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氏孤儿-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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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确乎是失去她了
这一次,是永远。
或许我天生就是一颗孤星,幼年失怙,形单影只,十年飘零,半生奔走,如今纵使手握江山,却依然茕茕独立、形影相吊。
初尘去了,城儿死了,窈莹渤瀛为家,师父远走天涯,连朝儿也去了玄都。钰京,仿佛一下子成了一座孤城。而我,依然是三十年前的我,行走在无边荒原上孤伶伶的弱小身影,没有爹,没有娘,没有哥哥,没有妹妹,只有我一个
只有我一个。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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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如果这样结尾一定会被BS至S,所以我承诺的HE隐藏在后记中,啦啦啦。
真人版答案先,免得忘了(blog。sina。cn/s/blog_68380cf00100mku9。html):
1、童年花倾之(落难装);2、季妩;3、殷绾;4、颜白凤;5、商雪谣;6、明月姬(薄轻扬);7、商晟;8、卷荼(小白毛);9、花今朝&花连城;10、童年花窈莹;11、颜青羽。
后记:
从《花重锦官》到《花氏孤儿》,从08年12月1号到今天,经历了2年时间,写了近70万字,总算带着一些圆满的和另一些不圆满的平坑了。对我来说,文如其名,《花重锦官》果然是重重叠叠开得热闹,而《花氏孤儿》也真的是寂寂寥寥开得孤单(可怜见的,这娃少人疼~~~)。感谢一直陪着我的、后来陪着我的、开始陪着我后来离开了的以及离开了又回来、回来了又离开的所有朋友们。
曾经被批评不擅长写长篇(那次某人的短篇遭到了表扬,开心),这确实是我一直都改不了的毛病。《花重锦官》就先不挑结构上的毛病,单是人物和情节就不够丰满,太嫌干瘪;《花氏孤儿》汲取了前篇的教训,却是——回头看洋洋洒洒50万,描写过冗,情节过杂,水分过多——过犹不及。说回结构,我还是不懂怎样制造悬念,怎样吸引眼球,这使得文章很多时候主次不分、详略不当、过度生硬以及该“奇”不“奇”、该“险”不“险”——如果我是读者,或许会觉得这是一篇闲着没事可以看看,但并非一定要看下去,更非一定要一口气读完的那种让人读之酣畅的好文。至于能被回味多久,记住多久,就更没信心了。
文字上自信还是及格的。境界就不敢高攀了,不过我确乎是想在文章中表达一些很简单的感觉(feel)。比如《花重锦官》想表达的是一片雪(商雪谣)之轻与所承受之重,是一片白茫茫的心情;《花氏孤儿》就更简单了,只是一个“孤”字而已——所以我一直在纠结要不要放出happy ending——放出来就是与我想表达的东西背道而驰了,但如果不放出来,就是违背了之前作出的HE的承诺。我选择了折中的方法:晋江结局就是如此了,我在博客上贴出了《尾声之后》,实在不能接受晋江结局的朋友可以去我的小博,但能接受晋江结局的朋友,建议不要看,因为晋江结局才是我真正想表达的东西。
【《尾声之后》地址:blog。sina。cn/s/blog_68380cf00100mrkb。html】
个人感觉《花氏孤儿》不如《花重锦官》,不是输在文字、结构、境界(感觉?)上,而是输在态度上。写《花重锦官》时我只写我想写的,而写《花氏孤儿》的时候我会考虑读者喜欢什么,进而去写——其实这与平时被我BS的迎合大众口味的商业片有什么区别呢?而那些商业片不是照样抓不着观众的心(同理我也并不真的知道读者想要什么)?
其实这个世上投机的秘诀有很多,“成功”的秘诀也不少,但幸福的秘诀只有一个——踏踏实实做自己。如果以后还有自由的爬格子的时光,我只写我想写的。
《花重锦官》曾被朋友说是“男人戏”,《花氏孤儿》也算是阳盛阴衰吧——按照我个人的想法来写的话,女人戏至少还要砍掉一半,女主傲初尘大概比上篇的女主商雪谣还要打酱油(汗)。不过这是一篇“王子复仇记”嘛,本就该以王子和坏蜀黍(这里是坏舅舅)为主线。我一直不解为什么没有人指责花倾之优柔寡断,不为父母报仇?是俺写的小花同学太过悲天悯人令人无法从道德层面指责,还是俺写的甥舅感情如此合情合理合该如此?或者有人这样想,但是没跳出来打击俺(可能性较大)?不管怎么说,俺有在宣扬小花同学是从大仁大义出发,俺也有表示无嗣的商大哥对外甥有非同寻常的期待和感情——感情嘛,你对我好,我对你好,总是双方的,商大哥对小花同学好,小花同学也不能太没心没肺不是?不过,按照最初的设定,原因其实是不能酿成“神伦悲剧”
这就要说到原本打算写的前篇的前篇(汗)。当然这计划是因为种种原因破产了,现仅存一个写残了的番外能说明其中人物关系。有兴趣的亲可以看看。
【被俺写残了的番外】玉晖——小白毛外传
我的前世叫玉晖,白衣胜雪的少年,有着天界独一无二的银色眸子。
出生时,看到我银色眸子的众神说,怕是个小瞎子吧,于是摇头离去。
瞎子是什么?我瞪着银色的眸子看着他们。
天生的灵兽,我的洞察,甚至为神人不知。
我感到了遗弃,那是一种很悲伤的情愫。
我蜷缩着小小的身体,将头埋在爪间哭泣。
他将我抱进温柔的臂弯,顺了顺我身上的毛,将脸贴在我背上。
他说:父亲,我要它。
从那天起,他便成了我的主人。
他给我取名叫玉晖。
那时我还很小,双手可捧。
那时他也很小,三尺孩童。
主人的名字叫肇青,东方晟皇大帝之子,西方崇君大帝之徒。
据说,担负着一统天界的使命。
可其实他跟一般的孩子没有不同。喜欢偷懒,喜欢耍赖,喜欢下界游玩,不喜欢读书,不喜欢修炼,更不喜做帝君,一统天界。若非说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那便是从小受上天诸神的宠爱,有那么点无法无天、狂妄自大、自以为是、目无尊长,自恋骄傲,自信爆棚但那也是因为他天资聪颖,惹人喜爱嘛。
天上的日子并不孤单,我有许多伙伴。
生着翅膀的挟翼天马,大如宫阙的白色照夜,骄傲的凤,吐云的叱,当然还有许多像我一样生着四只爪子的毛绒神兽,大的,小的,小不点的,小不点点的。
主人没有朋友,他的朋友只有满屋的书卷和一柄叫百花杀的神剑。
当然,还有我,只是我经常将他抛在一边。
那时我不知道,每次我出去撒欢的时候,主人看着我的背影,有多羡慕。
崇君大帝说:青儿,当你的功力能冲破九重虚无之障的时候,就可以自由下界游玩了。说那话时,他笑得很慈爱、很温和。
遇到她,是主人冲破了九重虚无,第一次独自下凡。
当然,还有我,不过主人从不把我计算在内。
我不满的我围着主人蹦跳。
主人撇撇嘴:先把尾巴修炼没了再说。
我顿时垂头丧气,主人“使坏”的将我“蹂躏”一番,开怀大笑。
我很喜欢主人笑。
那么丁点儿的小人儿成天绷着脸学他严肃的爹,多无趣。
就是那天,主人追着我,我追着主人,在云层上打闹。
忽然,主人站定。
我“砰”一声将主人撞翻在云。
呜,闯祸了!
我赶紧用爪子捂住脸,蜷起身子装可怜: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主人没有生气。
我移开一只爪子,看见他一动不动的趴在云上,往下界看去。
于是我蹭到他身边,趴下,也伸着脑袋望向下界。
波涛汹涌的大海,晦暗无边。
她就那样闲闲的坐在礁石上,仿佛身边是祥云花海,而不是惊涛骇浪。
乌黑的发丝,白色的衣衫,在风中飞扬。
突然,后颈一紧,我被主人拎了起来。
喂喂,老大,不多看一会儿吗?多好看啊。
喂喂,老大,将来你要给我找只母卷荼,我也要这么好看的。
喂喂,老大,你听到我讲话了吗?否则我可终生不“嫁”,吃你喝你一辈子!
主人阴笑:叫什么叫,学会说人话再说!
嗷呜
虽然主人酷酷的,不动声色,不过我感觉得到他的喜悦和兴奋。
我睡在他的枕边,被夜里痴笑着流口水的傻小子揪掉了好些毛。
第二天,主人就去见了晟皇,他的父亲。
他说:父亲,我要她做我的妻子。
晟皇大帝说:只要你征服了大海。
他说:好。
烂俗及偷懒的小分
后来我闭关修炼,不知其间发生了什么,当我修成了白衣银眸的少年的时候,主人已经如愿以偿的跟她在一起了。
虽然,他们还不是正式的夫妻。
尽管,黑色的大海仍还没有被驯服。
但我相信,已经没有什么能将他们分开了。
她的名字叫初尘,主人叫她尘尘。
然而,那场命定的浩劫终于还是到了。
神魔之战,毁天灭地。
主人作为晟皇大帝的儿子,当仁不让,领兵出征。
与他并肩作战的,有他心爱的女子,未来的龙皇,未来的天后。
还有对他不离不弃的我。
对于那场旷日持久的对抗,我只记得:鲜血、杀戮和死亡。
我们会胜利,我们一直抱有这样的信念。
然而当我们离胜利还有一步之遥的时候,代价已经惨烈到无以承受。
九天诸神死伤无数,而且
她死了。
魂飞魄散,尸骨无存。
我知道,主人的心也死了。
在胜负即见分晓的最后一战中,我和主人都受了重伤。
若不及时散去法力,落入轮回保命,我也会魂飞破散。
可我拼着魂飞魄散也要跟主人战斗到底。
傻瓜,主人笑着说:我已经失去爱人了,不能再失去朋友。
他用最后的神力亲手击向我的天灵,封印了我的法力。
堕入轮回。
我记得,最后那一刻,我看见他的神魂一丝一缕消散得干干净净。
往矣,神灭。
小分结束
真怀念过去的日子啊,在大云床上将主人的被单搓皱,在照夜背上扶摇直上同风而起,闯进大炎汤游泳,被东君烧焦了尾巴,摸进琼林海偷酒,被姽婳逮个正着,崇君大帝总是笑得浅而温和,晟皇大帝总是一脸高深莫测,天后那里永远有吃不完的美食,雪女那里有讲不完的故事,关于爱情,我忘了结局。当然,当然,还有被主人“逼迫”现回原形,摇头摆尾扮可爱的帮他追女仔
真怀念那些日子啊。
再也回不去了。
在人间,我们还能重逢吗?你还会收留被遗弃的我吗?
你是否还能记得被你抱起的卷荼,白衣翩翩的少年?
我会记得你,认出你,记忆不是丢失,只是深埋,深埋而已。
注:东君——太阳神;姽婳——月神;天后——晟皇之妻。
前世今生,人物对照:晟皇大帝——商晟
崇君大帝——花少钧
肇青太子——花倾之
龙女——傲初尘
天后——季妩
雪女——商雪谣
玉晖——小白毛,卷荼
作者有话要说:坑已平,人已史,小事烧纸,大事挖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