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氏孤儿-第9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花倾之麻利地掖着被角,摆正枕头,“你躺着,我去叫人做些吃的。”想了想,又道,“熬碗安神的药,一并吃了,再睡一觉。”顺便吹熄了床头两盏烛灯。
“父亲还未吃过吧?”连城看着面前如寻常人家的父亲一般照顾子女、亲力亲为的玉廷王,不由关怀了一句。一只温暖的大手覆上额头,只听“父亲”道:“我没事。”简洁有力而令人安心的嗓音却是有些暗哑了。
连城缩在被里不再说话。花倾之临走前在炉中加了木炭,出门招呼了两名护卫进屋守着才放心离开。
吩咐厨下做些今朝喜欢的吃食后,花倾之去了植兰的药庐。银吊子上煎着药,缭绕着氤氲药香,“守”在旁边的是趴在膝盖上已经睡熟的子车青青。
听脚步知是倾之,背门而立的植兰仍握着手中医书,“刚才听说你回来,从床上爬起来吵着要过去,我嫌她聒噪,打发她来煎药,”放书回去,转身看着青青摇头,“这孩子,让她干点正经事竟就睡着了,顽皮时也不见她困过。”
“小孩子嘛。”看青青睡得熟,花倾之索性将她抱去隔壁房间的床上。青青动了两下,却也未醒。倾之转身回来时见植兰正倒药滤渣,便随口一问,“给朝儿的?”想必府上也没有第二个病人了。
植兰抬眼一觑,端起碗来,硬声道:“给你的。”
倾之一愣,旋即明白大嫂是怕他连日奔波,身体吃不消,故煎了温补的药,便接过碗,捧在手里转了转,“北边的事交给大哥了,没个十天半月怕还回不来。”药稍一凉便一气喝净,把碗递还回去,“我看朝儿还出虚汗,大嫂过去瞧瞧?”非是他不信任植兰的医术,只是为人父者遇到孩子的事情难免格外小心。
植兰正寻思着但愿临行前给行已收拾的御寒衣物尚还够用,忽听倾之说起今朝,捧碗转身,不冷不热地回了句,“不用,他好着呢。”
倾之有些莫名,但一来深谙植兰脾性,二来深信植兰医术,便不多问。却听植兰叹了句,“你呀,又当爹又当娘,自今朝回来,薄姬还未去看过他呢。”
倾之静默,只听药杵一下一下,敲打着寂寂深夜。
告辞植兰,回房沐浴,将肩膀以下全都浸在略烫的水里,肌肤感受着畅快的刺激,骨骼发出愉悦的轻响,随着腾腾热气,连思维也轻飘起来,漫无边际:
一会儿是吞天吞地的茫茫大雪,一会儿是满山遍野的鲜艳山茶,一会儿是海都,一会儿是故乡不知道今朝的遇险是否与十步杀有关,不知道十步杀的势力在帝国渗透多广,在朝中牵连多深,仿佛一把抓住了缨子,却不知道地下那颗萝卜有多大。不知道能不能连根拔起,更不知道连根拔起的后果
初尘是凤都王室后裔,根据贪狼卫密报,一切的证据又都毫无疑问地指向凤都,她会不会没有死,会不会利用王女的身份集结凤都各种复仇的力量?师父又在哪里,十几年人间蒸发了一般,百般寻访都无消息
去罹说囚龙天渊的意外乃是人为,从那一刻起就给了他一个希望,一个猜想。天灾或难逆转,然所有人为之事皆存变数,所谓事在人为,事在人为!
当然,又或者这一切都是他一厢情愿的臆想。原以为十五年了,他已可以从容面对初尘已死的事实,却终究不到闭眼的那天就不能放弃
溶溶水汽中溶入一个影影绰绰的窈窕身影,撩起素花纱帐,敛裾坐在汉白玉的浴池边。一双柔荑没入水下,轻抚过花倾之的肩膀,力道适中的揉捏。“是不是只有失去过才知道珍惜?我后悔了,害怕了,我想尽我所能补偿孩子。”
倾之未动,只在面上一哂,“你要好好对孩子,来我这里做什么?”
薄清扬转到倾之侧面,轻抿朱唇嫣然笑道:“十五年了,我们和解吧,哪个孩子不盼望自己的父母恩爱和谐?你说是吗?”
缓缓抬起眼眸,花倾之与薄清扬对视,隔着水雾,朦胧而暧昧。轻轻地,他握起她撩动水面的玉手,将她拉近。薄清扬顺从地靠了过去,含情脉脉,眼波流转间就要摄了对方的魂魄,却在这时花倾之大力一推将她整个人转了半圈。薄清扬顺着倾之的力道向前跌去,耳畔“哗啦”一声,待她站稳回身,花倾之已在屏风后了。少顷,他穿好了白棉布的浴袍,好整以暇地从屏风后走出来。
“你真心想对孩子好,我求之不得。但如果你只是想利用他来报复我,我可以告诉你,这十五年朝儿没有母亲,一样过得很好。”
好个一针见血,原想刺人痛处,不料被人看透,徒然自取其辱。薄清扬恼羞成怒,却是怒极反笑,“不错,我是想报复你,但你扪心自问,这十五年你是如何待我?我也愿爱人,也愿被爱,可你给过我这样的机会吗?”
花倾之不欲争吵,轻拨回去,“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不爱,你能爱谁?”
“今朝根本就不是我的孩子!”十五年的秘密终于忍不住曝于人前。
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怔愣良久,花倾之才问,“你说什么?”
薄清扬施施然踱到门口,回眸一笑,“不信你尽可以去找子车行已和沈植兰,问问他们从哪里弄来个野孩子顶替,我也很想知道呢。哈,哈哈”
倾之只觉一阵晕眩,周遭的一切都在薄清扬狂恣的笑声中被水雾虚化。
盘查
【章十一】盘查
连城一夜好眠,梦中似觉有人守护在旁,然而药力发作,眼皮沉重,实在也无法睁眼看个究竟。翌日醒来倒只有自己一人躺在床上,身旁无人,守在屋里的依然是昨晚那两个护卫。护卫见他醒了,一人备了温水细盐等盥漱物品,一人张罗着送来朝食。连城从昨日进府就觉出哪里不对,却说不上来,如今恍然大悟,原是自他入府就没看见一个丫环侍女,清一色全是护卫。偌大个王府倒更像个军营,委实新鲜。早饭是米粥、包子和腌制精细的花生、黄瓜,简单可口。
饭后子车青青领连城熟悉王府,其间见护卫抬进许多箱子,询问得知是陛□恤玉廷王赈灾辛苦,特赐金帛。连城见那二十几个乌漆底色朱红花鸟的木箱,心下感叹赏赐之丰厚,青青却大不以为然,“这些东西从来连封都不拆就直接入库,什么时候国库匮乏了,就原封不动的搬回去。搬来搬去很有趣吗?”
连城在旁看青青细眉轻蹙,一副不解模样,暗道:君主权臣自古同得善终者鲜。为君恩厚,去疑远谗,为臣自警,弃财舍利,才为二者长久相安之道吧。
“走,我带你去花园。”青青对这例行的搬运毫无兴趣。
连城敷衍道“好”,却仍回头望了两眼:不知这君臣二人是貌合神离,一个假意安抚,一个虚与委蛇,还是意要做明君贤臣的典范,如白姜所说,商晟无子,将花倾之视如己出,而花倾之则贪恋权位,认贼作父,与商晟“父子”情深。
跨过雕栏石桥就是玉廷王府占地广阔的花园。毕竟是北方,虽则春意已从碧湖绿水中漾出,排浪一样扑上岸边,染了嫩草,但还远远未及树梢枝头。除了经冬犹绿的松柏与竹,多半树木仍是灰色。抽枝发芽,开花吐蕊,还消得半月时光。
青青撑船渡到对岸,下船上岸,登临高阁。高阁之上可俯瞰整座花园,唯独青石假山将西边的景物遮挡——假山下空,两边的水系倒是相通相连。
“那边是什么?”连城问。
凭栏的青青正揭开一只瓷罐儿,捏了两撮鱼食投下去——连城细心观察,玉廷王府临水处都有这种盛放鱼食的器皿,颜色、形状、材质不拘,只都十分精致。
青青望过去,神色略一迟疑道:“海棠园,花还没开,没看头。”阖府上下对海棠园讳莫如深,但青青隐约知道那园子与她早逝的婶娘有关。婶娘已故,却在三叔心里扎了根,但她并非今朝生母——今朝的母亲薄清扬并不受宠。
连城心下狐疑:青青是个急脾气,恨不能他立时便把王府熟悉过来,恐怕落下哪里,可为什么忽然意兴阑珊地不愿带他去海棠园?这其中定有缘故。
“走,我带你去三叔的书房。”青青雀跃地掩饰着心虚,拉连城疾走下楼。
她实在是给自己做了个套——当连城看见书房案上两双摩挲得已无绸面光泽的虎头鞋,问她“这是什么?为什么会在书房?”的时候,青青拧着衣角支吾半晌,在连城一再追问之下也只好如实说了:“三叔的原配花楚氏十五年前意外身亡,死时还带走了一对尚未出世的双生子”孩子都希望父母恩爱和谐,可青青知道:今朝的父亲不爱他的母亲。失忆前,今朝也知道。
连城蹲在案前,将一只小鞋捧在掌心,似乎能想象这十五年来每当“父亲”疲于案牍劳形时就会像他这样捧着小巧精致的虎头鞋,轻轻摩挲。最密实的锦织已经纬分明,最坚韧的云丝也露出断口,若非成百上千次长长地抚摸不会如此。
“父亲很爱她吧。”那语气极是淡淡。
青青哑然。一阵沉默后听门外护卫道:“小公子,公子找你,在马厩。”
护卫将连城引至马厩退下,连城并未见着花倾之,只看见一个粗衣短打的马仆正在为一匹卧厩的老马梳毛。四下看看,见地下放着个乌漆鎏金的木匣,便上前打开。木匣里装着两份古卷,展开一看,竟是嵇字——前朝书圣真迹墨宝多已遗失,难得现世。而这两份竟是最为著名的《西山残雪帖》和《祭妻文》。
连城习的不是嵇字,但他见过今朝的字,是袭的嵇字一脉。心下猛然一个激灵:难不成是他哪里露出了破绽,令花倾之生疑,故想从笔迹中窥他一二?
“这两贴字平日陛下从不予人,想是他觉得因派你去凤都才有此变故,心下愧疚,我今日提起,他很痛快就答应了。放在你这儿,想临多久都可以。”
连城抬头,看见“父亲”慈爱的微笑和蔚蓝的天空。
小心翼翼地将字帖收进匣里,捧匣起身,垂首道:“谢陛下,谢父亲。”
今朝礼貌周全得有时连花倾之也颇觉无奈,摇摇头,笑道:“你临摹几份,过几日拿给陛下看,陛下和娘娘都很关心你。”
“嗯。”连城点了点头。低眸觑见花倾之转身,努力下压的嘴角扬了起来:为了冒充今朝,连城学他的神,学他的气,学他的温和谦雅,学他的“繁文缛节”。神且备,况乎形?今朝的字和剑他更是见过、比过、模仿过。嵇字而已,又有何难?用这种方法试探,未免太小看他了。
抬头看着花倾之的背影,一个晃神,连城才发觉那个粗服短打被他认为是马仆的人其实是刚才跟他说话的“父亲”。那个人,单只看他的眼睛的时候,就会让人忽略他的地位、装束,生出富贵名利、胜败宠辱与他心上皆同浮云的幻觉。
花倾之返回马厩,顺着马鬃,对“今朝”道:“这是踏云,你还记得吗?”
连城看着那目光无神的老马,摇头,近前,略带忧虑地问道:“它病了吗?”
花倾之拍怕踏云的额头,又轻揪它的耳朵。踏云拨楞拨楞脑袋,有气无力地打着鼻响。“兽医刚给它看过,不是病了,只是老了而已。”
“它有多大?”连城抱着木匣蹲在一旁。
花倾之抓了一把嫩草,塞在踏云嘴里它才肯嚼,“二十有三。”
马的寿命不短,若非病死战死,平均也在三十之上。一匹二十三岁的马,虽是老骥,却不至于显此疲老将死之态。“怎么会”连城疑惑。
“踏云是一匹千里驹,从三岁时就是我的坐骑,跟我去凤都打过仗。”不止如此,它还是他和初尘的“媒人”。少年的时光,少年的爱恋都曾载在马背上,一起踏雪寻梅,一起赶海逐浪,一起迎着初夏的风飒沓而过。“天之道,心力精气皆有定数,竭泽而渔则早罄早衰。踏云早年是役使过度了”
花倾之一声叹息竟引得连城心中忽紧,看着“父亲”鬓角的华发,心脏仿佛被人狠狠揉捏:物尤如此,人何以堪?那不经意的喟叹不正是在预言自己的命运吗?踏云役使过度,他又何尝不是操劳太甚?心力精气皆有定数,竭泽而渔则早罄早衰。可他才三十五岁,正值壮年啊!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是自觉体力渐衰,还是心老难复?一个醉心名利,渴望登极之人怎会像他这样轻言生死?
“父亲”连城有些明白了母亲十五年不言放弃的信念。
“好了,”花倾之朗然笑道,“不用难过,过些日子天气暖和了,踏云的身体也好起来,我们一起去踏青。”又拍拍踏云,“还要一日千里呢,是不是?”
踏云终是不能一日千里了,而连城也没能出外郊游,他浑身发了许多又红又痒的疹子,脸和眼皮都肿了起来。植兰的诊断倒有些让人啼笑皆非——不习水土。
“才去了几日凤都就对钰京水土不服?”青青的抱怨倒也是众人的心里话。
连城只好谨遵医嘱,窝在房里,写写嵇字打发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