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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都市夜人归 耽美-第49章

小说: 都市夜人归 耽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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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固失笑。钟乐岑的情绪这一阵子已经渐渐从低落中走出来了,有时候炒着菜还会哼歌。沈固很喜欢看他这样子,嗯,苏完虽然是个混蛋,但这次失踪确实是做了件好事。
  
  既然答应了卢纬,沈固就不想拖拉,下一个休息日,他就带着卢纬去了张家。张家从前住在河南路的小房子里,现在已经搬到了香港路。钟乐岑的方法还真不错,张琛一看卢纬是沈固带过来的人,立刻就露出会心的模样,把两人让了进去。
  房子是复式带阁楼,很大,装修得也十分华丽,可是沈固一进屋就觉得不舒服。这屋子太干净了,跟张琛夫妇一样干净得过份。所有的家具包括地毯都是浅色的,但凡有一点灰尘就看得出来,可是到处干净得发亮,搞得他和卢纬在门口都愣了一下,硬是不知该不该进去。
  张琛忙着拿来两双鞋套:“不好意思,小洁她就是太爱干净,要不,穿上这个?”
  楼梯上响了一下,张琛回头喊了一声:“琳琳?哥哥的同学来了,还记得不?高中的时候跟哥哥一块打篮球的。来叫沈大哥。”
  张琳从楼梯上走下来,小声叫了一声:“沈大哥。”
  沈固对她笑笑,卢纬主动自我介绍:“张小姐,我是玫瑰婚庆的,那天婚礼上有几张你的照片,当时忘记交给张先生,这次特地把底片送过来。”
  “哦——”张琳显然有印象,“你是摄像师的助手。”
  “对。”卢纬把照片双手奉上,“当时多亏张小姐,不然我们都要饿死了。”
  张琳不好意思地笑笑:“没什么的。这照片是你照的吗?”
  当然是卢纬照的,而且是他特地抓拍的张琳的特写,尤其是抢新娘捧花的那一张,还经过了处理,拍得很不错,张琳一张张翻看着:“你拍得真有意思。”
  张琛会意地看了沈固一眼,悄悄竖了竖大拇指:“琳琳,哥跟沈大哥到阳台上抽根烟,你慢慢看照片,要是好,哥给你放大几张挂起来。”
  沈固跟着他走到阳台上,一关上阳台门,张琛就迫不及待地说:“兄弟,谢谢你啦,我看琳琳跟这个小卢还很谈得来呢。琳琳喜欢画画,也喜欢摄影,我看合适。”
  沈固无奈地摇摇头:“张琛,我怎么觉得你急得过头了?我先声明,卢纬人不错,不然我不会带过来,但是家庭条件不好,他父母都早死了,只有一个姨把他养大的,以前跟几个同学一起做杂志,后来出了点事不做了,现在在婚庆公司,条件就是这样,你看合适吗?”
  张琛直点头:“家庭条件什么的我不在乎,琳琳也不在乎,要不我干嘛给她准备嫁妆?只要琳琳喜欢,人好,对琳琳好,就行。你介绍的人我信得过,如果琳琳喜欢,我没的说。”
  沈固摇头:“我还是觉得你太急了。”
  张琛搓搓手,嘿嘿笑了笑:“你不懂。长兄如父,这就跟嫁女儿一样的。”
  沈固觉得这比喻并不合适,没见过当父亲的拼命要把女儿往外塞的,虽然这是人家的家事,但卢纬毕竟是他带来的,还是尽一句的好:“你还是多考虑考虑,如果琳琳真的觉得好再说。她才二十出头,你急什么呢?”
  张琛嘿嘿笑着,连连点头,递了支烟。沈固一般不抽烟,但还是接了过来。伸手的一刹那,他眼角余光在阳台的玻璃窗上瞥到一抹反光,金色的,小蛇一样一闪。沈固猛地回头,客厅里还是只有张琳和卢纬在说话,并没有什么异常。
  “怎么了?”张琛正要给他点烟,就见沈固猛一回头,吓了一跳,“有什么东西?”
  “我好像看见什么东西闪过去了。”
  张琛脸色微微变了变,笑了两声:“什么东西?”
  “没看清,一道金光似的。”
  张琛低下头去点烟,打火机连按了几下才按燃:“眼花了吧?要不然就是下头汽车的反光。”
  “也许吧。”
  张琛抬头笑笑,沈固觉得他笑得有些勉强:“肯定眼花了,楼下汽车来回跑,反光得厉害,有时候眼都晃花了,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光污染吧。哈哈……”
  
  从张琛家回到康佳花园,沈固还没进小区花园就看见门口停了一辆车,车牌号他见过,周文的。果然他拿钥匙开了门,就看见周文坐在客厅里跟钟乐岑说话,一看见他就站起身来:“沈先生——”
  沈固把外衣脱下来扔到沙发上:“周律师有什么事?”
  周文看见他就有些说不出来的紧张,清清嗓子:“前几天送过来的文件,沈先生看过了吗?”
  “看过了。”
  “沈先生什么时候有空,去办一下过户手续?”
  “用不着。”
  “呃——”周文勉强地维持着笑容,“这是萧老先生——”
  沈固皱皱眉:“周律师知道我外婆现在在哪里吧?”
  周文的笑容快维持不住了:“在,在疗养院。”
  沈固眼睛弯了弯,却冷冷的:“那周律师知道她为什么在疗养院吧?”
  周文说不出话来了。为什么?被他气的呗!这些天文件送过来如同泥牛入海,他就知道这事不好办,偏偏萧士奇非要认这个孙子不可,他想不来也不行。他是知道萧家内情的,萧士奇本人很有魄力,可是教子就不算有方。长子萧一帆风流且平庸,不成气候;次子萧正帆倒是很有些商业才能,但风流劲跟大哥有一拼,而且机能强健,私生子私生女一堆,光付抚养费就是好大一笔开销;老三萧萍萍是个女儿,其实是最有商业头脑的,但在守旧的萧士奇眼里,女儿根本不算数;老四萧莫帆是个病秧子,年年发哮喘,根本不能用;老五萧轻帆倒是个聪明人,但他的才能是建筑设计,虽然对萧家的生意正好有用,但却不是当家人的料。第三代的问题首先是正统出身的太少,萧一帆不用说了,萧正帆那里绝大部分都是私生子,萧莫帆只有一个女儿,萧轻帆则抱独身主义,萧士奇也拿他没办法;其次,第三代的这些少爷小姐们纨绔气太重,不成材料。相比之下,沈固虽然也是私生子,而且没经过商,但周文直觉他比萧家现在这几个正统出身的第三代都要强得多,至少拿得出场。而且萧一帆除了他再无所出,现在又没有正式的妻子,只要沈固改了姓,对外就可以说是前妻所生,当然这未必能瞒过所有的人,但有时候,只要话能冠冕堂皇地说出去,谁管它是真是假呢?估计萧士奇也是看中了这一点,所以非要认他不可。可是萧士奇不用亲自来面对这个人啊……
  “怎么,周律师忘记了?”沈固冷笑一声,“周律师是不是觉得,你是律师,我就不敢动你?”
  周文没这么觉得。是,他是律师,如果有人敢动他一根手指头,他能告到那人倾家荡产,可是站在沈固面前,他真不敢这么说。
  “沈先生,你看,我也是端人饭碗,供人使唤,沈女士这件事,我很抱歉,但我真的并不想伤害到她……”
  沈固挥手打断了他的话:“我的意思很明白了,周律师从今往后请勿出现在我面前,我是个粗人,只会用拳头解决问题,说句不客气的话,周律师如果再来,我见一次揍你一次。现在,请吧。”
  周文没敢再多说一句,他知道沈固说得出做得到,而且他现在还是萧士奇拼命想拉拢的人,揍了也白揍。他不吃这个眼前亏,所以拿起包溜之乎也,只是出门前扔下一句:“房屋产权让渡文书我留下了,沈先生如果哪天改了主意,请给我电话。”
  沈固砰一声关上门,捡起茶几上的文件直接扔进垃圾箱。钟乐岑一直站在厨房里听着,这时候才走出来,小声问:“我是不是不该让他进来?”
  沈固吐了口气,看他一眼:“没事。不过以后再看见他当不认识就行。”
  钟乐岑抱歉地看着他。沈固最看不得他这种表情,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干什么?我说什么了吗?没你什么事,你这副表情干什么?”
  钟乐岑低下头,沈固叹气:“行行,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你就知道我为什么烦这人……”
  这事其实并不很复杂,钟乐岑做着饭,沈固就把这三十年的破事讲了一遍,讲出来了,他倒觉得轻松了:“就这么点破事!萧家现在不知犯什么神经,突然又想起我来了,这还就没完了。周文是替人办事,但他把我外婆气进了疗养院也是事实,所以以后看见他就当没看见。我估计萧家一时半会不会死心的。”
  钟乐岑担心地说:“他们会不会把这事到处宣扬?”
  沈固挑了挑眉:“宣扬?随便。那又能怎么样?其实我就不明白萧家到底什么意思?为了多个人分家产?”
  “也许他们觉得对不起你?”
  沈固冷笑一声:“会那么想就不是萧家人了。你知道萧家是怎么起家的吗?就是文革那段时间,乱得可以,处处破四旧,萧士奇就借那个机会弄到不少古董什么的,连刨人家祖坟的事都干得出来,他会觉得对不起谁吗?得了,别提这种闹心的事,我们吃饭。”
  




44

44、纷至沓来      
 
 
  闹心的事什么时候都有。沈固一上班,就先接到局里下发的文件:有一批文物流入了滨海,局里要求各派出所在自己辖区内要多加注意,绝不能让这批文物再流出海外。
  坐对桌的陈大姐无奈地叹气:“文物……现在那么多假货,就算这东西摆到咱们眼前也认不出来啊……”
  沈固端详着文件后附的图片。东西很杂,有战国时期的青铜爵,秦代战车的构件,汉代的发簪……沈固对古董差不多一窍不通,只觉得这些东西看起来铜绿斑驳,跟文化街地摊上卖的那些假货也没什么两样,就算真在他面前交易,他也不一定能分辨得出来。他翻到最后一张,是一柄铁剑,虽然是图片,也能看得出刃口十分锋利,剑身上有隐隐的缠丝纹,手柄上缠着金线,已经磨损得十分厉害,依稀能分辨出两个小字:泰阿。
  “这些东西要真是珍稀的文物,肯定不会随便就在文物市场出现,要交易也是私下交易,我们这些小派出所连点内幕线人之类的都没有,怎么能查得到啊!要查也是海关那边该注意吧?”
  沈固对大妈大姐级人物的唠叨实在是没有抵抗力,拿着图片站起身:“既然局里有通知,我到文化街去看看,说不定能有点什么线索。”
  “哎,文化街不归咱们这片管啊……”
  沈固皱皱眉,电话突然响了起来,陈大姐接起来,没说几句话就变了脸色,转向沈固:“小沈,咱们片区里出人命了,有人在晨练的小树林里发现一具死尸。你,你快去看看吧。”
  沈固到的时候那里已经被隔离了开来,有警察在里面检查现场。沈固一眼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孔,就是当初负责罗蔓那案子的小警察,据左健说是从警校毕业不久刚进刑警队的,因为长得黑,大家都叫他小黑子,本名伍又反而没人叫了。小黑子也看见了他,摘了手套走过来:“这块儿是你们管区啊?”
  沈固点点头:“你们来得挺快。”
  “不快还行吗?这现场都快被破坏完了。”
  “怎么死的?”
  “被人捅死的,凶器不在现场,留下一个脚印,不过被看热闹的人踩得差不多了,基本没用。看看你认识吗?是你们片区的人吗?”
  沈固过去看了看,死者没什么特点,是很难让人留下印象的那一种,年纪也就在二十来岁,穿着普通,被人在颈部和腹部各捅了一刀,从血液凝结的情况来看,是昨天夜里死的。四周并没有什么搏斗痕迹,旁边的法医正从死者衣袋里掏出一个瘪瘪的钱包,里面有两张粉红一张绿,再就是乘车卡和身份证。沈固瞥了一眼,死者叫夏天,莱西人。
  小黑子皱着眉把身份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嘴里嘟哝着:“最怕这种外地打工的人,最难查了……得赶紧给莱西局打电话。”
  沈固问他:“左队长这些日子怎么没见着?”
  小黑子看他一眼:“左队长回四川去了。”
  沈固确定他在撒谎。小黑子还是经验太少了,如果他不抬头用那么警惕的目光看他,这回答就比较可信了。所以,他更确定左健应该是执行任务去了。
  “小黑子——”法医在那边喊了,沈固跟着过去,法医已经从落叶里捡起一件手绢似的东西来,那是块白色粗棉布,虽然在地上过了一夜,也能看得出来本来洗得非常干净。棉布上有整齐的褶皱,看来平常是被人叠起来放的。小黑子用两根指头拎过来看了看,嘟哝:“这上头也留不下指纹啊……”放到鼻子上闻了一下,“一股土腥味,说不定就是别人随便扔的。”
  法医随手给他后脑勺来了一下,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现场的一切东西都可能是线索,你怎么从警校毕的业?还进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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