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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盛开在掌心的玫瑰-第1章

小说: 盛开在掌心的玫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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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处女
1…3
    为了与你相遇

    我从天堂飘然而至

    带着纯洁的心纯结的躯体

    点缀你本已喜欢的冬期

    途中蓦然发现人海中的你

    在我永远无法接近的境地

    为了瞬间之后

    能有段芬芳的回忆

    只好遮起你曾感叹过的清纯

    而南国的你啊

    只能看到我晶莹的

    泪滴

    ——殷谦

    酒精可以麻醉人的知觉,更可以麻醉人的感情,但是有一点我很肯定,我的确流了很多咸咸的眼泪,因为我在酒精里,已经感觉不到卡布奇诺的味道了。

    5月的一天,我想起了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听她说“我不爱你”,以及那一句“我永远是你的鱼”,和那条通往北碚的隧道。

    1

    一阵马达声又在耳边响起来了,我愤然爬起,下铺的那头猪坐在床边上梳理他的猪毛,哼哼唧唧的,“你TMD昨晚交响曲奏完了,大清早的又搞什么飞机啊?还要不要人活!”他倒不理会我,抽身去放水。我倒头又睡,片刻间不醒人世。梦里,我咬着棒棒糖,那叫一个开心,口水都流了一地,闵敏在旁边咯咯地笑。敢情这棒棒糖味也变得太快了点吧,顿时觉悟,爬起来就破口大骂,猪腰子脸,麻烦你换点口味给我好不,田七牙膏老子吃够了。

    开始刷牙的时候,一个劲地忏悔着,又一盒牙膏啊。猪叫:“小南,你还打不打电话啊,不打我可先打了。”

    我转脸色变,直奔电话机,一看表,8:05,一口气没上来,完了。

    “你这猪,怎么不早提醒我。”我转身和猪厮打起来。

    每天早上的电话是我生活里的一部分,从头一天的结束到新一天的开始,电话应该是这样陪我走过来的。7:20我会准时拨通闵敏的电话,响三声便挂断,她也就揉揉眼睛,准备起床了。记得这一约定是在高考前就拟定的吧,那时她在四川,我在云南,而现在,我在湖南,她仍然在四川。

    2

    今天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科,我一直想批评一下大学的考试时间安排,隔三叉五的来一门,最好就一天考完了事,免得让我们的室友们异想天开,他们最近真的很辛苦,用有限的头脑想出惊世骇俗的策略来,无不让人汗颜。有同志提到,为求保证考场上作弊万无一失,惟有一个办法,把放了一星期未洗的臭衣服、臭袜子全穿上,保证十米以内无任何生物敢接近,再用棉花球把鼻子一堵,搞定!我们全场哗然。我坐在旁边,开始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憧憬着寒假的美丽新世界了。

    在我的记忆里,象牙塔就像是一面深邃的风景,悬挂在心灵深处,美丽、绚烂。可是现实里,是不是真的就像我想象中的一样干净的一尘不染呢?我说不清,我相信没有谁能说清。

    袁娜在今晚给我抬了一大堆东西来,开水壶、被子、水桶,那都是我在十一月去成都前贿赂她用的,一个中文系宣传部长,懒的跟什么似的,这也借那也借,为这,我没少说她,可为了让她能帮我顶着上早操和早自习,还是只能低声下气地拱手给她送去。

    她经常拍拍我,像抚摸一条饲养多年的狗一样,乖呀乖地叫。

    “你什么时候回绵阳啊?”我问她。

    “过几天就走,你不是明天的火车吗?怎么还没收拾好东西。”

    我说你少来,在我面前还用那西部普通话来吓我。

    “啥子嘛,你跟老子听斗,瓜娃子……”

    我被慑服,装一死猪不怕开水烫。

    和送别的哥们寒暄了几句后,我爬上了人踩着人的车厢,站着回到了昆明,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就这样匆匆走过了。

    3

    爸妈还是老样子,才跨进家门就问东长扯西短的,把我折腾个够。都来昆明这么多年了,他们还是那口老调的四川话,哪像我,出门就会三门流利的外语,其实说白了就是三门外地语言。可为这,我没少骄傲过,闵敏可受够了,经常被我用昆明话气的呲牙裂嘴,又冲过来和我厮打一番,战果却永远都是她脚踏在我背上,高唱那首《爱的代价》。

    陈俊CALL我,一下子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回来。

    我说,什么事啊,回来脚根子还能站稳你就来率先骚扰了。

    “急事,出来再说,把建行卡带上!”他还跟我先急了。

    “连我有建行卡都知道,你该不是想抢我吧,才回来就这样,不好吧。”

    “少废话,快点。”砰一下我就听见一阵嘟嘟声了。

    陈俊是我的初中同学,我们认识九年了,关系到了两肋插刀那地步,钱在我和他之间就不称之为钱,纯一纸。这小子早在初中就是我们学校的校草了,多少无知的少女晕倒在他怀里,他活在世上,那是女性的祸害,男性的公敌。

    见了面,没等我开口,他就问我要钱。我说,咋搞的,这么急着用?他说急,不要多问,赶时间。我把卡递给他,让他自己去取。他调头就走,末了,说了一句,“那女的怀孕了。”

    我无言。

    又是半年没有回来过了,昆明的天气还是这样BT,城东下雨,城西艳阳的,每每这个时候,我就想睡觉,其实我以前不是这样的,自从和闵敏在一起后,好象爱睡觉也能传染,一出太阳就犯困。为了阻止大好的青春不被浪费掉,我决定去租两盘碟看,和老板寒暄了几句,拿了碟往回走。迎面走来一个熟悉的面孔,是她,张静雯。

    张静雯是我初中的同桌,打一开始就对我特好,以前上学的时候,每天都要从家里带水果给我吃,当然,我的兄弟们也沾了不少光。那些崽,一天就把我两掺和在一起,一到这个时候,她脸就红扑扑的,而我是大大咧咧惯了的人,再加上年纪也小,也没看重这事,只知道,她见我和别的女孩子打闹的时候,就会躲在角落里哭。

    我和闵敏在一起后,就很少再见到张静雯了。这么多年了,我知道她在等我,听他的好朋友说过,她就交过一个男朋友,后来她还一直惦记着我,就和那男的分了。我一直无法去面对她,尽管我可以很口头化地把她称之为好朋友,但我清楚,我是内疚。我承认我的想法很奇怪,以至于在路上遇到她而不知所措。

    “听说你有女朋友了,怎么不跟我说一声,也让我见识见识。”

    我心里一阵难过,一时忘了回答她。我说,好久没见,你变化蛮大的。

    “是啊,现实了、开心了,也就变了。”她满脸的无所谓。

    我似乎真的已经想不起她穿白色连衣裙的样子了。

    她消失在人群里,匆匆的……
4…5
    4

    “起床了,毛毛。”很久都没听见妈这样叫我了,顿时倍感亲切,我破天荒的一骨碌爬起来,走近妈妈。看着一条条曲线在她脸上刻画出这些年的路,一阵语塞。

    “你还不快点去刷牙、洗脸,还要我跟你端拢啊?”妈对我喊。

    “我晓得,你去嘛,等下买不到菜了。”

    过了几分钟,听见关门的声音,房子里没有了一点声音。我躺在沙发上,看着对面墙上贴的那个很大的“家”字,又昏迷了过去。

    老爷子把我一把扯了起来,一阵呵斥。哎,我在他手心里永远都是一只小小的跳蚤,一天到晚跳来跳去的,还不就让他一巴掌就给拍死,不过,老爷子从不轻易地拍我,不到万不得已,他没那精力。你说,一干律师的,我说又说不过他,正理儿都被他说成跟歪理儿一个样,让我直想起旧社会的三座大山。

    饭桌上,照旧的老话题、老思路,要认真学习,不要过早地谈恋爱,前面的也就算了,这后面的嘛,我总要据理力争一番,尽管我知道,那是没有用的,对待他们这样的老顽固,说什么就一真理的,坐那就一化石的,没办法啊。最后还是把话题转移到闵敏身上,我赶紧笑脸相迎,力求在尽短的时间内将话题转移到火星的植物怎样生长上。因为,我再也不想去雨里感叹一夜了,为那两千多块的电话费,以及我对闵敏做的一切。记得那天晚上,为了闵敏的事我和老爷子吵架,一气之下就跑到小操场上睡觉,蚊子跟开座谈会一样,没到半夜还下起大雨,我特坚定,心想,只要能和闵敏在一起,就是现在下钱,老子也一样不理。第二天,我就睡在小床上哼唧了。

    老妈常教育我,这人啊,是会变的,就跟西瓜摆长了时间会烂一样。我说,啥破比喻啊,人咋能跟西瓜一样,圆咕囵咚的,那不是很丑?至少也要当南瓜,还有些线条和造型,因为别人给我取的外号就是:南瓜。

    5

    一个假期平淡而又乏味的生活让我厌倦,于是我开始相信,快乐时,天是蓝色的,而忧伤时,天是灰色的。

    这几天,一直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或者更应该说,陈俊的一举一动让我不安起来。我知道。林莎莎的离开,让他开始学会堕落、酗酒,甚至是玩弄女人。

    “小弟,出来陪我喝酒,驼峰见。”陈俊打电话给我,我正愁没事干,打的,直奔那厮。

    一进门,我就和他一直隔着两个酒瓶子说话,吹着啤酒当喇叭。

    喝高了,我俩就像是两只待宰的猪一样躺在沙发上,庆幸的是沙发不是蒸板,我可以享受一下软绵绵的海绵。昏暗的灯光夹着这震耳的音乐,看着舞池里那些去掉白天面具的人,扭动着诱人犯罪的屁股。我转过脸,看见他,泪流满面。

    后来我就什么也记不起来了,只记得他一口气喝了二十二杯啤酒,以及吐了一地的黄色泡泡。

    醒来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了,头像装着个定时炸弹一样,随时要爆炸。闵敏发来短信,说她买了初七的票来昆明,我一听,头就往墙上蹭。我说,你害我,让我头上长了一个鸡脚。她犯糊涂,说你又从过了嘛。我一本正经地跟她谈,想你想呢。“你去死”三个字结束对话。每次她跟我说这三个字的时候,其实比那“亲爱的”还好听,我还喜欢她来打我,追着我满屋跑,追累了就耍赖皮叫我站住,又开始在我身上练龙爪功。我问过朋友,这样的想法大家都有吗?哪知,他们总是探手过来,摸着我额头,极关切地问:“你没事吧”。我茫然。

    二月的某天里,我和闵敏坐在酒吧里看着透明玻璃外飘着的雪,在桌上摆着的留言录上写道:明天的来临总是让我开始想去珍惜昨天,今天的我,总是想拥你入怀。一杯卡布奇诺,一杯柠檬茶的爱情……

    其实,寂寞着笑与寂寞着哭之间,只是源于希望和绝望。
6…7
    6

    星期六,妈和老爷子都休息,正好去送我上火车,又跟我罗嗦了半天,等到快开车了,才恋恋不舍地下了车。我隔着窗户,他们的身影在慢慢往后退,直到再也看不见。

    待坐定了以后,我就开始大吃特吃了,以消磨这无聊的火车旅途。偶然看见旁边铺的三个女孩冲我笑,我直把自己身上看了一整遍,发现无异常,才还以一咧嘴的微笑。

    “帅哥,来一起打牌嘛。”一女孩对我说。

    我受宠若惊,赶忙迎上,双扣起来。我在打牌的同时仔细打量了她们一番,都是平常人,从表面上来看。

    “你还打不打啊?!”我的对家朝着我大吼一声。我忙随便丢了一张牌,而后又开始讲我的小笑话。她们皆笑,那女的一笑就老打我,我转过头望着她,一刹那,我仿佛看见了闵敏。

    就此,我知道了,她叫童彤。

    晚上她们就这样吵啊吵的,烦的老子一晚上都跟春游似的。

    第二天下去四点我到站了,童彤非要帮我提一大包,我走在她后面,看着她吃力的样子,目光闪烁。

    我走出去很远了,她爬在车窗前,向我招了招手,我点点头,随后消失。

    7

    我一直喜欢安静,认识闵敏以后也就更加突出了,中文系被安排在每一栋宿舍的最高层,这也恰恰迎合了我的兴趣。八楼是一个天台,有很多水泥板子铺在上面,像是一把把石凳,太阳每天都用最后的一点余光温暖着这个地方,让我看见一大片被染红的天际。

    猪经常跟我开玩笑,尽管他也经常被我的语言打击,不过他的承受能力的确值得我学习,他说过一句令人折服的话,让我汗颜不已。“没有爱情的生活,不是生活,是活着。所以我要恋爱,所以我要失恋。”这也许就是他总是在失恋后二十四小时内振作的原因吧。

    从古代文学的郁闷中醒来,我就一把拉住猪的手,朝食堂大步走去。我们一路讨论着该如何整顿上课不睡觉的重大问题,口沫横飞。

    “小南。”,我听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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