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野怪谈-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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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一感应,我就感应到阴间祭坛中的那丝我的魂魄正在变成虚无,周围的千百颗满是怨气的头颅炸碎。那个模糊的有着冰冷眼神的鬼王的怒火化为滔天的火焰,把下方一片千里大地给焚烧殆尽。这个鬼王的身影庞大,不知有多少丈,遮天蔽日,宛如神话传说中的巨人。
他带着青铜面具,冰冷的眼神激射出一道道毁灭光柱。
我把他的气息刻印在脑海中,终有一天,我要宰了这东西,把他抽筋剥皮。恢复了体力的我,意气风发。感觉到全身上下的朝气,满意的点点头。此时,我圆满了,身体中再也没有异种气息,清新的气息扩散开来,这时的我才是真正的我,是独属于自己的我,我已经彻底的自由了。
从现在起,做一个快乐的人,喂马劈柴打盗洞。
我把目光放在蚕虫身上,这蚕虫吃了这么多东西,个头不但没有增大,反而在渐渐缩小,最终从脸盆大小缩小到婴儿头颅那么大,之后它突出一条条的晶莹丝线,把自己缠绕起来,显然是要结茧了。
这是从幼生期走向生长期的结果。
幼生期,生长期,成年期。
幼生期就是鬼帅层次,成年期是鬼王层次。而生长期无疑就是从鬼帅层次生长到鬼王。这是一个过渡的时期,也是一个力量积累的时期。当然,对神蛊来说,吃饱了睡,睡吧了吃,自然而然的就能成年了。
我一直在等待神蛊破茧成蝶的那一天。
毕竟,我也有心思想把这只神蛊收为己用,这几乎是百分百可以成为鬼王的神蛊啊,只要不夭折,它就能成为鬼王。因此,我把自己鲜血滴在了茧子上,看着茧子如海绵吸水一样把我鲜血吸纳了进去,脸上不由带起淡淡的微笑。我需要用自己的鲜血不停的浸染茧子,让茧子中充斥我的气息,让神蛊记住我的气息。这样它才能对我产生亲近感,我才有机会把它降服。
而且,我的鲜血也能为它提供能量,加快神蛊的蜕变。
数天的时间过去,茧子内部也扁平了,想来神蛊已经蜕变完毕,茧中的力量全部被神蛊吸收,神蛊将要破茧出来了。这种神蛊一生要结很多次的茧,每一次结茧,都是一次生长,身躯会蜕变一次。苍白的茧,失去了荧光,这茧子上的养分也被吸收。不过这茧子就算失去了养分,也是非常坚韧的。
神蛊吐出的丝,绝对可以把一头太古巨鲸给钓起。
虽然这丝失去了光泽,没什么作用,不过做成衣服的话,水火不侵,十分的厉害。我知道神蛊将要出来了,不由心神激动。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神蛊,也有可能是我一生中唯一见到的神蛊。神蛊的数量实在是太稀少了,比鬼王都要稀少的多。所以,每一只神蛊都是稀有的国宝。
许多鬼王分出分身,来到阳间,就是为了寻找神蛊,强行奴役。而神蛊一旦成年,那就是相当于有了一个鬼王分身,十分的厉害。神蛊,传说中,可以把鬼王都吃掉。它们才是蛊虫中的神兽。
很快,茧子鼓起了一个个的小包,仿佛是里面有东西正想打破茧子,从里面走出来一样。
嗤啦!
茧子被从内部撕裂,然后一双白嫩的小手就伸了出来。
这双小手很小,比寻常婴儿的小手要小很多,可是这确实是一双人类的手,五指俱全。一个有着透明蝉翼的女婴从茧子里爬了出来,蝉翼湿哒哒的,还不能飞行。这女婴白白胖胖,是缩小了很多号的女婴。她俊美的小脸也就巴掌大小,不过小眼睛、小鼻子、小耳朵俱全。她的个头也就一只老鼠那么大,看起来就像是个袖珍的女婴,非常的可爱。这袖珍女婴嘟着嘴,看着我,然后喊我爸爸。
我的老天。
我就这样有了一个袖珍女儿。
这袖珍女婴的大小就跟个玩具差不多,于是我就把她塞在口袋里,准备下山去了。这次的收获真的很不菲,不但驱逐了体内的异种气息,还多了一个神蛊宠物。当然,更令我在意的是这那阴间暗算我的大人物,我绝对要杀死这个混蛋。要修炼成鬼王,那是极难的,不过我有把握,而且现在还多了一个神蛊宠物,她一旦成年,那就是鬼王级别的。到时候两个打一个,绝对能把那家伙给打死。
嗯,有些不对。
是啦,是这袖珍女婴全身上下光溜溜的,没穿衣服。不过她的身体太小了,根本无法让人产生性的方面的幻想。可是,这依然不行。人,是必须要穿衣服的,不然就死野人。
能开口说话的神蛊,本质上和人是差不多的。
我得给她弄一件衣服,不过像她这么小的个头,应该没有这么小号的衣服,还是自己给她做件吧。我把那些撕裂的蚕茧带走,这些蚕茧的丝本来就是她吐出来的,现在用这个做成衣服也最合适。
这时候,我感觉下面一凉。
原来是那袖珍女婴从口袋里钻进我的裤子去了,我全身上下的一幅本来就破破烂烂,它自然是能钻过去。她的两只小手抓住我的那话,荡啊荡的荡秋千,此地省略n个字。我的老天,太牙疼了。
我感觉脊梁骨都在冒凉气。
我把她抓了出来,用力的捏了捏,软软的,很有弹性。袖珍女婴的眼中天真无邪,显然没啥别的心思,不过她也不能总呆在我的裤裆里啊,那也太那个了。就在这时,袖珍女婴露出一排森白的牙齿,咬在我的大拇指上,顿时咕嘟咕嘟喝血,感觉跟喝饮料差不多,想来非常好喝。
我面色一白,心想这小家伙或许是喜欢上了我的鲜血,毕竟我用鲜血喂养过她。不过我的鲜血多的是,就给她喝一点吧。而且献血可以活络血液,不让血液太过粘稠,堵塞血管,产生疾病。
当然,这是胡扯!
一个人的体内的血液是有限的,存在就是道理。你见过那种野兽会没事割破血管,让自己流血?总之,我觉得是失血过多,会损害健康。当然,这只是我的观点,信不信随你,我不管那么多……
……
我的皮肤极其坚韧,就算是菜刀都不会切开皮肤,可是这袖珍女婴却能轻而易举的咬破我的皮肤,显然是很了不起的。不过想想她的本体是神蛊,我也就明白了。神蛊,是很厉害的东西。
喝完了血,小家伙的个头又变小了。
这次变的只有米粒大小,显然,她能随意的变化大小。米粒大小的袖珍女婴钻进了我的耳朵中,在里面住了下来。这让我感叹,神蛊可是真的能千变万化。忽然间,我感觉耳朵痒痒的,原来是袖珍女婴在里面清理垃圾。
很快,一块块的耳屎就被袖珍女婴搬了出来,耳朵里面空空如也,干干净净,我都能感觉到凉风灌进耳朵中了。之后袖珍女婴就在我的耳朵中呼呼大睡,因为隔的近,她的呼噜声就有些大了。我的脑袋里全是她的呼噜声,这让我很头大。
……
……
第三章 苗神会
我下了山,在小河旁清洗了一下身上的污秽,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就去附近的集市上赶集。附近的集市,集市上的人也大都是少数民族。不过却也有汉人,商店中卖的东西都很现代化。
我买了一个收音机,听了一会广播,之后准备离开了。
我是坐长途汽车离开的,只是到了半路,汽车翻到沟里去了,这可真是祸不单行,死了好几个人。不过我没死,现在我是想死都难。车子坏了,我就只能步行去附近的城镇,坐车回北方。
走了片刻,前方出现一个山坡。
这个山坡上野草葱葱,非常茂盛。山坡上还有几棵歪脖子老树,树下的灌木丛中有新鲜的浆果。我去采摘浆果吃,吃的满嘴通红。吃多了浆果,就随意找了个地方方便了一下,然后正准备走,忽然听到一阵诡异的“咔咔”声,有些像是虫子的叫声,难道附近有什么新奇的虫子?
我蹑手蹑脚的走过去,见前方的草窝子里蹲着一个老头。
这老头像一只癞蛤蟆一样蹲在地上,最终发出咔咔的声音。老头长得尖嘴鼠目,有些猥琐。看这卖相就不咋地。他的腰间系着一个葫芦,是酒葫芦,浓郁的酒香从其中传出。这时,老者很小心的从腰间的酒葫芦中倒出一小口粘稠的金黄酒液,这酒液盛放在梧桐叶子中,放置在地上。
看这模样,好像是想要用这酒水吸引猎物。
显然,这咔咔声也是用来吸引猎物的。
桐树叶子很大,可以用来挡雨,梧桐树的花心有些甜,不过不能吃,这倒是一件让我十分遗憾的私情。贼眉鼠眼的老头或许是觉得倒的酒有点多,就趴在梧桐树叶上,喝了一小半其中的酒水,之后又喝掉一小半。梧桐树叶子中的酒水就那么一定点了。不过贼眉鼠眼的老头依然一幅很抠门很心疼的样子。
这时,嗖的一声。
只见金光一闪,一只金色的巴掌大小的虫子从不远处的草丛中窜出,刹那间就把梧桐树叶上的酒水喝光了。之后这虫子嗖的一声就要消失,速度快急了。老头急忙上去捕捉,不过他的速度有点慢,肯定追不上。这时,我就出来帮忙了。可是这老头看到有人忽然出现,觉得我可能是要抢他的虫子,顿时挤兑我,不让我靠近那只金色虫子。金色虫子就趁着这功夫逃到草丛深处,消失不见。
贼眉鼠眼的老头气的脸色发紫,他揪着我的领口,怒道:“你个混蛋,放跑了我好不容易才吸引过来的酒虫,我饶不了你。给我赔,赔我的酒虫!”原来这金色虫子就是传说中的酒虫。
传说中,这是一种能酿酒的蛊虫。
山泉水和葡萄,混合后,在放入蛊虫,不出半个时辰,就能酿造出甘醇的美酒。酒虫能增加酒的香醇,而且还能减少酿制的时间。这对爱酒之人来说,是万万不可放弃的东西。一个爱酒之人只有得到一只酒虫,那才真是随时随地都能有酒喝。
酒虫是一种非常稀有的蛊虫,故而这贼眉鼠眼的老头为了把酒虫吸引过来,是费了好大的力气。可是现在,酒虫跑了。实际上就算我不出现,这酒虫也能跑掉。这贼眉鼠眼的老头的身手实在是太差,根本抓不到酒虫。我原本是想帮他捉酒虫的,可看他这模样,竟然是赖上我了。
怪我喽?
真是不可理喻!
我要离开这里,贼眉鼠眼的老头不让,非让我赔他酒虫,可我没有酒虫。贼眉鼠眼的老头一脸阴沉,喃喃道:“晦气,真是出门就遇到晦气事,小子,跟我走,跑了酒虫,你就给我打工赚钱,什么时候赚的钱能抵得上这只酒虫的价值,那就放你离开”。
我哈哈一笑,说好啊,这没什么不好的,不过我这个人很馋,一天三顿,顿顿都要吃好的,要吃燕窝人参,还要吃你娘的心肝,看你舍不舍得。贼眉鼠眼的老头气的哇哇大叫,在那里跺脚。不过很快他就安静下来,说:“我娘早就死了,你想吃她的心肝也吃不成。至于燕窝人参?这东西我可没有,玉米糊糊管够!”
贼眉鼠眼的老头叫做陈七。
陈七的寨子是附近的千户苗寨,一个很大的苗族寨子,寨子里有很多有特色的建筑,还修建了公路,挺现代化的。不过这寨子家家户户都养蛊,小孩子们也是整天摆弄毒蛇之类的,蛊虫是老祖宗留下的遗产,万万不能丢失。陈七说,他们寨子里的蛊虫是可以申请啥吉尼斯纪录的。
陈七的家在寨子边缘,是一个小酒馆。
这里卖酒,当然,都是自家酿的,而且还兑了水,十分的坑人。不过陈七酿制的酒是真的很不错,故而就算兑了很多水,也依然有人来买。不过这种买卖长久不了,不诚实,终究会失去顾客。我在这里给他卖酒,也能随时都喝两口。而陈七却在忙碌别的事情,整天都去山上乱转,说是找什么材料,他要酿制出一种世间最美味的酒。
这家伙虽然长的贼眉鼠眼,不过对酒是真的很有研究,本身就是品酒大师。他每天都要品尝很多种美酒,淡淡闻到的酒味都可以化为二两酒水了,舌头都肿了。这要是换成寻常人,早就发疯了。品酒师也不是好当的,要想当品酒师,关键还是得有个好舌头,舌头需要敏感,分析出各种酒水的品种、度数、产地。
每一位品酒师都需要用大半的时间去锻炼。
在这种环境下,也容易锻炼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