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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契约男友-第25章

小说: 契约男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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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了个让我无法满意的开头。我的大脑像是被掏空了,里面填充的除了浆糊还是浆糊。我讨厌这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它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一句成语,叫“江郎才尽”。 
电脑桌上放着一大盘洗好的草莓,是常欢端过来的。他说我的面部表情极为狰狞,眉毛拧得像麻花,也许吃点水果降降火气会好一些。可是我一口也吃不下去,人在心烦意乱的时候总会没胃口,尤其是我,每次被沮丧袭击的时候都会不吃不喝,想着“既然糟成这样了,还不如饿死了干净”。 
他去洗澡了,他总是习惯在起床之后冲个凉,而我却喜欢在睡觉之前泡个热水澡,在这一点上,我俩似乎永远无法统一。现在房间里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呆呆地看着屏幕,看够了又直勾勾地看着草莓,身体一动不动,像是一尊没灵魂的雕像。 
“写多少了?”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穿着毛巾浴袍走了过来,身上有着淡淡的香味。 
“我写不出来了”我绝望地靠在转椅上,仰头看着他那张倒过来的大脸。嘴在最上面,然后是鼻子,再然后是眼睛,两根眉毛在最下面,看起怪怪的。“也许我根本不该写这个专栏,我根本就不是写字的材料。”我眨着眼睛,很认真地对他说。 
的确,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似乎丧失了工作的热情。都市报的情感热线就像是一个病恹恹的疲倦集中营,喜欢倾诉的和喜欢看的统统都是略微病态的疲倦的都市人,我每天重复着的工作,就是搜索枯肠写出一篇又一篇颓废伤感的文字,然后再把它们传递给编辑,签发上版,次日在泰城的大街小巷被一大群有事或没事的男人女人们传阅着,一方面让感同身受的人们能够对号入座,另一方面让向往这种生活的人们能够获取一星半点伪白领的优越感。 
每天打来电话的读者都不少,这曾经让我产生了巨大的满足感。有一段日子,我甚至像得道成仙般飘飘然,仿佛自己是这个城市中流浪一族的灵魂核心,或是身体的流浪,或是心灵的流浪,总之我这里应该是他们最好的去处之一。但几个月下来,我发现自己能写的东西越来越少,从前那股饱满的热情和一蹴而就的激情统统不见了。每次对着电脑,从第一个子到最后一个标点,不过几千字,却总像经历了一次完整的十月怀胎,在然后还是难产那样才能完工,这让我很痛苦,很沮丧。我甚至开始怀念做财经编辑的那段日子:尽管要天天上班,但对着记者的稿子指指点点挑三拣四,再然后胡乱拎出几篇像样的放在头题和倒头题的位置,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那就吃点东西,吃饱了就能写出来了。”他捏了捏我的脸,笑了笑,不过从我的方向看,更像是在撇嘴。 
“我不想写了,干脆辞职吧。”我直起身来,把椅子转过来,与他面对面,“我觉得自己每天都在制造文字垃圾,这简直让我恶心。”想象着大家买了报纸,看了我的专栏,再然后漫不经心地把它丢入垃圾桶,我就难受。 
“你只是累了,做哪一行都会有疲倦期,休息一下就会好的。”他点着了一根香烟。 
“我也要,”我把手伸向他的嘴,想抢过那跟燃着的香烟,“都说吸烟能麻痹神经,我现在急需麻痹。” 
“不可以,这不是女人该碰的东西,老老实实吃草莓。”他毫不犹豫地抓住了我的手,不让我得逞。 
“我不吃我不吃!”我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像我这种没格调没品位的人,吃东西都是浪费粮食。我不是疲倦,我很清楚。读者不是白痴,他们有自己的审美,他们一定讨厌极了我的文字,泰城晚报的C1版会因为我的fucking专栏而变成垃圾堆。”我说着说着,居然鼻子一酸,流下了眼泪。“所以我要辞职,与其被总编炒鱿鱼,还不如自己先提出来体面一些。” 
“谁说你是垃圾堆了?”他赶忙把香烟叼在嘴里,再伸出双手捧住了我的脸,他的两个拇指就像是挡风玻璃上的雨刷,不停地擦拭着我的眼泪,“宁宁她们每天都抢着看你的那些靡靡之音,你的专栏要是垃圾,那全泰城得有多少只披着人皮的苍蝇?” 
我知道他是在鼓励我,不过我正沉迷于自我厌弃之中,我不相信任何一句善意的或者发自内心的恭维,就算是常欢说出来的也没用。“宁宁她们是在给你面子,就算我写得再滥,她们也不会对你讲的。”想到自己的专栏居然要靠裙带关系才能获取几个读者,我的自卑感就愈演愈烈,并逐渐有了号啕大哭的阵势。 
“卖报纸的不用给我面子吧?楼下报亭那个大嫂从来不看新闻版,整天就看你的心事浮沉,没人逼她。”他抽出一张面纸,递到我面前。 
“你骗人!”我用力擤了擤鼻涕,眼泪的流量顿时小了些,可依旧嘴硬。他的话多多少少起了点安抚作用,尽管得到报嫂的认可算不上很风光的事情,可是有一个读者总比没有强。   
第二十六章 疲倦期(2)   
“我骗你干吗,不信等一会你自己下楼去问好了。” 
“如果是真的,”我说,“常欢,你可不可以帮我送一个大大的水果篮给她?整个泰城可能只有她一个人是我的读者,我想表达一下谢意。” 
“那我恐怕得订到破产,除非每天赢1场。”他把烟头扔到了烟灰缸里,“你们每天不是发行22万份么,十个人里至少能有一个没品位喜欢你的吧?送两万个大大的水果篮,你是不是想坑我?” 
“你少鬼扯,哪里有那么多!”我虽然不相信他的话,可他说得有模有样,让我心怀感激。 
“有没有那么多,等会你就知道了。”他把我从转椅上拎起来,又推着我向浴室走去,“洗洗脸,刷刷牙,擦上雪花膏(他一直喜欢用这种土气的名词来称呼面霜),把自己弄得漂亮一点,要不然不带你出门。” 
“出门去干嘛?”我被他推着前进,还不忘回头提问。 
“事实胜于雄辩,我带你去查水果篮。” 
“我才不要上你的当,我不出去!”在听明白他的下一步计划以后,我转回头想逃回卧室,可他眼疾手快,一把将我抓了回来。 
“怕丢人么?”他摆明了在挑衅。 
“谁怕谁!”我突然来了牛脾气,不就是去调查么,大不了明天就辞职,但坚决不能被这个家伙看扁。 
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以后,我跟他上了车。一路上他都叮嘱我别说话,一切看他的,我听得一头雾水,只有点头的份。 
路过一个报亭,我们下车。他领着我走向图铁皮棚子,又用一口蹩脚的山东话(天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学会的)跟人家东拉西扯,说要在晚报上做广告,问卖报纸的,说哪个版最好看。 
在等待大案的时候,我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我不知道这个陌生人会给出那个答案,但肯定不会是“心事浮沉”。 
卖报的大爷告诉他一版最好看,他撇了撇嘴,说一版忒贵(地方话,意思是“太贵”),做不起,一般年轻人都喜欢看那个版?大爷想了想,然后回答说他儿子喜欢看C叠,有体育有明星,还有爱情故事,都挺有意思的,常欢说谢谢,然后买了一块钱三份的日报晚报和晨报,拽着我回到车里。 
“一个水果篮了,咱接着走。”他踩下油门,车启动。 
“你从哪学的山东话,那么难听!”我歪着脑袋问他。 
“念书的时候,寝室老五是济南人,都是跟他学的。” 
接下来的两个钟头内,讲山东话的常欢先生领着我扫平了方圆几里之内的所有报亭,逢人便问,其中包括卖报纸的和买报纸的。买了一大堆用得着和用不着的日报晚报和晨报,直到后座堆起了小山方才作罢。而我的自信也随着报纸的厚度一起增长,那种难以言表的愉快正一点点赶走之前的沮丧与自卑,我似乎从未这样自我肯定过。有很多人都喜欢看“心事浮沉”,甚至不少男性读者喜欢我的专栏,这简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自然而然,我的嘴角微微翘了起来。 
“舍得笑啦?”在买回了最后一摞报纸以后,他用怪里怪气的山东话打趣我。 
“谢谢你。”我很小声地说。 
“什么?离近一点说!”他假装听不见,把脑袋凑了过来。 
我飞快地亲了他一口,然后抢过报纸跑回车里,关上车门之前,我看见了报亭阿姨善意的微笑。 
到了午饭时间,他问我还要不要继续买报纸,我说不用了,出去大吃一顿吧,我请客。他说想吃我做的紫菜包饭,我说好的,那我们马上去超市买东西,然后回家,我做给你吃。 
他问我回哪个家,我说死相,还有哪个家,当然是你的狗窝。 
那顿午饭直到下午三点才大功告成,我们都饿得饥肠辘辘,两大盘包饭和一锅海带汤被消灭得干干净净。我在厨房刷碗的时候,他一直跑来跑去出出进进,一会变出来一个脏兮兮的玻璃杯,一会又突然递过来一个不知多少年没洗过的干巴饭碗。我又好气又好笑,问他这些东西都被藏在了哪里,为什么刚刚打扫房间的时候都没找到,他挠挠脑袋,说一个在沙发下面,另一个在书架的暗格里,至于什么时候扔进去的,他也不记得了。 
一切收拾停当,我重新坐回电脑前面,继续我的专栏。不过这一次,我放弃了煽动读者逃婚的念头,我告诉她们:也许并不是爱情不存在了,只是大家都累了,疲倦了。那双能够发现爱情的眼睛刚刚合上,但别着急,它只是打了个盹。烧一锅好菜,等他回来,谈后亲吻他的脸颊,说一句“你辛苦了”,也许,你的爱情就被唤醒了。 
晚饭过后,我说我该回家了。他说为什么不多住一天,我笑眯眯地对他讲:总在你家,我害怕疲倦。 
他想了想,说好吧,今天我跟你回家,我不怕疲倦。 
他说他不怕疲倦,那我还怕什么呢,顺其自然吧!   
第二十七章 爱情在别处(1)   
米兰·昆德拉说《生活在别处》,肥皂剧里把它演绎成了媚俗却又时髦的另一句:爱情在别处。 
一如既往的周二下午,我边刷指甲油边跟洛可可褒着电话粥。三个月前,爱情战胜了民族仇恨,她接受了一个“象西瓜太郎般可爱”的日本男朋友;一个礼拜之前,她的民族感情在一种名为“厌倦”的另类情感启发下卷土重来,西瓜太郎理所应当地成了过去式,她再次脱离了一颗不算茂盛的歪脖树,回到了茂密的热带丛林中。 
我很认真地祝贺她终于回头是岸,至少从今以后,我们一起参加party的时候,我不用皮笑肉不笑地跟西瓜太郎说“抗日青蛙”了,这真是一个好消息。 
不过她紧接着又公布了另外一个消息:她已经下定决心出国留学,还没想好是哪个国家,不过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可能性大些。她的雅思成绩很高,估计问题不大,也许一两个月,至多三四个月,她就要走了。 
一切都是因为一句台词:“爱情在别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她。我叹了一口气,说既然都已经决定了,那就好好寻觅吧,但愿你能早日得偿所愿。她说肯定没问题,还说如果哪天你不想要常欢了,就去找我好了,否则我一个人会寂寞死的,我未置可否,只是笑了笑。 
手机里有电话打了进来,是常欢。我们每天至少通一次电话,即便他现在上海。我跟洛可可约好两个钟头后在新开的泰国餐馆见,再然后就说了拜拜。飞快地按下接听键,常欢说那边正在下雨,下得粘粘糊糊淅淅沥沥,空气潮得发霉,他几乎忍无可忍。 
我说小伙子别灰心,有句很时髦的话说“爱情在别处”,也许就在那个阴冷潮湿让人诅咒的地方,会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姑娘在等待着你。 
他说我鬼扯,还信誓旦旦说要申请贞节牌坊,我说如果你够三贞九列的话,并不是不可以考虑。 
我把洛可可的状况说给他听,他说这很正常,那么不安分的女人,早就该出国了。又闲聊了好一会才说再见,挂断之前,我们很响地亲了对方一下,我喜欢这个新近生成的小习惯。 
放下电话,我伸开了刚刚护理好的双手,粉色透明指甲油把它们衬托得细腻白皙,套在无名指上的钻戒更是烁烁放光。 
离洛可可的约会还有一个钟头又45分钟,我有足够的时间做一些事情,比如化妆。 
我并不觉得自己非要化妆才好看,只是很喜欢那种对着镜子顾影自怜的感觉。常欢不止一次说我自恋,我从不跟他争辩,因为我知道自己的确是的。在涂过了若干种瓶瓶罐罐以后,镜子里的那个女人明显多了些心满意足的狐媚气。 
我穿上紧身的棕色高领衫,黑色的羊毛大衣,火红色的亚麻披肩和一双深棕色的高跟软皮靴,头发直直地垂在肩上,偶尔能够露出那副圆润的黑珍珠耳坠。喷足了简单大气的Dior化氏,我在穿衣镜前转了一个圈,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因为看起来是那么的自信和快乐。 
两个钟头后,新开的泰国餐馆。洛可可通身黑色,带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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