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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莫非日记-第10章

小说: 莫非日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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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在享用它的同时把它遗忘了,就像我们在挥霍时光的同时把时光遗忘了。    
    一夜风,一夜雨,濡湿的土地,桐花几许,散发着淳厚、绵实的沉郁,连同新绿也凝固了似的。阳光很充足,时光很丰裕,整个世界轻得就像一声叹息。有一片云,极慵懒地卧在灰蓝色的天空,一丝一缕的阳光是它最忠实的伴侣。春天睡了过去,连同路人。    
    日子平静得不可思议。    
    我想我生来就是个情种,属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那种无事生非的女人。即使一片落叶也能引我“长恨复长恨”,如此良辰美景怎能不叫我“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揾一把英雄泪呢?    
    从十八岁开始,我就是个诗人了。除了会做梦,我还会作诗,会做梦的人都会作诗,这是精神饥渴者的特殊标志。诗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永远处于饥渴状态。大自然有着丰富的水源,丰足的粮食,但他们还是饥渴。从理论上讲,这是不应该发生的,但确实发生了。诗人、作家都有自虐的传统,他们甚至会把自己习惯性的身体饥渴与大众的精神饥渴等同起来,仿佛自己真的就是救世主,只有把自己钉在十字架上,公众才能得以解脱。或许更晚些时候我就是个作家了,一个象征意义上的作家。我把爱情精神制成旌幡,供人们瞻仰,为人们祈福。当然,我的身体应该是玛尼堆,圆拱形的,或四角锥体状的。    
    我们生活的时代是奇特的,我们在创造时代,而不是时代创造我们。是和平、是经济让我们更多地拥有了自我,我们自由地运用自我。我们将要把我们自己引向何处呢?就像一只豹子,吃饱喝足之后,它又意欲何为呢?    
    风筝如果有根线牵着,是不是就不自由了呢?但如果线断了,它就只有跌落。在中国,这根线到底是精神呢?还是经济?经济是大众的,谁又能代表精神呢?精神究竟是什么?在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文化的中国,在一个威名远播的成吉思汗之后的泱泱大国,还有那绵延万里的长城,正在被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各个击破。疯狂英语席卷中国,全民学英语的热潮一浪掀过一浪,“欲与天公试比高”。仓颉造字是多么迂腐可笑啊!把汉语拼音读成英文字母的是中国人吗?为什么这种没有国籍的人越来越多了呢?世界什么时候求得大同了呢?    
    这些话本不当我说,我一介小女子也承担不起这么大的社会职责。我只是中国这棵树上最微不足道的一片小树叶,争取阳光和水分长好也就是了,至于根须扎根在什么样的土壤,盐碱地抑或沙漠,我都是无能为力的了。这是根的饥荒!但生长在石缝里的树不一样在迎风招摇吗?生长在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现在已经不是什么诗人了,也不是什么作家。既然从理论上讲,面包到处都有,那么,我干吗非得饿着?至于说有谁还在为争取面包的食用权而不是食用面包斗争,也是无关乎我一介庶民的事儿了。我买来新鲜的菜蔬,在厨房里站了两个小时,搞出来一桌五颜六色的丰盛的晚宴,然后津津有味看着他们吃个仰面朝天,动也动不了,就很有成就感了,连“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都不用去想了,甚至还有明天。    
    日子水一样地流淌着,从古至今就是这么流淌着的。    
    


第一部分:割裂的子宫自以为是的幸福

    1996年5月20日  晴  自以为是的幸福    
    王一生,是我孩子的名字,是我怀胎十月的成果。之所以叫他“一生”,我认为“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人也只能活这么一生罢了,好也好,歹也罢,仅仅是一生而已,不过是时间长河中微不足道的一瞬。如果不想活得太辛苦,做人就不要太执著,一个人是改变不了地球的轨道的。“识时务者为俊杰”,谁不知道这句格言呢?生活中到处都是生存的智慧,一生很短,何必浪费在独自摸索呢?“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那叫愚蠢,不叫智慧,如我这般“智慧”的人,怎能生出那般“愚蠢”的孩子呢?    
    按说,我的上一世应该是只狗,如果有上世的话。因为我属狗。还应该是只黑色的狼狗,因为私下里我总是比较偏爱这种狗。最重要的是,我和它们很相像,主要是脾性像,即使被驯养成了家畜,也仍旧带着无法驯化的野性。无论怎样我都不会是一只蝴蝶,蝴蝶太美,美得让人无法理解。况且,蝴蝶大多被制成了标本出售了,虽然它也算是功德圆满,连死后都能造福人类的欲望,但是,毕竟数目越来越少,已属于稀有种属,而且人工无法培育,不像狗,无论什么品类均可人工繁殖,也就没什么可珍贵的了。我的儿子王一生属猪。猪,应当是世界上最具功德的动物,吃的是垃圾,奉献的是宝贵的生命。所以今生为人,也是理所当然的功德所致,也理当更幸福。不幸福也不行啊!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姑姑、姥姥、姥爷、姨妈,一大群人宠着,能不幸福?现在的孩子,就是太幸福了,才会感觉到不幸福。悲哉!父母!    
    王一生最近不知道怎么了,老是发烧,忽好忽坏的。吃了药,好了,过几天,又来。敢情嫌我们还不够累似的?这孩子!该不是断奶断的?马上都半岁了,也该断了呀,难不成还要我奶到两岁?贪婪是人的天性,这我知道,所以才要从小培养他克服这劣根性啊!“无欲则刚”嘛!男子汉大丈夫,没有点儿坚强的意志怎么能行呢?唉!跟他说话简直就是“对牛弹琴”了!一个随地大小便的人还不能算一个真正的人哪!可这个小人儿居然会叫“爸爸、妈妈”了,有点儿意思!王昊笑得合不拢嘴,好像他建立了丰功伟业似的。在某种自以为是的幸福中,人还是属于很容易满足的那类动物。    
    大凡人类的战争都是为了追求生活必需品——食物、安全、资源、爱情,等等。只要相对满足,人们就不会相互残杀。在利益和生命之间权衡,利益总是占第一位的,因为没有这些基本利益的保证,人的生命岌岌可危。这也是所有的动物共有的特性。惟一不同的是,人类还为下一代、下下一代的利益做斗争。所以,除了人类之外,所有的动物都可达到相对的和平,而人类则不能。老祖宗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类的确有这方面的理性,但却不是出自人的本能。    
    最近,我跟王昊都挺忙的。我还出了一趟差,刚从江西回来。一周不见,王一生变化挺大的,好像又长大了一圈儿,越长也越漂亮了。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总是让人心动。长大后,不知道又该祸害多少女人了。在这一点上,王昊颇沾沾自喜,认为这是他遗传基因的功劳,当然也捎带着表扬了我,“你看那眉眼长得多像你呀!”当然,其他的就像他了,宽额、高鼻梁、性感的唇,还有骨骼。男人或许比女人更臭美,据统计,男人照镜子的次数远远超过女人,但从来没有男人敢承认。    
    两点一线的生活并不让人们绝望的原因在于,人们还希望着,只不过希望全部寄托在下一代人身上罢了。就像那个活了九十多岁还无事生非的愚公,把一个愚蠢的信念灌输给儿子、儿子的儿子、儿子的儿子的儿子,又要搬这山、又要填那海的,要不是天神害怕他祸及百代子孙替他搬走了太行和王屋,恐怕愚公的子孙们还在做这项工作。但是天神这么做等于祸害了别人的子子孙孙,人家再也看不到海上日出了不是?天神也惧怕蠢人,因为蠢人总能找到理由执著。做父母的不都这么蠢吗?他们不仅自得其乐,还要为子孙后代找点儿事儿做,不然怎么能叫老祖宗呢?    
    


第一部分:割裂的子宫情殇

    1996年6月15日  晴  情殇    
    每到半夜十二点,我都会迷迷糊糊起身去给儿子把尿。当我又一次爬起身时,王昊一把拽住了我说,“非非,求求你,别再闹了。”我突然惊醒。    
    是啊,我在干什么呢?我究竟在干什么呢?儿子不在,儿子走了,儿子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这怎么可能呢?不可能!儿子只是生病了,住院了,暂时回不了家了,等他长大了,他就会回来了。他只不过是不好意思,那么大男子汉了还让妈妈把尿罢了。其实,这有何难为情的呢?谁不是这么长大的?我小时候还尿过爸爸一肚子呢!    
    王昊紧紧抱着我,然后我的额发湿了。我感觉到他的身体在打颤。我问他怎么了,这时候,月华破窗而入,洒在他的脸上,我看见他美玉一般的脸庞上有两颗晶莹的水晶,闪着夺目的光彩。我伸出手想要去抚摸,那水晶却不见了,化成了水,渗进了我的手指。我很奇怪,这固态的物体怎么可能会在一瞬间变成液体,又怎么被皮肤吸收了呢?他总是不说话!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说话!好像有什么东西堵了他的喉咙,像水烟袋似的,咕噜咕噜的,得使劲儿吸才能通畅。    
    我抱住他美如月华的脸,吮吸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咸咸的,湿湿的,好像有两股山泉源源不断流出咸的泉水。我一直吮,直到觉得累了。然后,他黑宝石一样的眼睛看着我,好美啊!我笑了。结果他又抱紧了我。很奇怪他干吗要用那么大的力,都快把我的骨头挤碎了。    
    “非非,我们再生一个孩子。”他说。    
    “为什么?一生会不高兴的!况且,我们有一生就足够了。”我说。    
    “你清醒清醒好不好?一生,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使劲儿推搡着我,好像我是他箩筐里的黄豆,还恨恨地看着我发问,为什么绿的黄的都有呢?    
    我“扑哧”笑了,看着他一脸严肃、痛苦的表情。“你是不是睡糊涂了?我们的儿子只是得了急症,住了院,你怎么咒他死呢?”    
    “没错,非非,我们儿子是得了急症,先天性心脏病!住了院,然后他就死了!懂吗?”他死死地看着我,就像是一条死鱼的眼睛那么鼓胀地看着我,好像在指责是我把他杀死的!    
    我觉得我真的要不高兴了!我坐了起来,拉开窗纱,月亮刚好挂在窗角。    
    我不喜欢他这么说话,好像我们在阳间说着阴间的事儿,黑乎乎的,时间也是静态的,这一瞬间也好像是永远似的。    
    他非要抱着我睡觉,我就让他抱了。后来,我听见他均匀的鼾声,就轻轻掰开了他的手指。然后,坐在窗前的藤椅上看月亮。    
    月亮从来没有像今晚这样皎洁过,像聚光灯打出来的那种效果。灯光是从玉盘下面透射出来的,而且没有泄漏到玉盘以外的任何地方。我看见了那束灯光,日光灯颜色的,就是无色、透明状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到了华山上的月光。    
    那一年她十七岁,第一次登山,还是华山。    
    北峰上光秃秃的,除了稀稀落落的几棵松树结实地盘踞在山顶的巨石缝中之外,除了石头还是石头。没有旅馆,也没有商店。灰白色的岩壁在半山腰堆出一块四四方方的空地,就像是还没有盖完的房子,三面已矗立起石墙,独独正面没有墙,当然也没有顶。屋中央有一块巨石,不规则的形状,刚好可以坐两个人。那一晚,他和她就在这里坐着。    
    月亮在后半夜钻进深厚的云层睡觉去了,于是,整座山黑漆漆的。月华穿透厚重的云层,遗落了一点点的光亮,于是,她就看见了他的脸庞,像玉一样光洁的脸庞。远处,在山和山交叠的地方,闪烁着如星一般点点的、暖黄色的手电筒的光。想必有人在山道上不慌不忙地赶路,灯光是游动的。看来人不多,只有稀稀落落的几处。也或许只有他们一行十五人,现在,少了两个,那么,只剩下十三个人了。恐怕这十三个人也不齐整,零零散散分了几处,但都是赶往东峰——那个日出的地方。而她,走不动了,真的走不动了。    
    不是她体力不支,而是一件意外阻挠了她。半道上,她来了例假,疼痛像蛇一样在她身体内胡冲乱撞,每迈出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山风好像夹着冰凌打在她的脸上,她却没有东西可以遮挡。她感觉自己的脸很热,但四肢冰凉。她尽量控制着自己不发抖,但根本没有希望。她就这么心不在焉、心慌意乱中看到他的脸,这是那个黑夜中惟一让她感觉到温暖的地方。然后,她就看到了他望向山脊的幽深目光,那种浑然忘我的忧伤。她觉察到有一道闪电在这一刻击中了她的身体,就像雷电击中了大树,折断抑或燃烧,最后只落得一身枯焦的骨节在天地之间的那片空旷中木然地惊惶。她闭上了眼睛,把脸转向黑魆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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