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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那爷们儿真逗-第3章

小说: 那爷们儿真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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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老妈还是贾七七的两个哥哥,都认为这个名字起得不大学问,多少有些欠考虑。七七是什么?是鹊桥会的日子,是中国的情人节,女孩以情人节当名字,总有点那个。    
    贾七七是家里最幸运的孩子,打小生活条件就比较优越,而且家里就这么个女孩,自然是娇生惯养。本来按道理她不应该出生,贾七七出生的时候,咱们国家已经实行计划生育了,但贾家是少数民族,多少占了些民族政策的便宜。    
    其实贾七一的爷爷、爸爸、老妈都是汉族人,只有她奶奶是满族人。贾七一和贾六六出生的时候,户口本上也都是写的汉族。但后来老爹发现了当少数民族的好处,于是就把奶奶的户口搬了出来,此后全家都改成满族了。    
    事实证明,老爹的决策,英明、伟大、高瞻远瞩。少数民族的身份不仅使家中又多了个闺女,更在贾七一高考时发挥了关键作用。那年他的分数比分数线低了十分,但作为少数民族的贾七一享受了十二分的加分,贾七一这才堂堂正正地上了大学。    
    每想起这事,贾七一都由衷地感谢党的民族政策,感谢老爹的高瞻远瞩,最感谢的是自己,当时要差了十三分可怎么办哪?    
    回过头来,咱们再说说贾七七的事。她长大后,名字的特有属性就逐渐体现了出来。从上高中开始,贾七七就一个情人接着一个情人地换,一个目标接着一个目标地征服。十年来,她的浪漫史就从来没断过,大多情况下是若干个情人同时招呼着,搞得贾七七这叫个忙,简直是手忙脚乱。    
    她一天能有四次重要约会,经常把约会的对象搞差喽;她一个月能失恋三回,谁也搞不明白她到底是在为谁伤心。反正家里就瞧她的了,一个大姑娘家上蹿下跳,没一天安生的。


第一部分第二章 爱好(2)

    开始那些年,老妈让她气得死去活来,娘儿俩打得跟热窑似的,动不动就拌嘴。老妈在心里认为,贾七七简直是半个女流氓。可终归是自己的闺女呀,于是苦口婆心地劝,但一点效果都没有。这几年老妈也皮实了,根本不拿贾七七的男友当回事。一旦贾七七带着新任男友上门,老妈连杯茶都不预备,冷脸一呱嗒,爱谁谁。至于男友的家庭情况、工作状况,老妈更是懒得打听,反正她不相信贾七七能带回个守本分的人来。    
    有时贾七一也挺奇怪的,三妹的社交面居然比自己还要广泛些。她的男友中几乎涵盖了社会各个层面,如导演、演员、画家、设计师、记者、鱼贩子、药贩子、粮食贩子、竟然还有个山东来北京倒卖花生的,最近又多了几个自由职业者。    
    贾七一经常琢磨:三妹哪儿来的那么多男友资源?就算贾七七长得不难看,就算三妹还算年轻,就算她——就算什么?三妹除了这两点还有什么呀?这群不开眼的东西!    
    好在贾七一从来不为妹妹操心,他自己的事还忙不过来呢。    
    顺便咱们还得交代交代贾七一的工作,他是个业务员,当然他是个经理级的业务员,平时挺来钱的。    
    他所在的那家公司是八十年代末期成立的,一开始就是个皮包公司,靠倒卖批文起家的。但公司老板有些真本事,没几年硬是把一个只有公章的皮包公司变成了实体,堂堂正正地做了民营企业家。    
    贾七一毕业时,学校分配实行双轨制,双轨就是有门路的同学走分配的路,没门路的同学走自谋职业的路。他家里没有门路,贾七一只得自谋生路。于是他毕业就应聘到这家公司做业务员,一干就是将近十年,从普通业务员一直干到副总经理,也算是功臣了。贾七一不仅收入可观,而且是老板的绝对心腹,几乎能做公司的半个主。    
    大约七八年前的时候,公司老板去深圳出差,无意中发现了未来餐饮界的超级武器——明档。所谓明档就是带玻璃窗的低温冷藏柜,顾客在餐厅点菜时,能明白无误地看到菜品的原料、搭配、菜量和卖相。当时这东西刚刚在深圳出现,贾七一的老板很有战略眼光,当下就以合资的名义,在惟一一家生产低温冷藏柜的企业里注入了大量资金,事实上把明档生产线买了下来,而后他把明档的概念带进北京的餐饮市场。    
    也就从那时起,贾七一和全北京的高档酒楼有了联系,没多久便混成了各大餐饮企业的座上客。    
    贾七一生意做得塌实,价格公道,从不搞欺诈,而且售后服务更是有求必应。由于他为人也不错,社会关系广,哪家酒楼有个大事小情,贾七一保证会倾力帮助,就是碰上红白喜事,他也照样会随个份子。至于替人家找交通队的朋友要车本,给人家经理的孩子联系学校之类的事就更不在话下了。时间一长,大多数酒楼老板和他交上了朋友,明档也随着贾七一的身影在北京餐饮界普及了。    
    与酒楼老板成为朋友,最大的好处是饱了口福。    
    贾七一经常出没于宾馆、酒楼,有业务谈业务,没业务瞎聊天,他几乎和所有大饭店的老板都是朋友,所有的朋友又都给面子,于是贾七一整天整天地在酒桌上混着。    
    几年之后,贾七一的肚子上坠了一摊肉,要不是皮带勒着,真担心这堆肉会砸到脚面上。但贾七一的饭没白吃,现在他最少也是半个美食家了。就拿吃肉来说吧,他能吃出河北猪肉和四川猪肉的区别来。河北猪肉有点儿柴,主要是水分不够;四川猪肉的水分倒是够了,却多少有股子腥气。注水肉吗,他一眼就能看出来,至于虾、蟹、鱼、鹅,就根本不值一提了,看一眼就知道是哪个省的户口。    
    要说中国人的好吃是世界闻名的,咱们光大菜系就分成了八个。    
    清清淡淡却什么都敢往锅里送的粤菜;火暴、辛辣而雄霸一方的川菜;历史和中华民族一样悠久的鲁菜;江浙女子一般甜甜蜜蜜、扭扭捏捏的淮扬菜……再加上各种地方名吃就更是数不胜数了。有人说天上有多少颗星星,中国就有多少种菜品,这话一点都不过分。    
    北京的富人比蟑螂都多,兜里的钱更是多得生了虫子,于是北京就成了全国各大菜系争夺的焦点。几百年来中国最出色的厨师都以能在北京显示身手为荣,最有名的饭馆都要在北京抢占一席之地,所以北京人的舌头是刁钻得出了名。而贾七一自认为拥有北京最名贵的一条舌头,没别的,全是吃出来的。    
    其实贾七一好吃是有传统的,他家是地道的老北京,老北京都馋,贾七一的爷爷最馋,馋得还颇有些讲究。    
    前几年贾七一听说,有个著名学者专门写了篇文章,大意是说文明发展到相当程度后,人才知道馋。北京人最馋,只能说明北京的文化底蕴最深厚。    
    老北京人最爱讲究个规矩,一般情况下,规矩是破不得的。贾七一的爷爷就是这么个死守规矩的主儿,虽然他们家只有三间小平房,虽然老人家到死也没吃过满汉全席,但积攒下来的规矩依然不少。    
    比如老头规定,立春一定要吃春饼,秋天必须要撮几只螃蟹,夏天的茶一定要是碧螺春,春秋总得预备点儿香片。至于什么时候该吃黄花鱼,什么时候该吃涮羊肉,老人家记得那叫清楚,到了日头那是非吃不可的,天塌下来都不行。而且老头绝对不求人,吃什么都是自己做,他认为饭馆里的大师傅都是外地人,外地人不可能做出什么正经吃食来。    
    当然老人的自负是有道理的,就拿他的炖吊子来说吧,小肠、肺尖、鸡软骨,一水儿的精品。小火煨着,一炖就是半天,那叫香!香到什么份儿上?香到能把半个北京城的猫都引过来。平时老人没事就往饽饽店跑,家里的饼干筒总是满的,冬瓜条、槽子糕,茯苓夹饼,萨其马是样样不少。最让人钦佩的是,老人从不吃独食,儿子小的时候带着儿子吃,后来又带着孙子、孙女一起吃,反正几十年下来,家里的钱都塞嘴里了。    
    虽然三年自然灾害以后,日子越发艰辛,货品日渐稀少,但老人家依然变着法地吃。吃春饼时,没有摊鸡蛋,老头就用过油的面糊代替。吃饺子时没韭菜,老头就发动大家去天坛里挖野菜。黄花鱼缺货,老头就去龙潭湖撒网,鱼没网到却弄回几只脸盆般大小的蛤蜊。切成片,下锅熘着吃也别有风味。最困难的是秋天吃不到肥螃蟹,贾七一的爷爷硬是坐上去官厅水库的长途车,自己下水去抓,晚上保证带回一筐来。    
    所以贾六六、贾七一从小就不亏嘴,身子板儿长得也壮实。    
    八一年,贾七一的爷爷病得不行了,老人临死前望着全屋子孙道:“我没留下钱,可我给你们留了一肚子好下水!”说完,老人自豪而骄傲地去世了。    
    所以贾七一的嘴馋是有传统的,他活了三十来岁,除了吃以外,基本上没有其他爱好。    
    但老妈认为病从口入,总想剥夺他这个爱好,对此贾七一的态度很简单——抗争到底!


第一部分第三章 忏悔(1)

    贾七一病重了。    
    他的嘴如一个间歇性喷发的火山口,一股股的岩浆在喉咙中聚集。    
    他亲眼看着口中喷出一片片的粘痰一样的白色物质,连绵不绝。    
    他亲眼看着冲进来的大夫踩在粘痰上滑了个大跟头,额头与床头发生了激烈碰撞。    
    他亲眼看着人家把一根细长细长的管子插进自己嘴里,而且插进去一尺多深,管子头在肚子里一个劲地匍匐前进。    
    他亲眼看着自己的脚面绷得笔直,腿绷得笔直,然后便进入了一种恍恍惚惚的状态。    
    贾七一无奈地失去了知觉,他的最后一个念头竟是,那根塑料管的味道实在差劲,这种乏味的东西是怎么塞进自己嘴里的?    
    两天后,贾七一再次苏醒了。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把火红火红的康乃馨,据说那是刘小灵从网上给他订的。贾七一不敢辜负老婆的殷切期望,赶紧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刘小灵悲悲惨惨、凄凄切切,三句话却说了六分钟。女人就是这样,再厉害的女人,一旦碰上了生死攸关的事,立刻就完了。贾七一没办法只得安慰刘小灵道:“没事,医生说了,我身体素质好,离去火葬场还远着呢。”    
    “大哥来电话了,听他的意思,外地传言北京已经尸横遍野了。”刘小灵呜呜咽咽地说。    
    “听他的话还有完啦?他是吃铁丝拉笊篱,瞎胡编,没事都能整出点事来,你忘了他去小煤窑的事,差点把咱们几个折腾死。这回他可美啦,越乱越好,越乱他越有题材,哼,他又能写本小说了。”贾七一怒道。    
    贾六六如今在云南,据说是在专心写小说,一走就是好几个月,正好把非典躲过去了。有时贾七一真想不通,现在的世道是有点儿怪,每个单位里都有母鸡打鸣的事,可母鸡好歹也是鸡呀?鸭子总不能打鸣吧?可怪就怪在这儿,鸭子照样打鸣。就拿大哥的事来说吧,高中毕业后,贾六六进汽车厂里当了喷漆工,后来厂子效益不好,大哥稍不留神就下岗了。回家后嫂子慧芳一天到晚地哭天抹泪,似乎外星人就要打来了,地球人全要完蛋。    
    贾六六着急忙慌地找了半年工作,可他除了喷漆,屁嘛都不会,简历发出去三百多份,面试了五六十次,全是猴子捞月,瞎忙活。更可恨的是,有几个单位图便宜,白使唤他后又借口把他开了,工资则一分钱都没有。最后贾六六一发狠,居然在家写上小说了。    
    贾七一听到这个消息,当时就哭出来了,大哥疯了,而且疯得不轻。是啊,都是从小长起来的,谁不知道谁呀。大哥找个什么样的工作,贾七一都不奇怪,但他怎么会写小说呢?    
    从小到大贾六六就一件事与别人不一样,他认为女人就应该裹小脚,就应该在家里呆着。百十年来社会风气不好主要原因是因为女人,女人没规矩,胡搅蛮缠,撒泼打滚,把整个社会风气都搅坏啦。社会一乱,屎盆子就往男人脑袋上一扣,她们堂堂正正地当了弱者。如果继续给她们裹小脚,老字号就不卖处理货,不坑人的传统又能回来。当然贾六六就是嘴上英雄,家里说说而已,谁要啐他一口,立刻就蔫了。    
    为了写小说的事,贾七一专门去看了看大哥,兜里还揣了几千块钱,他想把大哥拉到正道上去。万一再找不到工作,哪怕来自己的公司打杂呢。没想到贾六六精神矍铄,神采飞扬,他左手一支笔,右手一支笔,耳朵上还夹了一支,面前是大片大片的白纸。看到兄弟来了,贾六六更来劲了,他揪着贾七一向他咨询诺贝尔文学奖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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