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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试练(短篇小说集)-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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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人,只有她衣冠不整,彷佛旅行返来,但这并不损害她的美丽,她一派自在,并不介意人们怎么看她。 

我很佩服她。 

表姨仍然喃喃地表示不满,“神经病,离婚也由她自己提出,此刻又跑来坐着。” 

我把以上的资料略作整理,得到的结论如下:宗表哥娶蓝宝这个女孩子,是因为他爱她。我知道叔叔及婶婶的脾气,他们一直希望得到名门闺秀作媳妇。当然不会喜欢像蓝宝这么不羁的女子,况且又是混血儿。所以宗表哥这头婚事没有得到大人的支持,过不久,基于一些原因,他们离了婚,分手由蓝宝提出。 

蓝宝大概什么也没有得到,因为宗表哥一角钱也没有,叔叔把一切财产提在手中。 

今天她来范家的喜庆场合,分明是示威。 

亲友间开始窃窃私语。 

我走过去,向她自我介绍。 

“你好,我是范约翰,我们还未见过面。” 

她有一丝诧异,随即说:“我听宗说起过你。” 

我轻轻托看她手肘,引她出花园。 

我说:“你的眼睛是褐色的,并不是 Baby Blue。” 

她一听,仰头笑起来,半晌说:“你比阿宗活泼。” 

我说:“宗表哥是君子。” 

“呀,是,君子。” 

我们在花园散步。 

“结婚多久?” 

“一年半。”。 

“住在什么地方?” 

“我的家里。” 

我说:“宗表哥一直没向我提起。” 

“一开头。双方都知道不会长久。”她非常无所谓。 

我看她一眼。 

“你故意引开我?” 

我点头,“我们去市中心喝杯东酉,别使他们尴尬,来。” 

她摇摇头,“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我想一想,“因为你我同是不羁的人。” 

她笑出来,“好。” 

“我说的是真话,大人不止一次害怕我会把表妹表弟们带坏。” 

她是个很爽快的人,表面上一切不在乎,内心世界则不得而知,如果她尚有内心世界的话。 

我开始了解宗表哥为什么会喜欢她,她跟他完全不同,他在她身上获得另一境界的芬芳及刺激,使他迷恋不已。 

蓝宝是中葡英混血儿,父亲是西洋人,母亲上海人,她会说流利的葡语、英语、粤语及沪语,却只念到中学毕业。(这就嫁到范家来了,啧啧啧,范家根本不当中学生是念过书的人,堂弟妹他们至少捞个管理科硕士才敢返家,不成才如我,也混到博士衔头。) 

她做过许多工作:人寿保险经纪、文员、时装店售货员、模特儿、教健身操、推销化妆品……都没做得长。 

这类女孩子在大都市中多得数不清,本市起码有三十万名,但蓝宝长得特别美丽。 

她在很偶然的机会认得宗表哥,他立志追她,拿着信用卡买尽名贵的礼品来奉献给她,才三个月,她便答应跟他,那时候,她在美容院教按摩。 

婶母气得几乎爆血管,据蓝宝说,就是为看好玩,她才嫁阿宗,看看那五十多岁,体 重超过七十公斤的专横老太太能拿她怎么样。 

她转着咖啡杯,感喟的说:“不过阿宗最惨,几乎被家人赶出来,又断了他经济来源, 我是同情他,才同他分手,好让他回家。” 

我啼笑皆非:“他可以找工作,那里就像阿芒与茶花女了。” 

“一万数千,要来作啥?”没想到蓝宝口气那么大。 

“那么,你现在的生活如何?” 

“好得不得了,我刚自巴黎回来,下个月又去埃及。”她朝我眨眨眼。 

“同谁去?”我微笑问。 

“六月去东京则同阿宗。”她答。 

我也早猜到他俩藕断丝连。 

她侧头看看我,“你很聪明,比阿宗精灵一百倍。”. 

“所以你不会爱上我这样的人,尽避我们两兄弟都姓范。” 

她立刻答,“像你这样的性格,也不会轻易爱上人。” 

喝完咖咪,我把她送回家,她住在草莓山的洋房,此刻想必有人上门替她按摩,她不必做任何事了。 

我觉得宗表哥是个妙人,自助这么斯文、听话,品学兼优,规规矩矩,烟酒不来,是我们小一辈中模范生,大人叫他坐便坐,叫他站便站。可是後来他背叛得多彻底。 

我莞尔,真幽默。 

我回到范宅,派对还没有散。 

妈妈瞪着眼问我:“你同那女子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想说去风流,又不敢,只得答:“把她送走,免得尴尬。” 

妈妈狠狠说:“这种女人,近不得!“ 

我不相信耳朵。妈妈一直保养得很好,五十多岁,看上去如四十多岁人,衣着摩登,谈吐文雅,但不知怎地,如今为着针对篮宝,口吐老虔婆语录。 

阿宗过来同我说:“谢谢你,约翰。” 

我拍拍他肩膊,“她很可爱。” 

“我知道你会同情我。” 

我不响。 

他无法照顾蓝宝,自身又陷入窘境,是她想出这个办法:他回家来继续做其大少爷,她在外头做,名日分手,其实比以前更接近。 

不过阿宗是痛苦的,他不能单独拥有蓝宝。 

蓝宝倒不在乎,或老她掩饰得好,我不清楚。 

妈妈那夜还在说:“幸亏离了婚,阿宗还可以从头来过。” 

我问:“是无条件分手?” 

“怎么会,听说你叔父还是花了钱的。” 

“多少?” 

没见提起,吃了哑巴亏,折了威风,自然不说,你那叔父……阴沟里翻船……当年与你父亲争遗产那个狠劲也不要去说他了,气也气死,吓也吓死,都说现眼报……” 

我微笑说:“妈妈,你老了。” 

我同阿宗说:“或许你可以带着她到外国去,我记得你们一家都用外国护照。” 

“她不愿去,说无聊。” 

真是个奇女子。 

“在这里要什么有什么,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到外国守在屋子里煮饭洗衣看电视,她不习惯。” 

“你们两个都已被这富庶的社会宠坏。” 

阿宗不出声。 

我听说叔叔叫他再婚,介绍许多女孩子给他。 

“不。”他说。 

他解开衬衫钮扣,给我看他挂着的项链,与蓝宝那条一模一样,写着BABY BLUE。 

这对夫妻,不知可怜抑或可笑。 

他廿五,她才廿一。 

“她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名字?” 

“她母亲希望她有一双蓝宝似的眼睛,小时候,人们叫她蓝宝宝。” 

嘿。 

“她母亲做什么工作?” 

“一间英资洋行里做女秘书。” 

“她现时在哪里?” 

“心脏病去世,才活了三十五岁。” 

又是一个故事?在那个年代,女郎们都穿高领子窄身旗袍,且有衬裙,都镶狗牙花边,一蹲下,看到两层袍叉。 

“她父亲?” 

“回国去了。” 

“哪个国,英?葡?” 

“不知道,他是香港出生的。” 

“蓝宝自幼生活并不不好过。”阿宗说。 

“可以想像得到。” 

“她曾经报名竞选香港小姐。” 

“没选上?” 

“没有?” 

“她样子太野。” 

“她自己也这么说。” 

“你们打算一直这样下去?” 

阿宗摊摊手。 

蓝宝同一个商人走得很近,半山洋房由他租给她住,五万元一月租金,还供她用两部车。这件事很公开,范家每个人都知道,人家为着表示大方,当面一字不提,背后当然先是咒骂,后又称善,刻薄的叔叔终於碰着定头货,丢尽脸。 

她随商人去了埃及,阿宗便很低沉,开始喝酒。 

我去打听过,那商人相当殷实,对蓝宝很好,他在韩战期开始发迹,做出入口,卖巧克力及车辆给美国人运到南韩,赚了一大笔,继而买许多房子,眼光很准。在本市虽无名气,但实力不下於范家。 

等蓝宝回来,我去探访她。 

那位殷商碰巧在家。 

经佣人传达,她披着家居袍子出来见我,并不怪我冒昧。 

“呀,约翰。”她如称呼自家的兄弟。 

殷商自饭桌上询问:“是谁?” 

蓝宝随口答:“我表弟。” 

我忍不住要笑,这样的陈腔滥调亏她答得出来,还能通用吗? 

谁知那殷商“啊”地一声,深信之,并且说:“随便坐,别客气,我要回公司去。” 

他便由司机送出来。 

到这时候我暗暗佩服这个老人。 

是要这样子,否则的话,如何叫蓝宝服帖,单有几个臭钱是不够的。 

“阿宗情绪很低落。” 

她听后不语,点起一支烟,吸几口,又按熄,拉拉衣襟,缩缩鼻子,一连串小动作,看得我目不暇给。 

“我也很苦闷。” 

“如果你愿意与他重修旧好,我愿意帮忙。” 

“长贫难顾。” 

“贫?你们俩太过就於逸乐,距离贫还有一大段路,”我有点生气,“人生目标是什么,总要清楚点,要钱不要心,要情不要金,你们的毛病是贪。” 

她把脸理在手中,过很久说:“约翰,你说得有道理。” 

我叹口气,看看她住宅的环境,装修得十分华丽堂煌,却又不落俗套,范家并比不上。 

我说:“他对你很好。” 

蓝宝幽幽说:“太好了,给我足够的钱,又给我充份的自由,所以我也不便太过份。” 

我坐在柔软的沙发上说:“我看得出来。” 

“他向我求婚?” 

我意外,扬起眉毛。呵,求婚。 

“老头向你求婚?” 

“他并不那么老,才六十二。” 

“‘才’六十二!”我说:“你几岁?你才廿一。” 

“又怎么样?” 

“他可以做你太公。” 

她又笑,“又怎么样?” 

我无言。 

最后我问:“你不是真的考虑嫁他吧?” 

她耸耸肩。 

“告诉我。” 

她没有回答了。“别跟阿宗说。” 

“我不认为他会伟大得去自杀。”我说。 

“好。”。 

住进金屋的人很难再搬出来。 

洋房外小径两边种满鸢尾兰,青莲色花瓣柔软地在风中拂动。 

她是不会出来的了,我知道。 

阿宗酗酒。 

沈婶诉苦,苦得几乎滴血,乖儿子变成这样,亲友又不同情他们,怎么办好? 

我同妈妈说:“宗表哥仍然爱蓝宝。” 

“我们也听说。” 

“叔婶不能爱屋及乌?” 

妈妈问:“你说什么?” 

“把蓝宝叫回来,让她与宗表哥重拾旧欢,我保证天下太平。” 

“这怎么可以!” 

“如果他们爱宗表哥,有什么不可以。” 

妈妈沉吟半晌,捏看手,“我去同他们说,如今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如果宗表哥不是到很差的地步,他们才不肯委屈。 

妈妈哺喃自语,“这个小掘金娘子,好不刁钻,”忽然转到我这边来,“你不会这么做吧,约翰你不会陷父母於不义吧。” 

有时她用辞怪得不得了,我笑出来。 

此刻宗表哥由模范生变为劣等生,大家敬而远之,他地位一落千丈。 

为可惜宗表哥之馀,也不禁暗暗心凉。 

叔叔那时最爱说:“约翰什么都好,就是(数我的缺点),如果能像我们阿宗一半就好了。” 

说多了,仿佛我是个十恶不赦的人,心中讨厌他,他还不知道。 

爷爷虽然七十多岁,但头脑还很清醒,非常留意哪个孙子听话,哪个不能成才之类,你说,不是断我路是什么。 

如今,阿宗在爷爷面前,也不很馨香了,哈哈哈哈。 

叔叔想约蓝宝出来,她不肯,拒绝,摆架子。 

我偷笑。 

婶婶出马,也遭同样待遇。 

我到底不忍心,一个电话把她叫出来。 

“为什么我请你,你就出来?” 

“因为我们还算是朋友。” 

我问:“为何多月不见阿宗?” 

“无可奉告。” 

“不要耍我。” 

“你们范家到底想怎么样。” 

“大人打算牺牲自尊,请你打救阿宗,他越来越颓废。” 

“我并不是神医。” 

“给你们一笔开销,送你们往外国,你去不去?” 

她犹疑。我心头一宽。她还是爱阿宗,不然不会有保留。 

“你算是说客?” 

“我哪有资格。” 

她看到空气里去,目光有点呆,凝重的脸蛋很像洋娃娃,美则美矣,毫无灵魂。 

她维持这个姿势很久,然后说:“好,你同他们说,我肯去,不过我有条件。” 

真的?我没说出口,我不相信。 

由我做中间人,替蓝小姐及范家三老爷安排了约会,蓝宝自然知道怎么开条件,如今 她可以扬眉吐气了。 

谁也不用替她担心。 

只知道谈判成功,宗表哥开始收拾行李,他们的目的地是纽约市。 

多好,我想,反正不过是叔叔的九牛一毛,反正迟早都得留给宗表哥使用,乐得预支,皆大欢喜。 

听说(一切都是听说)钱已经过户。 

又听说叔叔不肯写蓝宝的名字,必须他们两人同时签名才拿得到钱用。 

她向我道谢。 

“我一直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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