是要回北京的,那才是她的归宿,这个城市,只算她的驿站。果然,她要去北京的一家出版社,这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可是也有意外,比如刘思扬,一年多前,人人都以为他也终将要回北京,和陈果一起,可是在人们眼里这天设地造的一对分崩离析了。这一年来,对他们的分手,众说纷纭,人人都很惊讶,人人都在猜谜。可如今,突然间真相大白:刘思扬报名援藏,而和他一起报名的,竟然是,呼延小玲,小玲珑! 
这是谁也没想到的,这一年来,虽然,大家也看出了他们之间的那种亲密,可不知为什么没人把这当成一件严肃的事看。事关小玲珑,似乎,就永远严肃不起来。她的“小”,使人人都不对她设防,人人还都很宽宏大量:他们似乎可以容忍她的一切游戏和胡闹。但是,突然间,西藏,使他们意识到了这件事的庄严和重量。 
“来!刘思扬,”老余第一个举起了酒杯——其实是一个搪瓷的茶缸,里面是白酒。“我浪漫的兄弟,从今以后文学又多了一个殉道者,我祝你在西藏,写出不朽之作!” 
这一下,人们都举起了五花八门的酒具:大茶缸、玻璃杯或者干脆就是食堂的粗瓷饭碗,里面的酒,也是五颜六色的,有红有白,还有碧绿如春水的“青梅酒”,老余的话,让他们鼻酸。 
“来,刘思扬,祝你写出不朽之作,传世之作!”茶缸饭碗碰响了,人们一片七嘴八舌,“刘思扬,干杯!” 
刘思扬手里,是一只白搪瓷缸,跟了他多年,瓷已经磕掉了许多处,里面盛着红色的葡萄酒,他刚要喝,一个叫宋新城的人把他拦住了。 
“这是糖水,哪里能壮行?” 
“换白的!”丁克叫着。 
换上了一只蓝边粗瓷大碗,里面自然是醇香浓烈的高粱白,本地最著名的佳酿,汾酒。刘思扬没有推辞,也没有废话,端起来,一仰脖子,就是大大的一口。 
“好!”一桌子人,男男女女,都豪迈地喊着,喝了。 
“陈果,”刘思扬端着酒碗,一抹嘴,望着对面的陈果,刚才,只有她,只有她一个人,端坐不动,没举酒杯,“陈果,你不祝我吗?” 
“我还没想好,”陈果慢慢回答,“祝你什么?” 
“那我来祝你,”刘思扬凝视着她,凝视得很深,“陈果,老朋友,我,我祝你——一生幸福。” 
一句话,让陈果的心里,掀起狂涛。她眼圈一下子红了。高傲的陈果,第一次,在众人面前,红了眼圈。她什么话也没说,端起了面前的玻璃杯,碧绿的液体,摇晃着,青梅酒摇晃着,她的手在抖。玻璃杯和粗瓷碗,“砰”地碰在了一起。 
“刘思扬,一路走好。”她说。 
他们喝了。 
“你们怎么都不祝我呢?”突然,小玲珑委屈地叫起来,“去西藏的,又不是只他一个人!” 
老余第一个笑了,宽容地、怜惜地笑起来,一边端起杯子,“小玲珑啊,”他说,“呼延小玲,从今以后,你就是个大人了,”他又宽容地笑了一笑,“也许你早就是个大人,我们都忽略了,呼延小玲,我祝你,一生精彩!” 
大家又一次举杯,这一次,举向了小玲珑,粗瓷碗大茶缸围歼着她纤细的一只塑料水杯,五颜六色的液体,晃荡着,漾起扑鼻的酒香,大家重复着老余的话,“小玲珑,一生精彩!”这确实是一句好祝词,而且,非常适合她。   
毕业聚餐(2)   
小玲珑将杯子里的葡萄酒,一饮而尽,然后喊,“白的!”就有人将白酒倒在了她杯子里。她举起酒杯,站起身,脸色变得庄重了。 
“陈果,”她忽然叫了一声陈果的名字,“我知道你恨我,可我总说,我不在乎。现在,就要分手了,告别了,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也许一辈子咱们都不再见面,我还是要说,我不在乎——真的,陈果,我不在乎你怎么样想我,我是个狠毒的人,恶人,坏女人!我不会向你忏悔,向任何人忏悔!陈果——”她的声音突然喑哑了一下,“姐姐!”她叫了一声,姐姐,“我敬你一杯,为了相识一场,你喝不喝没关系,我敬你,我干了!”她一仰脖子,把半杯白酒,咕咚咕咚像喝水一样,一气饮干,然后,用雾蒙蒙的眼睛,望了一圈所有的人,“我爱你们!”她说,泪水慢慢从眼眶里涌出来。 
女生们,几乎都红了眼圈。酒桌上沉默下来,一桌子的菜,平时,他们吃不着的美味佳肴,还没有什么人动筷子。小玲珑的话,让他们伤感。一生中最美好的一段岁月,结束了。四年一闪而过,那是他们挽留不住的。旁边的桌上,“哗啦”一声,什么东西打碎了,是一只盛酒的大碗,有个人呵呵呵咧着嘴傻笑,是一个外号叫“公元前”的男生,来自“老山区”农村,是三个孩子的爸爸,这次被分回到了山区那个小县城教书。他呵呵呵傻笑着,越笑越响,最后呜呜地哭起来。 
“喝醉了。”人们说。 
他们自己桌上,也有境遇相同的人,是一个女生,郑岫。她比陈果小一岁,可看上去远比陈果苍老,都有了白头发。她在插队的第三个年头上嫁给了一个会唱山歌的放羊汉,生下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刚进校时完全是一副农村大嫂的模样,现在,她也被分配回县城中学去了。她听着“公元前”的哭声,听着听着,突然端起了自己面前的酒碗,咕嘟咕嘟,把半碗葡萄酒一口气喝光了。 
“郑岫!”她身旁一个叫张莲的女生试图夺下她的酒碗,哪里夺得下?她像梁山好汉一样豪迈地喝着,喝完了,用手背一抹嘴,笑了。 
“你们可知道?”她望着大家,说道,“这四年,一千四百六十天,是什么?是天堂里的日子啊!一千四百六十天,爱恨情仇,都是天堂里的爱恨情仇,现在,我们要重返人间了,为我们重返人间,我先干一碗。”她说着抓过酒瓶,又往碗里咕咚咕咚斟着,“再敬大家一碗。” 
重返人间!这句话,让人悚然而惊。郑岫双手端碗,嘴唇哆嗦着。这一回,陈果把她的碗夺下了,陈果把一块酱梅肉夹到了她的饭碗里,说: 
“吃菜吧,”她朝着大家笑笑,“大家吃菜呀……过了今天,还能吃几顿这‘天堂里的菜’?” 
“是啊,以后,再也吃不上它的水煮白菜了。”老余说。 
“也再看不见‘白菜西施’了。”丁克笑了笑。 
“潘红霞,”小玲珑突然带着醉意叫了一声始终沉默不语的这个人,“就拜托你今后替我们大家吃吧。” 
一直,她沉默不语,沉默地喝着茶碗里的酒,一次一次举杯,为每一个人,为每一个理由。这就是离别,从此以后,天各一方,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每天早晨,怀着能看到他的希望出门,被这希望照耀。四年来,这已经成为生命中的习惯。她不知道在看不到他的日子里,生活将是什么样子。可是,命运决定了,一个没有他的地方,那才是她的“人间”。她就要孤单地、孤独地到那个人间去了。 
“潘红霞,”只见他慢慢站了起来,捧起了酒碗,那里面的酒,一阵晃荡,辛辣的香气让她晕眩,“你是我们之中,唯一留校的人,你也是最适合留守的一个人。留守在这里,不管我们大家在什么地方,多少年之后,也许彼此失去了联系,可是,只要我们回到这里,回到这儿,你就在这儿,守候着,我们大家,就不会真的失散。潘红霞,”他动情地喊了一声,“我敬你一杯。” 
她端起了茶杯,那里面,是碧绿的液体,青梅酒。她喜欢这颜色,那么含而不露的伤心。她喝了一大口,又一大口,再一口。她一连喝了三口。大地摇晃起来,天花板在转,有罗曼风格的阴郁的建筑,在转。她是没有酒量的,她觉得身体变轻了,声音在渐渐远去,一切,都在流动,人像水草一样漂浮着,她笑了,笑得泪流满面。 
“她醉了!”小玲珑指着她叫喊,她的口齿也已含糊不清,“潘红霞,醉了,真没用!我还没跟你喝呢!来,咱们干一碗,干一碗白的——你是我们大家的灯塔,为我们守候家园,不,你是圣母,是隐私知道得太多的人,小心啊,潘红霞,小心有一天人家要你的命——你太善良了,眼睛是孩子的眼睛,孔子看见这样的眼睛说,去趋之,去趋之,韶乐将作!我嫉妒你潘红霞,我想拿我的眼睛换你的眼睛,那样我就可以看到你心里的秘密了,有时候我真想一刀挑开你的胸膛,去看看你的心,你的秘密,那一定很好看,很有趣……可是有那么多人拦着我,他们都拦着我!来,咱们俩,干一碗,干一碗——”她去端碗,手一歪,酒撒了,碗“当啷”一声,掉在了桌子上,酒顺着桌子流下来,“河,看,酒河——”她格格地笑个不停。 
潘红霞也笑着,只见她离开了座位,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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