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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蝙蝠(上)-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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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封龙没有犹豫。
「别怕,有大哥在。」将白少情抱在怀中,轻功急运,几下起伏,朝房中驰去。
推门,大而华丽的床,白少情已经躺下。
白少情伸手,似无意又似有心地拉住封龙的腰带,「大哥……」他的唇本已被自己咬得失了血色,此刻却娇艳得鲜红欲滴。
封龙一向炯炯有神的眼也开始有点茫然,低头。滚烫的热度,从白少情面颊传到唇上。
「少情,你浑身发热。」
白少情不屑,他笑得更炫目,呻吟道:「嗯,全身都很热。大哥,你不要走。
「你所中的媚药厉害无比,恐怕除了交媾之外,无药可解。」
既然如此,那就来吧!
封龙却看不出白少情眼中的不耐,继续沉声道:「最厉害的媚药,在于用阴阳之气制约中药者。无论男女,都需要至阳至刚之气才可解毒。为兄即使为你找来女子交媾,也无济于事。少情的毒,需要的是男人。」
白少情越听越气,欢喜教的圣药非同小可,他从吞下熬到现在已属不易,封龙居然还在这里详细解释这些他早就清楚的事情。
伸手一搂封龙脖子,白少情忍着一肚子气,低声求道:「我都清楚了,既然如此,请大哥借我至阳至刚之气。这是少情所求,大哥不必觉得不好意思。」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求人家上自己。
他切齿,若不是为你腰间的碧绿剑,我……
「此事万万不可。」封龙居然摇头,「贤弟冰清玉洁,封龙怎可做这等事?」
「那大哥是要看我活活被这药害死?」白少情终于忍无可忍,低吼起来。但红唇方张,一颗东西已落入口中,咕噜一声滑入喉咙。
封龙微微一笑,「少情当真命大,这血莲子生于火山洞口,至刚至阳,乃稀世之宝。为兄前几日才重金购得,刚好可解贤弟今日之难。少情,现在是不是好多了?」
他的话确实不假,血莲子一下肚,涌起一阵热流,与身上沸腾的欲火连连相击,居然两下抵消,舒服许多。
白少情原先扭动不休的身子,也渐渐停了下来。
「血莲子共有两颗。一颗刚刚已经解了贤弟的毒,剩下这一颗,贤弟带在身上。」封龙握住白少情的手,将一颗血红的莲子放在他晶莹润泽的掌中,「少情,大哥我说句不好听的实话。你模样太过标致,江湖人心险恶,好男色者众多,你常年在外游学,又身无武功,难免会遇到坏人。这颗血莲子放在身边,可以防人对你下药。」
白白浪费一颗千辛万苦弄来的媚药,白少情脸上白一阵红一阵,半天才别扭道:「多谢大哥。」「大哥知道你心里的事。」封龙一拍腰间的碧绿剑,恨声道:「今日之事,大哥一定帮你报仇。你可记得他的长相?」
大事又坏,白少情心情糟糕无比,脸上神情衬起他刚刚被人下药的事来,还真是相配。
「不记得。」他怔怔垂头,「那人,蒙了脸,也没有说话。」
愁云忽至,在俊美的脸上盘旋一阵,飞舞于房檐之下,在明窗边徘徊不去。
如此人物,谁不见怜?
封龙凝视片刻,轻道:「少情,在封家稍住几天,可好?」
「不!」白少情的目光还是下垂的。「我已经习惯漂泊了,在这里,会不自在。」
「留下吧!」封龙伸手,轻轻按住他的肩膀,目光诚挚而充满善意,让人不由觉得,即使将天下最大、最重的担子交给这个人,也一点不用担心。
封龙叹气,「我知道,你累了。」
白少情的心,忽然在不为人知的地方,猛震一下。
多年的双面生涯,多年的受辱经历,多年的出生入死,多年在荒郊野外孤零零地为自己大大小小的伤口抹药。不敢相信,自己的心还会有如此震动的一天。
他霍然抬头,清澈的眼睛紧紧盯着封龙。看见的,是另一双比他更清澈的眼睛。
不但清澈,而且蕴着坚毅和沉着,体谅和阔达。
「大哥。」他忽然想掉泪。
白少情的眼泪从不轻易落下,只在最需要的时候,才会吝啬地流下一滴。他的泪从不浪费,每当滑落一滴,就势必成就一次大事,学会一门新的武功,害死一个他讨厌的人。
封龙微笑,「少情,你不累么?」他用双掌合起少情白皙的手,「留下,休息好了再上路不迟。」
微风,越窗而来。
白少情默默把这滴眼泪收了回去,虽然他眼中已经有少许湿润,湿气却没有溢出眼眶。
「谢谢大哥。」
他终于,还是轻轻点了点头。
封家莫天涯,虽名为天涯,却只是一处风景优美的山庄。
白少情在莫天涯外伏了三天,引诱封龙不成,倒成了莫天涯的贵客。
「少情,你为何只穿黑衣?封家有自家的丝绸铺子,来,让大哥为你添上几件新衣。我觉得,白色才最配贤弟。」
「大哥不要忘记,白色是白家嫡传弟子服色。少情从出生起,便没有穿白衣的资格,也没有跨进白家练武堂的资格。」
封龙哈哈大笑,豪迈道:「你是我兄弟,难道还要受这等闲气?」他一把抓住少情的手,沉声问:「大哥只问你喜不喜欢。你要穿,立即帮你量身做来。我倒要看看谁敢说半句闲话。」有人站在身边的感觉,原来这般不同。
少情清冷的眸子微微一荡。
很快,警觉。
莫要忘了,蝙蝠永远是黑的。只能飞在黑暗中,用血色的眼睛窥探世人。
「大哥,我还是愿穿黑衣。黑色多好,不容易脏。不,应该是即使脏了,也看不出来……」
莫天涯的池旁,垂柳更胜太湖,比太湖的更绿,比太湖的更美。
白少情,就站在柳树之旁。
仍是黑衣,但衣已换成丝绸所制;仍是黑鞋,但那穿在脚上舒适无比的感觉,不愧是封家最老练的女红。
「我是太累了么?」白少情轻轻问。
旁边无人,他问的是自己。
在封家,已经过了三天。那把天下闻名的碧绿剑,一直别在封龙腰间,在白少情眼前晃来晃去。
那双天下闻名的手,总喜欢轻轻拍着自己的肩膀。封龙、封龙,他为白少情夹菜,陪白少情看戏,和白少情在月下畅谈江湖快事。种种白少情最看不起的虚情假意,由封龙做来,却事事真切,如行云流水,毫不矫情。
一天,一天,再一天。
不过三天,他仿佛已经习惯了看见封龙,听他的声音,看他在面前舞剑。这种平常人的感觉,居然泛滥到心口,几乎碰到那层早结了痂的硬伤。
「太累了……」
累的是心。心累的人不能休息,越休息越累,越休息越不想走,越休息……便越不想去思考那些血腥而毫无光明而言的前景。
白少情明白,这三天,他睡得极好。从小一直,缠绕着他的恶梦,居然没有再发。
封家不是不好,只是,碧绿剑,难题。
「唉……」他叹气。
身后忽然也发出一声叹息。白少情吓了一跳,转身一看,原来是封龙。
「大哥。」
「少情,你又在叹气。」封龙说:「你这三天,只要一对着这些柳树,就会不断叹气。我已经开始琢磨是否要把这些柳树铲掉。」
「大哥真爱说笑。」白少情扭头,让柳条在修长嫩指中柔柔穿过,轻轻笑道:「这么好的柳树,不该铲掉。白少情,又算什么?」他人已极为俊美,微笑起来,仿佛全身都泛出淡淡光华。
封龙看着他,已经痴了三分。
白少情忽然开口,「大哥,我想离开。」
「什么?」封龙惊讶,「为什么?你才住了三天?」
三天,已经够久了。再住下去,我怕我舍不得走。
「由奢入俭难。」白少情淡淡道:「大哥太过盛情,我不敢再留。」
沉默的凝视少情片刻,封龙长叹一声,幽幽道:「少情,唉,少情……」他轻道:「你风流倜傥,生性阔达,天下无人可比。你这样的人,本就该锦衣玉食,被人好好疼爱。」
「哈哈,大哥谬赞。」白少情摇头。「白少情靠双脚行万里路,游学天下,自由自在,要那锦衣玉食做什么?」
封龙一愣,盯着白少情的眼中,似乎有点不舍,「你真要离开?」
「嗯。今晚再和大哥畅饮一宵,明日告辞。」
待我今夜趁醉偷剑,无论成功与否,都算有个了结。
「又喝酒?」
白少情亲切地笑着,「大哥,可不要吝惜你莫天涯内的好酒喔。」
「少情,喝酒伤身。你体质禀弱,还是少喝为好。听大哥的,酒我们就不喝了。」封龙忽然低头,解下腰间碧绿剑,送到白少情眼前:「此剑名为碧绿,大哥送给你。」
翠绿的剑身,晶莹温润。
白少情浑身一震,简直不敢置信:「碧绿?」
「你不是江湖中人,不认识此剑也不奇怪。」封龙轻道:「可此剑在江湖中,名声可不小。它虽不算神兵利器,却也锋利。少情将它带在身边,万一遇到江湖是非,搬出碧绿剑,江湖中人看在封家的面子上,一定会竭力帮你。」
「不不,这剑如此重要,少情万万不敢要。」
推辞间,宝剑已经轻巧地塞入白少情手中。入手温暖,果然是千年暖玉所制。
「你拿着,就当……」封龙犹豫片刻,霍然转身,高大的背影似乎有点苍凉。他叹道:「就当大哥陪着你吧。」
手中的碧绿剑,蓦然沉重起来。
第六章
    
夜凉如水。
白少情抚着碧绿剑,一夜无眠。听说此剑由珍贵无比的暖玉所制,应该是随着四季而不断转换适应人温才是,为何此刻抚着,却别样炽热,扰人心绪?
难道那热的,不是剑,而是人?
不是人,而是人心?
他在黑暗中冷冷微笑,人心都是冷的。
炽热心肠?不信,我偏不信。
次日艳阳再现,白少情已经孤零零走在官道之上。
不辞而别,是蝙蝠的行事作风。他已换了原来那身粗布织就的黑衣,穿回那双有点烂的黑鞋。
黑衣黑鞋虽然已经随他多时,却不舒服。穿过封龙为他准备的丝绸和好鞋后,这些在街边廉价买来的东西如何会让人觉得舒服?白少情默默叹气,不过几日,身体就会记住好东西的滋味。
那心呢?身体被诱了,心又如何。
孤独走在烈日之下,手也是空的。碧绿剑不见踪影,它留在莫天涯,那间贵客已经离开的房间里,和白少情一样孤零零。
不过,很快它的主人就会看见它,把它重新珍惜地放回身边,就象白少情取回属于自己的黑衣黑鞋一样。
「我不要你送。」白少情将碧绿剑摆在床头前轻声喃喃:「报你三天款待,蝙蝠暂不取此剑。三天后,我抢也好偷也好,一定把碧绿剑弄到手。」
原打算三天后盗剑,可离开莫天涯才一天,封龙的爽朗笑声,已经不时浮现心头。
「为何想他?」白少情恼怒:「他是武林盟主,等我偷了剑入了正义教,两人更是死敌。」
越不去想,心绪越乱。他只想离封龙所在地方越远越好,一路朝北,也不叫车也不买马,心头烦闷,居然连轻功也不想用,在官道上一个劲赶了三天路。
三天后,才一身风尘地发现,已离莫天涯好远。
白少情对着南面,苦笑道:「罢了,还你的人情还个够本,我等一月快到了再去偷吧。」
索性在北方趁着风光明媚好好散心,闲时湖边吹箫林中抚琴。他已有计划要入正义教门下,暂无心思继续偷学武功,这几日便当真象不会武艺的书生一样轻轻松松四处游荡。
这日,盘缠又缺,便找上一家青楼。
「找活干?」龟头打量他一眼,尖声道:「小哥哥模样是不错,不过我们这里只要姑娘,你到别处问问吧。」
「你想错了。」白少情淡淡一笑:「我是书生,游学差了盘缠,想在这里为客人们弹弹琴,赚些脚夫费。」
「弹琴?」白少情气质过人,隐隐中流露贵气,龟头也不敢太轻忽,考虑一会道:「那你等一会,我帮你问问。」
青楼之中,倒有一两个识琴的红牌姑娘,一听白少情略试琴艺,哪能不佩服。
于是,约定让白少情在楼中为客人弹三天琴,挣得的银子青楼白少情各得一半。
白少情生性风流,藏身青楼,一是不容易被人找到,二也可以常碰见值得结识的风尘奇女,谈话一宵,也觉乐趣无限。
他白天藏身在二楼帘后弹琴,不见外人。琴声一起,举座惊叹,赏的银子竟可以和当红的姑娘比,不少客人要见弹琴者,都被老板娘因为白少情说好的条件拦住。
第一天还好好的,第二天,刚刚谈了两个曲子,帘外忽然喧哗一片。
龟头道:「曲公子,实在不是什么小姐,弹琴的是个公子。楼里这么多红牌姑娘,还不由您挑,何必一定要见个大男人?」
「能弹琴的必是美人。琴声越美则人越美也。」一把趾高气扬的声音夹杂着巴掌着肉的声音,想来是龟头挨了他一个耳光:「本公子今天一定要见识一下。别拦着,再拦看我砸了你这楼子,把你这乌龟王八送到我爹的知府大牢里。」
帘珠一阵清脆撞击,已有人鲁莽地闯了进来。
白少情不慌不忙收起古琴:「公子有何贵干?」
那曲公子一见琴师果然是个男子,不由愣了愣,待看仔细白少情容貌,又露出色迷迷的笑容:「公子好琴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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