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破之暝城-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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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求亲问卦哪?”我含笑问道,“不知这‘三女’是哪一家的千金大小姐呀?你的眼光只怕高得吓死人。”
原本只是句玩笑话,却不料苏柏然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再过一会儿,怒色渐消,哀伤渐起,他凄然一笑坐下,自嘲般道:“谁家小姐嫁给我姓苏的,都只能怪命不好。我谁也不敢去祸害,要害也只能害自家人。这位‘三女’呵,还能是谁?范文嘉呗!”
我的头嗡的一声,颇有些像是我那架战斗机被炮弹击中时的天旋地转之感。
“范文嘉?范小姨?”我瞪大双眼看他,指望从柏然脸上看出些说谎话的痕迹来,“你父亲会同意让你娶你母亲的妹子过门?”
他苦笑:“你这可料错了。让我娶范文嘉,恰好就是我父亲的意思。”
我不说话,继续瞪着他。
柏然亦保持沉默。我们相对而坐,我瞪着他,他瞪着自己的双手,恰似两尊石像。
等到柏然重新开口时,我忽然知道,那些在他那张平静面孔后面隐藏了许久许久的秘密与苦痛,终于到了一吐方休的时刻。
“有时候我想,到底是我的出生受到诅咒,还是我弟弟明允。对,就是这个名字,你跟我提起过,你听说过,但我们这个家里的人不愿意提起‘苏明允’,所以看来,应该是他的出生不太吉利。。 最好的txt下载网
小喇嘛(3)
“但是,归根到底还得怪我父亲。我母亲还在世,他就娶进明允的妈妈,也就是现在这座东禾园的女主人。他宠她,这倒无所谓,可能大部分男人都会偏心后进门的那个女人。但他不该立刻就冷落了我的母亲。你知道我母亲是一个多么骄傲多么优秀的女人吗?她的曾祖是前清的榜眼,正黄旗,官拜督察院右都御史。到了母亲这一代,虽不敢说有绝世姿容,但知书达理,明眸皓齿,高贵得像一朵百合花,配他苏东禾实在算得上下嫁。唉,大概一旦家道中落,没落贵族能与新兴资产阶级联姻便算是交上大运。我父亲和我母亲,恰好就是如此。
“算了,说这些都没什么意义。血统无意义,贵族无意义,风华绝代或是蕙质兰心统统没意义。既嫁了苏家,便是这苏家的媳妇。当初我父亲上门求亲之时,信誓旦旦永远不纳妾,永远只对我母亲一人专爱,但不出三五年便娶了二房过门,从此把我母亲扔在一边。柳永说‘更那堪冷落清秋节’,我母亲受到的冷落,又岂止是一个清秋节呢?一年三百六十日,只怕是风刀霜剑严相逼吧。偏偏她骄傲得很,嘴上虽然不说,心里却郁郁寡欢,很快就作下病来。等到明允他母亲刚怀上明允不到六个月,我母亲就悄然辞世。我那个时候不满四岁,按照弗洛伊德的学说,大概正是对即将到来的小弟弟充满仇视与嫉妒的岁数。又失去了母亲,又每日见着那女人在我父亲面前千娇百媚。人家都说小孩子心地纯善,但我总觉得,那个时候的我内心尤其阴暗。我用四岁男孩子的手段来诅咒那个女人,与此同时诅咒我那即将出生的弟弟或是妹妹。我非常孤独,对未来毫无指望。
“然后明允在最好的医院里出生了。我在这座大宅子里一个人度过了幽暗而充满好奇的三十来天,一个月之后,父亲陪着他的妻子以及那个抱在怀中的小婴儿回到东禾园。对呀,我们以前在上海静安路的那座宅子也叫东禾园。父亲是天底下最傲慢最自私的男人,对于他来讲,一旦走入这个家,所有的一切都得打上‘苏东禾’的烙印。现在,最新打上烙印的就是这个叫做‘苏明允’的男婴。
“我记得那是一个午后,东禾园里非常安静。父亲出去办事了,新妈妈在她房间里午睡,怕吵着她睡觉,婴儿便放在另外一个房间的摇篮里。蕴藏了几个月的憎恶感早就令我这个四岁小男孩的好奇心几乎要爆炸开来,我光着脚,悄悄地溜进那房间。摇篮很高,除了那个粉红色的缀满蕾丝的摇篮底之外,什么都看不见。我搬来一张小板凳,爬上去,我第一次看见了明允的脸。
“淡淡的红色,皱巴巴的脸蛋,又细又淡的眼睫毛,紧紧锁起来的眉头。那么薄那么娇艳的湿润嘴唇。小拳头一捏一捏的,又好玩又丑怪。我忽然着了迷。这么个小东西,丑成那个样子,怎么可能会独占我父亲的爱心呢?我几乎立刻就忘了我曾经仇视过他,反而兴高采烈地逗弄起那个小东西来。我试图抓住他的拳头,多么容易呀,他如此轻易地就将那小拳头放进了我的手掌心里,温顺得像团棉花球。我还看见从他的嘴角边淌出的淡淡口涎,细细的一丝,亮晶晶的,带着浓烈的奶香。
“大概是窗帘外的日光发生了转移——以后我这样想——有那么短暂的一小会儿,淡金色的阳光射了进来,刚好投在婴儿的脸上。他不耐烦地试图避开那强光,却无能为力,于是,他忽然把双眼睁开,瞪得圆圆的,直视着天花板上缓缓移动的光的影子。那是一双淡蓝色的眼睛,眼珠子乌黑乌黑的,就像两颗浮在海洋里的宝石。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大海,只是偶尔从大人那里听说过这两个字,但我发誓,就在看见明允的双眼的那一瞬间,所谓海洋,所谓宝石,所谓珍贵的美丽的一切,立刻在我那小小的心灵里刻出了清晰无误的概念。我痴迷地望着那个婴儿,还有他那双睁开的乌溜溜的眼睛,那么美,那么好,那么娇嫩脆弱。我忽然生出对它的无限爱怜之情,恨不能把他拥进怀里,亲吻他,爱抚他,永远永远地保护他,任谁也不能把他从我身边夺走。哪怕那个‘谁’是他的母亲,是我的父亲,也不能!
小喇嘛(4)
“世界上的事往往如此奇怪。当初你所爱慕的,可能爱尽之后,到头来化作一场春恨。当初你所敌视的,反过来却有可能变成一生的挚爱。这种剥极而复的感情,说不定反而更加强烈。我相信我对明允就是如此。
“不,并不存在内疚之心,当初的憎厌仿佛根本就不曾出现过。我毫不犹豫地爱他,几乎连自己也相信对明允的爱与生俱来。我比他大四岁,并且坚信这四岁的距离足以令我担负起大哥的职责。你再也见不到一个原本年纪就幼小的男孩子如此这般地宠爱着另一个更加幼小的孩子。他哭闹,我的心痛得如同刀绞。他笑起来,我整个人都仿佛浸进蜂蜜里。他学说话,第一个吐出来的单词竟然不是‘妈妈’也不是‘爸爸’,而是喃喃的‘哥哥’的音调。我那时并不能体会到这意味着什么,只是感受到无尽无涯的欢愉和畅快。
“明允学走路时,我寸步不离地陪着他,生怕他摔倒。明允的第一辆小脚踏车,是我用自己攒下来的压岁钱买给他的。明允的第一本识字课本,是我第一个翻开它,然后念故事给他听。两岁那年,有一回明允迷上了火柴,悄悄划燃一根又一根,开心得像个小傻瓜。他的顽皮险些引发了一场火灾,我的这根手指就是在那场小型火灾中被烧伤的。后来当勃然大怒的父亲问起原因时,我一口咬定是我玩火烧着了窗帘。我被痛打了一顿,而明允对此一无所知。
“但相比我所做的一切,明允为我做的更加珍贵。其实他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像他第一次睁开眼睛时那样,用乌黑的眼珠子望着我,毫不犹豫地相信我,毫无保留地用最简单最单纯的快乐来回报我就足够了。嘿嘿,其实我那么小,哪里又懂得什么叫‘回报’呢?提到这两个字怕都只是成年人才会有的利己想法吧。我和明允,两兄弟,就只是那样毫无心机地在一起,吃饭、玩耍、学习、哭与笑、快乐与悲伤、依赖与被依赖,一切只是出于直觉。我们彼此相爱,就像一只橙与裹着它的皮。我们血肉相连,心灵相通,我们互相懂得对方的每一个眼神,嗅到对方的每一次呼吸都觉得如此香甜。那种感觉,就像是,就像是……成为彼此生命中的一条河流,暖洋洋的,清澈透明,缓慢地流淌,像营养液一样包裹着我们,像17年或是13年生的周期蝉——哪怕被埋入地底漫长的岁月,只要记得身边有他有我,再漫长的等待也会变得美妙无比。
“我的父亲,以及他的母亲,开初看见我对明允的友好,应该是感到诧异的吧。但很快他们就习惯了,毕竟我只是一个四岁的小孩子,对另一个婴儿的到来表示欢迎和友爱大概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我怀疑他们很快就忘掉了我的生母曾经存在过。这一家子,如今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父严母慈,两兄弟毫无嫌隙,幸福的家庭就像所有的幸福家庭一样。我们就在这样甜美的蜜糖罐里浸泡着长大,直到迎来明允的第14个生日。
“那一年我18岁,刚刚从上海英华书院毕业。我猜想父亲会让我去圣约翰大学,他大概想让我念医科,不过我钟意的却是数学。说来可巧,我对数学开始产生兴趣也是因为明允。几年前有一次明允从他念小学的教会学校带回一本小册子来,说是一位神甫送给他的。明允将册子转送给我,大概是一本关于文艺复兴时期画家达?芬奇的研究论述,拉丁文,我只能大致看懂一些。好在配有不少插图,其中有一幅是《岩间圣母》,插图将画中的四个人物用线条连接起来,刚好是两个相对的三角形。若用抽象的思维来看的话,那很像是一座金字塔。插图上标明,金字塔外围轮廓恰好构成45度—90度—45度。注释上说,这叫‘黄金金字塔’。 。 想看书来
小喇嘛(5)
“此后又从小册子上看到更加著名的《蒙娜丽莎》,她的脸庞和身体同样被画上线条,注释上说这叫‘黄金矩形’和‘黄金三角形’。我不解其意,试图解开何谓‘黄金’的奥秘。第二天我跟明允去找那位叫做丁尼生的神甫,从他那里我第一次听说了‘神圣比例’,还有,后来我跟你提到过的‘斐波那契数列’。我从那时才知道,原来养兔子竟然会养出这样一个贯通整个自然界的神奇数列,原来相隔三百年的两个列奥纳多竟会有如此相通的数学心灵。啊,我忘了给你说了,如果把斐波那契数列中的任意两个相连的数字相除,会得到另外一串数字,1、2、、、、、……基本上都在左右波动,到了第17和第18项的时候,这个比值会变成2584/1597,得到,这就是最理想的‘神圣比例’。
“恰是如此,我开始对数学产生兴趣。虽然这和父亲对我的设想不太一样,但在这方面父亲是个开明的人,更令他感到愉快的是,令我入迷的不仅仅是数字本身,还包括技术与亲自动手。或许因为达?芬奇是我的开门祖师,因此他对机械对设计对物理的爱好同样沁入了我的头脑。我看过他的《大西洋古抄本》,里边有个条目叫做‘制造可能放大月亮的玻璃’,我立刻试着按照他的描述造出了一具半凸透镜折射式望远镜,过了一段时间又造了凹透镜反射式望远镜。少华,那次在石渠告诉你八月份北半球能看见哪些星座,其实那些星星全都是通过我自己造出来的望远镜观察到的。
“呵呵,一提到我喜欢的东西就不知不觉扯远了。反正,父亲对我的选择表示了赞同,但他告诉我,如果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数学家,或者以此衍生出来的天文学家或是机械工程师,必须到欧洲最好的高等学府学习深造。他希望我去德国或是英国,而我却这样想,除非明允跟我一起去,否则我决不离开。而明允那时才14岁,显然是不可能漂洋过海随我一同去国离家的。这么着事情就很简单,我放弃欧洲,去圣约翰大学。
“那时是八月的末了,即将开学的前几日,恰好迎来明允的14岁生日。父亲在东禾园为他举办了一次不同于往日的宴会,从规模到来客人数都大大超过往年。大概在父亲看来,14岁是个很具有代表性的年龄,这意味着明允已经长成为一个少年,这当然值得庆贺。14岁时的明允长得眉清目朗,个子虽不算高,但走在街上已经相当引人注目。他的皮肤很白很细,眼睛大大的,眼珠乌黑,眼睫毛像女孩子一样又密又长。他的态度一向都很温柔,听人说话时会微微地侧转脸庞,嘴角含笑,一副又专注又听话的神情。所有见过明允的人都会爱上他,爱上他的黑头发和黑眼睛,爱上他温柔的笑容。尤其是他的声音,是那种小男孩子尚未变过声、清脆而悦耳的嗓音,说起话哼起歌来就像是一只画眉鸟。他跟着他母亲学过几日京剧,只是闹着玩,却很快就比他母亲更加神似剧中人。举手投足,一颦一喜,把那花旦像了个十足十。我取笑他,他只哈哈一笑,并不在意。
“好吧,那一天恰是明允14岁的生日。东禾园里来宾无数,欢乐宴饮,人人尽兴。不知不觉夜已极深,客人差不多已经散尽,明允的小朋友们也随着父母一一离去。已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