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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大明王朝36大悬案-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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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群岛等地的。此时的沈万三正值青壮年,既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又有商贸经验,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发财机会。

从周庄白蚬江经大运河由刘家港出海是很方便的,加上江浙一带的丝绸、茶叶、陶器、工艺品等特产又深受海外欢迎,回头带些舶来品,如珍宝、香料和药材,来回都能赚取巨额差价。“通了番”的沈万三,想不发财都是不可能的。

《明史》载,至正十九年(1359),暂时归顺了元朝的张士诚“自海道输粮十一万石于大都”,这次行动,就是由沈氏家族具体实施的。因为陆路上朱元璋等反元势力的阻隔,所以《吴江县志》有沈万三“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的记载,可见沈家对海运已是熟门熟路了。另外,明人笔记多处记载沈万三家有海外珍奇,也可作为他“通番”的佐证。

最有可能的情况是,沈万三家族以垦殖为根本,可能接受过一些来历不明的资产,并以此为资本开拓商业,并大胆通番,开展海外贸易,从而一跃而成为巨富。

沈氏家族败落之谜

沈氏家族的没落是个渐进的过程。第一次打击大约在洪武三年(1370)至六年(1373)。

元末,张士诚割据苏州十四年,是朱元璋争夺天下最强大的敌手。沈万三和张士诚本系旧友,在张士诚保护下,沈氏家族利用元朝颁布的《官本船法》、《市舶法则》等规定,大规模进行海上贸易,积累了大量财富。反过来,他们又以自己超强的财力,坚定地支持张士诚的大周政权,以与朱元璋抗衡。
朱元璋统一天下后,沈家的日子自然不好过。为了输诚讨好,花钱消灾,他们屡屡贡献自己的财富。什么输粮呀,献金呀,筑城呀,犒军呀,都是数以亿万计的用费,在所不惜。为什么?为了保命。只要大明天子不以“资敌”的名义要他们的脑袋就行。但是,朱元璋仍然大怒了。他说:“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即便是沈万山已经不在人世,沈家也没人充军云南,但经过这番折腾,沈家的财富也蚀减过半了。再加上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对江南富民采取了严苛的政策,多次强制迁徙,并课以重赋,从此之后,沈家也就一蹶不振了。

第二次打击是在明洪武十九年(1386)的春天,沈万三的两个孙子(沈旺之子)沈至、沈庄先后入狱。《故沈伯熙(庄)墓志铭》记:“洪武十九年春,兄至以户役故,缧绁赴秋官,时伯熙亦获戾京师,适与兄同系狱,入则抱其兄痛泣曰:‘吾兄素羸,不堪事,今乃至于斯耶!’既而伯熙先出,遂得疾甚,药莫疗……卒于京。”

沈至入狱的原因是逃避赋役,沈庄入狱则可能是涉嫌“胡党”、逃避赋役而羁押至京,其事不小,连补带罚,再加上两兄弟最终都能出狱的上下打点,其数目也定在巨万以上。

大约在同年,沈万三的女婿陆仲和却在劫难逃,被扣上“胡党”的罪名满门抄斩。

经过这次打击,沈家的基业就从根本上被动摇了。

第三次打击是在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

洪武二十六年(1393),“蓝党”案发,蓝玉被处死,株连则在全国蔓延。有一位叫王行的先生,曾两次在沈家坐馆,同沈家至少有三十年的交情,又两次在蓝玉家坐馆,前后也有十多年之久。通过王行的关系,想在新朝找到靠山的沈家同蓝家也有了交往。“蓝党”案发后,有人劝王行逃遁,这位迂腐先生说:“临难无苟免。”结果以同谋罪被诛。

当时,沈万三女婿顾学文因夺人之妇,仇家怀恨在心,蓝玉事发后,仇家即以沈家同蓝家的关系为据,诬告顾学文与蓝玉通谋。在严刑逼供下,顾学文招认曾收到蓝玉“钞一万五千贯”,为他购置粮米、绸缎等物,用来准备起事和赏人。
 《弘治吴江志》载:案情牵涉他的“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规、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学、沈文载、沈海,凡八人。”其中沈旺是沈万三的儿子,其他人等也都是沈万三的子孙。《周庄镇志卷六?杂记》记:“洪武三十一年二月学文坐胡蓝党祸,连万三曾孙(沈)德全六人,并顾氏一门同日凌迟。”同日被杀的还有八十多人。

《乾隆吴江县志?旧事》载有胡蓝党犯人沈德全一家的处置细节:二月十八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多着折了臂膊,未出动的小厮不打,且牢着他。供出的田口家财断没了。”二月二十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都凌迟了,十岁以上的小厮都发南丹卫充军,十岁以下的送牧马所寄养,母随住;一岁至三岁的随母送浣衣局,待七岁送出来。”——真可谓惨不忍睹!

沈万三苦心经营的巨大家业,就这样急剧地衰落了。清人刘昌《悬笥琐探》说:“沈万三家在周庄,破屋犹存,亦不甚宏壮,殆中人家制耳,唯大松犹存焉。”

出身低微的沈万三,由贫而富又盈而后倾的故事,成了元明之际江南地主豪富的一个缩影。

坐落在周庄的沈万三故居,如今已修缮一新,对中外游客开放。人们聆听着他的财富神话,浏览着他的一椽一柱、一瓦一石,禁不住浮想联翩,感慨万千!

6.张献忠:“屠川”之谜

明清交替之际,四川人口锐减。据《明会要》卷五十载:明万历六年(1578),四川省尚有“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人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这还不包括大量的荫户、漏户以及逃亡人口。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锐减至“通省之户口,总计一万八千零九十丁”,若把妇孺估算在内,设每丁折合五人,也只有九万余口。近百年来,许多史学家都惊奇地发现,没有几个四川人是土生土长的,几乎都是“湖广填四川”,从外省迁来的。

四川人口为什么急剧减少?是天灾,还是人祸呢?

血泪斑斑话“屠川”

 张献忠,生于1606年,陕西延安人,出身贫寒,当过捕快、边兵。崇祯三年(1630),他率领米脂县十八寨穷人举起义旗,绰号“八大王”。他同李自成分兵两路,一个往东北,一个向西南,彻底埋葬了朱氏王朝。张献忠在成都建立了历时两年多的农民政权——大西王朝。

有关张献忠“屠蜀”的记载,野史中比比皆是。其中最大规模的是“屠城”。

崇祯十七年(1644)八月,张献忠攻打成都,因城墙坚固,久攻不下,后来在城外隐秘处挖地洞,打隧道,一直掏挖到城墙根,埋入火药,又把竹竿捅穿竹节,竿竿相连,然后在空心竹竿内装置很长的导火线,悄悄点燃。守城兵丁见“贼兵”撤退一空,正要欢呼,忽然爆炸掀天,城墙垮了。《蜀难》记载,城陷后,“屠城三日,贵贱同尽。唯少艾妇女为营伍所匿者暂得免”。

《罪惟录》载:“屠重庆——取丁壮万余,刳而鼻,断一手,驱徇各州县。”所谓“徇”,意思就是“巡行示众”。

此外,还有“屠广元”、“屠保宁”、“屠锦州等州县”、“屠邛州”等等。大凡不事先投诚、经战斗而攻破的城镇,都一屠了之。其中极大规模的是1645年秋,马元利屠成、龙两府,刘文秀屠巩州,二百里为血肉之汤。

这一年,张献忠还派孙可望等四将军分四路出城搜杀,穷乡僻壤,危崖深谷,无不搜及。得男子手足两百双者升把总。正月出,五月回。《蜀乱》记:“每官兵回营,以所剁手掌验功。凡有军官衙门掌如山积,而成都城内,几如假山之千叠万峰。”

每屠杀一地,他都要详细记录所杀人数,其中记有人头几大堆,人手掌几大堆,人耳朵几大堆,等等。

《蜀碧》一书,还大量记载了张献忠残忍、变态的杀人方法。如张献忠常常把小孩子掷在空中,让其落在枪尖上,以观赏那流着鲜血狂叫乱动的惨景为快乐。

传说,有一回,他把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堆成山形,带着他最心爱的小妾去观赏。小妾笑着说:“好看好看,只是美中不足,要再有一双秀美的金莲做莲峰,就再好不过了。”张献忠想了想,笑眯眯地说:“你的脚最秀美,就适合做莲峰。”于是把小妾的脚剁下来放到莲峰顶上。随后,他又派人将这些小脚架火烧毁,名为“点朝天烛(足)”。
 《蜀破镜》又载:某日晚,他的一幼子经过堂前,张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责问妻妾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死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

欧阳直的《蜀乱》,记张献忠学朱元璋剥人皮,对象先是明朝的蜀府宗室,其次是不投降的文武官员,再次是乡绅,后来轮到自己的将领。凡所剥的人皮,渗以石灰,实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于王府前街之两旁,即今成都之天府广场到百货大楼一线,夹道累累,列千百人,遥望如送葬队列。

张献忠完全被描述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这些杀人细节,真真假假,但很有煽动性。连鲁迅先生也曾对书中的“记述”深信不疑。鲁迅说:“那时我还是满洲治下的一个拖着辫子的十四五岁的少年,但已经看过记载张献忠怎样屠杀蜀人的《蜀碧》,痛恨着这‘流贼’的凶残。”

《温江县志》说,由于张献忠的屠剿,温江县“人类几灭”,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1659)清查户口,全县仅存三十二户,男三十一丁,女二十三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简阳县志》卷十九载:“明末兵荒为厉,概成旷野,仅存土著十四户。”

“正史”如是说

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老臣张廷玉,主持编修了前朝历史《明史》。《明史》中对张献忠入蜀后的行迹大体记述如下。

1644年阴历八月初九日,张献忠攻占成都后,即宣布建立大西政权。阴历十月十六日,正式登极,国名大西,年号大顺。以蜀王府为皇宫,称成都为西京。设左、右丞相,六部尚书,五军都督府等官,他的四个干儿子孙可望、艾能奇、刘文秀等人都挂将军印,改姓张。势力最大时曾扩展至蜀地全境,只有当时属于四川的遵义一郡久攻不下。

《明史》称张献忠“面黄身长,虎颔,人号‘黄虎’。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

大顺二年(1645)十一月,张献忠宣布举行“特科”考试,下令各府县生员一律前往成都赴考,违命者以军法论处。于是,各地士子络绎不绝地从水路、陆路被送往成都,集中在青羊宫。据传说,张献忠得到密报,有士子写信同闯王联络,将不利于他。于是,待各地士子到齐后,张献忠突然派重兵包围大悲寺,将应试士子统统杀死,死者人数达五千多人。青羊宫外一时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笔砚堆积成丘冢。这真是四川读书人亘古未有的一场浩劫。
在中园,张献忠还坑杀了无以计数的成都市民。不仅如此,他还杀自己的军队和手下,光是军队就杀了九十八万。

与此同时,他还派遣他的四个干儿子带领军队分四路到各个府、县进行屠杀,称之为“草杀”。在文武百官上朝之际,他叫来十几条獒犬,下殿时被獒犬所嗅的官员,就拉出去杀掉,称之为“天杀”。

据记载,张献忠不仅是个杀人狂,还是个变态狂,他还创造了生剥人皮等杀人方式,皮未剥光而人已气绝的,就杀掉刽子手。《明史》还记:“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贼将有不忍至缢死者。”

后来,由于清军压境,张献忠试图打回陕西老家。大顺三年(1646)张献忠撤离成都时,焚毁全城。又将锦江放干,挖了一个数丈深的坑,将强取豪夺的数以亿万计的金银珠宝埋于其中,然后决堤放流,名曰“水藏”,说是为了不让后人获得这些宝物。结果,张献忠逃出成都后,成都就成了城无烟火、尽为瓦砾、虎豹白日出没的荒野之地。

《蜀难叙略》补充说,当清军进剿追击,张献忠兵败弃成都逃到西充时,已无百姓可杀,乃自杀其卒,每日一两万人。初杀蜀兵,蜀兵尽;次杀楚兵,楚兵尽;后杀同起事之秦兵。一百三十多万人马,两个多月,斩杀过半,以此减负逃窜。尽管如此,张献忠还责其下属杀人不力,骂曰:“老子只需劲旅三千,便可横行天下,要这么多人作甚!”

“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的说法,最先出自清代毛奇龄的《后鉴录》,此说之不通是显而易见的。当时四川人口最多不过六百万,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全中国仅以四万万五千万人口见称,张献忠所杀之“六万万”人从何而来?

因此,这些记载到底有多大的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

“洋证人”目击记

1640年,意大利人耶稣会教士利类思入川至成都传教,并在达官显贵中挑选三十人付洗,称为天主教在四川的首批教徒。1642年,葡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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