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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抢劫美相公-第12章

小说: 抢劫美相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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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拍了拍李今的肩膀,“谢谢你啊兄弟!给我们丧彪作了这么好的脚套,不过,它赢了吗?”

李今眯起一双凤眼冲我笑颜如花。“这种事情,往往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酱爆和丧彪自然是你和我说了算。”

“唔!”我深以为然。

“前天晚上我俩才喝酒喝到天亮,今天一早居然又撞见了。呵呵。”他睨了我一眼,弯着嘴角。“我以为,真正有缘份的人于茫茫人海之中,遇到的几率往往都高过常人。这就叫做千里姻缘一线牵,你说是不是?”

我转过头细细打量他,狭长的凤眼,看不清里面的暗潮汹涌,嘴角却像永远挂了一株桃花。

其实,长久以来,我都觉得真命天子一说是确实存在的。

好比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偏生我与他躲在同一屋檐下。又或者演春的市集上,彼此擦身而过,而后在戏台子里比邻而坐。

总是不期而遇。

他这番话说到了我心坎里,是以我慎重的点了点头。“不过…和你有缘分的却是萝卜。”

虽然他的气息瞬间冷了几分,我还是继续说道:“以往出来遛狗的都是萝卜,今天刚好他不在,所以…唉,话说遛狗好累。”

我拍了拍老腰,按了按胳膊,揉了揉肥腿。

李今不再言语了,只一味看着对面的白瓷湖。

原先那颗欲露还羞得咸蛋黄不知何时扑腾跳了出来,照得湖水波纹隐约荡出层层金黄。

我还从未如此恬静安然的在渡头上看过日出,两只小狗在我们身边追逐嬉戏,新的一天悄然开始,生机勃勃。

我知道,离开萝卜的日子,生活还要继续。

刚刚入秋,清风微若,我衣着单薄,忍不住双手环抱。李今脱下外衫罩在我身上。

“司徒婉儿已经被我‘洗干净’了,如今在我府上帮忙。”

我明白他说的意思是通过某些黑市上的手段,帮司徒婉儿脱了妓/籍,重塑新生。

“我帮了你这么大的忙,你说说要怎么谢我?”

呃……

怎么说的好像我欠了他似的!

“你想怎么样?”

他袖子掩住嘴,轻轻一笑。“不怎么样,陪我喝酒便好。”

我松了口气。

跟着,一人牵了一条小狗去李今那座金碧辉煌的宅子。

他走在我前头,衣袂迤逦,翩若行云。突然顿下步子,半侧转身。“你难道不问我吗?”

我自然知道他言下之意。“问你其实…不是残废的事?”眼下他健步如飞,哪有半点不良于行的味道。

“李今,你真当我是庸医啊!那晚上你大腿小腿膝盖骨,我哪里没摸过!我娘亲的悬梁刺骨学习**不是盖的!”

李今轻咳一声,“我就是想知道,你先前说收我当小弟还作不作数?”

哪有人这么着急于作人跟班的?!

“啊呀,你那么能干,自立为王吧!”

“强龙不压地头蛇,往后跟着老大,你可要罩着我。”怕我反悔,赶紧拉起我的手与之击掌。“说话算话!”

我大手一挥,“知道了,知道了,啰嗦!”

站定在他府邸门口,我对着两座金狮子喟叹良久,忍不住上下其手摸了又摸。

像李今这种含金汤匙出生的家伙,断然是不知道这座府邸的典故。

果然,他问。“什么传说?”

“你瞧这座宅子,背靠珞珈山,面对白瓷湖,是真正的‘背山面海’。据说先帝当年打仗的时候,缺乏物资和银两。这座宅子原先是当铺,后来改成了钱庄,在地下挖了个洞,埋了很多铜钱,门口放两座狮子镇住。里面摆了玉石大象,吸纳财气,所以后来先帝才有了军资,得以横扫荡寇。”

李今哈哈大笑,“无稽之谈。”

“唉,你不信便罢了。”我叹了口气,“老头子非说什么各安天命,否则我真想在江汀阁挖个洞埋点银子下去。”

李今嗤之以鼻,扇子柄‘砰’地一声落下来。“江湖术士为了谋生随口乱说的你也信!”

我的脑袋何时成了萝卜想摸就摸,李今想打就打的!

为了报复反抗,我将他府里的玲珑小点心全部塞下了肚子,还顺手牵羊带走了几件狗披风。李今很大方,顺便提出了还要请我吃鲍参翅肚,老子淡定的接受了。

之后牵着丧彪回到家,迎来了秋天的第一场雨。

青瓷瓦片新修的屋顶很结实,我坐在厅堂里一个人啃着冷菜,随意丢了块排骨给丧彪。日子和以前一样清淡,寂静。

丧彪吃完了也不回到自己的小窝里,而是趴在门槛上向外望。我猜,它是想念酱爆了…

可他们不是刚刚才分开嘛?

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我喝了口宁神茶,盖上了被子,依旧睡不着。

只好撑着雨伞跑到天井里头,将梨花树下萝卜埋的那樽老酒给挖了出来。

回头,一道闪电划过,我清清楚楚的看到屋顶上有几根稻草横出来。

原来,他离去之前,担心屋顶刮风漏雨,又在瓦片上铺了一层稻草。

空气里,青草和雨水的味道夹杂,腥香清润。却抹不去我心头丛生的闷意。

回到房中,猛灌了两碗老酒。无人阻止之下,自斟自饮,脑袋时而清明时而混沌。一时间,情绪纷涌,不知为谁,不知为何…

越喝越多,越喝越多…

丧彪呜呜几声,在我脚底下蹭着。

踉跄来回数步,我跌倒在地,看着丧彪那身灿烂的行头,一腔愤懑化作口诛笔伐:“丧彪,你个见利忘义,重色轻友,没节操,没义气的坏狗狗!你忘了萝卜了对不对?啊?!你有好吃的,有新衣服穿,就不回他给你做的小窝了,对不对?啊?!”

丧彪可怜巴巴的望着我,汪汪嗷嗷呜呜——

萝卜离开我的第二天。

醉酒,发呆,神志不清。

睡到半夜里,雨停了。

我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冻得发抖,摸黑起来找被子,空空荡荡,最后发现原来是让我踢到床下去了。

其实从小我便有这个坏习惯。以前娘亲一夜起来好几次替我掖被子,帮我暖手暖脚。

可这段日子,夜夜睡的香,小棉被包裹的严严实实,绝无测漏。

更古怪的是,鬼压床消失了…

当我被压成习惯的时候,这股压力陡然消失,使我禁不住怀疑,难道自己的运气已经差到连鬼都不肯骚扰了?

正文17 甜水乡恶霸——流血不流泪

雇了条小船。

船家将绕在渡头上的麻绳松开,小舟渐渐驶离甜水。

我坐在床舱里,看着小船起伏,心意坚定。即使是孤叶扁舟,随波逐流又如何…他既能落到我江汀阁,我就能用麻绳将他拴住。亦可作一个船夫,持桨摇划,任他带我走,或者由我引领去向的彼岸。

薄雾散尽秋风起,船家替我热了一壶茶,送到手边。

“姑娘,这次可有什么不适?”

我抬头一望,竟是上次那个船家!不禁有些赧然,“今天不想晕船了。”

船家笑着退了开去。

不出两个时辰,我便到了枭山脚下。

枭山远不如我们珞珈山这般游人如织,平日里人烟稀少,除却赶路的行人歇脚之外,鲜少见谁逗留。

今次我沿山间小道向上,竟意外的看到人烟痕迹。泥地上脚步凌乱纷繁,前后交叠,夹杂着马粪。待之后行至半山腰,果然见到前方大约五十丈,围了一排人头。

胄甲软盔,一副行军打仗的行头,却无战幔旗幡,不知哪路人马。

“大人,我们是强攻还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将向马上的带头人征询。

马上那人似乎是个官儿,大约是在观望形势。还未给出命令之际,却见山顶突然出现一个人,青衫微漾,面容藏在绿翠掩映,薄雾轻蔓之中。

我认得那身衣服,是林夕。

他举起一支玉笛,幽幽之音四散,带着一股子妖异的味道。

我听这笛音本身并无不妥,但层层乐声扩散,夹杂着强劲内力,直抵人头脑心肺,迈不出一个步子。

然这并非真正令人不安的源头,而是隐隐有股躁动,从四面八方涌来。

稀稀簌簌。

我躲在一棵大树后看前方人马齐集,看头上林夕吹起古怪魔音,未曾觉察身边异动。等感受到脚上一疼,忍不住下意识轻轻一呼。“啊——嘶!”赶忙用手捂住嘴。

马上那个官儿听到响动,“有人!谁?”

说着,两个步兵举起长戟朝我这个方向跑来。

我猫在灌木丛后面,速速点住腿上的穴道。借树干打力,攀上枝头。士兵在下面徘徊,我在上面用叶子遮住脸。方才咬我的毒蛇已被我砍成稀巴烂。

林夕的笛音其实是为了召来毒蛇。那些蛇通体翠绿,隐没在树林之中,肉眼很难发现。我虽看不出它们是何种类,但可以肯定是头呈三角则必然有毒。

眼下里这等情形,不容我搅到哪门子浑水里头。只能先用小刀在腿上割了个口子放血。

前方人马被突然从四处蜂涌而来的毒蛇搅得人仰马翻,抱头鼠窜。

马被毒蛇咬伤,马背上的人纷纷坠落,好不狼狈。三三两两的士兵逃到我这颗树下,嘴里嚷嚷着,“不如放火烧山,一了白了。”

这怎么行!

小伙计还在里头!

我一咬牙,从口袋里掏出随身带着的急救药粉,将脸涂了个雪白,活脱脱一个移动丧尸。

拨开树叶,腿上的伤口刷刷地滴血。滴到那两个喘息的士兵头上,慢慢滑落到脸颊。

两人一摸,“血?”彼此对视,双双抬头。

我鲜血直流,黑发狂乱,面如干尸,顺道吐出长长的舌头,翻个眼白。

“啊————!!!”

两个小兵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的逃走。“救命啊!黑风寨有鬼——恶灵出没啊!!!”

我松了口气,擦了把额头的冷汗,跳下大树。

血虽放的及时,但体内尚有余毒,跳下来时双腿无力,一屁股坐在地上。

我勉强支撑着四处查看,大凡有动物生灵出没,周围必定有相生相克之物。终于让我在一块岩石后头的夹缝里找到了七叶一枝花。

七叶一枝花,又名七叶莲。是治蛇毒最普通的一剂良药。

我扯开花叶,撕裂之后,粘贴在患处。红色果子咬碎了往喉咙里吞。

皮肤上一阵清凉,伤口也由黑色变成了暗红色,有毒的余血开始往外冒。

我用手帕擦干净之后,包起来打了个结,一瘸一跛地跑去拍黑风寨的大门。

这一次,林夕很快就出来应门,仿佛一早就恭候我大驾似的。只是瞧见我这一身邪魅狷狂的非主流造型,还是免不了一番惊叹。

我从兜里掏出三万两,挺住打颤的脚,大义凛然地丢到桌子上。“钱在这里,还给你们。我要带萝卜回家。”

林夕笑笑,一双贼溜溜的眼珠将我上下打量。

我压下紊乱的呼吸,自以为并无破绽。

他往身后轻轻招手。“出来吧。”

萝卜掀开纱帘,从暗影中踱步而出。身形挺拔,面色红润。似乎比同我在一起过的更好……

我望着他,一时千言万语,如鲠在喉。

林夕乐呵呵地数着银票,幽幽地说:“真不知道这样的傻瓜你喜欢什么!当然,除了那里大一些…”

萝卜一个健步冲过来挡在我身前,如老母鸡护犊。“你胡说八道什么!专心数钱,眼珠子别乱转!”

林夕看着我们笑的意味深长,伸出拳头捶了萝卜一下。“如你所愿了。”

我看不见萝卜脸上的表情,但他侧脸的弧度一如往昔的柔和。转过身来,他含笑替我轻轻拍掉脸上的白粉。“我们走吧。”

伸出拳头,与林夕互击,道了一声‘珍重’,便拉着我的手往门外去。

原以为,会是千般阻挠,万般刁难。谁知竟走的这么容易,松懈下来便觉头重脚轻。

我强打起精神,亦步亦趋地跟着。

走到半山腰,太阳晒得我眼前叠影重重,一不留神便被石头给绊倒。

萝卜轻轻皱了眉,“怎么了?”

我一骨碌爬起来,“没什么。”

他狐疑地看着我,“平时蹦地比兔子还快…”说着,蹲下身拉开我的裙角。

我躲避不及,便看到自己脚上那块白色绣帕如今被染得血红。

萝卜大怒,冲我吼道。“你怎么不说!”

“我…”关键时刻,我总是词不达意,只能埋头自顾自揉衣角。

他一把抓起我的手将我揽到背上,声音总算比方才柔和些。“你急什么,我又跑不了。”

“以防万一嘛。”我被揭穿心思,万分羞赧,之后便一直将脸埋在他颈窝里,大气也不敢喘一喘。

其实,我就是怕他不肯跟我走。他在这里吃得好,住的好,人家待他也好。万一要是反悔了…

本一心急着想把他骗回去再说,如今他知道我受伤了,更不能丢下我…

也好。

他问我,“还卖不卖小伙计了?”声音里颇有几分得意。

“不卖了不卖了,打死我也不卖了。”我搂着他的脖子,又紧了几分。

趴在他背上,沿小阶下山,一步一踏,心安沉醉。船舱里,他抱我于膝上,手轻轻拨弄着我的头发,自言自语的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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