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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一花一世界-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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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亚男目瞪□呆。

  她摸摸自己圆润的下巴,再瞅瞅姬怜怜很有骨感的小下巴,最后落在那空空的碗上。

  摆在一旁的两个光洁大碗,加上姬怜怜手上那一碗,合计三碗粥。

  「姬师妹,昨日你才醒来,今天胃口真是无比强悍」高亚男瞬间觉得这位师妹是真人不露相。

  姬怜怜满足地喝完碗里最后一口粥,得意洋洋地说:「也不知道为什么,今早多我一醒来,胃口大开,就连伤口也没有昨日初醒时痛呢。」她的声音还是沙沙的,却不似昨日的气若游丝,而是偏向那种大哭一场后声音被吃掉的感觉。

  高亚男认不出她是哭后失声。师姐妹间就算再好,也不会特别钻到对方的心看究竟,就连今早—见姬怜怜一双兔子眼,她也只当痛得受不了才哭上一哭。

  「这难道就叫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好汉不怕病来磨啊。」她们用早饭是让店小二送进房的,高亚男很庆幸自己胃口向来好,预先多叫了两碗,要不然,她实在不好意思一直叫小二哥来回跑。

  这一次姬怜怜没有大怒更正那是叫好汉只怕病来磨。反正就算她偶尔说错也没有关系吧。

  「你表哥倒是细心,说你重伤,青袍太单薄,定要让你换上年衣,否则容易病情加重的。看,这料子够暖吧,啧啧,用钱不少啊。」

  姬怜怜沉默一会儿,轻轻嗯一声后,问:「他买的么?哪来的钱啊?」

  「他借来的,跟赵师姐借来的。」

  姬怜怜惊讶了。

  「跟赵师姐?」

  「是。」高亚男双眼发亮。

  「就是跟揠门的赵师姐借来的,赵师姐还借得一点也不肉痛。姬师妹,你知道赵师姐对青门的每一分钱都十分看重,她自己不藏私,全贡献在青门上你也知道师傅的缘故,现在青门愈发的手头紧,赵师姐当上掌门后,必定会寻人管帐,这事青门人谁也不敢接,接了就是青门的罪人。」

  「没那么严重吧」

  「那你来接吗?」

  「绝不!」谁接了就承认自己是傻子了,她会吗?她又不傻她本来就不傻嘛。

  「偏有人自动跳啦!」高亚男笑得连眼都看不见了。

  「你要理解,我支持赵师姐,正是她许我可由由选择青门职务,这等于默许我不接管帐之职。表哥愿意暂代青门管帐的职务。」

  姬怜怜傻眼了。

  「他不是青门人吧」这什么跟什么啊。

  「他不是青门人,但好歹是一个贪官别这样瞪我,我们要理性勾通。他绝对比我们懂得钻营。他居然跟赵师姐说,他愿意代管青门账务,是因为连自己的女人都吃不好穿不好,他还算男人吗?姬师妹啊,这明摆着他说青门没给你好日子啊。当场赵师姐那脸我都可以看出赵师姐想变脸却又怕赶跑了自动跳井的呆子」

  「」姬怜怜岂只是傻了,简直是遥想那一幕,万幸自己不在场。

  「坦白说青山上下不对师傅怀有敬重的,就只有他一人了。那家伙啊,据说在钱庄还有银钱,但此刻去取,会被追查到,现在就只能屈就青门了。」

  屈就?不,林明远绝不会屈就。姬怜怜想起昨晩他说的每一字每一句,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已跟赵灵娃谈妥条件,要在青山落地生根了啊。

  昨晩,他说的话实在太多,多到她都想问他真记得住每一句话吗?他自言自语一晚上,到最后居然是在设计未来的日子,还孩子呢,惊到她的悲伤都自动自发缩回去。偷偷专心听他说话。听到最后迷迷糊糊睡着了。

  今早起来,她全身舒畅,彷佛一股暖气流至四肢百骸,精神也好极。古人果不欺人,把长年积压在心上的糟心事说出去,就会痛快许多。

  而对方,是林明远真是太好了。

  但,她还是不希望青门任何师姐妹会发现她这个秘密,只要林昍远知道就好了;这世上,只有林明远知道她的秘密就够了。

  今天一早赵灵娃带人去祝寿,高亚男陪姬怜怜用过早饭也要赶去,只有姬怜怜这伤残人士继续养伤去;药钱不怕,全由天罡派出。

  姬怜怜本就对这种热闹没兴趣,尤其出锋头那种事她敬谢不敏,不到万不得已,她绝对坚守自身岗位。她陪着高亚男走出酒楼,下楼时她状似不经意地身过那些用早饭的客人,纳闷林明远去哪了。

  高亚男说道:「好了好了,你再回去躺躺吧。嗯人逢喜事精神爽,是不?你唇色是白了点,但其它都很好啊。」

  姬怜怜闻言,瞪她一眼。「什么喜事精神爽的,高师姐,你别乱形容!」

  高亚男挥挥手,背着剑走了。

  姬怜怜低声说:「哪来的人逢喜事精神爽」她只是心情放松了。

  她的肩还是会挺得笔直,因为不想让人发现她的遗憾,同时证明自己不比着他人差;只是,以后身边有那么一个人在,她有种错觉,这些年她一直悬空的双足,终于踏实踩在地面上,可以偶尔说错,偶尔放松,因为有人会替她圆过去。

  寒风拂面,她缩了缩盾,半眯起眼扫过街通,正要退回酒楼里,却见林明远自—头一跛跛地走来。

  她瞬间想故作不知,但又觉得这实在不合姬怜怜厚脸皮的本性不不,其实她一直是薄脸皮的,是生活磨厚她的脸皮。

  她硬着头皮,直直看向他。他还是昨天那一套墨色广袖长袍,完全衬出他本有的气质,也可以说他在青门时穿的那些成衣是在躇踏这个人。

  林明远自身的气质本就与青门或江湖格格不入,加上他本性中藏着戾气与凉薄。哪怕寒窗苦读十年,也没有消减过他半分怨气,身成名就后更是贪权恋贵,除非脱胎换骨,否则林明远就如同她不认字一样,一辈子也改不了吧。不是有句话说,江山易改。本性推移吗?她胡思乱想着。

  等她略略回过神时,发现不知何时,林明远就停在离她七、八步远的距离,目光灼灼凝视着她,彷佛看穿她刚才心中想法。

  「姬怜怜!」林明远声量略高带点恼怒。

  她张开□,想说自己听见了,又听着他咬开切齿道:「我就是不要脸地喜欢你。」

  她呆住。

  他慢慢地,一步步拐着到她面前。一双墨色眸子亮得惊人,直盯着她不放。

  「林明远就是不要脸地。喜欢姬怜怜!你懂了么?」

  「」

  「你懂了么?回我。」

  那么直白,毫不含蓄,谁都听见了,谁也都懂了吧。

  「嗯,我懂了。」

  林明远伸出手,轻轻碰触她红成一片的腮面。可能是他手温太暖了,她半眯着眼下意识地蹭了一下,林明远耳根略红地收回手,说道:「天这么冷,你出来做什么?要是伤上加病,你以为我会一直照顾你吗?」

  他背过身,故作无事地蹲下。

  「好了,快上来,我背你上去吧。」他等了下,没承受到预期的重量,头也不回地轻声说道:「还是你嫌我跛?背不了你?」

  姬怜怜看着他的背,摸上她收在□袋里摺叠妥当的纸张。今天她一醒来,就见到被她撕成碎片的纸又黏好放在枕边。

  其实他何必这么辛苦?重写一次就好了,偏她不识字,再写一次这样放在她床上,她一定会苦思上头写了什么。

  「我可以背你的。你都能背着那样的我走过干山万水,以后,我也能承受你所有的重量。」

  所以这是一种承诺吗?只要她肯让他背,就是她回给他的承诺,是这样吧?林明远老爱含蓄,每每都要让人猜,他没有把她当傻子般地交流啊也对,这家伙心高气傲,心里喜欢的人会差到哪去呢?他喜欢的人就算不认字,但胜在够机敏。

  姬怜怜抿着笑,慢慢覆上他的背,双手环住他的颈,她几乎可以感觉他暗地松了好大一口气。

  忽然之间,她就是想笑。一直笑善,一直笑着。

  林明远起身时,因为一时不平衡,他喊着「别跳下来」。及时双手撑住地面。他小心翼翼稳着站好,感觉她在他背上闷着笑。

  「有什么好笑的?熟能生巧你听过吗?」

  「林明远,你真暖和。」姬怜怜满足地叹□气。

  「谁怪昨晩我睡了一场好觉,老觉得很暖呢。」

  他沉默一会儿,才轻声通:「以后都会暖的,你明白的。」

  姬怜怜脸红了,仍在笑。

  「太深奥的,我听不懂。林明远,你得白话点。」

  「姬怜怜,你不要得寸进尺!」他咬牙。

  「林明远,放我下来吧,几阶梯我还能走的,你这样走楼梯不好走,这要跌倒,我准成你肉垫的。」

  「不准。我要摔了你也陪着一起!」

  酒楼外,正要回来拿东西的高亚男无比感慨。

  「这就是所谓的不知羞耻。丢人现眼吗?没看见这里里外外都在看吗?哎啊,好羞人啊。万幸姬师妹没穿着青袍,不然赵师姐肯定掐死她。」她春心荡漾地笑着,双手合十:「感谢姬师妹收了表哥,以后青门就靠表哥了。」

  高亚男一身青袍,站在附近的摊位,远距离偷窥其实是她脸皮薄,不敢太凑近,以免被人视作同伴。

  正在摊位吃早饭的一名年轻人,往她瞟去一眼。这年头要一个读书人在大庭广众下说出那种不要脸的俗话,简直是十个里一个都找不到;所以那男子一说出□,就让吃早饭的年轻人注意到了。

  可是,那叫林明远的一见就知道不是江湖人,身上带着伤的年轻姑娘也不怎么像江湖人,因此,他也只是随意一听,纯看戏。

  如今,这青门女子说那一对男女也是青门人。他寻思片刻,自布袋里抽出本子,在上头留下龙飞凤舞的墨迹。

  晚点从天罡派回来,再来查个详细吧。

  然后,收录在专记江湖史的云家庄里。

  《全书完》

  番外㈠:姬怜怜与林明远

  「姬小猫,你哭什么?」躲在角落喵呜呜的女娃,本来没有注意这人在跟她说话,但这人一双黑靴在她转了个方向时如影随形,她不得不抬起眼一一

  这人是背着光的,她看不清长相,但觉得这人好高大,就像那些头发白白的老长者。

  其实,这个人一点也不高,至少还没到一般青年的高度,他只是一个少年;她年纪小,身形更小,蹲在地上抬头看,难免以为看见巨人一一这是几年后她的顿悟。

  她抹了抹眼泪,龇牙咧嘴。

  「我不叫姬小猫,我叫姬怜怜。」

  少年嗤笑一声。

  「你看起来就像小猫,小脸花花。」他弯下身,食指轻轻戳了下她脸上的墨痕。

  「小猫,哭什么啊?」

  「我」她紧紧闭着嘴。

  他挑起眉。

  「是被夫子骂了吧?我都瞧见了喔。不过你也不要在意,人嘛,都是这样的,出身好,不表示才能好,才能好,也不见得出身好。你背书稍得磕磕绊绊的又如何?反正这世间,女子不用活的太认真。」自始至终,他都笑着说,身后轻轻揉着她的脑袋瓜。

  他转身离开时。低声说着:「普通废物不过尔尔嘛」

  姬怜怜听不真切,揉揉眼睛,往他背影看去。

  春天的阳光映在他身上,记不清他当时穿了什么,只知明亮而刺眼一一这就是姬怜怜第一次与他的接触。

  他叫明远。

  姬怜怜早就知道这号人物了。远初入三姓大家族时,跟其他孤儿没有什么两样;但很快地,他便立于众人之首,入了三姓家族长老们的眼,因为他太有聪明了,

  或者该用身价形容?姬怜怜尚小,字的精准她还不太会拿捏。她只感觉到,书念得好的孤儿,长老们很容易关注,而这个明远就是大家关注之一。

  至于她介不介意关注?干万别,她躲都来不及。她胸无大志,完全不需要谁谁的关注,只要她会认字就好。

  她到今年还不会认字。学堂上比她小的都有,人人都会认基本的几个字了,她却连一个都不识,这开智也未免太晚了点,还是

  她躲在窗下,一双圆眼悄悄看着学堂里的学子朗读,暗暗跟着背下;虽然功课不一样,她听不懂居多,但现在先弄个眼熟,将来背书好入门。

  东边学堂里的学子都是少年的年纪,里头正有那个叫明远的。她往他看去一眼,想看穿这人到底是怎样聪明的。她偷看了半天,明远在跟着朗读时,手指总会弹得十分好看。她想了下,一边暗自背着,—边跟他一起弹着;弹着弹着,她眼一亮,这手指弹得很有板眼的味道耶,她才跟着背两段她完全不懂的句子,现在居然还能记住几句,这个明远果然是聪明透了。

  她再看他的眼神,有了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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