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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广告新娘-第1章

小说: 广告新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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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该是他找个老婆的时候,但是这一次他可不会把「爱」列为交易条件。他较从前年长,智能更甚以住良多,他知道爱情对婚姻生活不是必须,它甚至不讨喜。
唐瑞斯曾经做了一次冤大头,为此几乎丧失了一切。那种事绝不会再发生。这一次他会用脑子挑选妻子,而不是用他牛仔裤中包裹的东西。他会选一个能满足于住在孤寂的牧场,肯辛苦工作,对孩子的关切甚过对流行时装的注意的女人。他曾迷恋过漂亮的脸蛋,但是现在,长得好已不在他的求偶条件中。他是个正常的男人,有著健康的性欲,那就足够制造出他想要的孩子。他不想要激情,它曾令他犯下生平最大的错误。现在他要一个可靠、平凡的女人。
问题是,他没有时间去找。他每天工作十六小时才勉强存活。已经七年了,看起来今年他的帐簿终于能由红转黑。他已经失去了一半的土地,大部分的牛只,牧场的长工都走了;他负担不起他们的工资。三年中他没买过一条牛仔裤。谷仓及大屋在八年中不曾油漆过。但是爱波,他的前妻,却将她在婚前的帐务付清了。她在曼哈顿有座公寓,满柜的豪华礼服。他必须卖掉他的土地,牲口,掏空银行存款才能付给她她自认『有资格』拥有的一半资产,对她来说又有何干?毕竟,她不是在地狱般的蒙大拿熬过两冬,完全和文明隔绝?因此这牧场是他家世代相传的根又怎么样?两年的婚姻使她有资格拥有它的一半,或是等值的现金。当然,她更喜欢现金。她的父亲是商界大亨,在西部各州包括蒙大拿都有关系。这解释了为什么法官对瑞斯的辩词不为所动。爱波要的金额几乎令他破产。
那是他不会再犯的另一个错误,这一次他要娶的女人必须签署一纸财产协议,万一他们离婚时才能保障牧场的完整。他绝不会冒险失去一吋;土地,或经营牧场必须的经费。再也没有女人能把他推至现金吃货商面前。她或许会离开,但她不会带走他任何东西。
若不是孩子的问题,他宁愿独身终老。他要孩子。他想教他们爱这片土地,一如他自小所受的教育。他要把牧场留给他们,继续世代的家传。最重要的,他想要孩子能替这座空洞的老牧场带来的活力。他想要自己的骨肉。要有孩子,他必须先有妻子。
有个妻子在别的方面也很方便。唾手可得的性自有其优点,尤其他没有时间浪费在寻找上。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务实守分的女人躺上他的床,而他的荷尔蒙自会解决其它的部分。
但是适婚的未婚女子在这一带甚稀,她们全搬到城里去了。牧场生活太艰辛,她们要生命中拥有些许兴奋,些许奢侈。反正,瑞斯也没有时间,金钱及心情去追求她们。要找女人有更简单有效的方法。
他曾看过一篇文章报导中西部的农人登广告征婚,电视也曾播出阿拉斯加的男人也有相同的举动。重视隐私的他并不喜欢登广告这个主意,话又说回来,在报上登个小广告要不了许多钱,他又不必会见那些看起来不中意的女人,不必开车到处奔波,带她们出去,让彼此了解一番。他并不很想认识她们,甚至那个他终将选做他妻子的也不想。他的心上裹了一层冰,他喜欢保持距离。撇开了情绪的困扰,人的视线往往更清楚。不带个人色彩的广告吸引了这一部分的他。
他决定事情就该这么办。瑞斯一旦做了决定就不会浪费时间,他要在中西部几家较大的报纸刊广告。拿出纸和笔,他用粗黑的大字草拟广告词……征婚……
*****
午餐后潘黛琳漫步逛进办公室。室外的气温高达摄氏三十五度,但是她完美的乳白色裙装不见一丝绉纹或汗渍。黛琳是个衣架子,什么东西穿在她身上都好看,但是她对式样及颜色的独特品味更增添了女人对她的羡慕及男人对她的渴望。
「你真令人恶心。」她的朋友蕾蒂宣布,一面向后靠更仔细欣赏黛琳窈窕的倩影。「不流汗有碍健康,不发皱不自然,而头发不纷乱更是有违神的旨意。」
「我会流汗的。」黛琳闲闲地表示。
「什么时侯?」
「每星期二和四晚上七点。」
「我不相信。你和你的汗腺约好的?」
「不是。那个时间我在打手球。」
蕾蒂手指交叉做出避邪的手势。依她看,运动是第八项死罪。「那不算。正常人在这种天气里不运动也会流汗。而你的衣服有没有绉纹?你的头发可曾掉到你脸上?」
「当然有。」
「有目击证人?」赢了这一回合,蕾蒂露出自得意满的表情。
黛琳斜倚著蕾蒂的办公桌边缘,双脚在足踝处交叉。这种男性的姿势被黛琳做出来竟也显得优雅。她偏著头研究蕾蒂正在看的报纸。「有什么有趣的?」
蕾蒂的母亲一向将他们星期天的报纸从奥马哈寄给她,好让蕾蒂和家乡中的最新状况不致脱节。「我最好的高中同学要结婚了,她的订婚启事在这。以前的男朋友已赚到了他的第一个一百万,干旱使得饲科价格猛涨。都是老套。」
蕾蒂折好报纸递给黛琳,她一向喜欢看不同城市的地方报导。「这里有段关于搬到新地方工作的适应问题的报导。写得很好。希望我在离开奥马哈之前就读过这篇东西。」
「你已经到这里两年了,现在才谈文化震撼未免太迟。」
「思乡病有不同的时间表。」
「但是你真的有思乡吗?还是因为那位华尔街神童和你分手而你还没找到替代品,因而觉得气闷?」
蕾蒂戏剧化地叹口气。「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黛琳。」
她们相视一笑,黛琳满足地拿著报纸回到她自己的办公室。她和蕾蒂时常伶牙相对,同时能维持一段圆满的友谊。黛琳在早年的经验中,学到不是每个人喜欢她们那种谈话。几个少女时代的男朋友因此觉得受辱、生气,两人之间初生的关系因而迅速中断。男孩子太沉迷于他们的荷尔蒙冲动,对于他们最新发现的男性气概太过保护,因而无法忍受对他们的男性气概所做的任何攻击。不幸的是,黛琳的俏皮话,通常像是在攻击。想到这她叹口气,因为现在看起来世界并没有改变多少。
她瞪著办公桌。它干净得令人可憎。不论她是继续留在公司抑或回家,情况不会有所不同。奇怪的是,甚至没有人会知道她已经离开,除非她刻意在出去的时侯告诉什么人。这说明了通常会有多少找她的电话。
身为老板的亲戚自有其优点。不过,无聊可不是其中之一。闲散过日对她是件折磨。该是她亲吻罗勃的面颊,谢谢他的好意,但是礼貌地拒绝继续留职的时候。
或许她甚至应该考虑搬到西岸,或是海地。罗勃在海地没有事业,现在还没有。
她打开报纸向后靠进椅背,两只脚跷到桌面。辞职的事可以等;她已经考虑那个问题一段日子了,因此等她看完这份报那个问题仍会在。
她喜欢小镇报纸,它们的星期日版通常都是一些乡间流言。奥马哈的报纸规模对那种惬意来说仍嫌太大,但是它那种中西部风格仍能提醒她世上除了纽约市仍有其它的生活方式。这座城太大、太复杂,住在那里的人总有被吸进去的可能。她时常研究别种生活方式,不是因为她不喜欢纽约,而是她对所有的事都有极高的兴趣。
她跳过国际大事……纽约登的和奥马哈登的并无不同,直接阅读地方新闻,得知干旱对农夫及牧人的影响有多大,谁结婚了,谁又打算文定。她看到售屋广告,将奥马哈的地价和纽约的行情做个比较,对其间巨大的差异感到讶异。她溜过人事栏时一则广告吸引了她的注意。
*****
「征婚:健康牧人求偶。必须个性稳健,喜爱小孩,能在牧场工作,年龄二十五至三十五之间。有意者请去信至蒙大拿州比林市信箱,健康牧人收。」
*****
黛琳立刻有了联想,虽然她不确定她该因此而发笑或生气。这个人简直就是在征求母马及牧场长工的综合体!另一方面,他对于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倒是诚实得残酷。看多了纽约报章上的人事广告,这篇措词倒令她耳目一新。
除了他的诚实,这篇广告还能告诉她什么?他的年纪可能是五十岁以下的任何一个岁数。但是既然他要小孩,她认为他可能年轻一点……或许是三十左右或四十出头。同时,有关孩子那一节,或许意味他所谓的身体健康并不是玩假的。如果他想要一个个性稳健的妻子,他本人也不会是个花心萝卜。他看起来像是一个头脑清醒,工作勤奋的牧人,想要讨老婆都没有时间找。
几个月前她曾看过一篇有关邮购新娘的文章,显然将东方女子和西方男人送作堆是门大生意。更甚的是,人烟稀薄地区的农夫及牧人也开始登广告,只因为他们生活的区域甚少女人。市面上甚至出现了征婚专刊。
真的,这则广告就是在说:有人要找伴。性的需要举世皆然,虽然它通常都被更有趣更浪漫的方式包装。
而回复这则广告无异于同意和某人见面,就像盲约会。那是一种人跟人彼此接触的方法。所有的关系都是从第一次约会开始,不论是不是盲目的。
她折好报纸,希望她有别的事好做而不是坐在这里沉思一则社会广告。
她可以到楼上去敲罗勃的桌子,但那不会有任何作用。罗勃对暴力没有反应。他不会搅乱他井井有条的运作,只是为了给她什么事做,他提供她这项工作,是为了让她在连续失去母亲及外婆后重新建立生活目标。他们两人都明白这个工作已达成了它的目标,早该退休了。
的确,该是做些新鲜事的时候了。她拿起报纸再看一遍那则广告。不可能,她还不至于那么绝望。不是吗?她需要一分新工作,改变一下环境,可不需要一个丈夫。
话又说回来,她已经二十八岁,足够知道放浪的日子不适合她,城市生活也一样。虽然她多数的日子是在城市度过。小时候她最爱去乡下外婆家度周末。虽然那只是一栋乡间房舍,而不是真正的农庄,她仍深爱那里的平静安详。
不,她还不到绝望的时候。但是她生性好奇并且急需一件事分散她对该找什么样工作的考虑。她对蒙大拿没有恶感,做个邮购新娘岂不有个好棒的故事告诉她的孙子?如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那也没任何损失。她觉得响应蒙大拿牧人的广告比响应城里那种自由心式的广告来得安全。
感受到这项大胆行径的刺激,她迅速地用打字机打出一封回函,加上信封邮票投进邮件箱。银色的邮箱盖将信封吞掉后,她感觉到胃中泛起奇怪的空虚,彷佛她已做出什么愚蠢无比的事。不过,她也感觉到第一次坐到驾驶座上的刺激和紧张。就像她离家去上大学,第一次约会。这种感觉几乎在她生命中的每一个第一次都会出现,但也从来不曾导至任何灾难。相反地,对于每个第一次她都能完全享受。或许那是个好预兆。
话又说回来……邮购新娘?她?
接著她耸耸肩。这件事没什么好担心的,最可能的情况是她收不到这位蒙大拿牧人的回函。毕竟,他们俩有什么相同处?
*****
唐瑞斯皱著眉打开那封纽约来的回函,抽出里面的打字纸。纽约会有什么人知道牧场的生活。他真想随手把信扔进字纸篓;读它只会是浪费时间,就像到比林去拿信一样。今天只有这封回函,还是纽约寄来的。
但是广告的效果并不理想,他看看也罢。事实上这是他收到的第三封回函。想来没有太多的女人向往蒙大拿的牧场生活。
这封信很简短,透露的事也不多。她名叫潘黛琳,今年二十八岁,不曾结过婚,身体健康,愿意工作。她没有附上照片,是三封中唯一没有附的。
她比另外两位回信的女人年轻;她们都三十多了。做教师的那位和他同年龄,外观也不差。另一位则三十六岁,比他大两岁,并且从未在外面工作过;她一直留在家里照顾瘫痪的母亲;后者于最近去世。她长相平庸但不亲切。她们俩应该远比这位潘黛琳了解牧场生活的孤寂艰辛。
话又说回来,她可能是某个小镇女孩在搬到大城市后发现她不喜欢。她一定是在家人寄给她的报上看到广告,因为他绝对没浪费钱在纽约时报上刊登。而他的广告回函不是多到他可以浪费的程度。他要比照另外两位的方式和她约定会面时间。
*****
黛琳看到白信封上的蒙大拿地址时几乎丢掉了手上的信件。距她应征那则广告才九天,看来他几乎立刻写了回函。九天中她已说服自己他根本不会回信的。
她坐在小餐桌前撕开信封,里面只有一张纸。
潘小姐:
我叫唐瑞斯,今年三十四岁,离过婚,没有孩子。在蒙大拿拥有一座牧场。如果你仍感兴趣,我能在两星期后的星期六与你见面。请回函见告。我会寄给你到比林的车资。
信尾没有礼貌性问候语,只有他的签名。他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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