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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鹈鹕案卷-第2章

小说: 鹈鹕案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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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见得,首长。我觉得他好像不大欢喜女人。”刘易斯面露喜色。他知道的岂止这一点。他的眼光射向一位他的下属,把这一条逗人南小小珍秘确认一下。
  鲁尼恩没有理会,他也不要听到这个。“他跟你们配合吗?”
  “当然不会。在许多方面,他比罗森堡还坏。他只肯让我们护送到公寓大楼,然后就要我们在停车场坐到天亮。他在七楼上面,您知道。连楼下大厅都不许我们坐。免得招惹邻居讨厌,他说。另外还有十来条进出大楼的通道,根本没法保护他。他还喜欢跟我们玩儿捉迷藏。他经常偷偷摸摸走进走出,我们连他是否在大楼里面都不知道。罗森堡那边我们至少知道他本人整晚都在家里。詹森可办不到。”
  “是啊。如果你们都跟不住他,刺客又怎么能呢?”
  刘易斯没料到有此一招。他也没有听懂这句玩笑。“局长非常关切詹森法官的安全。”
  “他受到的威胁不怎么多。”
  “名单上第六位,比您略少几次,院长阁下。”
  “哦,那么我是第五名啦。”
  “是的。恰好在曼宁法官的后面。他是很合作的。百分之百。”
  “他连自己的影子都害怕,”院长说道,但立即便改口了。“我不该这么说。对不起。”
  刘易斯没有理会。“事实上,除了罗森堡和詹森,合作的情况是够好的。斯通法官很有牢骚,但是他肯听我们的话。”
  “他对谁都发牢骚,所以我们也都不介意。你们猜想詹森偷偷摸摸上哪儿去?”
  刘易斯扫视了一眼他的部下。“毫无所知。”
  闹事的人群中有一大批连成一气,齐声高喊口号,街上所有的人便都随声附和。院长这一下子可不能若无其事了,窗子都在震动。他站了起来,宣布会议结束。
  格伦·詹森大法官的办公室在二楼上,不是临街的一面,也听不见嘈杂的人声。房间很宽敞,然而却是九套办公室中最小的一个。詹森是九个人中最年轻的,能够占有这么一个办公室也算他福星高照了。六年前,他42岁,得到任命,那时候人们都认为他对宪法和法律笃信不渝,而且有着根深蒂固的保守思想,跟那位任命他的总统不相上下。参议院为批准他的任命而争论得如同一场拳击赛。在司法委员会,詹森的表现一无可取。对于所有的敏感问题,他都是模棱两可,因此招来左右夹攻的拳脚。共和党进退维谷,民主党穷追不舍。总统使尽了压力才使双方堰旗息鼓,詹森得到任命,全靠十分勉强的一票的多数。
  可是他总算得到了任命,终身职务。他任职六年以来,堪称失尽人心。任命听证使他深感受辱,起誓要发善心,施仁政。这就惹恼了共和党议员。当他隐隐约约透露出对罪犯的权利怀有同情的时候,他们便都有被人出卖之感。他不受什么意识形态的拘束,很快便与右派分子分手,成为一个中间派,接着又成了左派。然后,听从几个手捋一小撮山羊胡的法学家的主意,他摇身一变,回到右派阵营,跟斯隆大法官联手,投了一次使他声名狼藉的反对妇女的反对票。詹森对妇女没有好感。对于学校里的祷告问题,他持中立态度,对言论自由保护怀疑,对于税收问题上的反对派怀有同情,对印第安人不闻不问,对黑人担心害怕,对色情读物态度强硬,对罪犯心慈手软,对环境保护倒还体面地保持一贯的态度。对于曾经为了詹森的任命而浴血奋战的共和党来说,最令他们伤心的莫过于他居然对同性恋者的权利表现出使人难堪的同情。
  根据他的要求,一件名叫杜蒙德的棘手案子交给他去审理了。罗纳德·杜蒙德跟他的男性情人同居了八年。他们曾经是一对幸福的情侣,两人相亲相爱,共度美满生涯。他们曾想正式结婚,但是俄亥俄州的法律禁止这样的结合。不幸他的情人罹染了爱滋病,不治身亡,惨不忍睹。罗纳德本来可以一手办理丧葬,但是情人的家人出面干预,拒斥罗纳德,不得参与殡仪和葬礼。罗纳德怒不可遏,状告其家人,要求对他所受的感情与心理的伤害给予赔偿。案子在下面法院里折腾了六年之久,现在又突然间安放在詹森的办公桌上。
  案子的焦点在于同性恋者的配偶的权利。杜蒙德已经成了同性恋活动分子的进军口号。单单提到一声杜蒙德就曾触发过街头的恶斗。
  这案子来到了詹森的手中。他的小办公室的房门关着。詹森和他的三位法律助手坐在会议桌的四周。他们为杜蒙德已讨论了两小时,毫无结果可言。他们也没有心思继续争论下去。一位助手,康奈尔大学出身的自由派,主张冠冕堂皇地宣告同性恋的伙伴拥有一切权利。詹森也作此想,但是还不准备公开承认。另外两位助手表示怀疑。他们知道,詹森也知道,如此判决,要得到五票赞成而以多数通过是不可能的。
  话题转到别的事情。
  “院长对你不高兴呐,格伦,”杜克大学出身的一个助手告诉他。关起门来,他们都直呼他的名字,“大法官”是个挺别扭的头衔。
  格伦揉一下眼睛。“又有什么新鲜事儿?”
  “他的一位助手告诉我说,院长和联邦调查局都担心你的安全。他说你不肯合作,院长很不放心。他要我把话传到。”样样事情都通过助理的关系网传递。
  “他想加派两名调查局的人担任你的警卫,他们要进入你的公寓。联邦调查局要为你上下班开车。他们还要限制你旅行。”
  “我已经听说过了。”
  “是呀,我们知道。不过院长的助手说院长要我们劝说你跟联邦调查局合作,以便他们保护你的性命。”
  “我知道。”
  “所以我们才劝你务必合作。”
  “多谢了。通过关系网告诉院长的助手,你们不但劝过我,并且还跟我闹得鸡犬不宁,不过尽管经过你们一番劝说和大闹一场,这一切都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告诉他们格伦自己认为是个大人了。”
  “没问题,格伦。你不害怕,是吗?”
  “一点也不怕。”
  ……
  2
  托马斯·卡拉汉在图兰大学是一位很出名的教授,首先一条,就为了他不肯在早上11点钟以前排课。他的酒量不小,跟他的大多数门生一样,因此他需要每天早晨那几小时的睡眠。然后又需要时间清醒头脑。9点和10点的课时岂不犯了他的大忌。他的出名还因为他不修边幅——退了色的牛仔裤,粗花呢上装,磨烊了的肘弯贴上两块皮补钉,不穿袜子,没系领带,一身的“自由派——潇洒——学者”风度。行年45,一头黑发,玳瑁边眼镜,说他35岁亦无不可,他倒是不在乎看起来是老是少。他一星期刮一次胡子,要到他觉得开始发痒了才刮;到了天气凉快的时候他就留起胡子来,只不过新奥尔良少有这样的天气。他跟女弟子的亲密关系由来已久。
  他的出名还由于他开的是宪法课,一门最不受欢迎的课程,然而是必修课。纯粹是由于他的过人才智和不修边幅,他倒果真使宪法课变得颇有趣味了。图兰大学里没有别人做得到这一点,也没有人想要这么做,确实,大学生都抢着来听卡拉汉的宪法,早上11点,每周三次。
  80个学生坐在六排阶梯座位上,轻声交谈着,卡拉汉站在讲台前方,擦拭他的眼镜。准确的时间已是11点05分,他觉得这还是太早了点。
  “有谁懂得罗森堡在纳什诉新泽西州案中的反对意见吗?”众学子都低下头去,整个教室寂然无声。一定是醉意未消,他的两眼都是红的。每当他一开始就提到罗森堡,这堂课一定不太平,谁都不答腔。纳什?卡拉汉慢慢地,一如惯常的规矩,扫视了整个教室,等待着。一片死静。
  门上的把手嗒的一声响得不轻,打破了紧张空气。门便立即打开,优雅地溜进一位穿了紧身水洗牛仔裤和棉纱套衫的迷人的年轻女生,几乎是顺着墙边摸到了第三排座位,身轻如燕地穿过坐满了人的座位,到达她的位子坐下。第四排的小子们都看得出了神。第五排的家伙则挺身引颈以图一睹芳容。在这两个乏味的寒窗年头中,法学院的少有的乐事之一便是在大厅、会场和教室里得见她的风采,修长的双腿和宽大的套衫。这一套装束告诉人们,那里面掩藏了一个妙不可言的身躯。她可不是个爱炫耀自家体态的人。她只要做个学生群中的一员,属遵法学院的着装规矩;牛仔裤、绒布衬衫、旧套衫,大尺寸的卡其衣服。要是她肯穿一条黑皮超短裙,男生们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她向身边位子上的小子飞闪一个微笑,卡拉汉和纳什问题立即便遗忘得一干二净。她的深色带红的头发长及双肩。她是那种十全十美的娇小的啦啦队长,十全十美的牙齿和十全十美的头发,每一个小伙子在中学时期都曾两次入迷的美人。也许在法学院至少要入迷一次。
  卡拉汉对于闯入者不予置理。如果她是个一年级女生,又是个怕他的人,他也许已经大发雷霆,厉声申斥几下。“法院开庭可是不许迟到的!”就是一句被法学教授们嘶叫得死去活来的现成词儿。
  但是卡拉汉此刻却无心嘶叫,达比·肖也不是怕他的人,在一闪念间他脑子里还产生过是否有人知道他常跟她睡觉的疑问。大概没有。她坚持要绝对保密。
  “有谁看过了罗森堡在纳什诉新泽西案中的不同意见吗?”突然间,他又站在强光圈中了,又是一片死寂。谁要是举起手来就有可能受到严厉的诘问长达30分钟之久。没有人自愿答问。坐在后排的烟民点燃了香烟。80个人中的大多数都在法律拍纸簿上随意乱画。大家都低下头去。翻开案例教材寻找纳什,未免过于显眼,也太危险了,何况现在去找也太晚了。任何举动都只会引人注意。总有一个人要被逮住的。
  纳什的案子还未收进案例教材。卡拉汉上星期匆匆带过提到了十多个小案子,其中就有它。现在他急想知道有谁读到过这个案子,他是以此出名的。他的大考题目涉及1200个案例,其中有1000个是案例教材中找不到的。这门考试成了一场恶梦,不过他可真是个有情人,慈悲为怀的给分,这门课考不及格的准是个天下少有的笨驴。
  这会儿他可不想做个有情人。他在教室里四下寻找。这一回得有一个人受罪。“怎么样,塞林杰先生?你能说明罗森堡的不同意见吗?
  塞林杰立即从第四排回答:“不知道,先生。”
  “好。是不是因为你没阅读过罗森堡的不同意见呢?”
  “也许。是,先生。”
  卡拉汉冲着他发作。发红的眼睛使得满脸的怒容更加显得咄咄逼人。不过也只有塞林杰一个人看得见,因为别人的眼睛都盯在法律拍纸簿上。“为什么不读?”
  “因为我有意不看不同意见,尤其是罗森堡的。”
  笨蛋,笨蛋,笨蛋。塞林杰居然胆敢还手,可是他又没有弹药。
  “有点儿反对罗森堡,塞林杰先生?”
  卡拉汉服膺罗森堡,崇拜他,阅读关于这个人及其见解的各种著作。研究他,甚至跟他吃过一餐饭。
  塞林杰胆战心惊。“哦,不是的,先生。我不过是不喜欢反对意见。”
  塞林杰的应答中本来是有点儿幽默的,可是没有一个人露出笑脸。往后的日子里,倒上一杯啤酒,他跟哥们儿一次又一次谈论起塞林杰不欢喜反对意见,特别是罗森堡的,准会发出阵阵哄堂大笑。不是现在。
  “我明白。你阅读多数意见吗?”
  迟疑一下。塞林杰不自量力的试探较量一番徒然是自取其辱。“是的,先生。读了许多。”
  “好极了。那么,如果你愿意的话,清说明一下,纳什诉新泽西州案中的多数意见。”
  塞林杰从未听说过纳什,但从今以后他会在毕生的法律生涯中都记得它。“我不记得读过这个案子。”
  “原先你说不看反对的意见,塞林杰先生,我们现在又听说你也不在乎多数意见。你看些什么呢,塞林杰先生,传奇小说,黄色小报?”
  听得见几声极其轻微的笑声,发自第四排以后的座位,来自几位自觉有责任出声一笑的学生,可是同时又不愿让人注意到他们自己。
  塞林杰这时已经满脸通红,只能对卡拉汉干瞪眼。
  “你为什么没有读过这件案子,塞林杰先生?”卡拉汉追根究底。
  “我不知道。我……呃……没有注意到它,我想。”
  卡拉汉适可而止。“我不觉得意外。我上星期提到过它。上星期三,确切地说。大考要考的。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不留心一下大考会碰到的案子。”卡拉汉踱着方步,在讲台前面,眼睛盯着学生。“有谁费心读过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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