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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蓝这个颜色-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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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来没喜欢过徐培南,但我信任他。

    我们到熊与牛酒馆坐下,我继续喝不拔兰地。

    我没头没脑的说:「三十年的夫妻,试想想:三十年,我有一只廿年旧的音乐盒子,谁碰它一碰我会同那人拚命,但是三十年夫妻,要扔就扔,什么意思。况且你有无发觉,总是五十多岁的老头子扔老太婆,你几时见过老太太抛夫离子?」

    徐培南说:「伙计,替她添酒。」

    「开什么玩笑,忽然之间我要添一个新妈妈。」

    他仍然没有任何评语,我们坐着对喝,我把送酒的花生米当点心吃,大把大把丢进嘴里。什么仪态,有个鬼用,老妈是那种笑不露齿,走不动裙的人物,到头来不过是这样,不用学她了。

    我想把张元震叫出来向他申诉,但如他那般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实在难以将世上猥琐、卑微的小事去麻烦他,我觉得空前的寂寞。

    「回去吧。」徐培南说。

    「谢谢你。」

    「不客气。」

    回到家,父亲已回来,女佣也已回来。

    父母双方正冷静地开谈判,独独我急痛攻心,语无伦次。

    这种事的确是常常会得发生的,人家七八岁的孩子都接受得很好,我应该争气。

    三天后,母亲把她的决定告诉我。

    「志鹃,我决定成全他,同他离婚,他会给我一笔款子,我将到美国去投靠你的阿姨。志鹃,你已长大,你得独立生活。」说看她老泪纵横。

    我不相信耳朵,一个固若金汤的家,一拆就拆散。

    我问:「独立生活,为什么?我还是住在这里。」

    「傻女,你父现要与新太大住在这里,你不介意,人家可介意呢。」

    「什么,这老房子他要用来做新居?」

    「一点不错。」

    「为什么不另外去租房子?」

    「你好不天真,志鹃,他又不是亿万富豪,外头象样房子还是贵,当然是你走好过他走。」

    「赶我走?」我瞠目结舌。

    我还以为我一生不用愁,我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将来这资产将归于我,可是现在,竟然住都不给我住。

    我不觉伤心,只觉诧异。

    「你父亲在书房内,他要与你谈话。」

    父亲真是能干,三两下手势,就把一个家解散,替我们妥善地安排了出路,以使重组他自己的新生活。好厉害的一个人,我活了廿五年,至此才发觉他是个陌生人。

    我敲门进书房。

    父亲坐在熟悉的大书桌后,这张书桌,我少时候,常常爬上去玩,甚至躺在上面。

    只听得他开口说:「志鹃,你都知道了?」

    也许是我多心,他声音都变掉,虽然仍是我父亲,但象科幻小说中那种被外星人占据躯体的地球人,由另一个神经系统控制思想及行动。

    「要我搬出去?」我问。

    他声音中没太多歉意。「志鹃,你已经廿五岁。」

    说得是,不少女同事在十八九岁就出来自己一个人住。

    「在经济上我会帮忙你。」他加一句。

    我点点头。

    「你母亲下个月动身。」

    我终于问:「她是个怎么样的女子?」

    「她?啊,她。是,她同你一样,有份职业、今年三十八岁,但看上去还年轻,过去的婚姻不如意,吃过很大的苦,所以我要好好的补偿她。」

    父亲的声音充满温情与憧憬。

    他简直是个大情人,为一个已步入中年的女人牺牲那么多,我自然不能原谅他,但自客观的眼光看来,他又是个伟大的男人,居然对三十多岁的女人许下诺言,并真为她实现。

    真了不起。那女人好福气,这年头连青春少女打着锣都找不到这样的男人。这位女上想必然有过人之魅力,也许他们两人真的看对了眼,发生火花,燃烧起来。

    「志鹃,你不是喜欢弟妹吗,将来你可以来探望我们。」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连母亲都不欲多说,更何况是我。

    旁人如何插嘴。

    父亲说下去,「志鹃,此刻你最好是嫁人。张元震不是回来了吗?快快拉拢天窗。」

    是的,但是他肯不肯娶我?

    我说:「我不想匆匆忙忙作决定,我会找一间小公寓搬出去。」

    他迟疑一下,「要在五个星期内办妥。」

    这么急?我叹口,「好。」我说。

    父亲松口气。

    我忍不住加一句:「很庆幸你妻女这样文明,没给你招惹任何麻烦吧?」

    「是是是。」他掏出手绢抹汗。

    我离开他的书房。

    元震知道我要搬家,很诧异,我轻描淡写带过,不想给他增加压力。

    这次搬家,徐培南出了很大的力。

    他赤着足帮我打理一切。

    他还说,「志鹃,你可以住我家,我把套房让出来给你。你如果不喜欢我,待我搬走。」

    怎么可能长期住别人的家。

    我在小地方安顿下来,接着送走母亲。

    元震来看我,惊说:「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搬到这种地方来。」

    原来他是这么势利的一个人,时穷节乃见。

    「有什么不好?」

    「这种地段。」

    我抢白他,「会不会因此不能结识高贵的男士?」

    一向不敢得罪他的我,也说这样的重话。

    他惭愧。「志鹃,我有心事,不知自己说些什么。」

    他有心事,我早已看出来,不过他不说,我亦不问。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十二分尴尬。

    我们在一起不再开心,事情已经摆得很明显,人家都有心事,不肯坦白说出来。照说这么多年的深交,不应见外,但是我欲迎而他欲拒,再明显没有。

    懊恼了只一会儿,我便释然。我不是个激辣辣的人,什么都要黑白分明,有很多事,暧昧地暗示一下,我便立刻闻弦歌而知雅意。

    这种性情遗传自我母亲,我们决没有本事死缠烂打,咬死对方不放,哭诉、解释、呼怨,数自己的损失及牺牲,对方的得益与卑鄙。

    基于一种骄傲,我们选择匆匆离开是非地,不要紧,贤的是你,错的是我好了,谁还关心水落不落,石出不出。再拖下去越发臭跟丑,况且那种精力……我与母亲都怕累。

    是故父亲一提出条件,母亲立刻接纳,或者至死她怀着伤痕,但正如她上飞机时对我说:「我不能痴心妄想有什么是一生一世的事,三十年的婚姻已经难能可贵。」她想得穿。

    元震强笑着说:「志鹃,你在想什么?遥远不可捉摸。」

    我不响。

    我把母亲的衣物全搬过来,要替她整理,什么该寄,什么该丢。下班便做这种杂务,也很疲倦。

    我说:「元震,我改天再见你。」

    「志鹃,」他忽然握住我的手,「我忘不了你。」

    我有点意外。

    他有那么大的矛盾,心情那么恍惚,我暗暗好笑。怕不是异国有女孩在等他回去,在新爱旧欢之间,他不能作出选择。

    我最怕争。谁要认为他最美/最狠/聪明/能干/威风……我马上俯首称臣是是是,对对对,争个鬼,人也一样,张元震找也不会争。

    虽然想得那么豁达,心还是抽住似的痛。

    我把元震送出门去,冲一杯热可可吃。

    近日寒流驾临,我来不及买油压暖炉。公寓冻得似只冰箱。到周末使翻出老母的棉袍子穿上,脚上套羊毛袜,要到楼下买杂物便穿球鞋。自千金小姐贬为印支难民,能屈能伸,小朱送请帖上来的时候看见,大吃一惊。

    「你你你——」

    我把双手拢在袖中,「我怎么?」明知故问。

    「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他惋惜的问。

    我微笑,他在庆幸没有追到我吧。

    我打开喜帖,「教会仪式?」

    「旅行结婚。」

    「恭喜。」

    「我希望你来。

    他们都希望前任女友去看着他们结婚。我知道有个新郎整夜打电话催前任女友去喝喜酒,他忙着注意她有没有到,忘记体贴新娘。

    我放下帖子。去呢,显得无聊,不去,又仿佛妒忌,最好是偕男友同去。做人像打仗,处处讲策略。

    「一定来。」

    小朱临走,又看看我。

    我摸摸面孔,耸耸肩。

    我对公司里的林小姐说:「现在下班还得买牛奶面包水果杂物回家,真麻烦。」

    林小姐瞪着我:「做人就是这么琐碎,你早就被宠坏,服侍自己有什么不该,还发牢骚,多少女孩子十几岁便养家,你同人比已经珍如拱壁。」

    我陪笑说:「我没有说不好呀,况且现在可以请男朋友回家过夜。」

    林小姐笑。

    她也有三十多了吧。我情愿跟我父亲的是她,我同林小姐有感情,别人得益不如她得益。

    当下她问我:「怔怔的想什么?」

    我只笑。

    「不要为这件事难过,一个人的世界是要凭双手闯的。」

    父母分手后我整个人颓下来。以前四四正正,晶光四射,现在只是个面黄黄的老少女。

    不如为什么,也许是一向倚赖的支持突然塌下,彷徨无措。

    我说:「过些日子我会得好的。」

    「我相信你。」

    现在我的薪水得用来养活我自己,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再也不能豪爽地倾我所能去买一副耳环或是一件斗蓬。

    徐伯母最令我感动,她叫我配了门匙给她,每星期五下午,她总是差女佣替我送小菜来,都是可以放置很久的如酱油鸡及笋烤肉等,我还真靠这些菜式维生,煮一小锅饭,开一个罐头汤便是一餐,相当丰富。

    环境变了,作风也大异,适者生存,一切生活细节都从简,但凡三道花边的衣服统统放弃,专门挑免浆熨的料子,因为不再有司机送上班,也不再穿宽袍大袖,阻碍我挤地铁的衣服。

    我甚至剪短头发,便于打理。

    父亲几次三番邀请我回家吃饭,我不肯。

    听说屋子全都装修过,徐伯母说:连女佣也换过。

    我听了也无话可说。

    徐伯母环顾我新环境,赞曰:「真清爽。」

    「一切从简,比不得以前。」

    「志鹃,不是我说你,你现在更好,以前太疙瘩。」

    「是吗,你喜欢现在的我?」

    「志鹃,徐家姆妈一直喜欢你。」

    「徐培南呢,他现在同什么人走?」

    「郭咪咪常常来找他,不过他不一定敷衍她。」

    原来那个时髦在时代尖端的人是她,久闻大名如雷灌耳,是本市著名的玩女。

    「他女朋友真多。」

    「女孩子喜欢他。」

    我掩嘴笑,「爱他的一把大胡子?」

    「培南对你是另眼相看的。」徐伯母说。

    「这我相信,谁借我的琴书不还,谁把青蛙塞进我的书包,谁用水淋我头,谁在我身后烧炮仗,谁剪掉我洋娃娃的头发,谁在街上叫我笨蛋,哈哈哈哈哈。」

    徐伯母有点不好意思。「那时他还小。」

    「当然,当然。」

    「我不喜欢郭咪咪,看到她那双高跟靴子就怕。」

    我又安慰她几句。

    「今年有什么新计划?」

    「到加州去看母亲。」

    「志鹃,张元震会不会同你去英国?」

    「不会。」

    「他留下来?」徐伯母真关心我。

    「他已经找到工作。」

    徐伯母很唏嘘。

    我也是。

    以前一直辛劳工作,原来下意识知道有今日这种苦日子,也幸亏如此,否则听了母亲的话单在写字楼做花瓶,怎么养活自己。

    什么都是冥冥中注定。

    徐伯母当下说,「拉拢了也好,令堂在外国也比较心安。」

    我说:「我阿姨很有办法,在美国教烹饪,拉我妈一把,她就不怕无聊,我妈很会做北方菜,什么素饺子,糖醋鱼,把洋人吓得一愣一愣。」

    徐伯母说:「唐人可以做的,不过是这些。」

    我笑,「不然还硬碰硬,有几个贝律铭。做做幸运曲奇混口饭吃,已经彩数很高。」

    「本来你也可以跟阿姨。」

    我想起林小姐的话。「我自己闯。」

    「志鹃,平日看你娇滴滴,急难时倒是不乱。」

    元震对我这样冷淡,我也乱了阵脚,修养固然是逼出来的,斗志何尝不是,我都没有退路,只得勇往向前。

    假期父亲叫我回去撑场面,被我推却,「我要去旅行。」

    「去哪里?」

    「去欧洲。」

    「那么冷。」

    「够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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