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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千风-网路情妇-第1章

小说: 千风-网路情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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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路情妇 作者:千风

    序

    别沉溺于网恋——千风写这样的序言可能有点奇怪。

    读者大人也许会说:“厚,你明明就在写网路恋情,还不要别人沉溺于网恋?这不是说一套做一套吗?千小风你好差劲喔!>_<”

    呃……该怎么说咧?

    我的意思呢,是觉得喜欢看言情小说的读者大部分还是学生族,年纪比较小(千小风其实很嫉妒喔,我的学生时代已随着时光而远去。),如果沉溺于网恋,很可能会影响自己的现实生活。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千小风坚持认为恋爱还是手拉手一起逛逛街、一起看看电影、一起喝同一杯珍珠奶茶比较好。

    没有实际接触,只局限于网路部分的精神恋爱,如果只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时间久了,一定要转入现实之中,否则很容易陷入网恋症侯群,失去现实中与人相处、相爱的能力,那样就太糟糕了。

    这也不算是危言耸听,因为千小风经常在网上看到一些女孩子很烦恼的抱怨自己害怕见陌生人,身边也没有什么要好的同学和朋友,更甚者连自己的家人都不愿意理,唯一的乐趣就是泡在网路上。

    千小风觉得这真的不算是一种健康的心态,应该努力走出去才对。

    因为千小风也经历过这样的阶段。

    以前有段时间比较郁闷(算是青春叛逆期吧!),也像这样把自己关起来,谁也不理,只在网路上做一个冷眼的旁观者,但是发现自己越来越颓废、精神也越来越委靡,就急忙陪妈妈逛逛街、和好朋友打电话八卦个几小时,生活才渐渐重回轨道。

    所以这本《网路情妇》的故事其实是发生在现实之中的,男女主角相识于网路上,但真正的爱上对方还是在彼此见了面之后。

    网路已经成了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千小风希望自己这次写的故事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共鸣。

    那么,下次再见罗!

    楔子

    “他”是一个集团。

    这是一个清一色由男性组成的集团化运作的跨国企业。

    创始人据说是一位美籍华人,他很聪明,是个千年难得一见的绝世怪才。

    据说这个创始人身上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

    世人所见的大部分,是属于魔鬼的成分。

    绝大部分见过他的人,从来不敢提起关于他的只言片语。

    他一手创建了“他”集团,当集团的事业伸展到世界各个角落时,他把“他”集团一分为二,分别给了自己的两个双胞胎儿子。

    据说他这两个儿子没有他们的老爹聪明,而且生性很懒,可是他们很好命地各自找了三个天才养子,这六人为他们奔波效劳,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将“他”集团的资产在短短十年间翻了一百倍。

    这六个养子据说各自统辖一个产业,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内,都是赫赫威名的龙头大佬。

    这六人,属于双胞胎哥哥“龙之组”的分别是段翊、原非、方岩;属于双胞胎弟弟“凤之组”的则分别是步风、苍凡和齐霁。

    他们六人年纪相差无几,而且据说容貌非凡,最最重要的是,据说他们还都是单身汉。

    有鼎鼎大名的“他”集团做背景,他们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黄金单身汉”,而是真正的“钻石单身汉”了。

    这样的他们,其实处世相当低调,连那些勤于工作的狗仔队们都探得不到一些确切的内幕消息,只能偶尔发表一些无关紧要的花絮。

    不过,最近关于“他”集团的消息突然热闹起来。

    不晓得是哪个神通广大的人士得到了确切消息,说“他”集团的太上皇准备给钻石单身汉们征婚了。

    这六人都到了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却还迟迟没有定下终身,太上皇一时兴起,便打算为他们招亲,结果“他”集团内部开始兵荒马乱。

    “他”集团由清一色的男子构成,至于为什么有这样的规定,太上皇一直不说,外界也无从知晓。

    但是,有些人一直在纷纷议论,怀疑这个清一色的男子兵团是特殊的人种……喜欢男人。

    呃……

    真的如此吗?

    第一章

    网友见面,见光会死,尤其是陌生的异性网友见面,惨死比例会更高。

    叶未央总算深刻理解这句话的涵义。

    她坐在台北市一家高级咖啡厅的靠窗座位上,有些局促不安地扭动一下身子,右手紧紧抓着放在桌子上的玻璃杯,里面是满满的新鲜果汁。那原本是她最爱的饮料,现在却一口也喝不下去。

    坐在她对面的男人让她胸口发闷,毫无食欲。

    对面男人的腿很长,尤其当他很不耐烦地跷起二郎腿的时候,那双长腿就显得更为修长。

    只是,在这种环境优雅、客人优雅,连音乐也很优雅的地方,他侧坐在座位上跷起二郎腿、满脸不耐烦的样子实在很不雅。

    他的手指也很修长,右手同样放在桌子上,长长的手指像弹钢琴一般在桌子上不停地敲动。

    叶未央觉得那手指好像敲在自己的心坎上,一下、一下,让她的心几乎要跳出胸口。

    男人出乎意料的年轻,穿了件样式简单的白衬衫和米色休闲裤,让他看起来就像个充满朝气与清爽气息的大学生。

    而且他的皮肤好得惊人,不算很白皙,但是嫩滑堪比牛奶!叶未央偷偷地想,如果那些女明星看到这样的肌肤,一定会嫉妒得吐血。

    他的头发短短的,但要比平头长一些,还有些乱翘,是那种不规则的美感。

    男人的眼睛是碧绿色的,深邃的眼瞳、格外高挺的鼻梁,精致的五官都显示着他是个出色的混血儿。

    他X 的!他X 的!他X 的!叶未央的心里不时地冒出几句国骂,为这个男人出乎意料的年轻和漂亮感到烦躁、恼怒。

    早就听网路上的那些死党纷纷传言这个男人多么多么英俊、多么多么漂亮、多么多么吸引人,可是她不知道他会英俊漂亮到不像个人!

    比少女漫画里的男主角还梦幻、比伸展台上的顶级男模特儿还出色,这种男人生出来绝对是个祸害。

    X 的!你就不能平凡一点?年纪就不能大一点?也好让姐姐我感觉不会那么差劲,不会觉得自己像是面对新鲜小牛的干枯黄草!

    坐在男人的对面,叶未央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她当然看得出男人眼中的不耐烦和不高兴,没有一个条件像他这么好的男人在看到她这种女人时会高兴的,而且她还足足迟到了半小时。

    如果她是个美女,这缺点可以轻易就被原谅,甚至只要她是个像他一样浑身洋溢着年轻气息的大学女生,就算不太漂亮,可能也会被轻易原谅。

    因为对于女人来说,年轻就是本钱,美貌就是资本。

    惨的是,叶未央既没本钱也没资本,她是个已经二十七岁、外貌普普的枯黄秋草。

    叶未央忽然觉得自己还像小女生一样傻傻地出来和网友约会,实在是件很蠢很蠢的事,也许对方已经把她看成了难耐寂寞,只好靠着网路发春的变态老处女。

    真是的,她为什么要来这里?

       齐霁盯着眼前的女子,不耐烦地皱眉。

    他还从来没遇见过这么不懂礼貌的人,迟到了半个小时不说,居然连道歉也不肯说一句!

    眼前的女子比他在视讯网路中看到的稍微瘦一点,她的身材还算高,只是偏胖,影响了视觉效果,偏偏她还留了一个娃娃头,实在是……让人不吐血都难。

    她以为她是娇小玲珑可爱型的人吗?居然还留娃娃头!

    齐霁记得上次在视讯网路中看到她时,还是挺顺眼的及肩长发,真不晓得她发什么神经,居然弄成现在这个样子。

    五官还算端正、肌肤还算白皙、眼睛还算秀气,可惜鼻子不够挺,其实根本就是个塌鼻子,嘴唇倒还算丰满,可颜色有些泛白,不怎么性感,而且身上的衣服也搭配得不伦不类,显然是便宜的地摊货。

    稍嫌丰腴的身材、粗糙廉价的服饰,塌鼻子再加上娃娃头,让她看起来就像漫画中的搞笑角色。

    齐霁确信她的审美观有问题。

    而且现在明明是约会,她却像块石头一样坐在那里动也不动,话更是不说一句,这算什么?

    “连道歉也不会说一句吗?”齐霁终于忍不住问道。

    “咦?我已经道歉了无数遍……”叶未央眼睛眨了眨,“呃……在心里。”

    齐霁有了想揍人的冲动。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叶未央急忙道歉,然后举起那杯快让她捏碎的玻璃杯,小小饮了一口,尴尬地想掉头走人。

    她真的以为自己已经道过歉了,而且道歉了几百遍,只是看着眼前的漂亮男人让她一时神魂颠倒,忘记说出口。

    齐霁皱皱眉,哼了一声,算是不再跟她计较这个问题。

    “你不是说你失业了?为什么还会迟到这么久?”齐霁再次打量她,想把她和自己在网路上建立起来的感觉联想在一起,可是怎么看怎么别扭。

    在网路上,叶未央是个强势中带着温柔、具有无限包容力,而且诙谐幽默的成熟女子,可是眼前的女子呢?

    他只看到一个愁眉苦脸、坐立不安的小女人,没有一点儿潇洒中透着忧郁美的感觉。

    网友见面,果然真是会见光死。

    “找了份临时工作,在一家西餐厅做外送,刚刚去送货,路上遇到塞车。”叶未央无奈地说。

    在台北,如果失业一个星期又没有什么家底可吃的话,就只能喝空气了,所以她只好先随便找一个兼差维持生计。

    其实就算是这种到处可见的兼差,人家也只要年轻小妹妹和小弟弟,她之所以有幸得到这个工作,是因为餐厅老板娘是她的大学同学。

    老板娘虽然对她很客气,也像是真心要帮助她,但谁知道别人心里怎么想?

    叶未央一想到这些就好想撞墙,不过这些衰事不能对眼前的美男子提起,否则他会更加看轻自己。

    “既然这样,我这里有一份工作,很轻松的,你来做吧。”齐霁换了个坐姿。

    他这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实在让叶未央有点不爽。

    干嘛?当她是乞丐啊?

    “什么工作?”念在网路上已经“交往”两年,她还算客气的问。

    “假扮我的情人,跟我回美国见一见爷爷奶奶。”齐霁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招叠好的纸,慢慢推到叶未央的面前,“这是契约,我会付给你很优厚的酬金。”

    叶未央吃惊地看着他,看着他漂亮的睑、漂亮的眼睛、漂亮的眉毛、漂亮的鼻子及漂亮的嘴巴,最后她好像觉得很荒诞似的笑起来,契约看也不看就推回给他。

    “为什么不看一下?酬金真的很丰厚。”齐霁不解地看着她。那可是整整五千万耶!

    “你是不是韩剧看多了,还是脑袋坏掉了?契约情人?我……靠!”叶未央好笑地看着眼前一脸认真的男子,刚才的紧张尴尬情绪消散一空,“你从美国过来,特意约我见面,就是为了这件事?”

    “我从不看韩剧。”齐霁皱眉。

    他工作忙得要死,哪里还有闲工夫去看韩剧、日剧或乡土剧?他连美国的当红影集都不看,别说亚洲这边的八点档了。

    而且他也不是特意跑到台湾来看她的,他只是在上海忙完亚洲区的房地产开发事务之后,顺道来看看台湾的分公司,再顺便想起爷爷的催婚令,更加顺便地想起自己网路上的老婆恰好在台北,就顺便约她见面。

    他可是看在两人比较“熟悉”的份上,才给她这个机会的,谁让她老抱怨自己又失业了,肚子都填不饱?

    “那你这是什么意思?”

    叶未央不悦地看着那张契约。

    “我的爷爷奶奶逼迫着我找新娘,可惜我现在没有想娶进家门的女子,想来想去觉得和你比较熟一点,才决定带你去作作戏,暂时安抚一下老人家。”齐霁理所当然地说,微微抬高的下巴透着难以形容的傲慢。

    叶未央哼了一声。

    这是什么鬼论调?他和她很熟?

    今天他们才第一次见面耶!

    他是不是把网路和现实生活彻底混淆了?以为他和她真的像网路上已结了婚,而且还儿女成群?

    喔……真是有够圈圈叉叉!

    “齐先生,我想你有些误会了,认真说起来,我们还算是陌生人,怎么称得上熟悉?”叶未央啼笑皆非地提醒他。

    “你叫我老公两年了。”齐霁也同样提醒她。

    “那是网路上。”

    “网路上就没有付出真情吗?”

    “你以为自己是三岁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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