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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把你的脸给我-第96章

小说: 把你的脸给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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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挤着一群人,都在往墙上看着什么,边看边叽叽喳喳的议论。

    赶车的回头说了句:“嘿,一定是又通缉逃犯了。记得上次有个人把他娘子杀了,坐着我这车逃跑。他自然也不能说自己是杀人犯了,可是我早先就在通缉令上见过他的模样。结果我不动声色的和他边聊边赶车,最后把车停在了衙门口。这小子傻了,可也来不及了。哈哈,县老爷当即赏了我五十两纹银。看看今天是哪个倒霉蛋?客官你先坐着,我下去看看就来。”

    待他跳下车挤进人群,李元江随即也跳下车。

    以他的鹤立鸡群很快就看到了墙上通缉令,上面画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像自己。

    一时间差点坐在地上。

    慌得忘了看上面的名字,只是趁车夫还在那比划,就赶紧溜走。临了,还不忘放下车钱。否则……

    他再也不敢坐车了,也不敢抛头露面,怕会被人认出来。怀里揣着的银票始终不敢去兑换,就怕当场被拿下。一碰到穿官服的经过或听见知府巡视的锣声,他都躲得远远的。

    可是他的个子实在太引人注目,细微的一个动作都会被人首先注意。有次一个衙役叫住他,其实只是看他见到自己转身就跑甚是怀疑,但是打开手上的通缉令又发现面前这位根本不是他们要找的人。而李元江从今以后再也不敢直着腰走路了,只是为了使自己显得和其他人一样的普通。

    就这样的逃亡,竟然不知不觉的穿过了二十几个州县,到最后便成了一个叫花子。

    其实做叫花子也满好的,李元江自幼便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不用现学。只是每每开口时总难免想到自己秀才的身份,有点难以启齿。

    而且当叫花子不用要求太高,温饱即可,并且随着不断的接近南方,衣服方面的问题更是不用担忧了。

    所难的只是吃。

    常年的娇生惯养,李元江早就吃不惯这些被人剩下的乱呼呼的几乎馊掉的食物,可是为了活命,他得硬咽下去。每一口难挨,都会让他想起很小的时候与暖香一起的讨饭生活。



………【索魂发 第五章 天降不详 第九十六节 纸团】………

    暖香?

    自从他从马车上逃走便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更没有听到过那恼人的声音。就连做梦,梦的都是这十几年来熟得不能再熟的生活,飘絮、蝶梦、丹阳、小荷、醉艳、甜娇……甚至连嬷嬷和娇凤都梦到过,却唯独没有她。

    她似乎消失了。

    而到底是安息了还是放弃了他,抑或是因为太远而无法追赶,这就无从知晓了。但是他的要求很简单,只要不再纠缠自己便好。

    接下来的日子其实可以算作无忧无虑了,可是做了坏事的人总是会提心吊胆,身边人的一句话一个眼色都会让他心神不宁。

    身为乞丐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可以听到很多的消息。

    李元江最关心的自然是凶杀案。每次都是提心吊胆的听,然后发现所谈的不是自己,松了口气,但是还是放心不下。久而久之竟有了种怪癖,既希望所讲的凶手不是他,又暗自期待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自己。似乎只有这样,心才能放下,才不必为下一个故事心惊肉跳。

    可是听了许多年,心中仍旧留有一个悬念。

    而作为乞丐也有不好之处。

    生活条件自不必讲了,就是本都是社会的最底层,彼此却要分出个三六九等,他这个后加入的,自然是最下等了。这表现为不仅讨饭捞不找好地方,还要经常将好容易讨来的钱贡献给“上等人”,稍有不从便是拳打脚踢。

    刚刚开始的时候,周围的乞丐见他个头高大,一时惧怕。没几天,就发现他不过是个绣花枕头,于是便开始“剥削”他。起先他也反抗,倚仗身材的优势胜利过。但是好虎不敌群狼,在一次围攻下,他擦着唇角的血滴向那个为首的小个子奉上了一天的收获——二十文钱,并接受了个屈辱的条件,就是每天都要向小个子上缴二十文。就这样,临走时他还挨了一脚。

    可即便是他这样的忍气吞声还是免不了挨揍,而这其中的原因多是乞丐们看他不顺眼了,因为他看起来似乎和他们不大一样,那种感觉好像是……装腔作势,于是其他的乞丐便自然而然的感觉自己受到了歧视。

    同是乞丐,怎么能容他如此高人一等,何况他还是个刚入伙的,于是便经常成群结对的教训他。

    见乞丐内讧,过路人便围过来观看,嘻嘻哈哈,指手画脚。

    官差是不爱管这事的,因为乞丐是最底层的人,管他们怕脏了手脚。实在看不过了,才吆喝两句。进行群殴的乞丐作鸟兽散,剩下李元江面对官差的“关心”又怕得支支吾吾说不出个什么。

    所以,对于他,唯一的选择便是忍耐。

    就在他以为这一辈子就要如此暗无天日的,麻木的继续下去直至老死街头的时候,一个意外突然降临到他的身边。

    那天,他因为街头的摊位被另一个乞丐抢占而到附近的村子里要饭。

    其实到这里要饭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避开众多乞丐视线的追踪,一旦讨了钱可以私自留下。只是在这种地方,得到的多是剩饭剩菜。

    在路过一家低矮的茅房时,李元江正犹豫着是否要进门讨吃,因为看这家的门面怕是自己的吃食尚难解决呢。

    正准备离开,就听见里面大吵起来,随后就见一纸团迎面飞来,正打中他的鼻子。那鼻子昨夜刚刚被其他乞丐打伤过,这个纸团虽然不是石头,却因击中新伤而使他泪流满面。

    他顺手要将纸团扔掉,但是露在上面的“万贯”二字吸引了他的视线。于是他立刻展开信来……

    “三哥:

    展信悦。

    小妹多年不曾归家,亦未有书信,实是始终惦念你与侄儿世昌。

    今有一事,望与三哥相商。

    世昌已成年,当及早结亲,以免耽误自家香火。而你我之心共通,便是吾家后辈定当迥然出群方能光耀门楣,不负“世昌”之名意。

    顾吾四周,仅小女凝霜能够与世昌匹配。

    凝霜乃大太太所出,今年方二八。生得是花容月貌,且品行出众。

    只苦于家徒一女,无有子嗣承继万贯家业。

    吾心有一念,望世昌来此结亲。一可解三哥疲累,二可顺继家业。则吾辈兴旺,指日可待。况世昌自幼聪颖,早年便中了秀才,而在此苦读,定能高中。届时万事俱备,岂不了你我一桩心事?

    望三哥体谅小妹一片苦心,督促世昌早日上路。妹亦感三哥情深义重,难以割舍叔侄之情,可同来我处,小妹定当倒履相迎……“

    还没等看完,屋里的争吵声更激烈了。

    李元江仔细一听,却似乎只有一个人在大吵大闹,而且还从屋里吵进了院中。

    他忙把自己藏起来,然后伸出脑袋。

    一个精瘦的老头激动的指手画脚,怒不可遏,身旁一个面色苍白但不失俊秀的少年正手足无措的安慰着。

    老头的话语虽然凌乱,但是李元江倒听得明白。

    老头是不愿让少年做倒插门的女婿,认为这是辱没祖宗。他见少年闷不吭声,以为他已经准备背叛祖宗了,便闹得更凶了,直逼得少年赌咒发誓一定坚守本分绝无二心老头才疲惫的耷拉下脑袋由少年搀着回屋。

    李元江暗骂老头迂腐,不识时务。可是也正因了这迂腐他才捡了这样天大的好事。

    一个计划已经在心里萌芽,而且以势不可挡的速度成长并茂盛起来。

    他再次认真的看了看信上的内容。

    工整的蝇头小楷已经印上了他的心,与此同时,信封上“聂青山”三字也没有溜出他的视线。

    从现在起,他就是“聂世昌”了。

    看那少年的样子像是还不到二十岁,自己……多大了?

    李元江自从过上漂泊生活还头回想知道自己的年纪,今日算来竟吃了一惊。他已经做了五年乞丐,现在,已经二十三岁了。

    想到这,不禁热泪盈眶。

    这五年来,可谓受尽了屈辱,品尽了世态炎凉。看来老天也在同情他,给了他这样一个上好的机会。这是上天赏赐他的一个翻身的机会,否则,为什么单单是今天来到这,为什么这封信单单击中了他?



………【索魂发 第五章 天降不详 第九十七节 鬼谷】………

    错过上天的赏赐是要受罚的,所以不可不要。

    他突然想起神算子似乎说过他会享受荣华富贵,原来是这样。

    如此看来这苦是没白吃啊,要不怎么都说“苦尽甘来”呢?

    什么祖宗,什么门楣,我李元江就是天生天养,不就是个名字吗,叫什么不一样?只要能过上好日子。

    被什么抛弃都不要紧,关键是自己一定不能抛弃自己。而且自己从今以后就可以抛头露面了,因为他叫“聂世昌”,是一个富贵人家的上门女婿。

    他对自己和这个聂世昌进行了比较,发现除了名字不同外其他都差不到哪去。

    再看了看地址,常家离此至少一千里。不说命案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恐怕无人在意了。就算是有人还记得,谁能认为一个豪门的女婿会是杀人凶手呢?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这么多年,李元江在讨饭生涯里总结出了最珍贵的一条人生哲理,也是俗话,那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于是经过周密计划,他取出埋在地下的四十五两银子买了辆马车。

    几日苦练,终于把握驾车的要领。

    他要亲自驾车前去,因为他毕竟有些担心,可别在路上就被人拿去换了赏钱,那就得不偿失了。

    在抵达的当天,他特意修书一封托人送到了常家,然后自己在镇子上转悠了几天……

    于是,一切就这样开始了……

    本来他可以好好的过自己一直向往的日子。

    凝霜是不是黄花闺女,他不在意,甚至认为这样更好,因为常家的把柄在自己手里,有恃无恐,尽可以任意的为所欲为。

    据他估算,以常家的财力,他怕是花到下辈子都花不完。至于女人,只要大爷有钱什么女人找不到?再说凝霜的小模样还真招人疼,再加上巧巧……哈哈,老子就喜欢倔的,越这样越有意思。

    而且……他突然想到,在女人堆里混了这么多年,竟一个黄花闺女都没捞到,那是啥滋味呢?虽然他对凝霜没有什么要求,只是痛恨那个占了先机的小子。但是……以自己现在的身份,不能不提高下水准。看样子,只有巧巧能够满足他了。一想到巧巧那在薄薄衣衫下晃动的两个大馒头,他就一阵心潮澎湃。

    正计划着呢,可是如此安逸的生活却被近来总是出现在门外的人影打破了。

    那是个女人的头,没错。

    他在第一时间里想到的就是暖香,只是这次与往次有所不同。她只是个头,而没有喊出那句让他胆战心惊的话。

    即便如此,他仍旧是害怕。他不明白事隔这么多年她为什么突然出现。难道是预示着什么?

    一切都是有预兆的,譬如娇凤,譬如梦……

    越想越心惊,自己所能猜到的可能似乎都没有真正的未知可怕。于是他决定回去看看,虽然很冒险,但是这似乎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其实也不是什么办法,只是他觉得,自己必须这样去做。

    消失几日是不会有人在意的,说不准人家正期待着。

    李元江恨恨的想,却又不得不去办自己认为的最重要的事。只是在半路上出了岔子,他碰到了一个人。

    不是别人,正是给他一张符咒的鬼谷子。

    当时是在一个搭着篷的简易茶馆,俩人都在那里喝茶,相隔只有一张桌子,而李元江正坐在他身后。本来他也没认出来,只不过在偶然的回头时见到了戳桌边的幡上的“鬼谷子”三字。当下心中一惊,因为没有想到相隔这么远竟会遇见熟人,于是就打算偷偷溜走。

    可是鬼谷子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似的,就在李元江刚刚站起身来的时候,突然间冒了一句:“李公子别来无恙吧?”

    李元江觉得这句话简直是判了自己的死刑,他在应于不应间进行了短暂的抉择,而且在这期间尽量使自己做出努力回想的样子。终于……

    “哦……呃……啊……是你啊,你怎么到这来了?我才认出来……”

    李元江的语言好容易跟上了思路。

    鬼谷子眯着眼睛,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

    李元江在这种注视下不免心里发毛,一心想赶紧溜走,于是挤出一丝笑,寒暄两句后就立刻表明自己还有要事要办,随后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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