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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彼岸的守侯-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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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的弟弟。
“天明,作文选都哪里去了?”
“作文选?啊,都叫我借给同学了。”天明转回身,支吾了半天。
“什么?就知道是你干的。借给谁了?一会儿拿回来,我要用。”天佑有些生气。
“怕是不行,人家还没有用完呢!哥哥,要不你用这个。我的书包里还有几本作文选。”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了几本破烂的作文选。
“这样的也能用呀!都没有封面,还掉了许多页!”接过作文,天佑不满地对弟弟说。
这时,天明拿过一团胶布,小嘴一撇,“哥哥,还中学生呢?这都克服不了。我们老师说了,书坏了可以修补,可脑子坏了就不能修好了。”天明一边粘补作文,一边偷眼看着哥哥。
听了弟弟的一席话,天佑想要发怒,可又自觉得理亏,一句话也没有挤出。
天明看到哥哥没话说了,继续大声地说:“也是,哥哥你才中学嘛!当然这些都不懂了。”见没有回话,又补了一句,“哥哥,你说是不是呀?”
天佑这时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歪着脑袋,说:“你们老师还真厉害呀!”
“那当然,要不怎么会教出我这么厉害的学生!”天明在一旁得意地笑了。
“是,是,你多厉害!哥算服了。”
再看,早已没有了天明的影子。天佑无奈地笑了笑。
拿过桌上的作文选,胡乱抄录了一篇。写完,把作文选塞进了天明的书包。
第二天,早自习的时候老师把昨天布置的作文收了上去。语文课上,老师拿来一份作文,密密麻麻的一篇字。走过天佑身边的时候,天佑从脖子一直凉到后脊。太过熟悉的文字了。心中的小鹿胡乱跳蹦,是不是老师知道自己作文是抄袭的了,浮想连篇。
老师站在讲台上,把作文自始至终读了一遍。微笑着说:“同学们,刚才读的是我们班陆天佑同学的作文。写得很好,我打算让陆天佑同学参加市里的作文比赛。陆天佑,你看怎么样?”全班同学的目光都盯在了天佑身上,仿佛这一瞬间天佑就是阳光下凸透镜的焦点。
“不,不…老师,我不参加什么比赛。我不参加…”天佑哆嗦着嘴唇,脸上的汗珠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这么好的文章…哎,不参加比赛,太可惜了!”老师看着天佑,不住地摇着头。
同学们刚刚还是艳羡的目光这时突然变得开始懵懂,接着就只剩下黯淡。
下课后,老师把天佑叫到了办公室。
“陆天佑同学,其实我早就知道那是一篇抄袭的作文。原文,我曾经在一本作文选里看见过。之所以叫你参加什么比赛,也是我编造的,不过是想要你说出实话。老师小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没少干过。你是骗不了老师的。我说的对吧?”老师悠闲地坐在椅子里,嘴里叼着半截烟蒂。
“恩,老师,我是抄来的。可我自己实在不爱写作文。”天佑仰起头看着这个抽烟的男人。“也不会写作文的。”觉得刚才的话有些不妥,又赶紧补上了一句。
老师笑了,笑得原本叼在嘴里的烟头掉在了地上。弯下身,拣起奚落在地上的烟头,扔进了垃圾筒。“其实,一个人就像是一根烟头。倘若落在地上,就会污染了原来清洁的环境。若是来得及拣起,那它就是一个可造之才。你说不就是这么回事吗?”老师眼光歪向了天佑。
天佑的小脑袋瓜儿点得像是和尚麾下的木鱼一样。
自那以后,每次布置的作文天佑都自己写。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近乎疯狂地喜欢上了语文。作文写惯了,开始觉得这一切其实都没有什么。语文,就是很肤浅的文字。
天佑自始至终都不懂。其实,语文是很博大精深的东西。只是当时天佑所学的是极为简单不过的汉语文罢了。
以后每每作文课上,老师都要把天佑的作文作为范例,朗读给大家听。久而久之,天佑也就成了蒙语班的才子。
第十章 战友,兄弟
    朋友,是一生之中不可或缺的财富,总能在冰封中给我点燃火焰,困扰中给予我莫大的支持。
一个好朋友,是一生的骄傲。
学习,就是在黑暗中摸索点亮光明的灯盏,是一次残酷的革命。每天,都在一点一滴地积累经验,战斗的经验。
战争的残酷性,在每个孩子心中还是一个十分模糊的概念。懵懂,年纪小,有它们自己的好处。因为年幼,可以什么都不用去深究,更没必要想得那么多。倘若在这个年纪的孩子,想的事情太过复杂,那么他就是奇才,他就是栋梁。
可是,没有人做到。也许,这是某些鼠目寸光之人的看法。恰恰就在这个年纪里,天佑却是一枚意外的棋子。
出生在偏远落后的农村,自小就已经懂得了“想活的最好,你就要做的最好。”这个硬道理。其实,这句话每天陆父都在叨念给孩子们听。父亲的喋喋不休使得孩子们的耳朵里都生了厚厚的一层茧子。这是教训,想忘记都难。
三个孩子中,只有天明记的最快,也只有他能最迅速地忘记。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出去,不留下一点痕迹。天明,也是最为不省心的。父母在其身上投入不计其数,而收获甚微。
穷人家的孩子早懂事,一点都不错。天佑就是一个有心计的孩子。从小到大,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叫家人操一点点心。现在去了县城上学,每个月家里给的生活费到月假回来的时候还剩余很多。父母总是叮嘱要好好吃饭,想吃点什么就买什么,不要省着花,可天佑就是没有“记性”——两个月的生活费分成三个月花。
家人心里有数。原本给的并不多,每次这孩子还要剩回来一些。父母担心儿子的身体,每次回来尽量给儿子做一些好吃的。知道孩子在那边一定吃不好,嘱咐也是白嘱咐,到了学校还是老样子。因此,每当天佑回家就像是过年一样。大米饭,炒鸡蛋,另外夹带一些小菜,与过年一样的丰盛。
每到临近放假的时候,最着急的就是天明这个小馋猫。盼哥哥回来,就像是在盼望着星星月亮一样。
晓月平时不爱说话。一家人里,和哥哥说的话最多。晓月崇拜哥哥,把他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
天佑对天明这个淘气的弟弟,是无奈的喜爱。而对妹妹晓月,则是真心的疼爱。
每次临走的时候,最操忙的就是姥姥。姥姥说,出门之前吃一些带馅的饭好。所以每一次,饺子就成了永恒不变的别离主题。直到现在,天佑还是爱吃姥姥做的饺子,很怀念那种味道——不可磨灭的亲情,姥姥对外孙的。
在学校里,天佑是一个很静的人。他,喜欢静,喜欢静的一切。
不过语文老师的偏爱,使这个默默无闻的孩子成为全年级响当当的名人,可是很少有人认得天佑。
在三班,有一个男生每次考试总是排在天佑的后面。天佑,就像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一样,即便你怎么的填充,结局只有无济于事。他不服这个无语而又矮自己一头的小男孩。
他叫杨文波,个子高高的,爱说爱笑,与每一个女生都合得来。学习上,也是努力,可就是没有过第一,因为天佑的存在。一次又一次的努力,换来的还是第二。后来,他和天佑成了最好的朋友,友谊赛始终也没有走到加时的那一步。
一段时日,班主任老师把天佑调到了杨文波旁边,理由是互相促进学习。无形中,却增加了一份压力,无论对谁都是一样。
起初,杨文波不理天佑,几个星期下来没有说上一句话。直到有一次,杨文波找到一道很难解的题问同桌,天佑也不知道是何用意。接过来看了一会儿,详细耐心地把答案讲解给同桌听。听后,文波的脸早已通红。从那次以后,打心眼里佩服这个同桌。两个人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学习上,互相帮助彼此,成绩双双进步了一大截。这是老师意想不到的,大大出乎意料之外。杨文波被选为学习委员。天佑为同桌的进步高兴,开心地笑了。
有人说,学委应该是天佑才对。几次,文波弄得十分尴尬。天佑告诉大家,自己不会说话,又没有能力管理好班级的学习,文波才是最适合的。经他这么一说,从此再也没有人议论。经过这件事,文波更是佩服天佑。
认识宋文龙纯属一次偶然。
夏天,山上的果树结满了青涩的果子。一天中午,吃过饭,天佑从山下经过。空气里弥漫的香气,沁人心脾。小孩子总是改不了心奇的本性,于是蹑手蹑脚地顺着山路摸到果园里,找到一棵粗大的苹果树藏了起来。见没有动静,便悄悄地走到窗子下面。屋里老爷爷正在睡午觉,还不时地传来呼噜声。很有节奏感,就像是苹果落地时与大地亲密接触时的声响。
这下,心安了。回到果园里,找了一棵可以合抱的,不管三七二十一迅速地爬了上去。拽下露出笑脸的果子,嘴里早已口水荡漾,也顾不得擦上一擦,便嚼了起来。摘下的果子,用背心兜了起来。
正在这时,老爷爷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天佑急忙从树上爬下来。一不留神,手没有抓牢,打半空落了下来,狠狠地摔在地上。果子散落一地。也顾不上屁股的疼痛,爬起来匆匆跑了。
踉跄地跑着还不时回头看,见老爷爷来到树下,看着满地的苹果,伤心地说:“你们这些小馋鬼,果子还没有熟透就被你们给糟蹋了!哎……”老爷爷落下了眼泪。
“你们?不就是我自己一人,难道还有……”正当天佑还在寻思着老爷爷的话时,未等明白过来,便感到头一沉,倒了下去。
“哎呦……哎呦!疼死我了!”天佑醒来的时候,发现身边有一个头上扎着绷带的少年在号叫着。
原来,那个人也是来偷果子吃的,就是老爷爷口中“你们”的另一个。逃跑中,两个小鬼撞在了一块,双双倒下。那个小家伙的头还被天佑创出了血。是老爷爷把他们抱进屋,包扎了一番。
这时候,老爷爷走了进来。和蔼地说:”这下,看你们两个下家伙还敢偷果子吃吗?脑袋都起了大包。果子还没熟,不好吃,现在就是在糟蹋。你们知道吗?等果子熟了,你们再来,老爷爷管保你们吃个够!”老爷爷安详地笑着,苍老的脸上爬满了皱纹。
听老爷爷这么一说,两个孩子自觉羞愧,向老爷爷道了歉。临走,老爷爷告诉他们秋天过来,吃熟透的果实。
事后,天佑知道那个少年叫宋文龙,是二班的学生。经过这事,两个人就这样认识了。
初二的时候并班,宋文龙来了三班。天佑、文波、文龙,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学习的战斗中,他们不离不弃,互相进步的战友;美好的日子里,他们又是情深似海的兄弟。
三大才子,一起支撑着三班的童话,演绎着三班的传说。他们为三班确立了整个年级的霸主地位。
可是,有些时候现实对这群孩子又太过残酷了。
第十一章 和你说声再见!
    随着学习的深入,渐渐的开始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蒙文的学习,更是困难一些。老师方面信心十足,学生却早已心如死灰。这就好比一段恋情,一厢情愿的人往往竭尽全力去维持残息的爱情却得不到所有的怜爱。等到真的奄奄一息的时候,也便是你无药可救的时候了。她会毅然离去,因为你的肩膀已经不能在挑起半边山麓。一个人若是在别人的眼里失去了依靠的价值,那实在太可悲了。更何况是一个被人甩掉却仍替别人擦拭眼泪的人。所以说爱情这东西太过神圣,我们无知的泛泛之辈是不该碰触的。一旦触及,便是付出整个心灵的代价。
那太累了。
起初,学蒙语的尚有二十几人,随着学习上难度的加大,学生数目成递减趋势。校领导也曾考虑过取缔蒙语这门课程,但碍于蒙语老师的一再坚持,最后还是勉强保留下来。这样在所有的功课里,蒙文就成了最不受欢迎的。但蒙文似乎从不理会这些,仍旧傲骨依存,仿佛一只过街的老鼠却冒然与猫斗武,精神实为可贵。任课老师的眼睛片加了一层又一层,眼看鼻梁骨就要塌陷,仍是坚贞不虞。但从他老人家对蒙语的执着,立个贞节牌坊也不为过。看着老师濒临坍方的鼻子,学生们心软了。对蒙语的追求有如流氓遇见了妓女,一发不可收拾。说句心里话,如果一个不该存在的事物硬是存在,也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现在,班级里的蒙语学生不足十个。只天佑一个男生,其余全是巾帼之躯。每一次去上蒙语课,都是他最不愿面对的事情。
同桌文波和文龙两个狼狈为奸,总是信口撇开风凉话。
“哥们儿,又去上课了?”
“说什么呢?那哪是上课?人家现在是到女儿国游荡去了!”
“啊!对,对,对…人家现在可是女儿国的国王呀!咱们可别耽误人家的宝贵时间!兄弟,好好享受吧!”接着,一阵辛辣的笑声,显得那么的假。
每天,天佑都是在这样的呼声中“上朝”的。虽然知道兄弟们是无心的,可心里总感到怪怪的,很不好受。被朋友开涮的滋味,谁也不愿意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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