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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和美女见鬼的夜晚-第2章

小说: 和美女见鬼的夜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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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以前,我在《东邪西毒》连载我的第一部长篇《和白领试婚的岁月》,她是唯一一个读者。

  她喜欢跟帖。

  网名拖鞋宝贝。

  不过大都没有什么实质内容,就像和我聊天一样。

  她问的最多的是你写的是真的吗?

  这个问题让我狂晕。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是也不是,不是也不是。

  她又说你真前卫竟敢试婚可我为什么不敢?

  我忽然感到写小说也要“铁肩担道义,奋笔书良知”。

  她还表示不喜欢女主角的某些性格,也就是说自己要比她可爱!

  唉——“我看那前方怎么也看不到岸,那个后面还有一班白痴追赶,哎哟写一首本皆大欢喜的书,是越来越难……”

  最后,我忍不住问:“你一定是白领吧?”

  她默默回了一行小字:“虽然不是白领,可是,我的领子很白。”

一。 第四个人。 8。
聊着聊着就熟了。

  我也能问拖鞋宝贝“身材魔鬼不,脸蛋天使不”这样的问题了,拖鞋宝贝往往会模糊含混地回答一番,然后娇嗔一句:“下回不许问了,人家脸都红啦。”

  我们讨论最激烈的不是我最热爱的文学,而是我最讨厌的痘痘。拖鞋宝贝坚信广告所言“挤会留下难看的疤痕”,何以解忧唯有药膏。可偏偏我那天生丽质的皮肤善于过敏,痘痘除不掉又滋生一片红斑,拖鞋宝贝要求为我试验,找出一种最温柔的药品。我还以为她开玩笑就答应了,几天以后她告诉我她去了医院。我没在意说感冒了吧?她说可能要毁容了。我说有没有搞错,今天不是愚人节。她说肯定是用了假冒伪劣的药膏,医生告诉她情况严重。我的心突然像被大锤砸中,呆在电脑前面,还想多问一些,她忽然说脸痒死了就下线了。那是一个寒冷午夜,窗外大雪纷扬,亮如白昼,《东邪西毒》只剩下胡烟乱雨一个ID,我蓦然涌起前所未有的孤单和落寞,好像化身一片飞雪,随风飘零。

  第二天我第一次按下一串号码,对面响起一个清脆甘甜的声音。

  “我是……”

  “胡烟乱雨!”

  “怎么知道是我?”

  “我记得你的号码。”

  我们约在世纪广场见面,她推脱几次终于答应了。

一。 第四个人。 9。
雪后天地格外辽阔,树枝上凝结冰霜。远远近近没有行人,只有一片皑皑白雪。一轮旭日破云涌出,洒下千丝万缕光芒。

  一个俏丽身影终于出现。

  她戴着大大的口罩。两颗眸子清澈闪亮。

  “来多久啦?”

  “刚来。”

  “今天天气好像不错。”她尽量轻松,说。

  “哦。”我傻傻说。

  离开被父辈们认定脱离现实的网络,我们也只能做这样现实的对白。

  “让我看看你的脸。”我忽然说。

  “不要!”她退了一步,像只受惊小鹿。

  “为什么不?”

  “好难看噢。”

  “难看也要看!”

  “就不给看——!”她几乎大喊起来。

  别人见面柔情蜜意,我们却是鱼死网破。

  我心灰意冷,彻底绝望。如果看不到她的脸,不知道她的病情,那我鼓起勇气联络到她有什么意义,我想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我冷冷说:“那我走了。”

  她没声音。

  我转过身。

  “你等一等。”

  我走近她。

  她低下头。

  我颤抖的手解开口罩,又赶紧给她系上了。

  胸口一紧,咽了回去。

  幸亏早饭没吃饱。

  我调整一下自己,发现那双眼睛正盯着我。

  不知道说什么好,搜肠刮肚之际,“哇”,纤细柔软的身躯已经扑进我的怀抱。

  她大哭着。

  我懵了。

  “我会对你负责的。”我对她也对自己,说。

一。 第四个人。 10。
一个男孩莫名其妙地要对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孩负责,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我们走遍这座城市大大小小的医院。时而游荡在古色古香曲径通幽的小巷,时而徘徊于车流纵横人来人往的街头,先见长袍马褂仙风道骨的老中医,又见金发碧眼态度傲慢的洋大夫,吞下黏黏糊糊辛辣刺鼻的草药,接受巨大仪器五花八门的辐射。

  结果,林娇对着镜子默默流下两行泪水,镜中有一个猪头般红肿的影子。

  我赶忙掏出手绢给她擦泪,手却被死死抓牢。

  不敢正视那张面庞,倒不只是因为负罪感,而是中午实在吃得太多。

  “看来我是治不好了,我绝对不会拖累你。”林娇斩钉截铁地说。

  “啊!”

  我当然不能这样回答,虽然我还没想好如何回答。拼命抽出我那天生丽质弱不禁风的小小手儿,只见上面几乎渗出鲜血的十个指痕。

  “我绝对不会拖累你,看来我是治不好了。”林娇再次斩钉截铁地说,同时又有两行泪水簌簌而下。

一。 第四个人。 11。
在我抓耳挠腮心乱如麻之际,爷爷奶奶代表老爸老妈正式找我谈话。

  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里,处处体现儒家思想:上一代管着下一代,下一代管着下下代。“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我处在食物链的最底端。

  爷爷奶奶都是一家四百年老字号“寿源馆”的退休职工。

  “寿源馆”兴建于明末清初,前店后厂,经营糕点,清朝中期已经享誉关内关外,大江南北。蛋糕用香油刷模,方炉烤制,10斤面加10斤白糖加130个鸡蛋,色泽均匀口感鲜香。油茶必炒两遍,不生不糊,芝麻去皮油炸,除掉苦味,色白味美。虾酥色泽殷红,栩栩如生,青丝红丝层层叠叠,入口即化回味无穷。是为“寿源三绝”。

  爷爷父母早亡,流落江湖,乞讨为生,“寿源馆”一个姓苗的老师傅见他可怜,就收为徒弟,传授技艺。爷爷生性好学,刻苦钻研,不久已是“寿源馆”数一数二的高手,制作“三绝之首”寿源蛋糕的最佳配比就是爷爷发明,并且一直沿用至今。苗老师傅有一独生女儿,年方二八,眉目如画贤淑温柔,远远近近前来提亲的人踏破门槛,她偏偏都不答应,没人知道她的心思。爷爷被派往省城开设分店,一去八年,音讯全无。寒来暑往春风秋月,花开花谢雁字长空。少年郎成了男子汉,小姑娘作了老姑娘。二人重逢。一个未嫁一个未娶,四手相执一时无语,远方升起久久不散的尘烟。她就是我的奶奶。

  如此二人相濡以沫四十余年,经历几番天灾人祸,世事变迁沧海桑田,将我老爸拉扯成人,娶妻生子出现了我。老爸老妈事业为重远赴边疆,我由爷爷奶奶亲手带大,其间辛苦自不必说,终于到了合家团圆,他们却已风烛之年,两鬓苍白。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一。 第四个人。 12。
“遥遥,你最近忙什么呢?”奶奶率先发问。

  “没。没忙什么。写小说,上上网,聊聊天。”我若无其事,说。

  “我可听说,最近你的电话特别多,比平常多了好几倍。”奶奶继续说道。

  “我是和人家聊写作的事。”我只能胡说八道了。

  “那个女孩也喜欢写作啊?”

  “女孩?!”我叫,“你们怎么偷听人家打手机?”

  “我们倒是想听,可惜耳朵不中用了,要是有你妈那样的耳朵……”奶奶忽然不再说了。

  凡是林娇的电话,我都不敢在家接听,跑去阳台或者楼梯,没想到还是被老妈发现了。唉——纸里包不住火,何况还是熊熊大火。

  爷爷沉默片刻,说:“有什么难处一定要告诉我们,爷爷奶奶才好帮你拿主意。”

  “是啊,你们怎么老是医院医院的呀,是不是……”奶奶又说不下去了。

  我差点晕倒。

  天呐!你们想到哪去了!少男少女,偷偷摸摸谈恋爱,偷偷摸摸去医院。这叫什么逻辑推理啊?

  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看来只有坦白交待了。

一。 第四个人。 13。
3

  巴士停了。

  我下了车。

  站在空无一人的站台,心头一阵莫名的疲惫。

  我没有先写大纲的习惯,《和白领试婚的岁月》那三十万字都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写到哪里再想到哪里。

  这种写作方法要有强大的记忆力,不然肯定越写越乱,前后矛盾,人物性格发生变形,自然就写不下去;还要绞尽脑汁构思情节,小说的发展和转折必须承前启后,相符大局,而且合情合理,自圆其说;更要时时刻刻保持大脑的兴奋状态,让源源不断的灵感像缺氧的鱼蹦出水面。没有灵感也就没有创造,停滞不前的小说只是一潭死水。

  因为写作用脑过度,我有神经衰弱。失眠成了正常现象,不失眠反倒提心吊胆。

  五天写八千字,其实并不难。

  起点中文那些牛人每天可以写几万字,如果网站需要并且稿酬充足可以连续写几万天,写到须发皆白还可以子承父业,子子孙孙无穷匮也。与之相比,我就逊色。状态好的时候最多六千字,还要休息三天;状态不好的时候半个字也憋不出来,心情突然郁闷一下可能删掉几百字,神智瞬间模糊一下可能多删几百。

  关键在于这八千字是一个大纲,一个从头到尾有模有样的完整故事。

  这个机会不知道多少人在磨拳擦掌跃跃欲试,月入三万,还能出版。两者其一已经足够诱人,何况鱼和熊掌在一只盘子里!

一。 第四个人。 14。
我关上房门,打开电脑,拉出键盘。

  刚刚进入构思状态,“呱呱呱呱”,该死的硬盘像饥饿待哺的小鸭子一样叫了起来。

  这台电脑在二手市场活蹦乱跳安然无恙,到了我家三天就开始进入半休眠状态,该响的地方不响,不该响的地方老响。拿去退货,老板翻着白眼说是你操作不当造成,与我们富有良知的商家无关。我说刚刚用了不到九小时啊,老板说九小时也是时间哦时间就是金钱效益就是生命你懂不懂嘛。我差点被他气死,扛着电脑欲哭无泪,又白搭上来回出租车费。

  回家以后安慰自己,破烂电脑好歹也是电脑,总比手写要强。二十万字改一遍四十万字,改两遍六十万,改三遍八十万。电脑就简单了,手指一动就复制文本文档,想复制多少就复制多少。

  没想到电脑虽烂还耍大牌,动不动地自动关机,而且毫无规律,时而三天一次时而一天三次。辛辛苦苦反复推敲的几千字,屏幕一黑彻底消失,我恨不能掰开硬盘让它吐出来,冷静了想掰开硬盘也只能吐出线路,只好平心静气一字一字重头再来。打几个一保存,保存完打几个,打字和保存的数量不相上下。

  我写出了第一部长篇《和白领试婚的岁月》。

  《和白领试婚的岁月》就是一部人类与计算机共存且抗争的血泪史。

  在硬盘的尖叫和风扇的呼啸声里,我写下第一行字:“这是一本写不完的恐怖小说,我是第四个写它的人。”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一。 第四个人。 15。
房间没有开灯,窗外夜幕低垂。雪白空旷的屏幕,只有这样一句。

  我面对着。

  似乎感到将要发生一些什么,又茫茫然找不到一丝头绪。这种感觉在写《白领》时从来没有过,现在却不请自来,忽然出现——唉,只是一篇恐怖小说而已,何必自己吓唬自己!

  如果写恐怖小说就要担惊受怕,网上那些整天编鬼故事吓唬人的家伙还不早给吓死了。现实是人家非但没有吓死,还一本接一本出版,粉丝无数,到处签售,还不签盗版。

  人比人,气死人!

  同在一个网络上写汉字,做人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家之计在于和,一生之计在于勤。

  一篇小说之计在于开头。

  开头决定了小说的基调。

  哥伦比亚魔幻老头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如此开篇:“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陕西著名作家茅盾文学奖得主陈忠实在他第一部长篇《白鹿原》写道:“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越活越幽默越活越明白的刘震云《一地鸡毛》:“小林家一斤豆腐变馊了。”

  比动物还凶猛的王朔的《动物凶猛》:“我羡慕那些来自乡村的人,在他们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乡,尽管这故乡其实可能是个贫困凋敝毫无诗意的僻壤,但只要他们乐意,便可以尽情地遐想自己丢殆尽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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