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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男女游戏-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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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竹,要不是你,我就不会跟蓝若有这么多美好的回忆,我相信,我们在日本的那两年,是唯一值得纪念我和她的一切,虽然我对她真的很不好。”
夏誉淳抬起头看着天,雪缓缓的飘下,落在他的头发,落在他的皮肤上,日子从刚才那一刻开始,怎么变得好漫长啊。
墓地,男人坐在墓碑前,深情的看着墓碑上年轻女人的照片,喃喃自语。
“你这个女人,最喜欢这样,什么都不说的就跑掉,都怪我这个无聊的骄傲和不值钱的自尊心,你那么喜欢我,怎么会和米诺在一起呢,我是被气糊涂了,不过老天对我也算是不错了,起码我的亲生女儿,是我一手拉扯大的。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在日本中枪,你居然费心的照顾一个陌生人,那一次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可是那一次我都还没来得及问你,你就突然消失了,第二次见面,是在米诺的家族聚会里,你坐在米诺的旁边,乖巧得像个小媳妇,思竹和我从小一起张大,你知道的,我成天对着她,不想喜欢她都不行,可是她偏偏喜欢米诺那家伙,她一心要当米诺的新娘的,她在我怀里哭着说,要我帮她,她一定要嫁给米诺,我从来没见过她哭得那么伤心,婚礼当天我居然有种冲动,我突然很想知道你愿不愿意跟我走,我问你你愿不愿意,你说你愿意的时候,我既然就把你带走了,你说你不介意我的心里住着思竹,你说你只要陪在我身边就够了,你真的是个傻瓜,还记不记得有一天你高兴的跑来告诉我思竹的孩子出世的消息,我推开你说,不要以为思竹的孩子出生了,你就会有机会代替她,我到现在都能记得那天你说的话,你说,你从来没想过要代替她,因为你不是谁的替代品,你要做一个独立的人,一个独立在我的心里的回忆,我听完以后,我甚至嘲笑你,我丢下你出门去,但是我的脑海里浮现的却全都是你这个女人,不过我没想到的是,你居然离开我了,你去哪找来的勇气啊,当我看到你和米诺那家伙一起出现在我的眼前,你大着肚子,他细心呵护你的样子,我就气得快发疯了。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已经喜欢上你了,喜欢上你的固执,喜欢上你有些孩子气的笑,喜欢上你的责备我嘟着嘴的样子,我真的很生气,可这是你的决定,但是我知道你的脾气太好了,在米家思竹一定会欺负你的,可是思竹说,她不会介意你的存在,我看到你在米诺怀里小鸟依人的样子,我想,他一定比我更疼你,而且一开始本来结婚的人就是你们两个。”他看着墓碑,这个固执的小女人,他天天的都在想,她过得好不好,想什么时候还能有机会和她一起坐下来聊聊天,现在终于实现了,只不过是阴阳相隔。
“你想不想我,蓝若,我很想你,只不过我怕你再见到我会不认得我了,因为我老了,三十年了,你还是这么年轻。”他摸着墓碑上的照片,把头轻轻的靠在上面。
“我来看你了,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
雪,安静的下,空寂的墓地里,这对恋人,在分开的年月里,对对方的思念,让他们之间的爱情变得真正的坚贞。
一个月后。
“夏至,已经不早了。”米墨凡搂着夏至,把体温借给她。
“我爸他等了这么多年,终于能和我妈在一起了,迟来的缘分,错失的爱情,爸在日本的时候,就常对着天空发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可是我现在知道了,爸是在思念妈,现在,爸不用看天空想念老妈了,因为他们现在一定坐在一起,从天空往下看着我,我知道很多人都想安慰我,因为我从小就只有老爸一个人,不过我现在才不难过,因为老爸陪了我这么多年,我也应该大方点,让老妈陪陪他,否则他太孤单了。”夏至看着面前的两个墓碑,你们千万不要担心我,因为我并不是一个人,有他陪我的,她紧紧的抓着身边人的手,这双大手,以后要陪她过每一个日子。
“伯父,夏至以后由我来陪,我会牵着她,过每一个日子。”
“你不可以不要的我。我只剩你了。”
“我不会不要你的。”他把她拥进怀里,爱情是这样的,生死与共。
日本的新生报最近一个月的头条都是相同的,“‘集勇社’龙头暴毙”,“‘集勇社’群龙无首”,“‘集勇社’前龙头千金重掌大权”,“‘集勇社’新龙头结婚、对象是米氏集团继承人”
第四十七章 世纪婚礼
    夏至和米墨凡的婚礼,已经成为众多报纸的头条,夏米两家的结合,让整个商业界都为之震撼,一个是香港商业界的龙头之子,一个是日本黑道的龙头之女,这可真的是近几年来最轰动的事之一了。
“这衣服好紧啊,啊,我不干。”夏至坐在化妆室里抱怨着。
“你哦,怀孕的人都会张胖的好不好。”筱柔挺着个肚子,看着面前的夏至,她还是和米墨凡走到了一起,两个人真的是让人伤透了脑筋。
“你倒好,终于嫁出去了,你个死丫头,我们说好一起嫁人的,你居然比我先嫁。太过分了。”冉然嘟着嘴,一边化妆一边抱怨。
“切,你要嫁也能嫁的哦,辛洛不是很想娶你的吗?是你自己矜持不愿意答应他好不好。”夏至看着自己这个从小到大的朋友,她真的跟自己以前很像。
“算了吧,他最近对我冷淡得要死,我说什么他都没心情听,这么快就对我厌倦了,怎么嫁啊,现在没结婚就算了,大不了就分手咯,结婚以后就不一样了,他就骑到我头上来了,我才不要,至少也要嫁一个对我言听计从的。”
“嘴硬,不过你不嫁啊,要嫁他的女人还真的不少,我听墨凡说,他妈已经帮他找了几个富家小姐让他去相亲了,听说其中有一个的条件跟你还真的不相上下,而且最重要的是人家知书达礼,温柔贤惠。”夏至还真的打算想逗逗她。
“知书达礼?呵呵,笑话,这什么年代了,他妈怎么不给他找一个还裹小脚的,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那种,不更好。”气死她了。
“不管什么年代,婆婆最希望自己的媳妇乖巧听话。人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你?饭也不会煮,成天就喜欢玩,哪家婆婆喜欢啊,筱柔,你说是不是。”
“好了,你就不要再逗她了,其实冉然也很好啊,想做什么就做,想说什么就说,不是很好吗?干麻要为一个男人委屈自己,她的丈夫喜欢的是她,又不是那个玻璃娃娃。”筱柔客观的说。
“就是就是,说我,那你自己呢,还不是为米墨凡改变了很多,哎呀,好了好了。”冉然完成最后的一道,整个妆容就完成了。
“很漂亮啊,夏至,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新娘了。”筱柔摸着自己的肚子,一脸幸福的小女人样。
“我真应该把你化得丑一点,风采全让你一个人占了。”
“好了,我今天当新娘,就让我漂亮一次,以后我就是有夫之妇了,还怎么更你抢风采啊。”
“算了,谁叫你是我姐妹,反正晚上你也要卸妆睡觉的。好了,我们出去了。你酝酿好情绪,就准备出来吧,免得让你的亲亲老公等急了。”
“知道了。”
房间里一下子就安静下来,夏至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白皙的皮肤,微微的透着粉红,眉角上翘,这个满脸都洋溢着幸福的女人,真的是自己吗?爸,妈,为我高兴吗?今天你们的女儿出嫁了,你们看,我很幸福的,夏至对着镜子,甜甜的一笑。
“夏至。”夏至回头,是他。
“明彦,你来了。”夏至站起来,走到明彦面前。
“社里的事务都基本上整顿好了,所以抽时间来参加你的婚礼。”
“我是不是很自私,把这个烂摊子丢给你,自己跑来嫁人。”
“我相信,夏伯父也会这么做,一个父亲,最希望看到的就是自己的女儿能嫁一个值得托付一生的好人,你得夫如此,伯父会比你更高兴的。”
“其实有的时候我在想,如果我不是去美国的那几年,我们的感情肯定比当初更好,说不定啊,我们的孩子都好大了。”
“你这么说,我可是会吃醋的。”米墨凡走进来,对夏至说。
“是哦,所以你要是对我不好,我就转身回日本嫁给明彦。”夏至挽着明彦对米墨凡挑衅的说。
“是啊,要是我听到夏至受了一丁点的委屈,我就从日本来,把夏至接回家。”
“那倒不用了,因为我很爱我的妻子,我受不了别的男人心里挂念她,那样我会吃醋的。”米墨凡把夏至拉到自己的怀里,在她的唇上,印上自己专署的印记。
“恭喜你们,喜酒我不喝了,我还要忙着回去处理事务,现在集勇社的内部还不稳定,我不能离开太久。”
“明彦,谢谢。”夏至看着自己曾经最爱的男人,这个人,是自己的初恋,是他教会自己爱,教会自己哭,那些都是自己医生最美好的回忆,就算是在以后的人生里,也是一样。
年轻的男女挽着对方,站在神圣的红地毯上,教堂里,大家都为这对恋人走到这感到欣慰,这一段感情,终于在这个神圣的地方,得到证明。
牧师翻开圣经,对着眼前这对男女说。
“米墨凡你确信这个婚姻是上帝所配合,愿意承认接纳夏至为你的妻子吗?上帝使你活在世上,你当常常以温柔端庄来照顾你的妻子,敬爱她,唯独她他居住,建立基督化的家庭。要尊重她的家人为你的家人,尽你作丈夫的本分到终身。你在上帝和众人面前愿意这样行吗?”米墨凡看了看身边的夏至,然后开口说。
“我米墨凡愿意承认接纳夏至做我的妻子,诚实遵照上帝的诫命,和她生活在一起。无论在什么环境,愿意终生养她、爱惜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以至奉召归主。”
牧师再问一边的女人。
“夏至你确信这个婚姻是上帝所配合,并愿意承认米墨凡为你的丈夫吗?上帝使你活在世上,你当常常以温柔端庄,来顺服这个人,敬爱他、帮助他,唯独与他居住,建立基督化的家庭。要尊重他的家人为你本身的家人,尽力孝顺,尽你作妻子的本分到终身。你在上帝和众人面前愿意这样行吗?”
“我夏至愿意承认米墨凡做我的丈夫。诚实遵照上帝的诫命,和他生活在一起,无论在什么环境愿顺服他、爱惜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以致奉召归主。”
其实,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的支撑,只要你愿意,谁都可以给谁幸福!
后记
    这文是我随手一写的一文,其实灵感说实话,写文的最初我并没有经过构思,只是也某一夜的一个梦境,醒来后,就想写这样一个关于自己梦境的故事,便就开始着手写下来了,现在看看,其实还真的是漏洞百出啊,惭愧惭愧,虽然写了三个文了,可是若兮发现自己的文才一点进步都没有,看来我始终还是不适合写文。
有人说,我常在半夜码字,这或许是种习惯,在黑暗里,我总是灵感要多一点,而在强烈的灯光和日光下,我的脑海里却一点思路都没有,我是个贪玩的人,朋友常叫我出去玩,有的时候一玩起来,就没个分寸,常常两三天都没时间更新,惭愧。
写文有五个月的时间了,期间认识了不少人,痴心,依依,烟,晴沁,他们都是写文的好手,说实话,有的时候我也在想,像我这样文笔的人,怎么能好意思写文啊,可是我想,即使写得好写得不好,那都是我个人的事,我只是想把自己的感觉与脑海里的故事用文字描述给大家看,或许我写得不好,看起来幼稚没有章法,但我希望大家可以支持我,给我提意见,这样我能更好的把自己的不足改掉。
这个文,我写得不算费力,相比起来,这三文,我写得最费力的,是《君》,它真的磨掉我很多的毅力,有时候我常想,如果能像烟说得那样,毕业之后,一边旅行一边写文,真的是件很惬意的事,不过,人总是要吃饭穿衣,这样的梦想,只能想想而已了,如果真的等有一天,我的文笔达到一个境界,那么我或许会抛掉一切,去旅行写作。
说了这么多,希望大家能支持我,么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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