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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神之宠儿-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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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向北行进的时间不好,已经是深秋时节,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正好是北地最冷的时间。费列格和玛娅倒没什么,可弗雷德不行,身体本就虚弱,玛雅帝都又比较靠南,冬天是很暖和的,必须为他买足够的衣物。

有时候费列格也想把弗雷德送回奥克兰,同玛娅骑着飓风去游历,速度比现在要快得多。可是玛娅不同意,她认为,大贤者的脑子,有时候比武神和法圣的战力还要厉害。能交这样的朋友,两人还占了便宜呢。

弗雷德虽然没说什么,不过看他的样子就知道,这样的游历很符合他的胃口,即使天天赶路很累,他也从没叫苦。

天空中飘着雪花,弗雷德身上穿着厚厚的毛皮大衣,头戴皮帽,双手包在一件皮毛中,手上还有一个小小的暖炉,依然感觉很冷。

费列格和玛娅衣着不变,却看不出一丝冷意来。费列格有魔法盾护体,不仅可以防御攻击,只要薄薄的一层,就可以御寒。之前费列格也不知道魔法盾还有这样的作用,给自己准备了不少的衣服,却没用上。

玛娅就更不怕了,武士的身体是最强壮的,即使不用斗气,这样的温度也难不倒她。飓风是最怕冷的一个,早已经开始使用魔法盾,费列格还是向它学习,才知道魔法盾的御寒作用。

结果是飓风的食量大增,对元素水晶的要求也多了许多。这些年来,它不知道吃了费列格多少元素水晶,如果不是有一座元素矿场,再加上草原山谷这两处,还真没人养得起它。

“还有多远?”弗雷德问道,他希望那里有遗民部落,至少可以喝上一口热的茶水,最好有酒,坐在生着壁炉的房间里,哪怕是土坯房也好。

“至少四百公里。”费列格回答道,看了一眼弗雷德,很担心他是否能顶得住。越向北,温度下降的越厉害。

“继续走吧,但愿今天可以走三十公里。”雪越下越大,战马的速度也慢了几倍,只能蹒跚着向前走,这几匹马,还是在玛雅帝国最北面的城市买的,据说比较抗寒。弗雷德看着瑟瑟发抖的战马,无奈的摇摇头。

预言术是不需要发动的,纯粹是一种感觉,就象是女性的直觉那样。他知道,马贩没有骗他,不过这些马,看来很难坚持到目的地,这次来的时间不对啊。

北方天黑的早,下午五点,天色已经昏暗下来。风越来越大,呼啸着卷起漫天雪花。费列格提前开始扎营,帐篷选用的是最厚的那种,空间也比较大。帐篷中央,放好行军炉,里面生的是暗火焦碳,这种燃料可不便宜。无烟,无明火,温度高,燃烧时间长,这些就是它的价值所在了。

喝上几口最烈的酒,弗雷德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这真是鬼地方,看来找遗民部落的希望落空了,这里根本就不能住人。这段时间,只能在帐篷里对付着过了。¨wén‘ rén ‘shū‘ wū¨好在这两人都是有钱的主,买的都是最好的东西。

而且还一人一个空间戒指,太奢侈了。空间戒指可是好东西,如果没有这玩意,至少要有十匹以上的马,才能带足够用的给养。马带的越多,草料却越难找到,这里可不是南方的草原,连枯草都难找。

“那是什么东西?”费列格有些紧张的问道,他正透过帐篷的风蚕丝窗向外张望。远处雪地好象活了一般,不停的四处移动着,费列格从未见过这样的怪异景象,第一眼看到,他已经认为那是敌人或者是野兽。

玛娅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取出短剑。弗雷德凑过来看了一眼,又坐回原位,抱着暖炉,继续喝酒。他本非好酒之人,只在心情好的时候小酌两杯。自从进入北方后,变成不折不扣的酒鬼了。

“没事,那是雪欢虫,无害的小东西,它们在群结队的在雪上爬行,数量众多,速,远远看去,就象整片的雪在动。雪欢虫全身都是到你脚边,如果不注意也发现不了。”弗雷德说道。

大贤者果然博学,从未到过北方,只看一眼就认出是什么东西来,这就是读书的好处。看来奥克兰魔法学院的藏书太少了,费列格只看过简单介绍东大陆的书籍。

费列格放下心来,坐回炉边烤火,整天使用魔法盾,虽然只是薄薄的一层,也是很累人的,如果魔力输出太多,又过于浪费,这个尺度开始的时候,还不好掌握,费列格全当练习魔力控制了。

飓风低着头,可以住八个人的帐篷,有它加入显得有些拥挤,费列格可舍不得让它在外面受冻。至于那几匹战马,身上裹了绵布,如果还是冻死,那就是它们命不好了,费列格也没办法。

玛娅还在看外面的雪欢虫,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奇景,同草原山谷中象云一样飘来飘去的疾风群有得一比。

“好象有一只雪鹿向这里跑来,真漂亮,就象画上的一样。咦?有人在追雪鹿。”玛娅叫道。

“有人?”费列格和弗雷德同时站起身来,在这鬼地方,难道真有遗民部落?这样的环境能生存吗?据说极北之地,一年中,有八个月都是寒冬。

费列格快步走到窗前,向外望去,远远的看不太清,风雪还很大,距离虽然不远,可视野被阻挡住了。

走出帐篷,费列格加持了真实之眼,这次看得远了许多。风雪中,果然有一只雪鹿在向这里狂奔,身后还拉着一辆没有轮子的车,车上坐着两人,不是人追雪鹿,这雪鹿居然还能当马用。

车子看起来相当的简陋,车上两人穿着铠甲,大冷天居然穿金属铠甲,可见两人的实力不弱。

回到屋中,费列格对两人说道:“看来我们有客人要来了,那只雪鹿是他们的交通工具。是一男一女,看穿着,应该是高阶武士。”

“哦?太好了,终于找到遗民了。”弗雷德一脸兴奋,他实在不想住帐篷。这顶帐篷的确很厚,可在风雪之中,起到的作用还是太小了,总是感觉四处露风。

三人站在帐篷门口,那雪鹿拉车速度极快,片刻后已到了三人面前。车上两人跳了下来,先行了一礼,张口说道:“三位打扰了,风雪来的急,我们的帐篷又损失掉了,可否容我们过夜。

听到对方的声音,弗雷德再次失望了,这是标准的东大陆通行语,应该不是遗民。遗民说的话大至相同,不过经过的年代久了,语音语调上总有些不同。弗雷德甚至听出来,这男人应该是恺撒人。

“当然,只是帐篷小了点,请两位多多包涵。”见面即是有缘,何况还是在这冰天雪地之中,费列格不是小气之人,同时又极为自信,和玛娅在一起,即使面对武神,也有逃跑的能力,这两人最多只有武圣的实力,而且等级还不会太高。

玛娅加上小熊,就可以对付他们两了。再看两人,男的个头不高,肩宽臂长,背后背着阔剑,一身充满了力量,一脸的真诚,看着就不象坏人。

站在他身后的女人更加年轻,看起来同玛娅相仿,只是这女子背后不是阔剑,而是粗布织成的箭囊,箭囊里满满的至少有五十只箭。箭囊上面,是一根金色的棍子。

好奇怪的武器,背着箭囊却没有弓,棍子不拿在手中,却背着,一头高出女人头部,另一头则快要拖到地了,差不多有两米长,这么背着不累吗?

别看她身上的装备怪异,人长的极美,只是脸上面无表情,男的在前面求人收离过夜,这女的依旧一脸冰霜,跟极北之地的天气有得一比了。

费列格不是说客气话,八人的豪华大帐的确小了点,飓风占去了一多半的空间,这还是它老实呆着的时候,如果转个身,就得有人让点空间给它。

“好马。”大汉进入帐篷,一眼就看到了飓风,眼中放射出惊喜之色,显然是个爱马之人,一点也不会因为住人的帐篷里有马,而感到受辱和不快。

“哼,疾风兽。”女人轻哼一声,不过眼中也露出一丝惊讶来,费列格发现,原来她也是可以有表情的,只是她的表情,都是用眼睛来表达出来,而不是脸上的肌肉。脸上的肌肤象外面晶莹的雪花一样,玛娅身为女性,都有些嫉妒了。

第189节:第189章 九臂神弓

哦?是魔兽?”大汉在三人脸上扫过,定格在费列格这位魔法师果然好手段,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可以将魔兽当作骑的,而且是疾风兽这样跑得最快的魔兽。”

“客气了。”费列格淡然说道,飓风跑的是快,那要看跟谁比,这人也算有些见识,至少知道疾风兽这种魔兽。

费列格可是亲身感受过,那只食魔晶矿的小东西,体形只有兔子大小,却能跟在飓风身后跑三天三夜而不落后。至于顶级魔兽区中,让飓风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的魔兽,跑起来一定比疾风兽快很多,更不用说圣兽那大家伙了。如闲庭漫步般,就能跑的比飓风还快。

那女人倒是更厉害些,一眼就看出飓风的身份来。以前这样的情况不少,可对方都是法圣武神,有样的眼光自然不奇怪,可这女人是什么身份?费列格连她背后的棍子是什么武器都没看出来。

“恺撒游侠马修。福克斯,二级武圣。这位是本。蕃妮蒂尔,来自于东北的天宫遗民部落。”大汉说道,看两人的神情,原来不是一路人,只是临时结伴而行。

奥列格也向两人介绍,马修同样惊讶于费列格和玛娅的年轻,听说弗雷德是位大贤者,马修就更为惊讶和热情了。那女人倒是没什么反应,看来从遗民部落出来时间不长,魔法师和武圣她是知道的,至于大贤者是什么,她根本没听过。

看弗雷德的样子,就是一个普通人,眼里带着一丝不屑,作为遗民,武力更为重要,没有足够的武力,连生存都成问题,她不明白,为什么马修对他更热情些。

马修的能力她是见识过的,单论武力,有天宫遗民部落守护武士的水准,照守护斗士差很多,这小女孩也有这般本领,的确很了不起。

至于魔法师,她只听说过,还从未见过,据说同族内的巫师一样厉害,让她对费列格另眼相看。她是天宫遗民部落中守护斗士的级别,虽然那仅仅是荣誉上的。她修行的与普通人完全不同,连族中的巫师,也不知道她算是什么级别。

本先将背后的长棍拿了下来,一头拖地,一头高出头顶,整天背着这东西,也真够辛苦的,费列格不知道她是如何作到的,走路不碍事吗?即使取下来,费列格还是看不出,这根木棍的实际用处。

“有意思,九臂弓?女孩子玩这东西的还是第一次见到,不过你的九臂弓问题不少。”弗雷德看着本的棍子说道。

“弓?弗雷德,您说那是一张弓?”费列格问道,他怎么也看不出,这根笔直的棍子是张弓,即使是没上弦的弓,弓臂至少要有一定的弧度才对吧。

“没错,是弓,而且还是弓中的王者九臂弓。”弗雷德点头说道,他绝对不会看错的。别看他不通武道魔法,可见识和学识,绝对配处上大贤者的称号。正所谓,学者不出门,可知天下事,有些事情,并非一定要亲眼看到才知道。

“九臂弓?如果真是九臂弓,果然有问题。”玛娅皱着眉头说道,再仔细看那根棍子,倒真是有几分象九臂弓。她有位好老师,知道的东西比费列格多出许多。

“到底什么是九臂弓?”费列格问道,他在军中战斗过一年时间,对军队里的事情,还是有所了解的。弓是军事里必备之物,飓风师团与普通的师团不同,每个人都备有弓。由于是骑兵,所以只能备短弓。

即使是短弓,费列格为飓风师团士兵配备的也是最强的短弓,射程可达百步,别看弓身只有两尺,力量小点的可是拉不开。

军队中,有专门的弓箭兵,飓风师团中是没有的。专门的弓箭兵,使用的是三尺长弓,三棱型的钢箭头,木制箭杆,箭长八十公分,前重后轻,箭尾安装鸟羽。将军用的弓制作更精良些,不过大体相同。

“九臂弓被称为弓中王者,需要九臂之力才能拉开。这种弓,都是量身定作,连箭也是专门打制的。据我所说,恺撒帝国军中,有四位神弓手,他们使用的都是九臂弓,最远可射六百步,比强弩还要厉害,而且精准无比,甚至可以连射出十八只连珠箭。当然,这些都是传说,我没见过。”玛娅笑着说道,有些东西,就是这样,越传越神,至于是否真有这样的能力,只有看到之才后能知道。

“哼,十八只算什么。”本不屑的说道,显然她在专心听两人说话,弗玛娅认为她的弓有问题,她心中可不服气呢,这张弓亲手制作的,没有比它更好的弓了。

嘴里虽然这样说,可心中的震动更是巨大,可以射出六百步远?吹牛,绝对是吹牛,没有弓能射到四百步远,就是自己的弓,勉强射到五百步外,也是强弩之末,根本没有杀伤力,那人一定是顺风射箭,飘出去的。

“十八只算什么?小姐,别开这样的玩笑好不好,这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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