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颜绿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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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朱颜。”林清文沉吟着,又拿起桌上资料,细细端详。照片中女子柳眼梅腮,未施粉黛,却自有一种缠绵风致。
好友白萧探过头来,咂舌,“咦,单看照片就如此销魂!美人!美人!”林清文瞪他一眼。
“老林,还是不碰为妙。”白萧正色劝他,“这是个做事的人。”
林清文一手撑头。他也知道这个朱颜,进公司不到半年,名声却是响亮。说话轻言细语,做事有条不紊,三句话不离“请”,“谢谢”,“对不起”。风评极佳。他最恨许多所谓女强人,走路说话如同台风过境,动不动抓住下属一顿痛骂。事情做得一塌糊涂,还洋洋得意。
“美人易得,良将难求。”白萧叹息。
“她总是个女人。”林清文敲敲桌子,“她在‘诚佳’做得好好的,为什么跳槽?”
下午答案就来了。
朱颜的前情人与前老板是同一个人。
白萧摇头,“平常看她风清月明的样子。原来也是一路货色。”
林清文嘲笑他,“原来朱女士在你心头这样特殊。还不趁现在拿她下马。”
“无福消受。”连连摆手,如同谁要他老命,“这等尤物专配你这样的禽兽。”朱颜做梦也不会想到她也有被称作尤物的一天。
她下班回家,洗澡,喝酒,聊天,睡觉。不时发发神经,对着窗外浩叹,“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网友问她,“除了吃喝拉撒睡,还做什么?”
“做爱。有男人时和男人做,有女人时和女人做。没人时自己做。”
那头是个清纯女孩子,大骂她流氓。并对她的性别产生质疑。
朱颜快意大笑。
第二天刚进门,上司便一脸严肃地对她说,“老总召见。”
朱颜奇怪,“我?”林清文见她这小卒做什么。
上司的眼光不自觉地有几分暧昧,“朱颜,我就知道你不是池中之物。”他拍拍她肩膀,“以后多多照顾。”
及至出门,听得擦身而过的人咕哝,“艳色天下重啊。”
朱颜心里登时雪亮。
林清文爱吃窝边草,远近闻名。只是没想到他会对姿色平庸的自己下手。朱颜一向不以为自己美。
她曾对前情人赵子岑形容,“皮肤这么坏。脸这样平,都能跑马了。鼻子又大,几乎能过火车。眼睛还算好看,偏偏又近视。嘴巴也不难看,但是太厚。”
“子岑,真是难为你。”
听得赵子岑哈哈大笑,扳过她脸细细看,最后说,雪肤花貌,眉目如画。
那是朱颜一生中听到的最动人甜言蜜语。
林清文说“进来”,朱颜想这男人声音真好听。
林清文眼里,朱颜一脸正气地说,“您好。”
心字底的称呼让他不敢轻举妄动。
后来混熟了,朱颜告诉他,“其实我当时在想,这倾国倾城的尤物哪来的。”
那时,他也已熟悉了她的奇怪说话方式,比如,用花和草形容男人。
朱颜说,“林总,有什么吩咐?”
林清文暗笑朱颜说话如同港片台词。他清清嗓子,决定开门见山,“朱小姐做我女朋友可好?”
朱颜一双眼目光灼灼,林清文手心里开始有点汗。这样的女孩子是否会和赵子岑不清不白?他有点疑心。心里其实已经替她开脱,“老赵是她师傅,肯定对她另眼相看。多半是那些人嫉妒,所以瞎编。这样的人才,老头子哪里配。”
他不知道,一念之间,已经种下情根。
当下朱颜思量片刻,问他,“传说中林总的女朋友除了侍寝,还要对外卖笑?”
林清文皱眉。
朱颜立刻知道措辞太粗俗,连忙道歉,“我是说那个——”半天想不出来。
林清文看着她不出声。
朱颜咧嘴赔笑,“谢谢林总好意,只怕不能胜任。”
林清文也笑嘻嘻地,“朱小姐天生丽质,何必太谦。”
朱颜看他那张笑脸,忽然寒毛直竖,连忙站起来,嘴里道着歉,一面对开门进来的白萧点点头,闪身出去了。白萧骂林清文,“两个人一样虚伪,听得我恶心死了。”
林清文怪笑,“你没看见她手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真是好玩。”
“她多半会辞职。”
“不。”林清文支着下巴,“也许她早对我心怀叵测。这一番试探之后,她会继续留在这,施尽手段,欲擒故纵,欲迎还拒,欲死欲仙——”越说越没正经了。
白萧啐了一口,“她不愁没人要。不像老赵的人——他年纪也太大了点。”
林清文点头又摇头,“也不一定。年轻女孩子,没抓摸的时候,管他是驴子是马,先骑上再说。”
“说话真难听。”
某种程度上,林清文和赵子岑有点像,笑面虎奸商。无耻到了一种境界。
朱颜唯一庆幸的是赵子岑不曾用这些手段对付她。并且他教她良多。
赵子岑是她母亲的初恋情人。
朱颜十四岁时,还在乡下住。赵子岑来访旧友。是夏天的中午,棕榈树绿得发蓝,太阳光热辣辣的,水稻田蒸起一片绿烟。朱颜的脸上是那个年纪少女特有的不耐和不安。
她胡乱裹了件大衣服,遮住刚刚发育,有如小苹果的胸部。她跟他打招呼,“嘿,赵子岑。”
子岑一呆。
她妈妈骂她没礼貌。
母女俩长得并不像。
他有良多感慨。二十年前的情人扑来扑去弄茶弄水。他随便抓了一支笔,写,“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写完后,他一抬眼,看见小女孩似笑非笑的眼睛。她说,“为什么不是‘惆怅旧欢梦’。”
那天中午,赵子岑爱上这个小女孩子。
朱颜后来对赵子岑说,“你居然去找她。我那时都决定绝不找旧人叙旧情。”
过去了就过去了,巴巴的跑去寻一身尴尬。
子岑却不后悔,或者那次本是老天安排他认识朱颜的。
后来,发生了许多事。将他和她越推越近。终于他们在一起,有过很好的一段时光。那时,他们相爱。
第二章
同天下午,朱颜递了辞呈。上司签了字,说,“朱颜,你有志气。我竟看错了你。”
也不知道是褒是贬。
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吴晓,“我美不美?”
吴晓还在睡觉,头昏脑胀,半天才反应过来,骂她,“神经病。你不会照镜子么。”
吴晓是朱颜大学同学。两个人臭味相投。干脆斩鸡头,烧黄纸,结拜为姐弟。
晚上两人找间清静酒吧狂饮。朱颜脱了袖子扮神雕侠,问,“杨过断的是哪只手?”
吴晓却皱着眉,一本正经的思考半天,“林清文一朵鲜花,居然打起你这牛粪的主意。你骗谁呢?”
朱颜气得酒气上涌,恨不得拿瓶子砸他。半晌却又颓然道,“你说得对。林清文确实如花似玉——我跟美人无缘。只配和你这样的歪瓜裂枣混。”
轮到吴晓郁闷。
半夜里,吴晓却打电话来,劝她慎重考虑,“与其商柴计米以寻欢,不如一劳而永逸。你想仔细了。”
朱颜冷笑,“那我不早跟了赵子岑,还等今天。”
吴晓不以为然,“赵子岑——你还没跟他?枉你白担了虚名。”
朱颜一怔。
吴晓又说,“小事聪明,大事糊涂。你以为你能做烟火神仙。趁年轻有姿色,兜里多存几个铜子——你我又不是科学家,教授,少一个是国家一大损失。我等蚁民,吃饭穿衣要紧。”
吴晓喝多了酒,也不怕得罪好友,只顾一吐为快,“我也不怕你生气。朱颜,我们都吃过没钱的苦。我要是有机会遇着什么富婆,大小姐,一定不放过。”
“大学时欠着学费,便得处处夹紧尾巴做人,生怕一不小心,人家说你人穷心高,不知感恩。”
朱颜听得呆呆地,吴晓挂了电话许久,她才喃喃道,“我跟你的区别,不过在于我还做着科学家,教授梦——你比我强。”
吴晓是个奇人,为人处事自有一套。他常说文人治武人,武人治天下,商人不过是赚钱机器。
他瞧不起商人,却做梦都想从他们身上搜刮几文。
朱颜有一套豆腐干大的房子,是分期付款买的。吴晓嫌她寒酸,朱颜骂他势利。
他总以为赵子岑该在生活上照顾朱颜。他替朱颜不值。终于有一次惹恼了她,对他吼,“你又不是我,哪来那么多屁话。”
朱颜在小小阳台上砌了个池子,专门背了土回来种花。小小栀子花树,百合,夜来香。后来又搞了紫藤,一到夏天,小屋子里都绿莹莹,凉渗渗的。
朱颜还喜欢楼下那家川菜馆子,她随时下去吃火锅喝啤酒。有时懒得动,就用一只买水果的大竹篮子吊几样菜上来。
她说吴晓,“我这日子,神仙也过得——你哪一天想通了,肯从我。我就骑恐龙,踏乌云,来迎娶你。”
吴晓让她逗得大乐,“如果不用考虑银行还有多少存款。嫁你也不妨。”
朱颜的余钱,省着吃还够一两年。她泄气道,“做了两年也不过这么一点——干脆一顿挥了,躺马路上等死。”
白萧上窜下跳对林清文笑,“怎样?我的卦没错吧。她果然辞职。”
清文眯着眼,轻笑,“我这样一表人才,她都不答应。可见跟老赵之说,纯属谣传。”
“老赵有钱。”
“他对女人无情是出了名的,何况他又一大把年级。”
白萧嗅到一丝醋味,故意使促狭,“五十多岁也不见得很老吧。再说女人不都喜欢征服无情的男人么。”
林清文不高兴,“你故意和我作对是不是?”狠狠瞪他一眼。
林清文也知道,自己虽然小有成绩,却是无法和赵子岑这样的商界高手相匹的,甚至还没有资格和他交手。
他只好自我安慰,“等我到他的年纪,肯定比他厉害。”
白萧看他不说话,反过来宽慰他,“朱颜名下只有一套房子。还是她自己贷款买的。可见她跟赵子岑实在没什么。”
“为什么跟我说这个?”他挑挑眉,“你猜我会不会爱上她?”
朱颜过了几天昼夜颠倒的日子。把大学时许多笔记找出来看。
那时候的她趣怪非常,随便题首打油诗,又用朱笔旁批,“卓然有名家风也!”“妙绝时人,响彻千古”。
吴晓不小心看见,便加一句,“狗屁不通…通…通!!!”还有回音!
她笑得前伏后仰。
一个午觉睡到下午七点多,她直接穿着睡衣,拿了篮子吊食物吃。又叫吴晓顺便提两打啤酒来。
对面是家酒楼,林清文正在与人吃饭谈生意。一抬眼,见朱颜在对面楼上。一手揪着衣服,一手将一只篮子放下去。她背后是绿浸浸的阳台,不知种了什么植物。暮色苍茫中,她胡乱一袭白衣,雪肤花貌,朱颜绿鬓。清文心里一撞,直觉此情此景,今生只怕忘不了也不想忘。
他正发呆,听得白萧向客户解释,“他心上人住对面。”
那女客人细细咀嚼“心上人”几个字,向他说,“你肯定很爱她?她很美吗?”
鬼使神差,他点了点头。
白萧轻笑。
送罢客户,清文对白萧笑,“去对面的川菜馆坐坐。”
“去对面三楼小坐片刻才是真。”
清文骂他,“去你妈的。”忍不住抬头望望,却见同样的阳台上,一个粗眉大眼,相貌不俗的男子,扔下同样一只篮子。朱颜站在他身后,亲昵地将手搭在他肩上。
清文脸上色变,仓皇上车。白萧也目瞪口呆。
他一直没说话,及至下车,才轻轻吐了句,“原来是为了他。”
白萧暗暗替好友担心。看得出来,短短几天,他已对朱颜着迷。
第三章
朱颜到新公司面试成功,吴晓给她庆祝,忍不住问她,“你确定后台老板不是赵子岑?”
“不是。”朱颜灌一杯,“小公司而已。不过新上司是我同学前男友,跟我关系还不错。”
吴晓白她一眼,“你现在可以致力发展狗男女关系。”
朱颜并不生气,“不可能。那人长得飞沙走石——比我还丑。”
吴晓最喜欢朱颜这一点,她总是真心实意地以为自己丑,并且肆无忌惮批评。
她甚至没有吴晓那样虚荣。现在还穿地摊上买的宽腿牛仔裤,几块钱的夹趾凉拖。甚至不是把大学校服拿出来裹裹。偏偏她穿起来自有一股味道。
朱颜喝醉了,常常举杯大叹,“我是腹有诗书气自华。不怕不怕。”
吴晓不是不爱她,如果到了四十岁,她还这样可爱,他会与她相濡以沫度半生。可是现在,变数太多,他们经不起岁月搓摩。何况,他也明白自己不是她理想中人。
朱颜叹着气,饮尽最后一杯,站起来宣布,“下星期一,皮肉生涯,再度开始。”
吴晓结帐。她前面走了,拖鞋不跟脚,踉踉跄跄几乎摔一跤,被人一把扶住,她顺势靠过去。
那人正是林清文,他轻轻揽住她,一时万般千种滋味,兜上心来。
吴晓紧接着赶过来,还没说话。清文便劈头责备他,“干吗让她喝这么多?”
吴晓咧咧嘴,暗想这小子说话语气和赵子岑何等相似。大学时朱颜也是喝地烂醉如泥,他刚把她抱下车,谁知赵子岑等在校门口,把他劈头盖脸一阵痛骂。
朱颜醉眼迷离,脸色酡红,恍恍惚惚又回到十四岁那个夏天,她说,“嘿,赵子岑。”
林清文脸色一暗。
吴晓听见他用细不可闻的声音在她耳边说,“我是林清文。”
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