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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静默之堂(爱玩它系列之一)-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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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里来,到这里来,到这里来……

那声音那么温柔动听,像春风拂过他的心,于是他跟着,一步步地走过去,走过去……

默未倾的手又动了一下。

程沉惊诧地抬头,果然,又动了一下。

她连忙回头大喊:“海伦小姐,他的手动了,他的手动了!”

加护病房外的海伦激动地站起来,差点撞翻椅子,“太好了,我这就去请罗恩院长来!”

程沉握紧默未倾的手,另一只手伸过去拂开盖在他眼睛上的头发,手指还没离开他的额头,他就睁开了眼睛。

她愣了一下,手停在了他的脸上。

金色瞳仁慢慢地自她手上移转,看向她的脸。由于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以至于好一刹那她有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等她回过神,欣喜的眼泪就顿时从眼眶里流了出来,“默未倾……默未倾……默未倾……”

只能不停重复他的名字,连“你醒了”三个字都说不出来,她望着他的眼睛,哭得一塌糊涂。

“程……沉?”他开口,低哑的声音里完全是不可置信。

“嗯!”她连忙点头,“是我,是我!”

“你……”依旧是极其的震惊,他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你会说话了?”

她用力点了点头,“是的。你没听到吗?我在叫你。”

“你会说话了……”他的声音渐渐变低,几乎让她以为他又要昏过去了,她连忙抓紧他的手,急声叫道:“你不要再睡了,不要再睡了,你已经睡了很多天了!你叫我不要睡,自己却睡着了,怎么叫都叫不醒,还一睡睡了这么多天……我好怕……”

“程沉……”明亮的眼睛望着她,忽而柔柔的笑,“我没有睡,我现在很清醒。”

“默未倾。”她吁出一口气,疲软地将脑袋靠在他胳膊上,提心吊胆了这么久,他终于醒了,他的身体是温暖的,不像之前那么冰凉。

就在这时,罗恩院长身穿白袍匆匆走了进来,“对不起,美杜莎小姐,请你出去一下好吗?”

程沉站起来,默未倾却拉着她的手,不肯松开。

“我就在外面,我不走。”她拍拍他的胳膊,轻轻抽出手,将位置让给医生。

转身朝房门走去的时候,默未倾又喊了她一声:“程沉!”

她回眸,笑了一笑,眉毛和唇角都微微上扬,“你会好起来的,对不对?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她笑,笑容一起,那张苍白的脸上就绽出了神采和生气,她笑起来很好看呢……

默未倾凝视着她,慢慢地点了点头。

程沉转动门柄走了出去。隔着玻璃,一直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须臾不眨地望着外面的她。

你一定要好起来……一定要……

☆☆☆☆☆☆

很多很多天后,阳光依旧明媚,草地依旧青青。

一只皮球滚到她的脚边,孩子青稚的童音远远地响起:“姐姐,麻烦你帮我把球踢回来好吗?”

她抬起头,还是当初的那个孩子,于是便笑了。

将皮球踢还给他,谁知那个孩子却抱着皮球跑到了她跟前,一双大眼睛骨碌碌地看着她。

“怎么了?”

“姐姐,你变了耶!”孩子像发现什么惊天大新闻一样地叫了起来。

“哪里变了?”

“姐姐,你变好看了耶!”

她脸上一红,有点狼狈地看着那个孩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姐姐,我偷偷告诉你一个秘密,你要不要听?”孩子粘上来,一副很神秘的样子。

“好啊,什么秘密?”

“秘密就是——我喜欢姐姐!姐姐,等我长大了你嫁给我好不好?你不要嫁给那个拄拐杖的坏哥哥。你嫁给我吧!”话刚说完,头上就被人狠敲了一记。

孩子回过头,正是那个他口里的坏哥哥。

“姐姐你看,他打我!”事实在前,连忙告状。

她看着哭笑不得的那位坏哥哥,忍不住笑出来,“是啊,他打你,他真的很坏耶!”

“就是就是!”小脑袋点得跟捣蒜似的。

“可是——”她拖长了声音,果然,孩子顺着她的话问: “可是什么?”

“可是我是个残废啊,像我这样的残疾人应该跟和我一样残疾的人是一对,你说对不对?”

“啊?”孩子睁大了眼睛,在她的右腿和那个坏哥哥的腿上来回扫了一遍。

“或者,你愿意为了我断掉一条腿?那样我们就很相配了。”

一张小脸顿时变得惨白,连忙摇头,“不要,我不要变残废……”

“那么……”她摊摊手,叹了口气说, “那么就没办法了。我们不相配啊。”

“姐姐还是跟哥哥一对好了,我……我去踢球了……”连忙抱着皮球离开,太可怕了,虽然他很喜欢很喜欢这个经常坐在长椅上的姐姐,但他不想跟她一样一跛一跛地走路,因为他还要踢球呢。

望着孩子逃命般离去的背影,坏哥哥眨了眨眼睛,“小家伙有心脏病的,你还这样吓唬他。”

“他说你是拄着拐杖的坏哥哥,我帮你出气耶,你还反过来责怪我?”她调皮地同样朝他眨眼睛。

默未倾放下腋下的拐杖,在长椅上舒展开四肢,“他没有说错,我现在是拄着拐杖走路,我是很坏,而且你总不能让他叫我姐姐吧?”

程沉一笑。

默未倾忽然拉过她的一只手,放在唇边亲了一下。

程沉红着脸,窘迫地说:“默?”

“如果我一辈子都要靠着拐杖走路,你是不是真的跟我在一起一辈子?”

“你在胡说什么啊,罗恩院长说你康复得很快。再过几个月就可以不用拐杖,完全康复了。”

默未倾靠到椅背上,望着天空叹了13气,“老实说,我真有点遗憾不能和你一样呢。”

“和我一样有什么好?走个楼梯都好辛苦。”

“只是觉得欠了你一条腿,应该还给你。”

“我才不要你的腿,拿来也没用。这种话我以后不想再听。”程沉生气地别过脸,心里却觉得甜甜的。

“阳光这么好——”默未倾朝她移近了一点,忽然说,“唱首歌吧?”

“我知道你会唱歌,简和露莎碧,还有海伦小姐都告诉我了,说那天你在我耳边唱了一首很好听的歌。”

“不要。我那时候已经唱过了。”

“可我那时昏迷着,根本没有听到啊!”

“谁叫你当时昏迷的?”斜着眼看他,诚心气死他。

金瞳眯了起来,她心里开始敲起了警钟,有种不祥的预感。果然,默未倾挨近她,低声说道:“真的不唱吗?”

她摇头。

“如果你不唱……”默未倾拖长了语音,凝眸看她,视线在她唇上停留了片刻。

程沉忽然觉得心怦怦乱跳,仿佛被他亲吻到了一般,整张脸都红了起来。他,他,他……他想干什么?

默未倾眨了眨眼睛,“肯不肯?”

她连忙别过脸去,“不要!”

“你害羞?”哈,害羞的样子真可爱,

“不知道当初是谁当着我和露莎碧的面主动扑上去亲吻我们可怜的纯洁的无辜的殷达第一美少年,把人家都吓傻了

“别说了……”一提起那件事,她就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钻下去。

“谁?谁是殷达第一美少年?”突兀的声音插了进来,抬头一看。晕,说曹操曹操到,露莎碧正挽着简兰达的胳膊往这边走过来。

默未倾微微一笑。“当然是你身边那位大帅哥,难道是我?”

“切,你怎么能跟我的简比。是不是,简?”露莎碧昂起头冲心上人撒娇,奈何心上人一脸哭笑不得的样子,显得很心不甘情不愿。

这些天她是发挥了十足十的热情缠着他,果然和她原先预想的那样,这个温柔的家伙根本不懂怎么拒绝别人,于是就被她吃得死死的。嘿嘿,这样的追求手法虽然有点无赖,但是她不管啦,谁叫她喜欢他呢。他长得那么帅,她不下手,也迟早会有别的女生对他下手的。好东西要先下手为强,免得事后后悔。

简兰达红着脸转开话题:“默,你今天气色看起来好多了。”

“吖,默哥哥有美杜莎天天陪着他,心情能不好吗?心情一好也就恢复得快了!”自己的爱情美满,于是也很大方地希望别人幸福。露莎碧望向程沉的眼中,早已没有了嫉恨和排斥。

不管如何,她是她的妹妹哪,是这个世界上惟一一个和她身上流着相同的血的手足哪,是她最亲最亲的人哪。她要对她好一点。

程沉低下头,除了默未倾外,她还是不太习惯在别人面前表现热情。默未倾看见她这个样子,悄悄将她的手牵在手中。

“我们来前你们在讨论什么,那么开心?”露莎碧好奇地问。

“哦,我让程沉唱歌,她不肯。你们说该怎么惩罚她。”

“是唱那支歌吗?”露莎碧一下子跳了起来,她松开简兰达的胳膊改为抓住程沉的手,上下摇晃说,“真的很好听很好听的歌呢,妹妹你唱吧,我也要昕!”

这一声妹妹叫出口,默未倾和简兰达都愣了一下,继而露出宽慰的笑容。而程沉听到这个称呼时更是浑身一颤,抬起眼睛不敢置信地望着她。

偏偏露莎碧神经太粗,还没反应过来自己究竟造成了多大的震撼,依旧说道: “唱吧,你唱得那么好听。我一直想再听几次呢。好不好?”

程沉咬着唇,眼睛变得有点湿。

十年了,眼前这个娇纵任性的公主终于接纳了她,她亲口叫她妹妹。

妹妹啊……

这个词语,湿润润的发音。

“好不好?好不好嘛?”她依旧摇着她的手,她的胳膊都快被她摇断,但是不疼,一点都不疼。她觉得好温暖,从来没有那么温暖过。

“好……”程沉点了点头,轻轻地轻轻地开始唱:“不要在哀伤的诗句里告诉我,寂寞是我永远的阿修罗啊……”

当她唱到第一遍结束,长音将断未断时,默未倾浑厚的男高音突然响起:“不要在哀伤的诗句里告诉我,寂寞是我永远的阿修罗。将宿命雕刻为弓,将光年幻化成箭,以指尖滑落,破空轮回那则传说。不要在空寂的声音里告诉我,罪恶是因为我的静默,流在远处的灯火,是你生命的追索,像一只蝴蝶,要在柔和的波光中复活……”

他改了,只听一遍就改了她的歌词,把哀伤改成快乐,天!

两人对视一眼,齐声合唱:“你听见了吗?你听见了吗?那是一支歌,所以无法咏唱太久太多;那是一段岁月,所以无法重头来过;那是一朵玫瑰,盛夏之后它将一去不回;而记载着故事的静默之堂啊,有潋滟水色漫天浮光,在风中摇曳,呼唤我们。在那里我们将永远鲜活,永远鲜活……”

尾声

远远的一棵树下,两人将这一幕收入眼低。其中身穿黑袍的金发男子微微而笑,“这是上帝都能听见的美妙声音啊!”

“是啊。”另一个男子欣慰地感慨,“这的确是最好的结局。”

“为什么当初会给她取这个名字?”

男子想了想,回答:“因为她有双充满神奇的眼睛。”

美杜莎。

一全书完一

后记

Q:为什么本书的名字叫《静默之堂》?

A:嗯……如果玩过《魔法门英雄无敌3之死亡阴影》,应该知道在那个游戏里,美杜莎女王居住的地方就叫做“静默之堂”。

Q:为什么会选择美杜莎这个希腊神话来做引点?

A:看美杜莎的故事时,为她挺不值的,漂亮就是漂亮,为什么不能和神去比美?雅典娜只因为那样就诅咒她毁去了她的容貌,最后还要珀耳修斯杀了她,真是很不公平。很不喜欢雅典娜,当然,我也不喜欢那个惟女神命是从的珀耳修斯,所以代入故事颠覆一下,满足个人的一点点心愿而已。

Q:为什么要把女主角写得这么可怜?断腿,失音。羊癫疯,外加营养不良!就连男主角最后也经历了那么一场半身不遂的磨难,你有虐待笔下人物的喜好?

A(滴汗):我发誓我绝对没有那种嗜好!只是觉得这个书名给人的感觉就那样挺压抑,挺阴暗的。反正以前也没写过,所以试试,而且小小声地说)。我最后让女主角恢复声音了啊。

Q:一开始时我还以为简兰达是男主角呢,因为在这个角色身上你花了很多笔墨。

A:是啊,一开始我也以为他是呢……不过后来,感觉程沉应该更喜欢默未倾些,毕竟,其中有十年的思念可以落笔。啊,我绝对不承认我是图凑字数方便所以改选了男主角人选。

Q:你在写这本书时的状态如何?

A:百分之八十的情节是在黑漆漆的房间里,不开灯,只有电脑屏幕的亮光下写的。因为我习惯凌晨创作,不是为了培养气氛故意如此。

Q:说点最新的八卦新闻来听听,你有什么爆笑的糗事没有?

A:汗,我是个很木讷的人,基本上爆笑那个词语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要说新闻……啊,我又失恋了。

Q:……

A:你说我为什么会失恋?我这么可爱这么温柔这么善良这么美好,找不出一点缺点来,为什么还会失恋呢?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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