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情书时代-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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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鹭岛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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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被公鸡的啼叫声惊醒,心里充满愤怒。我一睁眼,看见睡在对床的傻子王正冲我笑。噢,我想起这是他的工作,每天早上六点钟准时叫醒我和其他的傻子。我看看墙上的挂钟,一点都不生气了,转而用友善的笑容回报他。傻子王确信我醒来之后,颇有成就感地转过身,走到窗口那边去继续学鸡叫。
和大多的病院一样,这家精神病院的厕所是公用的,所以每天早上天蒙蒙亮,P楼前面就出现两条队伍,一条通向男厕,一条通向女厕。由于目前还是早春的节气,寒气会从裤脚下窜进来,令人寒毛横立,所以排队如厕是颇为痛苦的事情。
我大概是整个病院里最瘦最高的小伙子,一米八的个头,站在队伍中总是显得鹤立鸡群。在这里,个头高非但不是一种优势,反而回给每天例行的生理调节带来麻烦,因为个子小的人可以插队而不被监督员发现,而我不行。有时候我一站就是半个小时,却发现前面的队伍是越排越长。有一次,我听说经常憋尿容易得前列腺炎,就跑去向监督员护士李小姐投诉,她笑得死去活来,带我到护士办公室的女厕解决问题。
傻子王也面临过同样的烦恼,每天把别人叫醒后才过去排队,经常和我一样尿急到跳脚。于是我建议他每天先叫醒我,等我们方便之后,他再去叫别人。这一招真灵,我们从此都不必在寒风中望眼欲穿。后来,傻子王看到别人在队伍里憋得面红耳赤就夸我是聪明的傻子。我不同意,告诉他,我不是傻子,而是疯子。
其实,我并不爱承认自己是疯子,然而医生和护士都众口一词,说我头脑有问题,叫我“疯子蔡”,而我不想得罪他们,就没有反驳。再者,比起“傻子”来,我倒是愿意别人叫我“疯子”,因为“疯子”这听起来智商可能会高一点,我就记得中学的语文课本里说尼采是个疯子,可是大学里有人说他是哲学家。出于虚荣心,我在傻子王面前多次强调自己是个疯子。
我不记得我为什么进来这里,但我识字,偷看见我的病历上写着:“脑神经受损,间断性精神分裂,伴有失忆症”。我不确定这个诊断结果的具体含义,所以常常问护士小姐我什么时候可以康复,她们都说,等我完全找回记忆,再观察一段时间就可以出院。我左想右想,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出院后能做什么,就对她们说,我不想出去,这里有这么多人,有集体的温暖。
实际上,我到这个精神病院大概才两个月,还算是一个新人,而周围这些非疯即傻的患者都比我来得久,最长的甚至有两年的。住在我们X楼的都是轻度病患者,基本上是不哭不闹不自杀不自残还有希望康复出去的人,而对面的Y楼里住的人就不一样,多数是在X楼住了两年后还没有好转,从这里转过去的。据说Y楼那里的管理比较混乱,也没人早上起来鸡叫,甚至没人懂得什么叫排队;偶有几个听到傻子王的叫喊,会习惯性地起床和我们一起排队,但很快都会被护士叫回去。
今天傻子王没有提前叫我是因为昨天晚上我跟他交待过,今天我要去找李小姐。李护士已经答应让我使用不要排队的厕所,作为回报,我必须给她讲故事。或许好奇是女人的天性吧,自从上回她听到我的故事后,就迫不及待地要求我给她讲后面的情节。今天是周五,又轮到她值班,我醒来后,穿好衣服就跑出去。经过房间的窗口时,见到傻子王还在叫,就告诉他,叫两分钟已经够了,他认真地看看表,说还差10秒钟。
我来到管理室的门口时,李小姐正在整理护士帽,显然,她也刚刚起床。她听到敲门声,跑出来给我开门,然后指指右边的门,示意让我进去方便。我本想谢谢她,但还没开口,她就急着要出去维持秩序,回头对我亲切一笑,说:“你就在这里等我回来。”
我完事后出来洗手,见到一支牙刷横躺在洗槽边上,刷面朝上,一截牙膏静静贴着;边上有一瓶洗面奶,盖子已开,发出淡雅的柠檬味。我走出来,在办公室左侧看到布帘子后面的一张单人床。那是值班的护士用的,她们轮流在这里过夜,第二天一早起来监督我们排队。
我坐在工作室的值班员的位置上等了半个小时,还不见她回来,就耐不住性子到窗子边张望。P楼前的操场上已经没有人,我想她大概正在给病人准备早餐。我正要离开,她才匆匆忙忙回来,把一些食品和一支牙刷放在办公桌上。她招呼我:“疯子蔡,你来,用这支牙刷去里面刷牙,然后到这里吃面包。我先带其他人去食堂,马上就回来。”她刚说完就钻出门去,一下子不见身影。我按照她的吩咐,跑进去刷牙。
李护士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是几个护士中最年轻的,听说来这个医院才一年多一些时间。她特别爱笑,尤其是在阳光下,笑得特别可爱。患者们虽然傻的傻,疯的疯,但对于爱笑的人似乎格外包容,晚上查房的时候,知道是她来,都事先会开门等她;而要是四十岁的庄护士来,我们则把门关得死死的,无论她在外面怎么喊,里面就是没有动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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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个病院的惯例,病人吃完早餐,护士们就会安排治疗课程,或是按照医生建议进行一些辅助治疗的活动。由于这两个月来,我的脑神经的状态还算稳定,医生的治疗主要集中于诱导我找回失去的记忆。初期,他们通过一个物体,让我把与这个物体相关的东西都联想出来,然后写到本子里。例如他们给我一支香蕉,让我通过黄的颜色充分想象,我就可以想到稻田,秋天成熟的稻田,想起小时候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在稻田里度过,还割过稻子;然后他们诱导我通过形状去想,我就联想到以前家里很穷,一见到香蕉的样子就很高兴,口水直流……总之,我把所想到的东西都写下来交给医生,他们就让我休息。下午的时候,他们对我再做一次相同的诱导,看看我能否想起更多。还拿香蕉来说,我再次接受诱导时想到了一些不想公开的事情,我问医生是不是想到什么都必须写,他给我肯定的答复,所以我写道:记得以前和一伙人看黄色电影,有个女人拿香蕉自慰。
从此,医生对我的进展刮目相看,认为我康复的希望很大,立即把治疗转入第二阶段。这个阶段的治疗方法比前一阶段更有趣一些,主要是帮我恢复我的综合思维,把以前零散的记忆片段连接起来。于是我天天在想,天天在写,有的写成小说,有的写成散文,当然还有诗歌。医生开玩笑说,我恢复正常之后,完全可以从事专业写作。我也暗自高兴,终于知道院后可以做些什么。
上周,医生跟我聊到追女孩子的事情。由于我记得在大学里谈过几次恋爱,所以对这个话题相当感兴趣。他则按往常一样,让我按时间顺序写下来。于是,我写道:
大一(1997。9…1998。6),我和一个女生去逛集美的龙舟池,一个礼拜大概两次,结果,一年下来我损失了七双鞋。一年后,当我发现,只有理论而没有具体动作的爱情很无趣且靠不住的(那一年之中我竟然连她的手都没牵过),我们就分手了。再后来,阿文(我的上铺)给我介绍过一个女生,可她同样对爱情也知之甚少,却对走路感兴趣,我很害怕,就溜之大吉。
大二(1998。12…1999。4),我经常逃课。我经过校园的凤凰树林的时候,遇到在那里研究“树杆文学”的小倩。据我观察,她整整一个冬天都在林子里研究,这让我非常好奇。可是,那时的我尚年少无知,不好意思主动接触女孩子,宁可自己失眠,也不敢去找她。
不错啊,一提起追女孩子就能想起这么多!医生为我的记忆的恢复情况感到欣喜,他问我记不记得和我逛龙舟池那个女孩的名字及其相貌特征,我摇摇头,说我最多只能想起她得侧面,因为走路的时候看到的只是侧面。他又问我,记不记得阿文和他介绍的女生。我说,阿文是个胖子,我当然记得,他是我的舍友,前几天还到医院来看过我;至于那个女生,我记得也是胖子,是阿文的同乡。不过,由于当时肥胖的庄护士正在旁听,我不便多次用“胖子”这样的字眼,就改口说那女生很丰满,胸脯异常结实。她原来打算通过阿文的介绍跟我学习弹吉它,可她学没多久就提出要和我出去走走,我一听“走”字就害怕,忍不住告诉她我一年内坏过七双鞋的经历。
医生大笑,问我后来怎么样,我说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他点点头,用笔头敲敲笔记本,他说,对爱情回忆可能有助于我全面康复。他建议我,多花一点时间写我回忆的片段,写得尽量详细一些。
为了早日康复,我花去两个晚上苦苦回忆并写道:
A:大一整整一年和那个女生的恋情,是那种纯粹精神的,两个人没完没了地沿着校园的小路走来走去的恋情。我们所有恋爱的内容都在不断的行走中开始,进行与结束。这段经历给我留下一种印象:恋爱就是为了找一些两个人都还能接受的话题,然后测试脚底板的耐用性。
B:我想起,阿文介绍给我认识的他的同乡,最初的起因是为了表彰我的勇气。
那一天,阿文上课的时候告诉我,我们的学院来了一位作风开放的女教师,他称之为:“读大学一年来见过的最令人春心荡漾的女人”。所以,我们第四节课没有上完,就到学校的教工食堂等她下班。我们一边吃饭一边观察从门口进来的女人,当我们数到第二十九个(也可能是第二十八个,我记得不太清楚),那个犹物就出现了。
看到她后,我把一大口饭侧底地喷在十米开外的前方。理由十分简单,她的身体被遮掩的部分与暴露的部分的比例大致是1:3,如果那些透明纱状花边不计的掩体的范围,那就正好是穿比基尼的比例。当时食堂一阵骚乱,赞叹的有之,目瞪口呆的有之,喷饭的有之,流口水的亦有之,除了之后其它目击者说看到还有流鼻血的我没亲眼所见之外,其它的都还历历在目。阿文抹完口水,劝我不要理会喷饭之后的恶劣影响,怂恿我跟在她的身后再买一次饭,以便近距离观察她。我当时确实那么敢做敢当,什么都不怕,不仅跟着她买完饭,还在她身后的座位上继续进餐。总的说来,那是大学平淡的生活里一次难得的艳遇!
C:在某一个下着春雨的夜晚,我做了一场春梦,梦见小倩和她那一身红色的风衣,醒来后就失眠了。
医生看完我的文字,表示十分满意,倒了一杯水给我喝。他问我记不记得那个春梦的内容,我点点头,说因为那个梦重复过N次,所以记得各外清楚。他沉思一会,开始指导我如何对梦里的场景进行细节描写,他还说最好能写出诗歌般的意境。
我曾经也跟着别人瞎搞过文学,对细节描写尚存几分心得,就换了一张纸写道:
我又梦见一片树林,就是校园的大礼堂外的那一大片凤凰树与芒果树交错的林子。晨雾还隐隐地飘浮在林子里,八九点的阳光也是那么淡淡的,落在她火红风衣的背影上。
她在一株大树边上,抬头研究树干上刻着的文字,然后低头蹲在那里记录。齐肩的长发随着她的低头抬头而上上下下地滑动,并在阳光的映照下发出神秘的亮丽色彩,既像近在眼前,又遥不可及。待雾霭全然散去,阳光越发明媚,冬日之晨的寒气便显得那么单薄,余下微微的寒还有些凉透过手背传至体内。她可终于可以不要每搁一会就停下笔来向小小的手心吹气,只是偶尔还把掌心轻轻贴贴脸蛋,测量空气的温度。
她站起来的时候,给人感觉是那么娇小,犹其是那小手,灵动在火红的衣物与灰黑的树杆之间,如同印象派绘画里太阳与大地里生活的白玉精灵。喳喳的鸟儿在林子里竞相追逐,好像因为她轻轻一个蜻蜓点水式的微笑而吹呼雀悦。也许她在另一个树杆上发现了足以令她羞涩的句子,她微笑着,任凭脸上掠过红晕却无法从容下笔……
在梦里,我看不清她的脸,醒来后,我对自己说,我喜欢那个热爱树丛文化的女孩!所以,我失眠了。
医生问我后来和梦中的女孩恋爱了吗,我说是的,我很爱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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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说,我是他治疗的患者中相当特别的一个,鼓励我把恋爱的经过全写下来。然而,有很多事情我还没想起来,颇有些为难。他答应给我一周的时间休息,让我自由回忆,然后把我交给庄太太进行辅助治疗。
庄太太是一位更年期的妇女,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