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第6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心当成驴肝肺啊。”南仲远最近心情好,感慨了一阵,又叫林郁:“小鱼一个人在学校,没关系吗?”
“没关系的。”林郁扶了扶眼镜:“我以前也是一个人的。”
“行,要是有人欺负你就来找我。”南仲远笑眯眯地关照他。
“你要点脸行吗?”程曦瞥了他一眼:“你这段时间都赖在廘战家,小鱼去哪找你?”
南仲远笑了起来:“小鱼可以也来秦陆家玩的。秦奶奶很喜欢小鱼。”
程曦哼了一声,把林郁的手机摸出来,输了个号码。
“有人欺负你就打这个电话。我后天就回来,你住在我宿舍,别随便给人开门,学校也会有人入室抢劫的。”
林郁“哦”了一声,听话地把手机收了起来,倒是南仲远,好奇地瞟了一眼后视镜:“谁的电话?不是是陆沉的吧?”
“专心开你的车。”程曦懒得搭理他。
“我知道了,是阿梵。”南仲远笑起来:“陆沉说阿梵要回来了,我以为他是开玩笑的。阿梵最近怎么老往国内跑……”
“大概找到什么好玩的东西了吧。”程曦懒洋洋地说。
…
林郁的gre考试排在十二月一号,没办法趁程曦在北京的时候考,只能到时候装成去上课了。
虽然程曦让林郁继续住在他宿舍,但是林郁还是买了很多食物,准备回去看看白小胥,因为时间还早,而且南仲远送他回来的时候还去了趟云顶小食,他还从南仲远那里打包了一份牛肉拉面和店里放着的水果沙拉,拿回去给白小胥当早餐。
寝室里的温度很舒适,白小胥同学睡得四仰八叉,他的头发是自然卷的,白天时看起来很可爱,睡觉的时候就翘起来,蓬蓬的像蘑菇头。被子早被踢到一边,被当做睡衣穿的背心也睡得卷起来,露出圆滚滚的肚子,不知道是因为年纪小还是吃太多。
林郁轻手轻脚地把食物都放好,然后把装牛肉拉面的碗揭开,自己坐在桌子前面开始做gre真题。
过了半分钟,穿着背心短裤睡得正开心的白小胥忽然坐了起来。眼睛还没睁开,皱着鼻子,用力地嗅了嗅。
“好香……”他揉着眼睛,慢悠悠地转过头来,看着林郁,有点茫然地问:“给我吃的吗?”
林郁一边飞速在纸上写着一串一串的英语一边点了点头。
白小胥迅速把被子踢到一边,从床上爬了下来。去洗漱之前还凑到牛肉面前看了看,对林郁带的早餐表示了肯定:“一定很好吃,我去漱口。”
林郁写完一篇issue题目,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白小胥,后者正一边盯着牛肉拉面一边刷牙。
“你去欺负那个精神病人了吗?”
在林郁的词典里,变态=心理疾病=精神病人,上次他就跟白小胥讨论了这个问题,不过白小胥很直接地告诉他“跟你说你也不懂的,我杀心已起,收不住了!”
白小胥含着牙刷,呜呜了两声,然后从他放东西的架子后面抽出一根棒球球棍来。
“打人是不对的。”林郁努力劝说他。
白小胥朝他做了个“stop”的手势,然后跑进卫生间,过了五秒钟,拿着毛巾走了出来。
“我没准备打人的,我又不准备犯法。”白小胥难得这么有法律意识:“我要在他最擅长的运动上打败他。”
…
吃完一整份牛肉面和大半份水果沙拉之后,白小胥对南仲远的厨艺进行了肯定,并且询问了云顶小食餐厅的菜式价格,得到林郁回答之后,很干脆地表示“我买不起。”林郁则很有朋友义气地表示“下次我带你去吃,程曦说南仲远会给我打折。”
白小胥同学吃饱喝足,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爬到床上,又开始补觉了。
林郁默默做了两套题,看了看白小胥的作业,帮他把不会做的题目做了,然后趴在白小胥床边,小声地叫:“白小胥,白小胥……”
白小胥翻了个身,哼哼了两声。
“你一个人在寝室,记得锁门。”林郁很谨慎地吩咐他:“不要随便给人开门,学校也会有人入室抢劫的。”
白小胥人事不省地“嗯”了一声。
林郁收拾好东西,把要带的东西整整齐齐地在书包里码好,然后锁上门,回程曦的宿舍去了。
…
程曦到北京时是上午十点,他以前去过很多地方,唯独没有北京,不知道单单是因为时机问题,还是潜意识不想来这里。
昔日郁达夫写故都的秋,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连随便赁个老院子住着,也能坐在槐树下看漏下来的日光。可惜程曦到的时候,故都的秋就只剩下一望无际的雾霾了。
程曦打开背包,里面林郁把各种东西都分门别类放得整整齐齐,药物,应急物品,衣服,食物和水,还有两个未雨绸缪的口罩,林郁还在包装上写了一大串字表明用途,大意就是一种是n95口罩,可以有效防止雾霾,但是连续佩戴半小时要取下来休息一阵,另外一种只是普通口罩,可以在室内的时候戴。
程曦无奈地笑了,拿了个那个简单的普通白色口罩戴上,他鼻子挺,眉眼英气十足,一米八的身高,又是天生衣架子,一路走出去回头率不少,大概有人当他是低调出行的明星。他出门向来不喜欢带多少东西,一张信用卡走天下,这次带的行李算是多了,装了一个背包,大都是林郁整理的。
刚出机场,就已经有人等在外面了。
这里果然算是那个人的地盘,从机场到餐厅,再到见面的会所,一路上安静低调,行云流水。程曦还在车里补了个觉,醒来时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雾霾真的散了,天竟然是蓝色的。
外面景色尚算不错,绵延的红色城墙,金色琉璃瓦,颜色浓重饱满到了极致,反而庄严起来,过了门岗,沿着有垂柳的路一直开,隔了远远的水面,有一座孤岛,上面似乎也有建筑,距离太远了看不清。
等到车七绕八绕绕进一个老胡同的会所门口,程曦才想起那座孤岛的名字。
那叫瀛台。
“到了。”司机倒是客气,还替程曦开了车门。
车只能到这里,警卫员带着程曦沿着胡同一路走,果然有槐树,隔着院墙,落了一地淡黄色的花蕊。院子门倒是不显山不露水,红漆木门,兽首铜环,门槛高,门口还守着两个人。推开门进去,是富贵精致的四合院,院子中央摆着重峦叠嶂的太湖石,缠着开谢了的紫藤花,一丛湘妃竹,院子里挖了荷花池,四面围着太湖石,还养着锦鲤,池边摆着几张黄梨木圈椅,方桌上还摆着茶具,四面都是抄手游廊,雕梁画栋,红柱彩绘,程曦向来不喜欢这个调调,也没多惊讶。
那个人在堂屋里,屋子里也是中式家具,当中的黄梨木方桌,一对太师椅,壁上挂的是一副山水画,虽然是在休息时间,仍然是正襟危坐,穿的也是黑色中山装,手边的景泰蓝茶盅冒着热气。
看见程曦,他抬了抬手,程曦会意地拣了靠墙边的太师椅坐了。
他不动声色地敲了敲桌子,脸上神情看不出喜怒。
难得他抬举,程曦也不说话,重新走到他对面坐下。
“这地方离后海近,那里年轻人多,你下午去那走走。”破天荒地,他说了两句类似寒暄的话。
程曦不至于因为这电话就感激涕零。
“我有计划的。”程曦直奔主题:“你找我来这里说什么?”
他仍然是正襟危坐,英俊威严面孔上看不出喜怒,眼睛半垂着,却让人不敢轻易造次。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一下,两下……
他是自律的人,一举一动都古板自持,军人一样,鲜少有这样的小动作。
程曦等着。
敲桌面的声音停了下来。
“我要把你送到国外去住一段时间。”
☆、第84章 北京
程曦已经不是当初第一次见他时候的十五岁少年;不管眼前这个生了自己的人说出怎样冷酷的话;都不像当初一样震惊伤心。
就算知道他叫自己来是想把自己遣送出国——很可能叫来北京也是因为怕自己反抗逃跑,这里是他地头;要想直接扭送起来打包送到国外也方便。
当然;也可能只是因为他没时间而已。
他轻描淡写,程曦也不跳脚,靠在太师椅上玩茶盅:“去哪?”
“阿姆斯特丹。”气氛就像僵持的战场;两军的防御工事遥遥相对;谁也不知道谁下一秒就会真刀真枪杀过来。
程曦掀开茶盅盖子;看里面琥珀色的茶水,漫不经心:“那是哪?”
“荷兰。”他大概也知道程曦是在明知故问;但是难得这样有耐心,没有让警卫员把程曦捆起来扔到飞机上,而是解释了一句:“我早年去过那里旅游,风景很好。你年纪不小了,也该出去见见世面。”
一样的说辞,先是来“古都”见见世面,现在又要到国外见见世面了,两人口径如此统一,实在让人没法相信远在香港的那位对此事毫不知情。
程曦笑了起来。
“荷兰啊……”他懒洋洋地叹着气:“也好,听说那里同性结婚合法呢……”
桌子被人狠狠地拍了一下,茶盅都跳了两跳。
程曦把茶盅盖子扔回去,仰在太师椅上,嘴角仍然勾着笑意。
那个人的脸已经沉了下来。
“十九岁了,不要不知道天高地厚。”大概是准备在程曦出国前给顿断头饭的缘故,他似乎在竭力压抑自己脾气,只能在别的地方挑毛病:“坐没坐相,像什么样子!”
程曦笑了起来。
“抱歉,我没家教。”他只说了短短六个字。
景泰蓝茶盅擦着程曦的脸飞过去,铜胎掐丝团牡丹也好,安溪铁观音也好,一并摔了个粉身碎骨。
程曦不为所动。
“收拾好你的东西,明天上飞机。”那个人站了起来,看也不看程曦一眼:“警卫。”
“没用的。”程曦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声。
“警卫!送他出去!”
“我不想去,你把我抓去也没用,”程曦懒洋洋地仰在椅子上,手上玩着林郁放在他包里的一支笔:“你总不能把我关起来,我找到机会就逃回来,反正我也没事做,只要你不嫌烦,我们就来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好了……”
警卫已经进来了,大概也被那个人沉下来的脸吓到了,屏息静气地过来拉程曦,大约也知道程曦身份不一般,不敢来硬的,好在程曦没有和他们打一架的意思,自己慢悠悠地站起来,跟着他往外走。
“就为了那个叫林郁的男孩子?”他大概也知道程曦并不是开玩笑,但还是气势凌人,不屑一顾地冷笑。
“你应该很清楚是不是为了他,也应该很清楚,”程曦玩世不恭朝他笑:“我不喜欢男人。”
那个人冷笑:“那又如何,是你牵扯他进来,也是你害死他。”
“别的我都信。”程曦笑得酷似他:“只有这件事,我不相信你会做。”
这还是程曦十九年来,第一次在他脸上看见怔了一下的表情。
世人皆有死穴,诚不我欺。
不过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很快他就变成那个冰雕一般冷漠威严的上位者:“懒得听你搬弄口舌,滚出去。”
程曦笑了起来。
如果说刚才还只是有百分之九十把握他不会去报复林郁的话,现在就是百分百确定了。
也是,当年自己也是吃过苦头的人,拿同样的招数来对付晚辈,自己却来扮演当年自己最恨的那个角色,是无论如何铁石心肠也做不出来的事。
这也是程曦之所以敢和林郁在一起的原因。
他知道他们不会对付林郁,也知道,他们不会准许自己和林郁走到最后。
到现在,已经是容忍到极致了。
程曦仍然笑着,他活了十九年,从未露出崩溃悲伤样子,更从未和任何人倾诉自己身世,除了硬气之外,更多地是觉得没必要,有这样经历的人太少,说给别人听,简直是让别人跟着坏心情,除了同情之外一无所获。何况,示弱这两个字,从来不在他程曦的字典里。
拖延太久,警卫怕那个人生气,伸手来“搀扶”程曦。不愧是跟着“他”的人,但凡大家族,体面比什么都重要,胁迫和强硬都隐藏在体面的假象之下,像八点档琼瑶剧一样撕破脸皮大哭大闹要死要活,不是他们那些家族内部的风格。生死不过一个字,多几条人命,也不过云淡风轻几句话,桌面上仍然是风平浪静,恭谨有礼。像今天这样场面,都已经算难看。
走到门口,程曦忽然转过头来,朝那个人笑了笑。
正午阳光万丈,抄手游廊的影子印在他额上,青年有着无比清晰眉眼,俊采星驰,眼中光芒有着和他当年一样的耀眼。
他说:“听说,我小时候就来过北京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