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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骑着蚂蚁看海的少年-第28章

小说: 骑着蚂蚁看海的少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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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万分开心的是,在我们走出雪地的那一天,乔比见到了光明。
    “拉尔!”乔比兴奋地叫着,他在阳光中打量我。
    我惊喜地站在雪水融化的地方看远处的房屋村落。我亲吻乔比的眼睛,我们就快到达一个新的地方啦!
    7
    终于,金属锹结束了碰撞。
    应桑看了看我。我紧咬着嘴唇,蹲下去。
    我的腿有些酸痛。这些日子,我走的路太多了。
    我平静地躺在拐角处那个巨大的坑里面。脊梁下有点冷。
    应桑带着一帮人向我身上撒梨花。她惊奇地发觉这么多日子来,我身体的曲线变化。应桑怨恨地瞪了我一眼,女人之间就喜欢互相嫉妒。那些梨花落在我身上,白色花瓣映衬着我白色的衣服,很漂亮。
    合唱班的人注意力很集中地盯着指挥。
    那边有几个人,他们按照我的身高目测着应该选多大的裹尸布。
    鱼卵般粘在一起的人,个个探出脑袋来,七嘴八舌地建议着。有的说要七尺,有的干脆说,十尺吧。
    等一下我被梨花完全覆盖,窒息了以后,他们就要把我拖起来,装到那块难看的黑布里。对于这个,我是一百个不情愿,那个黑口袋还不如我睡觉的袋子强呢。
    不过我发不出声音,因为我的嘴巴已经被严严实实地盖住了。我想伸出手来,但手被盖得更严实啦。后来,就剩下眼睛还在外面了。有个拄着拐杖的女人,她在远处惊讶地看着我。
    忽然,我有一股久违的冲动。我也想看看那个女人,还有应桑,以及我周围的一切。
    正当我想多看几眼的时候,他们将更沉重的梨花瓣压在了我身上。
    是的,我得承认这个让我万分丢脸的事实——我和乔比,我们终究没有走出梨花落。因为那天,雪地之后我们看到的村庄,那里飘着漫天飞舞的梨花。
    那还是梨花落。
    我们要被镇里抓起来啦。但乔比跑起来飞快,——谁也猜不到这个家伙一路上是我背着的。应桑他们来逮我们俩的时候,乔比就不见了。
    就是在那一刻,我明白了,谁也不能走出梨花落。乔比当初决定带我出去的时候,他的眼睛看不见了。在他重新见到我的时候,我们又走回了这里。
    而那时,一切都变了。
    或许,梨花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道难解的咒语。
    我的眼睛也被盖上了,我头发上大红色的发卡好像也掉了下来。我有点难受。不过庆幸的是,我耳朵还可以听到声音。有个家伙在唱那首让我引以为豪的“奶牛猫”,还是我教他的呢。
    正文     吴藏花:飞往上海的班机 
    11383
     吴藏花,现就读于北外。“北京国际大学生电影论坛”发起人,接受新西兰通讯社等采访,业余从事专栏写作,做过多家杂志策划,为《F。H。M》及C。R。I国际电台等撰稿,曾获新概念一等奖。曾出版有长篇《SARS时期的爱情》被众多媒体誉为“比村上更春树”。
    1
    简单说来,我在北京待得并不久,无非两年,然而不知为何,我坚决地喜欢北京腔调的女孩儿,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开始执著地迷恋起这个地域文化的标志来。这倒不是说我不会对除了北京之外的女孩儿动心,也根本就没有歧视外省女孩儿的意思,只要她们能说一口像样的北京腔调。
    我喜欢女孩儿说北京腔调,无须太严重,不是公车售票员的那种发音靠后,鼻腔共振,儿化音发得滴溜油滑的那种,嗡嗡作响。而仅仅只需一点卷舌音的辅助,对我便犹如春药,令我动情不已。
    我承认这是一种病态的偏执,然而对此我还是沉迷不已。尽管其实大部分北京女孩儿的声音并不好听,有的更是嘶哑,可我就是这么不能自拔,就像有人喜欢脚小的女孩儿,有人喜欢脖子细弱女孩儿,也有人喜欢眼睛大或者眼睛小,睫毛长或者睫毛短,长腿或者细腰的女孩儿,而我,天生就是喜欢说得一口既不过分咄咄逼人,也不生硬呆板如同普通话的北京腔的女孩儿。
    我还喜欢北京女孩儿的那种不由分说和满不在乎的语气,你很难说她们似乎是真的对你有何要求,可那股子不容置疑的劲头,即便是在明知厚颜无耻的情况下,还是令我甘愿把天下乌鸦都说成是一般洁白。
    所以,我该是一个适合通过电话和女孩儿交流的人,事实上,我在电话里和女孩儿说的话也通常比面对面说得多上好几倍。每每在面对一个假想的虚拟形象,一个带着完美北京腔的女孩儿形象的时候,我总是自说自话,嬉笑怒骂,妙语连珠,可一旦对方款款落座在我沙发对面,我便一眼挑出缺点:脸盘太大太扁,嘴唇太厚,眼睛太圆,汗毛重得像母猿,腰长腿短,手指不够纤细……这些毛病多少总是有个一两样的。
    可一旦那令我浑身骨头酥麻的饶舌的北京腔调响起,我便如闻仙乐,飘飘然不已。
    2
    十一长假即将来临,我不知道该如何对付过料想定是空虚寂寥的一周。之前有人问我去不去迷笛音乐节,这才记得还有演出可看。找来演出乐队表目一看,排着的有joyside,脑浊,废墟等……大兴趣,但突然瞥见了“木马”乐队的名字,便决定去转转。我的意思是,毕竟,每每听着“木马”的《我终于失去了她》,总是忍不住潸然泪下。
    其实我的确是希望能出去走走,即便是呼吸一下不同于这个城市过于熟悉的空气也好。本打算去哈尔滨来着,去看看那里的圣索非亚教堂的鸽子和下午的阳光,这下便必须在10月1号下午迷笛音乐节开始前赶回北京。结果临时又生变化,上海那边出版社打来电话,说是在书的出版前还要再最后修改一次,顺带着不妨当面把合同签了,于是索性决定就去上海罢,稍住几天,那个城市,虽然素来没有好感。
    走之前用功读书了一段时间,应付过了因为传染病而延误的考试,随后便重新看了看书的一校稿,心里想定了几处需要商榷的地方,对于恶俗的题目虽然不满意,但对于出版商从市场上的考虑来说,却也无可厚非。跟系里面打了招呼请了假期,去北外宾馆定了机票,剩下的便只有收拾行李而已,却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带的,除了电脑连同里面的文稿和几件衣服,换言之,我所拥有的,也就只有这些东西而已。
    3
    下得飞机,我首先便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无奈只是觉得一股子说不上来的长期不流通的霉臭味道,此外便是机舱外相对湿热的气氛。
    关于这趟旅行的基调,我想,无非如此。
    搭地铁到地铁新闸站,打了车去前些天网络上预定的酒店。酒店说不上是什么高级货色,也不特别,无非随处可见的那种酒店。进得房间,却居然是木头地板,我先拉开禁闭的窗帘,瞧出去是一片破破烂烂的上海里弄区来着。
    我叹了口气,复把窗帘拉上,点了根烟,努力吸了几口似乎久未开启房间里的凉嗖嗖的空气。我把几件随便带着来的衣服安置妥当,把笔记本接上电源,先冲了个澡,只穿着一条短裤开始修改文章的最后段落。话说回来,其实在北京把最后定稿完事也并非无法可想,只是我希望早一天来上海罢了。
    虽然说不至于是喜欢上海来着,甚至我在某种程度上还讨厌上海,可我的偏偏某些似乎是巧合的事件总是和这座我并未有好感的城市纠缠在一起。关于这一切,便涉及着那些深深折进了大脑的记忆沟壑的事件。
    好几年前,是的,我对自己说,本该结束,却似乎从未开始。
    第二天10点左右接到主编电话,说是第二遍的校对稿已经出来了,希望能把双方已经敲定的最后几处在12点之前赶出来,我下到酒店大厅问居然里面没有能上网的地方,于是只好跑到大街上找网吧。折腾着找到一家,结果上海的网吧都绑定了规定程序,首先是无法打开我下载的文本文件,即便打开了,我估计输入法我也肯定不习惯,也来不及改完,情况反正是紧急糟糕得很,不知如何是好。我在脑海里努力思索了一番,在手机电话本里查找开来,希望能找得到在上海的同学。问了几个人,却都说是没有上海同学,我知道的却又都只是几面之缘,谈不上什么干系,若是如此就找上人家门口说是要借用电脑上网未免唐突。我无望地搜索着电话本,根本就找不到嘛,我暗自埋怨自己不记别人电话的习惯。
    无奈之下,我拨通了一个电话:“喂?”
    “啊——”我沉吟了一会儿,“听出来我是谁了罢。”
    “唔,你有什么事儿,说罢。”
    “有个急事儿想让你帮个忙……”
    “什么啊?如果我能帮得上——”
    “啊——没什么——你有特别熟悉的上海同学吗?”
    “有的。”
    “是男生还是女生?”
    “啊?我男生都不熟的——”
    “说给电话边上你妈听的罢,呵。”我笑说,“情况就是,我现在上海,然后急要找一个地方上网……”
    “啊?你在上海,为什么啊?”
    “这个……反正说起来挺复杂的。”
    “那我就不听好了——”
    “唔——反正现在的情况就是,能不能帮我找个你朋友,让我能在那儿上网,就下载一个文件,很快的,我住在闸北区。”
    “哦-那我打电话给她啊——哎,等等,那你不是要到她家里去啊?”
    “是啊。”我对她的惊呼不明其意,同时也对其一贯的夸张语调很有些厌恶。
    “那可不行,人家是女孩儿啊。”
    “是女孩儿那又怎么了?”
    “那不可以的——那可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女孩儿啊。”
    我耐着性子说,“你们学校最漂亮的女孩儿,我上网,我求你帮忙,你的朋友,这之间有什么你非不让我去的什么逻辑联系吗?”
    “反正就是不可以——”电话那头笑得很有些夸张,“人家是女孩子啊。”
    “那就算她家里人都在也不行吗?”
    “不行——”她低低地说。
    “那算了,多谢。”我抢先摁了电话。我接着只好给主编打电话说明情况,能否宽限一天。他是催我必定得在下午改完,提议要不就再去公司一趟。我思忖之下别无它法,只得再度倒地铁和公车到他们公司。等彻底改完是下午4点多,主编倒是蛮客气地送出来,剩下的事情便只是静候出版。
    我搭地铁回去时在陕西南路下了站,然后沿着淮海路逛过去,到一家火锅店百无聊赖地慢腾腾吃了三餐并作一餐的晚饭。步行到新天地,转了一转,在luna吧要了瓶百得加冰锐,看台上的东南亚乐队的演出,对观众们算是热烈的表现不知所云,倒是注意到了坐在斜对面的独身女郎:穿个米色的吊带短衫,中长裙子,把头发扎了起来,面前摆着一杯水果宾治。我右手转着啤酒瓶,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她注意到我的目光,对视了一秒钟,接着把头扭过去专注地看台上的演出。我倒是一直看着她而已,她把搁在一起的腿上下上下换了个位置,一只脚上的高跟鞋开始时不时拨弄起小圆木桌下部的横挡来。大约几分钟之后她又搭望过来一眼,我发觉了,眼神迅速扫了她一下,突然感觉到无聊,便离开了luna吧。
    晚上回到宾馆,洗完了澡,看了会儿不知所谓的电视节目,然后准备入睡。无奈是牛奶也喝了,热水澡也洗了,却始终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或许心里不愿意承认,可自己思维的触角确实还趴在白天给female打的电话上:带刺海星的柔软腹部遭遇了尖厉的碎石子,它只好止步不前,任凭悲伤滑腻的体液一泻而出,留下一条闪着粼粼荧光的光带,在月空下宛若泪痕未干。
    这一切或许涉及着的确可以称之为遥远的记忆,以致于这对于我来说表现得像一场还未开始却早已结束的荒诞戏剧。
    我从床上起身,打开电脑,听了一会儿音乐,我那时候特别迷恋的音乐,张楚的,郑均的,老崔的,窦唯的,这些音符如同迷雾的分子重新组合,生生地把我眼下的这个世界变幻成了那儿的一个样子。
    我把电脑播放的音乐换成久石让的《星空》,努力让心情沉静下来。我打开手机翻盖,给她发短信,写了满满一屏,在本该按下发送键的时刻选择了quit。的确,我十分希望从那样的一种生活状态中quit,我的意思是说,quit出煽动人心的激情,quit出在狂喜和绝望的两端来来回回,quit出因为一笑一颦而暗自神伤……我委实已经对类似于蜗牛壳内的生活产生向往,不管那壳是否脆弱,是否是一个幻想。我把房间内中央空调的旋钮调到最大,然后脱得光光的,团进被子,把自己埋在宾馆卧具里的那股子混浊的气息里,仿佛被催眠一般,终于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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