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荡北美-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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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私校就是位于东八十九街的圣·戴维中学,这是一座建于1919年的乔治亚式古典建筑。上流社会的子弟在经过这些学校的预科学习后,直接进入普林斯顿、耶鲁、哈佛等常春藤名校。
随着“朝阳工业”的兴起、“夕阳工业”的没落,南部阳光地带(石油产业)和中西部高科技产业(航空航天产业和信息产业)的“新钱”不断地向东北部地区的“旧钱”挑战。伴随着金钱产出方向的改变,南部和中西部地区也开始学习东部地区,相继建立了一些“私校”。
在美国社会中,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早在中学时代就已经开始建立起来。在私校中,出自同一家庭背景的学生以及他们共同接受的教育已经让他们结下了“神圣同盟”。
美国的“社会精英”有三种: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技术精英。这些人在各自的领域发挥领导作用。
一个人能否成为“社会精英”可以与家庭背景有关系,但更多的还是靠自我奋斗以及接受完美的教育而成为某一领域的佼佼者。
有人曾经考察美国的《社会名人录》,发现美国大公司的董事多数出自上流社会,而美国的政治家、高级军事将领、宗教领导人则更多地出自中产阶级家庭。这些人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或接受完美的教育而成为“社会精英”的。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美国政府的决策集团以及中央情报局、司法部门,大多从社会的上层阶级中吸收高级决策人员。许多上流社会的家庭成员还直接参与政治竞选,如肯尼迪家族和洛克菲勒家族。
通过个人奋斗取得财富早已成为美国式的神话,这种社会风尚从根本上体现了在美国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新教的道德伦理观。
回顾历史,乘着“五月花”号轮最早来到新英格兰地区的欧洲移民就是那些躲避欧洲宗教迫害的清教徒。清教类似加尔文的新教,把财富的积累看作上帝恩宠的表现。美国新英格兰地区最早发迹的商人和制造业主几乎无一例外都是清教徒。如美国垄断财阀保罗·梅隆的祖父托马斯·梅隆从小就接受清教徒的伦理观“赚钱乃是上帝的旨意”。他在拜访了一位富有的实业家后就立志要与这些阔佬“平起平坐”,这成为他一生的奋斗目标。
在美国,赚钱是一种美德,赚了钱后究竟该干些什么事情?《圣经》中有一段记载,耶稣曾对他的门徒说:富人想进天堂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换言之,富人进天堂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散尽钱财。这与美国上流社会的一些人热衷于慈善事业是有关联的。另外,美国的新教还有一个说法,就是富人只是上帝的管家,不管有多少钱,都是属于主人的(上帝的),富人不过是暂时帮上帝管理着。富人一旦逝去,这些钱就要回馈到社会。
美国钢铁大王安德鲁·卡内基起步时一无所有,去世时总共捐献了三点五亿美元。美国铁路大王范德·比尔特也是试图通过对艺术的捐献来摆脱自己出身贫穷的阴影。当今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与夫人一起创建了比尔和梅琳达基金会,该基金会每年的捐款金额超过了十亿美元,用于资助医疗、保健事业。
在欧洲,有贵族封号的人不仅意味着他的血统纯正,还意味着他的举止、教养、风度甚至道德方面都为人楷模(当然历朝历代的贵族阶层都有丑闻缠身也是不争的事实)。
同样,在美国一个人有可能在一夜之间暴富,但他决不可能一夜之间迈入受人尊敬者的行列。要赢得世人的尊重、要得到社会的承认还需要练“内功”。卡内基音乐厅、杜克大学、福特基金会等名字似乎都在提醒人们注意,现在处在美国上流社会的人士在巧取豪夺的同时还有事业成功后回馈社会的另一面。
第6章 弃安图进重返美国(1)
学校二三事/小玲/
美国公立学校对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进大学,是优惠待遇下的普及制度。高中毕业后,只要有上大学的愿望,通过考试,一般都能如愿以偿。外国学生入大学的要求和本国人不一样,申请学校需要托福成绩,进了学校还要参加数学和英语的评估考试(Assessment Test)。然后,根据评估考试的分数,再决定上哪一级的英语和数学课。纽约有个美国最大的公立大学,叫“纽约市立大学”(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简称CUNY)。它由二十四个学院组成,有的学院是二年制的(相当于国内的大专),有的学院是四年制的(相当于国内的本科)。有些学院还设有研究生院,例如美国前国务卿鲍威尔就读的“城市学院”、中国画家陈逸飞就读的“亨特学院”、联合电脑公司老板王嘉廉就读的“皇后学院”等,就是“纽约市立大学”四年制的学院。整个CUNY系统还有提供博士生课程,授予博士学位的,如Graduate Center。CUNY由于学费相对于私立学校来说比较低廉,教育质量又不低,而且其教授学生还曾多次获诺贝尔奖,素有“穷人的哈佛”的美称。
上大学是美国穷人和新移民步入中产阶级的必经之路。穷人上大学可以申请政府补助,补助的款项包括:免学费和书杂费,发给交通费和餐饮费。视贫困程度不同,得到相应不等的补贴。我的很多同学是靠政府资助进的学校。学生暑假打工所得,在年底报税时,可以享受税务优惠。对不算穷也还未踏入中等收入家庭的子女,因享受不到政府资助,他们可以在读书期间申请无息贷款。待大学毕业六个月后,再支付尚未付清的贷款。无论富人还是穷人,子女的一部分学费,在年底报税时可以抵销所得税。连坐轮椅的,听力有障碍的和眼疾患者等,一视同仁都可以上大学。未婚妈妈和单亲妈妈们也不用犯愁,大学里还有托儿所,专门照顾学生们的小孩子。美国政府想尽了办法,让大多数的美国人能进学校,以壮大中产阶级的队伍。
而我们这些外国大学生,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不但什么都不可以免,学费起码高出本地人三分之一。像思进在皇后学院攻读硕士时,学费比本地人高了一倍。在纽约,凡在当地交税的外国人家庭,学费和当地人享受同等待遇。我读大学的时候,思进已经开始上班,算纳税人了。我的学费比思进做学生时要便宜一半儿还多。然而,对大多数的外国学生来说,有一个省学费的办法,就是每个学期多修一两门课。美国大学规定,一学期最多修六门课,修四门课以上,就可免去第五、六门课的学费。第六门课则必须根据GPA的好坏,来决定是否有能力一学期拿六门课。我一般都修五门课,以确保好成绩。大学最后一个学期才大着胆子修了六门课,还好成绩都挺理想的。
读大学除了学费之外,书费也是学生的一项不小的开支。按一个学期修四五门课来算,一本书动不动就是几十、上百美元,怎么样都要三四百美元的书费。我的学习条件比思进好多了,思进是约好了同学一起印书,我用的基本上都是新书。思进是“全工全读”,而我是“全读不工”。我十分珍惜得来不易的学习环境,对自己的要求就很高,最好门门课都拿A,好像只有这样,才对得起付出去的昂贵学费。
我的学校二三事,得从读大学前,如何开始学英语说起。记录这段经历,主要是鼓励想学英语的朋友们,连我都可以做到的事情,任何人都可以做到。不信的话,请看下面的小插曲。学校放假,我回国探亲。亲朋好友都知道我是以陪读身份来美国的。思进上班了,我的陪读打工生涯也随之结束了。他们很自然地问我在美国忙些什么,我回答在大学读会计学位。听完我的答复,他们几乎都会千篇一律地问我:“你读大学是用英语,还是用中文?”难道在美国还有用中文读大学的吗?可见在他们心目中,我出国前的英语程度了。自学英语
打工阶段往返于纽约的地铁里,我多么羡慕手捧一本英语小说,或者一份《纽约时报》,悠悠然地坐定在那儿的中国人。他们翻报纸的沙沙声,沉浸在小说故事里的专注神情,真是羡煞站在他们身边的我。我曾幻想用我的一口上海方言,来换取他们的英文。思进能说一口字正腔圆的国语,而不太会说上海话,那时他的英文已很流利了。我曾傻里傻气地问他愿不愿意和我换。他看我为学英语焦急烦恼,急于求成的模样,说:“万丈高楼平地起,一天背十个英语单词,就当赚了一百美元。一年下来也为数可观了。”
靠打工赚来的钱,少得只能维持我们最低的生活水平,心里非常不平衡,总想读书拿学位多挣点钱。那时我们多缺钱啊!哪怕就是思进说的这种赚钱方法,也挺有刺激性的。刺激我学英语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不想成为一辈子只能生活在纽约唐人街的中国人。看不懂美国电影,不懂得欣赏百老汇歌剧,读不了英语小说报刊和杂志,你就根本无法了解和融入主流社会。每天早上一觉醒来,不知道这个世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如果来美国只是为了一日三餐,抛却了一切文化生活,那还有意义吗?哪怕今后我不在美国定居,学会一门语言,与人与己都将是不可估量的收获。为此,我为自己制定了一套学习方案。每天背十个单词,晚上看两小时电视。电视节目里电影、新闻,以及广告词里的生活用品和用语,都成了我学习的活教材。三年多下来,我累积了相当可观的词汇量。渐渐地,电视里的节目、马路边吹进耳边的说话声,变得悦耳动听起来。信箱里的信件、账单,以及各种广告单,不用等思进回来,我都能一一处理了。我在老板馨华的公司里,看见老美来订货,不再心里发毛,害怕和他们交流,反而总是没话找话地和他们东拉西扯。办公室的电话铃一响,我赶紧抢着接。顿时,一个全新的世界在我的眼前展开了。我会听、会说、会读英语了。我那几年的付出终于得到了回报。为了甩掉陪读的帽子,不再成为思进的影子,为了能进学校接受新知识,实现自我价值,我开始踏着“前人”的足迹,整天抱着思进留下的托福六百分单词、英语语法书籍,做习题,练听力,准备考托福了。
当我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一刹那,心情是复杂的。我从听不懂、说不全一句简单英语,到可以像思进那样上大学,做留学生,我付出了许多牺牲和辛勤的汗水。我牺牲了阅读中文书籍、逛商场和朋友聊天的时间,好不容易换回这么薄薄的一张纸。这张纸,为我打开了通往理想的路:做一个利己利人的专业人员。我意识到,前面的路还很长很长,这仅仅是跨出了第一步。我会为另一张纸——学位证书,做出更多的努力和牺牲。读大学学位,得修满120个学分。每门课平均三个学分,一年两个学期,每次拿四门课,加上暑假允许修两门课,满打满算也需要四年才修完。我总是这样鼓励自己,前途是光明的,而道路是曲折的。只要肯播种,就会有收获。
英语写作课
进了大学才知道,考托福,对英语阅读和听力有相当大的帮助,对写作,就看不出有多大的优势了。这是我的切身体会。根据评估的成绩,我被分配在初级英语写作班里。我当时还特别地庆幸,没有被分在比我要低一班的ESL的课堂里。如果顺利,我第二个学期就可以修英语101的写作课了。这样,我也就可以选修相应的专业课,大大地加快了我累积学分的速度。中国同学在大学里最怕的不是专业课,而是英语写作课。写作课要求学生有即兴写作能力。特别是纽约市长朱利安尼为了提高公立大学的教学质量,规定学生修满一定的学分后,要参加统一考试。即:在三小时的时间里,阅读一篇文章,然后即兴写作。每个大学生在校期间,共有三次考试机会。如果第三次还不能过关,就毕不了业,只能算肄业了。很多中国新移民和陪读太太,放弃念大学的打算,怕的就是英语写作过不了关,拿不到学位。
我们写作课的老师叫苏珊杨(Susan Yong),是个金发碧眼的大美女。她高挑儿的身材,长发披肩,颀长的腿,总是穿着紧身牛仔裤。她走起路来像一阵风,金发也会跟着她的脚步有节奏地摆动飘扬。在人群里,她显得很出众。我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老师。第一堂课,苏珊简单地介绍了写作课的要求,然后,在黑板上刷刷刷地写了几行字。我一看,心里直发虚,这好像是作文摸底考试。心里正打着鼓,苏珊说话了:“请大家自选黑板上的一道题,写篇短文。文章要求结构严谨,语句通顺,分五个段落,少犯语法错误,写完后,从头到尾再读一遍,即:Proof Reading。”[我对(Proof Reading改错)印象深刻。在以后各种各样的写作课上,老师们走了一茬,又来了一茬,这一条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