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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爱的罗曼史-第11章

小说: 爱的罗曼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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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新片子看的大人堆里,注视他们脸上的恍惚迷离,体会他们的感情。我也是“荒场”上的一员。电影结束,文革作为一种日常形式也就结束了。我指的是1983年前后,老百姓对这门艺术的依赖和欣赏感情,随着城乡电视的普及就大面积消退了。电影第一次死了。大约15年后,电影迎来了它的第二次死亡,1997年电影的市场化,商品经济,很多影院都一夜之间设备老旧了。卡拉OK游戏厅,棋牌室……很多影院都承包给了私人。


第二部分绿袖子(2)

    各人的习惯,根深蒂固。英子似乎无所谓,她对看电影坐的位置不记得有什么前后特殊的偏好。她小时候在乡下,也不可能常常看电影,常常有我对电影的认识感情那样的靠近。说给她听她不相信,小时候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将来搬一次家,搬到某家电影院的前后左右,在电影院围墙旁边——夜里睡在床上,还好听得见里面放电影的声音呀!我长时间地生活在那些新旧片子的对白中。从上面一句琢磨到下一句。有时要细细品味老半天!她听了我这个爱好,简直把肚子笑坏了。我模仿丘岳峰、孙道临、童自荣配音的外国片对白给她听,她又惊奇无比。她对电影没有我这么着迷。另一方面,从我对电影的感情,也可想而知我性格的感性化、孤僻、偏执、乱想八想……然后,她在那几年里就陪着我看电影。她也会流眼泪,看到伤心动情处,但竟没有我流得多!她进影院前总是提前预备好两块手帕,全是给我的,我们出电影院门时经常说的话里有这么一句:“我的手绢呢?”她总留心带好它们。看到悲情的故事,她就来握我的手、我先开始低下肩膀,抽泣、啜泣,她就过来搂住我,用手轻拍我的背,像一名大姐姐在哄弟弟:好啦,我的胖胖又要哭啦,不哭大哭,坏人等一会会被打死……。说给你听不相信……最后,她自己也开始哭了,声音比我低,悄悄地把脸转到一边去,顾不上我了。1994年我在广州参加一个国际影片展,我那时候是报纸的娱乐记者,在主办方策划的记者招待会上见到了理查德·基尔(又译:吉尔),那一年他带来了他和朱莉·福斯特合演的新片《索马斯比》。他风度翩翩,像《风月俏佳人》里面那个成功的地产商一样笑着,我从远处打量他,觉得无动于衷。那时候我知道,儿时的银色梦已经在我的心底里死去了。但招待会结束,在一个影剧大厅里放映供记者观摩的《索马斯比》,我又一次被电影的魔力震撼得坐立不安,泪流满面,仿佛看完了影片出了场地立即要冲到大街上去杀人,去劫富济贫,做古代武士或英雄。当然,在《索马斯比》里,是去做一个替人受过、柔肠百结的大男子汉。他最后赴绞刑死掉了,留下了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一名小男孩和一名战争的寡妇,当然,还有全村人对他的感激爱戴!这是一个霍桑式的忏悔故事。这片子真的很棒!竟然没得到第二年的奥斯卡奖!它的中文译名是《似是故人来》,我现在家里还有后来保存的DVD盘。那天,面对那一份令人砰然心动的银幕前的黑暗,我又偷偷地痛哭了一场,但不敢哭出声音,我那时32岁,脸上,胸前却全是湿湿的眼泪。影片结束,我们站起身正预备要走,我已偷偷揩干了眼泪,突然在我后排的一长条羊城女记者群里,有一名女的竟然捧着脸,嚎啕大哭了起来。她当场失声痛哭,而我在那一刹那的哭声里突然就回到了英子身边。回到几年前,我们在另一个偏僻的小城影剧院里的情景。那名女记者,听说好像是《羊城晚报》的,修长瘦削的个子,我几乎因为她的哭泣而爱上她,偷偷暗恋了几天。我身跟头再没有人给我递手绢,擤鼻涕了。也许,我和那个不知名的女记者,都有相同孤独的遭遇,我们都失掉过自己的爱,有部片子叫《永失我爱》。我感觉就像是铭刻在我心灵的墓碑上的文字。我流着泪走出那天的电影院,在一个错开的时空中,街上有那么多伸开的手,却再也找不到最亲爱和熟悉的我爱人的手臂。那天我真是为自己的离乡背井感到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我责怪自己,要是不来广州,我也许还立马能够出发,在江阴城四面八方,找一找可怜的小英子,我的亲亲!    
    我的心就这样变化、变化,最后是彻底的柔软无力。也许我为此还得感谢理查德·基尔。他那种地产商式的笑,但愿他能够知道人类的力量所在。无论如何,我的爱人依偎着我,这是世上一切财富中最深、最难得的财富!我们总是轻易地使自己走上一条破产之路,以为自己够厉害、强壮、无可匹敌,以为自己能够胜任!多么愚蠢的了不起!    
    英子的眼睛不近视。她只是挽着我,以我的悲喜而悲喜。她两只眼睛视力全是1。5。有几次看电影,我故意逗她,要拖她到第一排去,她都快被我吓死了!胖胖,饶饶我!我不会坐那种地方。    
    那种地方怎么啦?我问她。    
    难为情死了,全是现世宝坐的——我从小到大想都没想过……    
    干吗不能坐,多舒服呀!    
    哎呀,全是领导呀、社会上的流氓阿飞才坐……    
    看电影之前,或者从电影院里出来,我们那时候那个古旧的小县城,好玩有趣的节目可多呢,人们围绕着影院这一类娱乐场所弄出了好多市井化的内容,比如小馄饨摊头。冬夜的寒风中往街头路口一放、木柴片烧的现成炉子,竹扁担挑的木笼木箱,上面有各式精巧的抽屉,抽屉拉出来,里面是晒干的小虾米、百页丝、辣粉、五香粉、香菜叶子……摊主就像是当众打开了一个百宝箱。一格格随你自己手抓,自己挑,还有香香的蛋卷皮。再比如豆腐花,自然只好冬天头吃。大热天一般就只有小馄饨、米粉丸子了。路灯光昏暗一片。半就灯光,半就炉门里发出的火,照一照碗里令你馋涎欲滴的热腾腾的小吃。转过身往小方桌上端。正好一阵寒风拨出地面,把你仍旧沉浸在银幕世界里七昏八昏的头脑一脖子撩了个醒。    
    再比如小人书摊,卖炒花生瓜籽的安徽大嫂。不知为什么,那些年站在街上卖花生瓜籽的都是安徽女人,说的淮北土话,脸上刀割似的黑。这黑,再加上她们露天里扎头巾,就成了她们流落异乡的一种不变的标识,就算显赫的身世吧!    
    对了,还有牛肉粉丝汤。


第二部分绿袖子(3)

    有点闲钱,我会和英子一样一样吃过来,吃得骑车回家,肚子涨得不行。只好告饶下了车,俩人情愿走路。从县城中心到北门一带,往港务区家属楼走。中途要经过一小段山脚下的高坡,上下也就五六百米,马路沿着山体升上去,又弯绕下来。山野绿绿的,黑黝黝的,特别森严宁谧。人走到山旁边。耳朵里一下子静定许多。于是不久之前电影里看的那些要死要活的世情人事,就陡然间缩小很多,变得呆板、无趣、不生动。我们带着电影院娇柔造作的气息回到这僻静的山野边,那山岩树木也就更深地感动着我,山是一种更为遥远的召唤。英子的心一定也听见了。沉默好一会,听着脚底下嚓嚓的砂石子声音,她说    
    山真好,住在山下面像住在树叶丛里。    
    那你就是一只麻雀了,小松鼠。    
    麻雀?我才不是,我做云雀,乡下说叫叫哥哥——    
    那就小兔子吧,兔子可爱。    
    兔子红眼睛——    
    总不能做只刺猬吧?    
    坏你的胖胖。再怎么投胎做动物,也要做好玩一点的吧,刺猬是不是很善的?    
    以人的标准,不好说。    
    以你的标准呢?    
    只要那只刺猬认得我家英子,或者它就叫英子这个名字,我一定搂着它睡觉。    
    坏蛋。坏人!    
    我不怕刺的,只怕英子不理人家。    
    回家就不理你——今晚上你干脆住山里去吧,做一次和尚,我帮你到树林里铺床……    
    跌脚绊手,天这么黑,你要承心冷死我?    
    不会冷死的。    
    为什么?    
    冷会见你怕的,你这么坏心、多情的人,冷一看见你,逃还来不及呢!说不定你往山坡荒野上一睡,第二天太阳也怕得不敢出来,躲起来了。你又呼噜打得那么响,那么有艺术感,连太阳也会看不过去。    
    啊呀,我真的很困了……    
    要不我上车,带你走快点?    
    散步多好,这条马路这么安静。    
    是啊,回去热水瓶里还有半瓶水,烫烫脚。    
    只有半瓶?我记得一瓶多。    
    没有,我回来又泡茶了。    
    哎呀,我还想洗头呢,洗不成了。    
    开炉门烧一壶吧?    
    不要不要了。明早洗吧。反正困了。    
    她说话已有困意,仿佛把头一搁在我肩膀,就能睡着了。俩人的脚步声也开始像是在梦乡,有催眠作用。那条山脚下的马路,我记得,从上坡到下坡,统共有三盏路灯,交替开来,左右一共6盏。不知为什么,我对它那静谧昏黄的光影,它怯生生不敢去打扰僻静山麓的样子,记忆犹新。因为多年没有整修,漆成黑漆的电线杆子已经弯下来了。有一根弯得特别厉害,仿佛七十岁以上的小老头。低下脸俯身看自己一大滩光白的影子。    
    过了这道影子,我们就可以下山了。人到山坡顶,就能够看得见我们三楼朝东的阳台了。水泥框架。夜色中只能看得见黑黝黝一个模糊的窗洞。我不禁看着它想,和英子要是不去看电影,现在那里也没有灯光了,早就睡了。这时候才觉得:睡觉多美啊!那种美就像山麓的黑夜无名莫测的美,仿佛不在这人世,远离了人的世俗审美,比人平常的生活要来得更加深沉、更加寻常——寻常到了你看不见,摸不着,也留不下来的地步。表面上看,是我们在睡觉,脱衣裳钻被窝,实则是一种更为深沉自然的睡眠统领了我们——我们在看不见的国王眼睛里。    
    英子看我不再说话,就在月光下打呵欠,喀嚓喀嚓。    
    这时候我牵握她的那只手,仿佛是只无意识无知觉的手。而我们的命运就在这只手上。


第二部分爱的罗曼史(1)

    音乐是你试图在这世界上为自己的正当性辩护的方式,也是你的尝试之所以失败的原因。    
    ——迈克尔·伍德    
    我那时已经发现自己有傍晚时坐在窗前的习惯了,正是在那一年,1990年,和英子在一起的那年有这种自我意识。1990年,我28岁。我们住在第二处租住屋里,也就是说,一个近郊的村子上。村民砌的三层楼房子,我占据了他底楼朝北一个小房间,放一张桌子,一张床。我们发觉空出来的面积居然还可以放辆脚踏车,——在农村里,车子放在靠墙的露天不安全——俩人还像孩子似的窃喜。90和91年英子是最美,最开心的,她身子的各个部位都已均匀、饱满。她还不像以后那样垂头丧气。她认真地履行一名恋爱中的女孩对自己男友的忠心。大大方方,既不特别疯,也不容易忧愁不安。也就是说,相爱是空气的话,那两年里的空气最最自然纯净。就像睛朗天气里的山林原野,清爽纯净。我对那段时间的生活留下了特别年轻健康的印象。我们俨然是一对小夫妻。她白天出门上班,我去找我的朋友,我们正在合伙开一家小饭馆。后来不过也没挣到钱。有时我有特别的东西要写,就留在屋子里,用《卡尔卡西吉他教材》锻炼自己文字上的构思。我们烧东西吃用一只电炉,偷偷地,还要不让房东看见,刚住进去几天,我们就烧断了他一根保险丝,农民的私房,电压不够。那一次房东就来提醒我了:是不是你烧电炉了?烧电炉可不行,电费吃不消。因为每月三十元的房租是水电费全包括在里面的。我们有点私底下放肆的心理。但不用电炉,我们有时候烧东西吃怎么办?只好偷偷地,等快半夜里,听到楼上他们电视机关了再开电炉,如果整幢房子里很多东西一起用电,保险丝肯定又吃不消。这个办法还很奏效。我们就这样偷偷摸摸,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隙和资源。电炉上不过是烧点粥,炖小锅的肉汤。不能炒菜。我们一般也是在外面吃饭的多,在租住屋里,只是弄点夜点心。准备点早饭什么的。那间小小的水泥房子,顶上的楼板还裸露在外面,露出些钢筋。可我们躺在床上边,觉得很幸福安谧了。一只电灯泡,床靠着朝北的窗,风呼呼地吹过。村上的动静,通过我们的床头听得很清楚。外面是大片的泥土,空地,几棵香樟,杉木。不远处还有几片还没完全被建筑工地侵占的田野。房间有湿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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