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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赛马场上的骆驼-第6章

小说: 赛马场上的骆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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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这小子估计是从小娇生惯养的,没被人这么打过,一下给蒙了,昏头昏脑的说:“如果没有毕晴,你会喜欢上我吗?”

    我当时听了那话,杀人的心都有了。语无伦次的骂道:“你这水性扬花的东西,我去喜欢猪也不会喜欢你的,你最好对毕晴一心一意,三从四德,不然我他妈找人把你给阉了。”估计我也是气糊涂了,不然那样的话怎么也给骂出来了呢。

    于是整天求神拜佛的,只求毕晴能和张靖书顺顺利利的在一起,千万可别又出什么乱子。不然我真是死也要趴着,这辈子都没脸见毕晴了。甚至想把张靖书直接给灭口。

    可现在想想我多自私呀。只想毕晴会怪我,却没想到她的幸福。我他妈当初那脑子叫麻条给抽了。她喜欢的是曲歌呀。

    毕晴继续说道:“也许你不知道,张靖书喜欢的是你。”她的五官全缩一块去了,看着她那痛苦的表情我真恨不的找个地逢钻下去。

    “曲歌也喜欢你,你真是个幸运儿,所有人都喜欢你,可小唐,你喜欢的到底是谁?”

    幸运儿?如果幸运儿拥有的只是一大堆伤心的往事和无奈的话,我倒情愿自己是个喝口水就能呛死的霉女。宁愿不要出生,不要存在,化为虚无。

    “你到底喜欢的谁呀?”她重复的问道。

    我的脑子一下全乱了,什么都想不起来。曲歌、白羽飞、张靖书、吴晨,这些人的面孔重叠在一起,混合,化为烟雾,让我迷失在这片紫陌红尘中。什么都看不清,只有毕晴硬生生的站在我跟前,眼里满是怨恨。凄然。

    “毕晴,对不起,对不起……”我还有什么话好说,有些事的发生根本不在我的控制范围之中,无能为力,我搂着一大堆的无奈,缩到世界的角落,那种渺小的感觉,总让我觉得生存的无意。突然想起电视剧里的一个情节:一个文弱书生跪在夜雨中,边扇自己耳光边哭喊,我没用,我没用。

    我现在才明白,这句我没用是多么惨淡的一句自嘲。会那么铺天盖地的勾起人内心无边际的自卑感。我没用。

    毕晴突然拍了我一把,用手一抹眼泪,整个人一下又灿烂起来,笑的桃花带雨,“看咱俩都扯哪里去了,都八百年前的历史了,还把人伤感成这样了。”

    我着她的笑,心里更难受。以前她一难过就会对着我哭一整天的。而现在她已经不愿在我面前流露伤感了。

    挡在伤感前的笑容。让人心碎。

    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是啊,都是历史了。”我也笑了一下。

    我突然想起了张小娴的一句话:所有的伤心和快乐,一天过去都成为往事。

    往事如烟。可这些烟尘总叫我挥之不去。以前觉得自己活的很洒脱,打架,逃课,谈恋爱,上大学,整天任性胡为,而没了他们这些人,我已经任性不起来了。

    其实说到底我就是个懦夫。拿不起。放不下。

    后来我们说起了童年的趣事。开心。我们笑的挤在一起,笑的直流眼泪。那一排杜鹃花被我们蹂躏的都不像样子了。花瓣。碎落。一地落红。惨淡的芬芳。

    我走的时候毕晴说要请我吃饭。我推说报社还有几份稿子要赶。她也再没硬留,只说叫我放心,曲歌也是她的朋友。

    我没回报社,也没回家。一个人在太阳底下散步,一直到天黑。

    路过一个音像店。听到王菲那能噎死人的声音在绕梁空行。“……我把水晶鞋给了他,12点给了他……我把声音给了他,画面给了他……我把心给了他,身体给了他……

    ……如果我还有哀伤,让风吹散它,

    如果我还有快乐,也许吧……”。

    毕晴。

    我的心一阵痛。

    张爱玲说一个女人如果嫁给了她不爱的男人,就等于长期卖淫。那么一个男人娶了他不爱的女人,又算什么呢?

    后来听丁当说,曲歌入狱后一直是毕晴帮着活动,不然也不会判的那么轻了。毕晴。知道后来曲歌出狱也是毕晴一直暗中出的力。

    这个任性的女人为她所爱的人默默付出了那么多,可最终她又得到了什么。

    以前我问过曲歌说:“人家说女人为爱而生,那男人呢?”

    他认真的说:“男人为他所爱的女人而生。”

    当时听了他的话我感动了好半天。可现在想想,他的话多虚呀。他如果真是为他所爱的人而生就不会为了金钱挺而走险,还借口说是为了让爱人将来生活的更好。屁话。

    可见一个男人的爱是多么的不彻底,只有毕晴这样的傻瓜女人才会那么不计回报的付出。也只有她那样的人才会爱的那么有血性。

    她和张靖书的婚姻只维持了三年。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踏了。高中时语文老师问读了这句话有什么感受,我说没感觉,无话可说。现在感觉一大堆。可我。仍无话可说。

    自从那次见面后,我和毕晴再没联系过。我们只有以前,没有以后了。剩下只有回忆,像化石一般,硬生生的埋在心里。

    有一次看到报纸上的一篇文章说如果把喜马拉雅山炸个口子,那一定会引起气候的变化。

    其实喜马拉雅山还没给炸开,气候早就变了。
丢了水晶鞋的灰姑娘
    吴晨还是离开我了。

    我趴在酒吧的吧台上,定定的盯着那一大杯白酒。我看见自己的眼睛有点忧郁,映在杯底,晃荡不定。

    那个帅气的调酒师一直忐忑不安的看着我,估计是没见过女的那样喝白酒的。少见多怪。

    有个男的提着瓶啤酒在台上东倒西歪的献歌,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唱的贼有感情。下面的几个痴男怨女的使劲的鼓掌。有几位仁兄一郁闷也跟上去发泄感情,几个人唱的是此起彼伏,“……如果说你要走,我不会留……我说算你狠……算你狠……”。

    我微微笑了一下,轻道:“白痴”。

    不留是因为知道根本留不住。

    我仍盯着那杯白酒,寻思着我要真喝下去准的醉死,没人送我回家,明天还有很重要的工作要做,工作,我唯一剩下的东西,要连工作也丢了,那我真的是除了自己什么也没了。万一在遇见个变态色狼什么的,那我可就连自己也没了。

    “给我换杯橘汁吧。”

    那调酒师立刻灿烂起来,一升手就把那一大杯白酒给撤了,小心一一的端上来杯橘子汁。我哼了一声。心想我这喝醉了又不要你送,真是。

    我端着杯果汁,看着那些醉的又哭又闹的大哥大姐们,心里特有成就感。那些人就知道借酒销愁,看我多理性,多洒脱,不就是失恋嘛,这世界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男人,也不缺女人,有什么大不了的。

    泪一下流了出来。这橘子汁可真酸,都酸到人心里去了。

    我拿出镜子照了半天,明天可有个重要的采访,这眼睛要哭肿了可毁了。

    刚擦干泪,那咸咸的东西又流到嘴角。这还没完了,这怎么配的果汁呀,这么呛人。

    上面换一女的唱《分手快乐》。

    那天我和吴晨分手,我最后说的一句就是分手快乐,然后就走了。当时时间掐的特准,刚转身走了两步,眼泪就噼里啪啦往下掉。什么烂话,谁分手会高兴呀,除非是没有动过真情。

    不过我当时步子迈的特轻快,估计他当时看着我的背影一定挺郁闷的。从小我就觉得自己很有演戏的天分,能装,没考电影学院真是遗憾。

    我现在一想起来,仿佛那天7月初7呀,真他妈变态,我们竟然是在中国情人节分的手。牛郎织女还那天相聚呢。多值得纪念呀,鹊桥刚铺上,我们就散了。

    要知道那天我说了我这一生最有价值的一句话。我说,这个订婚戒指我留下来做个纪念吧。我可赚大了,一万多呢,王曦之一字才千金,我比他厉害多了。

    这时过来一个卖花的小女孩,挺可爱的一小姑娘,我把戒指套在她细小的手指上说:“姐姐送你的结婚礼物。”小姑娘先是一愣,然后高兴的跑开了,大概是怕我反悔。不过我真有点遗憾,那可是我和吴晨挑了一个月才中意的呀,呵呵。现在什么都没了。

    我一直觉得我的泪腺有问题,眼泪一流就止不住了,跟黄河泛滥了似的。改天去眼科看看。

    那个调酒师递过来张面巾纸。他说他给很多坐在吧台前的女孩递过面巾纸。我问有多少。他说不计其数。于是我心理平衡多了。

    从酒吧出来已经12点多了。

    要让曲歌知道我跑去酒吧喝了一晚的果汁,一定骂我变态。他要在就好了,以前有什么事就找他哭。他总是边骂我边给我递面巾纸,我说他不会安慰人,他就特有理的说是教我先反省自己,用理智去解决问题。

    所以我今天很理智,没有喝酒也没有开快车。

    想想我开车还是吴晨教我的。我这人性子急又胆小。一片空旷的练车场我都能把那车子给开的张牙舞爪的,然后把自己吓的几欲昏死。有好几次我都垂头丧气的对吴晨说,不干了。他总是又是心疼我又心疼车子的说,他这个人做事从不半途而费的。可是他对我怎么就那么轻易的半途而费了呢。

    我刚学会吴晨就后悔了。我这人有点阳光就灿烂,学会开车,又学会了开快车。着是他始料不及的。还是曲歌聪明。以前我总缠他教我,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杀手锦都用上了,那小子还是坚定的说:“你可是个定时炸弹,学会开枪就想杀人了。骑个自行车都是妨害公民安全,还敢开车。”

    可我还是学会了。自从我考了驾照后,吴晨就没再让我动过方向盘。还一本正经的说:“我什么事都顺着你,可就这事不行。”我说:“胆小鬼,我还能把自己塞卡车轮子下去呀。”他眼睛一红,头发都竖起来了,说:“我还想着和你抱着我们的孙子逛公园呢。”我当时笑他想的太远,婚还没结呢就想孙子了,这人。

    我在想,他在离开我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会在开快车。现在我已经和他的孙子无关了。他自然不怕。所以我不再开快车。

    看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是个不可企及的神话。

    此刻大概现在他大概在给别人当司机呢。身边坐着个如花似玉,楚楚动人的林雪娴。

    老天爷挺会捉弄人的。又是林雪娴。这娘们上辈子做什么好事了呀,还是真有那么多人欠她的。曲歌还在牢里呢,丁当还没缓过来,我爸爸还在感叹世淡炎凉时,她又回来了。而且一回来就把吴晨给勾引去了。

    也许不该是勾引,是吸引才对。

    吴晨说林雪娴像他的初恋女友。我傻了,以前问及他的初恋时,他总是笑笑,我一直自做多情的以为我是第一个走进他生命的女人。我们在一起三年了,分手的这天才知道,原来,他的初恋,不是我。可是他从来没有提过。记得以前我让他对我说我爱你,他总是不好意思的说,最真的爱是藏在心里的。当时我幸福的感觉都可以升天了,像个鸵鸟似的把头塞到他怀里。我他妈真一白痴,什么是最真的我算是明白了。

    我们在一起三年,婚都定了,房子都看好了。正当我在憧憬美好的生活,计划未来,想着和他共度一生的时候,他跑来跟我说,有个女的长的像他的初恋女友,要离开我,而这个女的居然是林雪娴。我一下蒙了。

    到现在我还没明白过来,我算什么。他对我说缘来缘散缘如水,狗屁,水还有点型呢,我压根就一空气。

    书本华说女人的天性就是伪装和表演。男人有何尝不是。

    我现在觉得上天很公平。给予每个人不同的专长。像林雪娴这种什么都不会的女人最会的就是拐男人。从小拐的丁当离家出走,拐的曲歌去找。后来拐的一个大富翁屁颠屁颠的跟她满世界的乱窜。现在把吴晨也拐走了。

    不过吴晨大概不一样,反正不是林雪娴也会是别的女人。天知道这世上有多少人长的像他的初恋女友。
走吧,天鹅来了
    我现在有点感谢林雪娴是在我们结婚之前把他给拐走了。不然我真成弃妇了。在我眼里,离过婚的女人比未婚妈妈都掉价。

    我开着车安全的回到了家。冲澡。睡觉。这晚我没有吃安眠药居然睡的很香。

    早上起来我惊奇的发现,昨晚哭的那么厉害,眼睛居然没有肿。今天还有个重要的人物要采访。幸好。

    我和同事在酒店的大厅里等了一个多小时了,还不见那位重要人物的影子。同事有点不耐烦的说:“这有钱人架子就是大。”我镇定的笑了一下,没有说什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居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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