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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北纬34度爱你-第1章

小说: 北纬34度爱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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缤纷邂逅
第一章
    我总以为当花儿落去的时候,来年还会再开放。可后来我才明白,当它再次开放的时候,或许已经不是你所期待的那一朵了。我只好停止等待,用一颗平常心去欣赏这片“别人的”花园,并一边感叹着“真好”。

    我不喜欢逛街,因为我是个男生,而且是单身。如果我有女朋友的话我或许会考虑陪她一起上街买点东西。可惜这只能用来想想,要是我再多那么一点的幻想,一定会被章策一盆冷水给泼醒。这家伙是个极端的现实主义者。我常劝他多看几首李白的诗,这样他或许还有那么0。1%的可能不用在30岁的时候在大街上到处贴征婚启示。看了这一句,你一定以为那家伙的脸长的像车祸现场,而且还是发生在垃圾堆里的那种。其实我个人认为他长的还不错,甚至称得上那么几分帅气(这仅是我个人的看法)。可这家伙那气死人不偿命的该死的性格,会让每个人在认识他一个星期后,宁愿多绕20分钟的路也不想从他家路过。所以,我后来也就索性不叫他章策,而叫他“厕所”了。而他在听了这个之后,也只是瞪了我两秒钟,然后说了句:“不错,挺贴题的。就这么叫吧!”我想这家伙所有的想法,都是不可以用常理來推算的。

    你一定很奇怪,这么难相处的人,我为什么会和他走这么近。唉!习惯了嘛!高一的时候,我和他坐同桌,开学仅一个月,我就被他气晕过去两次。幸亏我们班当时有一位同学,身高八尺,体重180公斤,力大无穷。他可以在30秒內把我从5楼的教室背到1楼的医疗室,要不然我早挂了。

    当然,章策他也不是一直这么不讨人喜欢。高一的下学期他曾一度走了狗屎运,在一场与高二年级学长的篮球联赛之后,他以高一联队一级投手的身份,使全校万分之一的女生为他傾倒(我们学校小学部、初中部还有高中部加起来一共有20000多名学生)那是隔壁班的小花痴。说小不是因为年纪小,而是因为她那超对不起男友的身高——155cm。第一次有人追阿策,他由于太兴奋,一连请我吃了一星期的饭而不知心疼。可后来为什么又不请了?我想不用说大家都猜得到吧——他失恋了。所以又改成我请他吃了一个星期的饭。我记得我说过,任何一个人都没办法和他相处一个星期,还依然笑得出來的。当然我除外。不过后来快升高三的时候,又多出了一个例外,而这个例外中的意外是——她是个女生。晕!

    我觉得很有必要把他那让人听了喷血的分手片段讲出来。为什么会喷血呢?不是因为伤感。总之,我确信,你听完这段之后就会理解,为什么我会在一个月之內晕倒两次。

    那是一个冬天的寒冷的让人想自焚的下午,虽然没什么风,但是气温却低得让人连口水都吐不出來——张嘴即结冰(有点夸张了)。

    “我好冷,把你衣服给我穿吧!”女孩子仰着头,看着这个比自己高30cm的男友,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些温暖。

    “不给,你丟我人!”我说过章策的所有想法都是不可以用常理来推算的。

    “那算了,我回去了。”对方失望至极,其实她早该有心理准备的。这都怪我没有提前提醒这个被上苍诅咒的少女。

    “哎!白痴!回来我给你穿。”女孩一听他这么一说心里胡乱感动了一阵子,以为他开窍了。便又跑了回去。可现实总是比想像要残酷许多。章策在女友回到身边后鼾笑着说:“你承认自己是白痴了?”女孩忍住满脑子怒火道:“衣服可以给我了吧!”

    “好啊!你先送我回家,等我坐到暖气旁边时,这件衣服就可以给你了。”章策依然鼾笑着说。

    “章厕所(这个称呼是她从我这里听來的),你真的很不像話,我受夠你了。我们的缘份到头了。”说完她就憤憤的离开了。这件事说来也怪我。是我在章策门前告诉他,作为一个男孩子要懂得送女朋友回家——虽然我也是单身,但是,之前必竟是有过初恋的人,记得那时候对我來说,每天最幸福的事就是送她回家,算了不所这个了——可他却说一定要让女友送他回来给我看。结果就弄成这个样子了。

    那天晚上阿策喝了好多酒。我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在乎那个女孩,因为他从未在我面提起过他们的事,以至于我到现在为止还不知道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我知道阿策他从不喝酒,可这一晚他真的喝了好多——男人在失恋的时候都要喝酒洗脑吗?这个我的确不知道。我只记得我在失恋当晚抱着我们家色鬼看了一夜星星。别误会,色鬼是我们家养的哈吧狗,因为一见到美女就会跟在人家后面不肯离开,所以她(我的前女友)给它取名叫“色鬼”。可是后来我发现色鬼的品味越来越差了,差到不分男女的地步——自从我和她分手后,色鬼就开始缠我了。大概是因为我无论从性格还是长相上看都有一点女性化的缘故吧!就因为这个,后来阿策让我一连三小时不断重复一句话——“叫你们老大出來,否则打断你狗腿!”他说这样可以增添我的阳刚之气。可事后,我发现这个方法好像收效不大。一气之下,又让他一连三小时不断重复另一句话——“嗯——你坏!”我告诉他这样可以增添他的阴柔之美。事实证明,这个方法很见效(對不起,扯远了。)

    这个晚上,阿策终于做了一件他作为一个男生应该做的事——他在当晚一连给女友打了10个电话想要道歉,可是对方却一直不接。或许是看到了来电显示上那串数悉的数字,觉得没有必要演艺这场公式化的道别仪式,所以只好装作没听到那地阵般的电话铃声。阿策或许也意识到着我一点,便去打公用电话了。

    “嘟—嘟—嘟—喂?”她终于接通电话了。

    “是我!”阿策用简单并且相当含糊的两个字道明了自己的身份。

    “你?你在哪?”显然对方很明自己在和谁说话,她也知道阿策现在一定是冒着12月顶极的严寒,在某个电话亭里一边发抖一边讲电话。她并不是不在乎他的。

    “我?我……我在你家楼下啊!电影里可都是这样演的!”

    “得了吧!你怎么知道我家在哪的?”

    “哦!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家在哪。呵呵……”这家伙喝多了,看见对面楼上有个女孩的影子在窗口晃动,还以为自己在女友家楼下。

    “算了,不要紧。哎!外面很冷,你赶快回去吧!别着凉了。”

    “外面冷?你也在外面吗?你也是啊!别着凉了才好啊!”这小子要是一开是就这样的话,或许就不会有现在了。

    “哦?你没事吧!”果然对方有点不适应了,“算了,你找我有事吗?”本来想草草地应付几句就saygoodbye的,可她现在确实是想和对方多聊两句,必竟这是男友(或许应该叫前男友)第一次关心自己。

    “你能出来一下吗?我想亲手把自己的衣服为你披上,你能原谅我吗?”听了这话,我相信,只要是女孩子都会受不了的。

    “不用了,谢谢你阿策,我会永远记住你对我的好的。呵呵……我祝你早日找到一个身高有170cm的女友。呵呵……我很有良心吧!”

    “哈哈……你真的很有良心,可我却真的是个混蛋。你不会因为白天的事和我分手吧!呵呵……我知道你不会。”这家伙似乎对自己很有信心。

    “不,阿策。你还不明白吗?今天的事儿,只不过是个导火索,从根本上讲,我们两个性格不合,而且身高也极不协调。所以……对不起!”

    “古……嘟、嘟、嘟、嘟……”阿策的话还没说完,对方就先挂了电话。我猜他刚才是想说“古人云:‘身高不是距离,体重不是压力,年龄不是问题。’”这句话的确很有说服力,可惜那个女孩儿没有听到,阿策便拔了IC卡顶着严寒离开了。电话的话筒还被吊在空中“嘟嘟”得响个不停。我说过,这家伙有把人气晕的能力。
第二章
    老实说,我对阿策这家伙一直很感冒,既使是在习惯了他那种种的毫无规律的火星思想之后,我还是会时不时一个边腿踢到他的屁股上大喊“混蛋”。但在他失恋后的那段时间,我竟意外地过上了一段时间天堂般的生活,可这家伙却在一个月后奇迹般地爬出了底谷,仅管我曾为了自己的幸福不断地刺激他,好让他一直消沉下去。可这种状态在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条件下依然被摧毁了——看来“人定胜天”这个词语是专为阿策设计的——以至于后来很长一段是间,我一直陷在对那段天堂生活的怀念中不能自拔。我猜想失恋之痛可以让阿策这家伙安静一阵子,便在以后的日子里全力为他搓合恋情,然后又极力的搞破坏,好让他在最短的时间里失恋。直到后来,阿策开始惧怕女生,我才停手。

    高一的生活被我们用纸条传到了尽头。最后的几周里,高一级的同学再也安份不下来了。连打招呼的形式都变了。最常用的一种是——“嗨!文还是理?”回答的方式多半是“不确定”。大家都像是一个个高明的政治家一样,从不会给任何人一个明确的答案。而我根本对这个不感兴趣,不是我耍酷,而是因为我早在“n”年前就自己给自己分了科——“文科生”是我对自己的称呼。原因有三:

    一:我的理、化滥到了不认识化学元素符号的地步。

    二:我的政、史、地成绩不是一般的好,这都要感谢父母留给我的超好的记忆力。

    三:最最重要的一条——听说文科班美女如云。

    奔着这三点,我意无返顾得选择了“文”。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对文学的酷爱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阿策,你是文还是理?”我小心翼翼地对一旁正在狂啃公式的阿策问道,他的回答是:“我是人!”我一时忍不住心中的怒火,揪过他手里的书在他脑袋上砸了两下道:“我是问你学文还是学理。”

    “文告诉我让我学理,理告诉我让我学文!”靠!什么破答案,你干脆说你学文学理都没戏得了。不过后來阿策还是选了理,理由也是和美女有关。你或许会奇怪,既然和美女有关那应该和文科挂上号才对啊!阿策的原话是这样的——“文科美女太多,会让人难以决择,而理科就好多了。”我看他是脑子缺氧才对。

    末考结束后,我便像的到了解脫一样,心情抒展了很多。当然,这主要是因为我可以将阿策那个家伙摆脫两个月的时间(我也是在这个时候才体会到什么叫“距离产生美感”)虽然,那家伙曾对我说过,让我有空去找他。可我想我还没有笨到去“自杀”的地步,我宁愿闷死也不要被他给活活气死。虽然两者都是死,但必竟后者有谋杀嫌疑,我可不想作一个怨死鬼。

    当然,像我这样的人是不会有空的,特别是在像这样长的一个假期里,我想我会特别忙的——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会把自己埋在小说堆里,白天的话,我每天至少读两本小说,晚上便到网上去流览一下那些还未出版的网络小说。但是这个暑假,我想我会更忙的,因为我的处女作——《辗转飘零的落叶》已经开始着手了。所以我每天必须抽出3个小时来进行写作。因此就算阿策那家伙自己来找我,我也不会理他的。

    这是一个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清晨,我和往常一样在6:00钟,图书馆刚开门的时候准时到达那里,还书然后再借书。上一部“血红”的《升龙道》已经看完了。今天的目标是——“老猪”的《紫川》(为了结省时间,每次我在借书之前都会先决定好自己要看什么书)。这本书在网上评价很高,所以对于它我是早就起了歹心了,只是一直有贼心没贼空,便拖到了现在。

    我一进门便直接往图书馆东北角的那个书架去了(事先探好了地型)。我总觉得这个老板和阿策一样,喜欢用小脑想问睿瘛蹲洗ā氛饷春玫氖樗Ω冒谠谧钕匝鄣牡胤讲哦浴N矣谑侵苯尤∠铝恕蹲洗ā返牡谝弧⒍讲咳米吡恕H丛谧淼氖焙蚍⑾治疑砗笳咀乓桓雠⒆樱劬χ敝钡亩⒆盼沂掷锏氖椋斐鲆话氲氖只剐诳罩小G币馐陡嫠呶遥核捕浴袄县i”的《紫川》有歹心。

    “嗨!”我尴尬地冲她挤出了一个微笑。

    “嗨!这本书很好的,听说。”她也开始冲我微笑,样子看起來却比我自然多了。无意间我发现她的眼睛特别大,而且睫毛很长,好像很会放电的样子。为了不被电到,我赶忙把视线移开道:“对不起,抢了你的鲜。”

    “没什么,捷足者先蹬嘛!再多等一天好了。”她依然在冲我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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