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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哀兵必爱-第2章

小说: 哀兵必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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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局局长张建国,今年46岁,个子不高,稍胖,戴金丝边的眼睛,俨然是大学里的教授,待人接物都很和善,头脑异常灵活,很受上级的重用。旁边坐着他的妻子唐欢,漂亮温柔的女人,也是卷发,眼神中有隐藏不住的柔情。聚会地点是本市的五星级饭店,尤坚诚恳的说出自己的想法,已经给张局长留了一套房子在自己新开发的小区中,随时可以入住。张建国会意的点头,喝掉了尤坚敬的酒。这时候张建国的司机韩宇进来了,后边跟了一个姑娘,十七八岁的样子,短发,白皙,明萌皓齿,笑靥如花,估计是看见尤坚的缘故,这是每个怀春少女看见英俊男人的第一反应。张建国先是一愣,然后介绍说,“这是我的女儿,叫张晓棠。这位是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尤坚尤叔叔,这位是梦阳叔叔。”“尤叔叔好,梦叔叔好!”张晓棠刚上了大学,在高中成绩优秀,可能是短发的缘故,很有知识分子的感觉,没有她妈妈漂亮,但看上去很聪明,女孩是像爸爸的。

  “你怎么来了?”唐欢问。“哦,我带狗狗去洗澡,路过就看见韩宇和你们的车了,正好没吃饭,我就进来了。”“那狗呢?”张建国问,“在车里,保安好像不让进吧。”“韩宇,你去和保安打声招呼,把毛豆领进来,让晓棠在这吃口饭。”尤坚看出来,这个张局长对女儿实在是宠爱。而张晓棠的性格有点像男孩子,想法很独特,尤坚倒是很喜欢和她聊天。毛豆是只大金毛,阳光活泼,张晓棠最喜欢狗。

  张晓棠在A大学读书,住寝室的时候很喜欢一个大她几届的学长,对方不高也不帅,只是笑容温柔,她就喜欢温柔的男人,于是就频频的给他发短信,打电话约他,请他吃饭,可是对方显然不喜欢她,她可爱但不漂亮,聪明但不温柔,为人也不张扬,不受男生欢迎。时间久了,张晓棠很失落,不愿意住在寝室了,在学校附近找了房子搬出去,搬家的那天韩宇开着老板的奔驰去接她,搬东西的时候看见了那个喜欢的男生,张晓棠过去和他说再见,心里还是不舍,他温柔的眼神里还多了许多诧异,但还是温柔,那男生看见韩宇站在车旁等她,于是问“你男朋友吗?很帅啊!”张晓棠没有笑“他是我爸爸的司机。”转身上车,韩宇关上门,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男生,他肯定后悔死了,人不可貌相,有钱人更不可以貌相。

  从那以后,张晓棠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她依旧喜欢温柔的男人,就像她一直喜欢温柔的金毛一样。自己开一辆宝马的Cooper,她的大金毛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因为那一直闲着,没人坐。因为这辆车以前是哥哥的,哥哥很英俊,笑的时候眼睛眯起来酒窝闪烁,金发及肩,比那天在酒店看见的尤坚叔叔还要英俊,男孩子都像妈妈,哥哥叫张不焕,比张晓棠大7岁,他16岁就会开车,接晓棠放学,送他上学。只是在他19岁的时候就得病死去了,情人节出生,古灵精怪的水瓶座男孩,没来得及谈一场恋爱就离开了。张晓棠一直遗憾的是,不知道哥哥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如果知道就可以把自己变成那样的了,那样哥哥看见就会很高兴了。所以她一直在找,找一个很像很像哥哥的男人,阳光笑容,酒窝,金发。会有那样的男人吗?

  后来有一次,她去商场闲逛,就自己一个人,车停在外面,毛豆留在车上,夏天到了,头发剪得更短,穿miss sixty的沙滩短裤,人字拖,大T恤露着肩膀,戴眼镜,拎着miumiu的机车包,什么也没买,路过一家新开的丝芙兰就进去看看,几乎没有客人,就去了娇兰的柜台,她喜欢的牌子。这时候身边多了出现了一个男人,二十多岁,高个子,白皙,手指纤长,笑容迷人,声音很温柔,短短的头发,上面也染了金黄色,有浅浅的酒窝,“小姐,要买点什么?我帮您介绍一下好吗?”张晓棠喜出望外,就是他了,就是他了,随手拿了个防晒递给他,他放在购物筐里,挎在手臂上,跟在她后面走,柔声细语的为她介绍。于是她就买了Dior的粉底,唇彩,精华液可以送给妈妈,还有一些别的东西,这些她都有很多,其实她想要的是眼前的这个男人。

  看了一眼他的胸牌,原来他叫崔巍,“你叫崔巍?”“嗯。”他点头的时候微微撅起嘴,眼睛眯成一条线。他是本地人,性格温柔,由于长的白净就一直卖化妆品,不算很帅,但恰好是张晓棠喜欢的类型,最近销售业绩不好,没什么客人,张晓棠一下子买了这么多,看来这个月销售业绩算是够了,还会得到奖金。“名字真温柔,电话借我一下!”张晓棠是个很直接的人,女孩的矜持她一点都没有。拿他的电话拨通自己的号码,告诉他,“我叫张晓棠。”结账的时候,经理礼貌的说,“谢谢,一共2654元。”卡是爸爸的附属卡,没有密码,签字就好。走的时候问崔巍,“你几点下班?”“今天五点,您有什么事吗?”笑的时候露出好看的牙齿,张晓棠没有回答,只是对他笑笑就走了。

  下午五点,张晓棠又出现在丝芙兰门口,坐在车里等崔巍,毛豆已经送回家了,因为今天副驾驶的位子就有人坐了。看着他出来了,换了自己的衣服,布鞋牛仔裤和背心,肩上背着个大包包,张晓棠下车向他招手,喊他的名字,那一瞬间,和他一起出来的同事包括他自己都震惊了,这个姑娘真来找他了,,还是穿着人字拖,开了一辆红色的宝马Cooper,崔巍想,人不可貌相,难道她真的喜欢我?于是在别人羡慕的眼光中走过去,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微笑,他知道自己的笑很迷人。

  “上车吧!你爱吃什么?”张晓棠笑着问,好像她是个绅士,而对方却是淑女。“你是女孩,当然你说了算。”崔巍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很多事情都心照不宣了,到了现在他开始很喜欢眼前这个姑娘了,因为他终于确定这不是做梦,因为张晓棠很有钱,因为她和别的姑娘不一样,因为她不像姑娘,因为她很喜欢自己。晚餐吃的川菜,张晓棠喜欢,吃饭的时候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帅哥,心满意足,秀色可餐,吃完饭后就拉着崔巍的手去逛商店,崔巍也是个体贴的人,紧紧握着不松开。去超市买了毛豆最喜欢的牛肉罐头,开车回了自己租的房子,两室一厅,虽然不能跟家里相比,也算是很大了。毛豆躺在地板上昏昏欲睡,看到牛肉罐头就有了精神,不理他俩,自顾自的吃。张晓棠把崔巍领到床上,坐在他身边,手搂着他的脖子,亲亲他的小嘴,崔巍早已明白了她的意思,把她按在床上,开始脱她的衣服,然后脱自己的,小DD已经呼之欲出,张晓棠笑着说,“我喜欢你,因为你长的好看,但这个不行。”“为什么?”崔巍一头雾水,真是个怪人。“别问了,你是我的就行了,呵呵,你会开车吗?”“会的。”“那就好,车钥匙给你,以后出门你开车,我白天要上学,你在家要乖哦,帮我遛狗吧,然后开车去接我,去我爸爸家。”张晓棠一边说一边靠在崔巍的肩膀上,笑的很甜蜜,心里在大喊,哥哥,终于又找到你的感觉了,哥哥,梦里我会见到你的。

  崔巍虽然觉得她奇怪,但是对她很好,他知道张晓棠喜欢温柔体贴的男人,喜欢他笑起来的样子,喜欢给他买Versace或是阿玛尼的外套,他再也不用去上班,偶尔做饭给她吃,每天起来遛狗,出门前给她化妆,她不在家他就自己出门,开着她的宝马,回过几次父母家,大多数都住在她租的房子里,他知道了张晓棠的家世,而且她爸爸妈妈也没有反对他们在一起,这样就很好,奇怪的是张晓棠始终不肯和自己那个。日子就这样过着,转眼就到了寒假,张晓棠决定去一趟泰国,让巍巍陪他一起去,说是去拜佛,其实她另有目的。她知道泰国是个崇尚巫术和降头的国度,带着哥哥的骨灰和他生前她保存下来的头发,他踩过的泥土,他的一件衣服,他的照片,最重要的是一个和他长得很像的人,这样就可以找到哥哥的灵魂,不用等到梦里才能见到。

  到了泰国之后,找了很多巫师,他们告诉张晓棠,只有一个人能找回死去人的灵魂,他是一座寺庙的住持,他很善良,或许会帮你。寺庙很衰败,门口有一只灰白毛相间的大狗,很脏,仔细看像是一只萨摩耶,寺庙里都没有几个人去进香拜佛,张晓棠和崔巍去的时候,住持在诵经,她给了2万元翻新寺庙,住持很惊奇,把她们请到内屋,于是张晓棠说了自己来的目的,恳请大师帮忙,找回哥哥的灵魂。住持想了想,答应了,信佛之人,总是善良的,佛教育我们要与人为善,死后可以升天。

  仪式在地下室进行,崔巍吃了安眠药,昏睡在椅子上,身上穿着张不焕生前的衣服,住持取了一点不焕的骨灰,放了一点崔巍的血,连同头发和泥土一起放在一个坛子里,据说下降头也会用到,里面好像还有蝙蝠的毛,青蛙的腿,蜈蚣的尸体,已经发出腐臭味道,最后把不焕的照片放在最上面,嘴里念念有词的说着什么,不一会,张不焕的灵魂从坛子里飘出来,他还穿着死去的衣服,脸色苍白,眼睛有点红红的,见到张晓棠就笑了,“糖糖。”“哥哥,你回来了,我终于又看见你了。”张晓棠的眼泪泛滥决堤,7年的思念铺天盖地而来,只要你能起死回生,我愿意拿我的一切来换取,我愿意寂寞一辈子,我愿意穷的去要饭,我愿意变成世界上最丑的姑娘,甘心的,情愿的。

  住持用自己的血在崔巍的胸口画了一道符,告诉张不焕,“你可以随时上他的身,有危险的时候可以留在你妹妹的项链里,珍惜和家人相处的机会。”

  不焕进了崔巍的身,崔巍醒过来,走到大师面前,跪下了,跪了好久,感谢的话已经说不出,只有下跪。住持把他扶起,他走到已经泣不成声的张晓棠身边,一把抱住了她,“糖糖,你都长这么大了,糖糖。”张晓棠又找到了童年时候被哥哥拥抱在怀里的感觉,这就是哥哥,虽然外表是崔巍,但他的灵魂是哥哥。哥哥真的回来了。

  休息了一天,大师把他们俩叫到内室,旁边还站着那只看门的大狗。大师说有一件事也要求他们帮忙,转身对大狗说,“还是你自己和他们说吧。”于是大狗直立起来,抖动身体,发出耀眼的强光,晃的他们睁不开眼睛,等到下一瞬间睁开眼睛的时候,大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英俊的男人,虽然很憔悴还长出了须根,依然掩盖不了他那张英俊的脸,张晓棠和张不焕都呆住了。男人开口说话了,“对不起,没有吓到你们吧,我叫做轩辕无极。。。。。。”  

  原来他在回到雪狼族之后,同族的雪狼认为他触犯了他们的族规,擅自和人类交往并有了后代,影响了他们高贵的血统,没有资格做他们的国王,于是把他打成重伤并囚禁在泰国一所寺庙里当看门狗,并且在他雪白的被毛上淋上了尸体的血,他的被毛不再是闪闪发光的银白色,他失去了雪狼族与生俱来的标记,他不再是雪狼族的人,曾经高高在上的国王变成了丧家犬。

  “所以请两位带我回中国,回到你们的城市,我的爱人和女儿一定在那等我,我要找到他们,可以吗?”轩辕的眼泪让人找不到拒绝的理由,不焕过去拍拍他的肩膀,“放心吧,交给我们,我们一定会帮你的。”

(三)
再次回到中国的张晓棠满脸的幸福,一路上就就是牵着不换的手,靠着他的肩膀,他是哥哥,他是我最爱的男人,他回来了,就在我面前,样子变成崔巍也没关系,灵魂是哥哥。而在崔巍身体里的张不换也是如此,离开人间7年了,妹妹一直在想办法救自己,他最爱的女人就是糖糖,对她笑,满眼温柔。而轩辕就安静的看,他知道他们的过去,知道他们所有的故事,十年寂寞的生活,对一切都早已习惯,一只看守寺院的*,不漂亮,脏兮兮,只有无求对自己很好,偶尔带自己去洗澡,总在念经的时候把自己带在身边,天冷的时候就让自己睡在屋子里,就这么过了十年。不知道纯澈现在怎么样了,他是不是已经开始衰老,透是不是已经长大了,这种思念从开始时候撕心裂肺的痛楚,逐渐变成风湿般酸溜溜的痛,到最后就像清风拂过脸庞,就是习惯的过程,就像我们疯狂爱上一个人,日子久了,激情就没有那么强烈了,不是不爱了,理智已经被爱吞没。

  回到张晓棠自己租的房子里,把行李放下,出去大吃一顿庆祝不换和轩辕的回归。几天的相处,兄妹俩很喜欢成熟稳重的轩辕,他不但英俊,而且细心,很有男子气概,是少见的优秀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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