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绘--情人啊-第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为人这种生物。
今日复今日,今日何其多。每天,我都在思想的陷井里跳来跳去,浑身青一块紫一块。阳光从窗户边渗入,因为折散,墙壁上出现七彩的光,这倒是少见得很,但同样又也是24个时辰。
我又要去做什么?天地不仁以万物刍狗,这些光芒本身并没有任何意义。平平常常的日子其实也很好,油盐酱醋茶,若是不去想它们究竟是什么,它们也会叮当作响。我认识了一个叫赵的男孩,和他在一起,时间过得很快,他很风趣也健谈,嘴里经常能冒出些让人低头深思的句子。我希望上天所赐于我的生命能在这种安静中慢慢逝去,我不需要波澜起伏,大起大落。我不要感情,它是世上最为莫名其妙的坏东西,谁靠近它,都会被蛛网缠身,一身麻烦。赵的言语悦耳,举手投足,无不风度翩翩,但我无法心悦。
翩翩少年骑,身着金缕衣。青骢奔太极,霹雳生两仪。仰首衔飞镝,猿背舒长戟。弯弓射神力,弦惊山河意。翩翩少年骑,壮志不可敌。云卷西风啼,月出草色迷。慨然走东西,世事全洞悉。蓬莱与仙嬉,从此悟天机。这不是赵,这是不舍。
这几天与妈妈仿佛达成从做女人角度上的一种默契,妈妈毕竟是心痛女儿的。我不知道爸妈是否幸福……能说他们是幸福的吗?对于能够继续过下去的现状最好还是保持沉默。婚姻在月老手中,他是个晕花了眼的老好人,每天忙着牵线,累得气喘吁吁;爱情在那个肩上生有双翼淘气的孩子手上,他太调皮了,光顾着自己开心玩耍,不停地捉弄人们。在希腊神话与西方童话中,爱情往往被女巫所诅咒,变成海面上一堆泡沫,那个爱上自己的美少年,最后也是憔悴至死。
对着天空发呆,我这么个小女人如何是好?时间温柔而又冷酷,就像小时候坐过的秋千,来回摇荡,越荡越高,总有一天,我会死的,我又何必急在一时?太阳在眨眼间已落在地平线下,但天空仍像是有火在猛烈燃烧。在城市的高楼上,我望着远方,工厂烟窗里冒出的黑烟像条大蛇在盘旋舞蹈。
爱令人烦恼,被人爱也令人苦恼。赵,每天变着法子来献殷勤,也真是难为他了,可我就是无法动心,我不能说,滚开,你这无懒流氓,你是让我眼见心烦的混蛋。我只能是若即若离说些不冷不热的话,我得尊重他,他应该是爱我的,对我小心翼翼,生怕碰坏我、弄伤我,他是个好男孩,可还是解不了我的心魔。解铃者还得系铃者。
身体不舒服,上火,嗓子冒烟,感觉到自己的软弱。夜很深,爸妈都睡着了,起身为自己倒了杯水,身体是自己的。假如此刻能有一个男孩来安慰我,我可能会感动,或许就会毫不犹豫嫁给他,可惜没有,但我真的会把这样的机会给别的男孩吗?苦笑,大口大口喝水,水是好东西。爸爸常说,我的骄傲就刻在额头上,让人不敢亲近,也许我是要好好去多照下镜子。
不舍,每认识一个男孩,我都会烦躁,不安,心乱如麻,一会儿在天堂,一会儿又跑进地狱。我希望所有的人都比你强,所有的男孩都比你优秀,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把你忘掉,可每一次你都在我梦里笑得更开心了。我明白你用你的冷漠在我面前洋洋得意,我恨死你了。不舍,我把你原来送给我的那条玛瑙项链扔入了单位院子里那个小池塘,我保存它,保存了太久。我不想身边还有任何有关于你的东西。不舍,我得不到你,我也不会嫁给任何一个人,或许我天生就是尼姑命。
今天星期天,英雄硬拖我去吃饭,说整天在家闷着会生病的,只好与他们一起去。都是些熟悉的朋友,赵也在里面。于是谈天说地,胡扯一气,气氛倒好,大家有说有笑,每个人都喝了点酒。酒壮人胆,话开始乱了起来。英雄拿我打趣,说我是天上的星星,说不晓得哪个男孩能有做出这么把登天楼梯的本事。赵则说坐火箭就可以了,边说边看我。大家在旁边起哄,说火箭式干部从来就没有一个好下场。这让我有点儿不详之感,但很快也就忘了。
玩得很开心,其中最大的成就是我恰当适如其分地向赵表达了我的心意,我想他那刻是明白了,但愿他明天也会明白。回了家,夜色暖和,星星似乎也多情得很,一粒粒,在天上摇头晃脑,不亦乐乎。把窗户推开,让夜色涌入房间,温柔的夜色把我慢慢摇入梦乡。
愿静夜使我安宁,愿生命赐于我安宁的力量。
第三章情人啊(25)
25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就会答应钟情的这次晚餐?官面堂皇的理由可以说是,为安她的心,让她努力工作。再往深处想想,那就是我吃得太饱,穿得太暖,饱暖起淫心。淫心并不说非得上床干那事,意淫也是淫。一个时刻不忘用眼神扒光女人衣服的男人,能说他比一个强奸犯来得更高尚吗?很多人不是不想堕落,只是没有堕落的机会,他们害怕堕落的后果。若给他们提供一个可以放心大胆的机会,保证这种堕落不会损害到他们的名誉地位金钱家庭等,他们怕是比谁都更疯狂。我敢这么说,并不是因为自己看过一部美国电影。不过那部电影确实有趣,女主人公白天在政府机构上班,不允许男人乱碰她一根手指头,甚至因为同事一个暧昧的笑话,跑到法院告人家性骚扰;晚上则打扮得恶俗不堪跑到最下滥的红灯区去卖淫。
电影里的女主人公长得很好看。但我在酒吧里认识的那个女官员却并不好看。我与前妻离婚后,有段时间一直处于迷乱混沌中。我把自己独自关在家里好几天,一开始砸电视,后来砸衣柜,再后来用拳头砸墙壁,到了最后便什么东西也不愿砸了,只想睡觉。我妈妈打电话来,问我过得怎么样,我说很好。我穿上那套名牌西服,用定型水把头发梳得溜光,然后出门买了些水果,笑嘻嘻去看我妈。我妈看我很开心的样子,就不再叹气了,继续扳着指头骂我前妻是个狐狸精。我没有再打扰她的雅兴。如果我妈不骂她,那就要骂我。骂她,她听不见;骂我,我却逃不了,两厢权衡,还是骂我前妻的好。
在我妈那吃过晚饭,我去了酒巴。我与我前妻是因为喝酒才上的床,那么现在不能再在一起上床了,也应该喝杯酒表示庆祝。酒巴里的灯光比人的欲望还要潮湿。结婚后,我就再也没来过这种地方。我曾经是马老板,但我做过的生意都是店铺零售,并不需要做到酒巴里来。我原先那些狐朋友狗友好像也随着我的结婚一下子就化成青烟,不见了。我在酒巴喝着闷酒。一个人把酒从这个杯里倒入另一个杯里,然后再倒回来。
人们都很开心。屁股扭来扭去,没谁有闲心来搭理我。我继续认认真真做着刚才的工作。这种活不会给我带来钞票,但能让我在喧哗人群中集中注意力。酒哗哗响着,我开心地笑着。我忽然看见桌上有张白纸,纸上好像有些字,便停止了这种动作。我把纸拿起,把头凑过去。上面写的东西很有意思,我一字一字读出声。
寂寞花开有几朵?
数一数,27朵。
灯红酒绿,你轻狂浪舞。
我把花儿一朵朵摘下,一朵一朵,慢慢,数出了结果。
我是不是很古典的纯情?
我对你说,我操你27次也不嫌多。
这就是TMD我想对你说的结果 !!!
字迹娟秀,应该是一个女孩儿的手笔,我呵呵笑出声,随手把它揉成一团,扔入酒中。一个妖媚的女子忽然出现在我面前,娇滴滴,“大哥,一杯酒二十元,这么糟蹋人家。那还不如请我喝一杯吧。”我抬起头,又低下头,接着晃杯子。我知道,这是位妓女。我不讨厌她们,但并不想与她们上床。女人在我面前坐下,“大哥,有什么心事?要不要妹妹帮你松松筋骨?”我若真有这位一位妹妹,我妈早就把她剁成几块了。我笑起来,从口袋里掏出烟点燃,顺手把打火机与烟一起递过去,“要不要来一根?”女人很爽快地点燃一根烟,又把它们递还给我。我接过来,没再装入口袋,随意地把那个打火机斜靠在烟盒上。女人呆了下,笑起来,“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啊,你边坐,我去那边看看,恭祝今晚生意红火。”女人走了,我愣了,我什么时候与她成一家人了?
没有动那个打火机与烟盒,我猛地想起了某些传说。我微笑着凝视杯子里的这张白纸,我根本就记不起是从哪里听来的那些传说。灯光晕暗,隐隐绰绰,一切都在慢慢漾开,有着潮湿的腥味。我在人群中,人群离我好远。也不知过了多久,有人轻轻拍了拍我肩膀,我抬起头,是一个女人,黑衣女人。我微微笑,沉默地站起身,她的手很自然地就搭在我肩头。我们滑入舞池。我的舞跳得并不好,但走路还是会的。她的舞跳得相当好,我能感觉得出来,于是,动作略有点儿僵硬。她把我搂紧,我也毫不客气地搂紧她。她笑了,小声说道,“刚出来做?”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我想笑,可没敢笑出声。她拉着我的手出了酒巴,她没有再说话,我也没有,我想起有那么一个夜晚,我也是这般拉着吴晴的手。
外面的风大,黑沉沉的夜里到处都开满黑沉沉的花。我的眼角忽然滚落出两滴泪水,我赶紧用衣袖擦了去。她没注意到,挥手拦下一辆的士。那个晚上我与她上了床。我想关灯。可做到半路上,她又把灯打开。我问她为什么?她说这样更刺激。我看清了她的容颜,她的嘴边有粒红痣,她的眼睛有点儿浮肿,她保养得相当不错,但颈边有许多皱纹。她的乳房也已经松软,她应该有四十余岁。我还是尽力地让她满意了。不管我是否需要她,但她在那刻需要我的,我不能让她失望。这是一个男人最起码的礼貌。她终于沉沉睡去。我下了床,在卫生间干呕了一阵,然后飞快地洗澡出门。城市的深夜多少还是有些星光。一个人的街道会不会允许泪水肆无忌惮地流淌?我放声大哭。说来惭愧,与吴晴离婚后,我变得像一个娘们样动不动就易掉眼泪,这可真矫情。
过了几天,我在电视里看到了那粒红痣,她来自于一个遥远的城市,她是那里的副市长,她叫郝馨,来这个城市是参加一个工作会议。那时,我已经开始上了网,便在网上疯狂地查寻有关于她的一切资料。但网上并不是什么东西都会有,我没有找到更多东西。我打电话到她那个城市,我问,郝市长的孩子现在哪个学校读书?那边诧异了,我们郝市长连婚都没有结过,哪来的孩子?我把电话挂断。忽然之间,我认为自己应该让她更舒服一些,于是,我又去了那间酒巴,坐在同一个位置,仍然把打火机与烟盒摆成某种意义,也仍在酒里放入一张白纸。但我再也没有遇上过她。我不敢肯定她是否还记得我。我从她记忆里轻轻走过,她从我生命里悠悠踱过。
我知道,我与她都渴望温暖。
第三章情人啊(26)
26
一夜之间,这世界就已改变了模样,到处都乱糟糟的,吵得很。甲肝,骚乱等……争先恐后向城市涌来,老天爷好像吃了什么亢奋药,天灾人祸接踵而至。沉闷的空气中,相继出现一些人在街头呐喊。但我没有丝毫热情去盲目参与,只是比更多的人沉静下来思考,静得连自己也伤心。再好的动机若是给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那也是危险的。为民请愿是崇高的,但这种崇高若是被用来当政治上的狙击手,那就是可耻的。
清汤挂面似的在人群中走过,某些东西是个旋涡,它让你头脑发晕,甘于奉献。我去了学校,今天没课,一个人在寂静校园坐,呆呆地想。忽然之间,我看见不舍,一身阳光,向我走来。
心顿时就慌了,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仿佛整个天地都倒了过来。他说他特意来找我,说他就要毕业了,说我是否还记得当初说过的誓言。天哪,我幸福得就要死去,老天爷,就算是天崩地裂海断流,冬雷震震夏雨雪,那也统统没关系,不舍,他又回来了,我真快活,这不是做梦吧?偷偷地咬了下舌尖,真的会痛,我太开心了。不舍,你怎么想到回来?老天爷,你真有颗慈悲心肠,我哽咽起来。他有些慌,手忙脚乱,他手足无措的样子可真可爱。
他说他忽然想明白了他爱我,而不是别的女孩儿,他说我是世上最最痴情的女孩儿,没有什么东西比我还珍贵,他还说了好多好听的话,他嘴唇上那圈微微的胡须在温柔阳光里,真好看。我的心早就跳入云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