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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曙夜-第126章

小说: 曙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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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林禹点燃一支烟,鼻子吐着烟雾,摇头说:“兵哥叫了我这么久,到头来招呼不给我打个就走了。”

    “我要是再碰到他,非练他一顿不可。”他看着饮水的老牛,信誓旦旦道。其实听得出来,吴林禹是想念周志宏了。因为吴林禹几乎每天,有事儿没事儿都要训一训周志宏,比如让他倒水,让他帮忙拿烟,让他洗衣。问其原因,吴林禹说,当兵的时候他的班长就喜欢这么玩,他也想体验体验当班长的感觉。

    而他俩,就像是周瑜打黄盖,周志宏从未抱怨过。像是一对活宝。

    “就你爱欺负人。”陈莉姗往水里丢了块石头,溅起的水声吓跑了饮水的老牛。

    吴林禹吐着烟,啧啧了几声,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

    “那小子出门的时候好像没戴眼镜儿,怕是后边儿跟个人他都发现不了。”抽了几口烟,吴林禹还是忍不住吐露出了对他的担忧。

    “让他自己去闯吧,”我接话说,“你自己说的。”

    我想起了周志宏推眼镜儿时的活泼样,也臆想出了他大喘着气,对烂耳朵赵吐露出了段可和陈莉姗下落的画面。

    吴林禹刚想接一句什么呢,就听到背后传来一声狗叫。我们立即往后转过头去,身后是那条石路的斜坡,哪能见到什么狗。大家都以为听错的时候,狗叫又快速的响了几声,接着,我们就听到了程佳华的惊叫。

    我和吴林禹对视一眼,他就甩掉烟头,和我同时站起了身,往声音的来源跑去。

    狗叫听起来不是太远,应该就在那条石路上,只是茂密的植被挡住了我们的视线。我猜想的话,应该是程佳华蹲坑的过程中不小心遇到了野狗。想到他现在狼狈的样子,跑动中我竟然笑了起来。

    “丘二,莫跑,莫跑!”没跑几步,竟又听到了有人呵斥的声音。

    有人?我和吴林禹又对视一眼,纷纷滑过背上的枪。难道是程佳华在蹲坑过程中被一人一狗偷窥了?那这人和这狗真是变态到家了。

    刚跑完斜坡,我们果就看到一个人影站在路中间,正对着路旁的树林,招手呼唤着。此刻,程佳华也提着裤子,刺啦一声钻出树林,朝我们跑来。

    在他身后,果然追着一条小土狗。程佳华来不及往后看,对我俩连喊救命。等他提着裤子,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了我们身后,那条小土狗仍还露着尖牙,穷追不舍。这种量级的狗,估计一脚就踢晕了,我便抬起腿,狠狠的往地上跺了一脚。那狗听到响声,这才意识到我们这边儿有三个人,它惹不起。它只好在原地发出“呜呜”的声音,颤动着嘴皮,和我们怒目而视。

    “丘二,喊你莫跑,给老子回来!”那个人又招呼了一句。

    程佳华提着裤子,弯着腰躲在我俩身后,等他看清了那条狗,不由大跌眼镜:“娘希匹,我当是狼狗在追我呢!”

    “这是藏獒。”吴林禹抓稳枪,有些无语的问他,“怎么了,你是欠它屎没还?”

    “娘希匹。”程佳华低头拴着皮带,没理会吴林禹,又大骂了一句。

    小土狗没有理会那人的话,还在原地呜呜的叫着。我见它不是什么威胁,便把目光移向了站在路中央的那人。

    那人弯腰驼背,头发花白,满脸皱纹,是个老头儿。他身着一件极不合身的深蓝色西装,裤子是粗布,脚踩着一双解放鞋。至于那身西装,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叫西装,反正就是那种改革开放后七村八舍不论男女老少都喜欢的款式,有领,有垫肩,既能扛着锄头下地用,也能在赶集市走亲戚时穿。

    皱纹和佝驼的身躯告诉我,这老头儿年纪不小了。但看起来远不如王叔硬朗。因为光凭感觉的话,王叔可以空手打败三四个这样的老头儿。

    这老头儿正擎着一杆烟枪,在嘴里吧嗒吧嗒的抽着,他的另一只手背起,笑眯眯的看着我们。陈莉姗刚赶过来,那老头儿就取下烟枪,笑得满眼角都是鱼尾纹。他以一句方音浓重、像是自言自语的话做了开场白:“老子以为人都死完求了也,结果今天还碰到几个年轻崽儿。”
CHARLIE…0…2…2:笔者的废话
    昨晚没睡好,恍恍惚惚在梦中构思了一晚的情节,醒来头疼欲裂,像是大脑和颅骨没有贴稳,稍有摇晃,传来的疼痛让人直吸凉气。

    高速路上堵堵停停,坐着机场大巴回到寝室,已是接近九点了。趴在乱糟糟的桌子上,心情莫名的不畅,头脑一片空白,一个字都想不出来。只好断更一天了。

    连上室友的无限局域网,我进入了磨铁网,打开了book分割号下的59749编号——也就是《曙夜》的url。59749这个编号,我一直都记得。颇为意外,因为看到字数已经堆到了五十万。五十万,也就是当初和网站说好的字数。我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写满了。

    不过,网站应该早就对《曙夜》取消关注了。要说扑街,这五十万字给网站带来的收益,或许还不如网站首页的那些小说们的单个章节。要说断更,我这人有些由着性子,时不时就爱大姨妈一下。所以首页没给《曙夜》推荐位,也不能全怪网站。

    回想起上学期在合同上战战兢兢的签下合约字数的时候,不由问自己,五十万字,我真的能做到吗?高中时,在作文本上写上一周的《越南记事》传阅给全班同学看,回家兴冲冲的打进word文档,发现也就不过一万来字。

    秉承着敢拼敢闯敢动手的校训,手掌一挥,我还是在合同上签下了字。我心说,到时候写不满五十万字就算了吧,反正磨铁网的公司在北京,我写不完又不会有人来找到我。

    嗯,直到今天,花了我十块钱快递费寄出的合同,却一直没有给我回寄过来。而五十万字,我却傻啦吧唧的完成了。

    关于撰文的枯燥烦闷,我也不想向各位读者倾诉。我觉得,写故事是自己的选择,爱写不写,读小说又不是什么刚性需求,你不写,读者也许就骂几句,隔天就忘记这回儿事了。你愿意顶着枯燥写下去,也就会有人闲得蛋疼时翻开看看。但总会有些作者爱拿这个说事儿,说什么我辞掉工作,辍掉学籍,为了爆更,为了读者,说得悲壮无比,像是明天就要猝死在屏幕之前。

    所以,在很多网络小说的“上架感言”章节,总会有些读者爱把自己描述得家贫人丑,文化程度低,吃了上顿没下顿,以此来博得读者们的同情心,让读者们送来订阅。你别不信,内部群里就有人讨论,如何才能把这关键的章节写得感人肺腑。

    关于这点,我就觉得我做得很不好。

    掏钱看小说,这其实只是一个意识问题,我就没看过网络小说,更没掏钱订阅过。那都是自己的个人意愿。你觉得故事合你胃口,就掏钱订阅呗。要是手里吃紧,就进盗版网站呗。我看得很开。

    但就算是知道有人在盗版网站支持我的小说,我也是很开心的。不过盗版网站实在是太傻了,经常刚发表章节,未来得及修改的标点符号、错别字他们就一并复制过去,也不愿意多按几个空格排版,简直就是有损文章形象。

    看吧,“盗版网站的主创人都是吃屎长大的”,这句话,他们也会复制过去。

    所以,你觉得我写的故事好看,有趣,你就掏点零花钱出来支持支持,都是江湖卖艺,只靠观众自觉。我家不贫,有生活保障,也有学上,犯不着编故事出来骗你们。

    这时也许会有读者跳出来说了,你写这么久,赚到多少钱了呀?不多,我只能极其晦涩的说,不多。千字五分,加上大量读者都活跃在盗版网站,掰个手指头就能算到我的收入。直白点儿说,连几包软中华都买不了。

    这时也许又会有读者跳出来说,既然赚不了钱,那你还写个求啊?是啊,那些小说大神们,小说上架几天后如果成绩不佳,直接就切掉了。我呢,我顶着不堪入目的订阅,真就写到了五十万字。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在支撑着我,我只能如实诉说我每天面对word文档时的感受:

    1。今天隔壁那内蒙古兄弟又叫我出去喝酒,好像还叫了几个妹子出来,要不然今天就不更了吧?不会有事的,读者们可能今天也有事呢。

    2。不行,好像前天才断更了,再不更有的读者就要开骂了。

    3。嗯,对,今天这个章节很有趣,我一定要写出来。

    4。那开更吧。

    好了扯远了,我不是来说订阅的。说句不好听的话,我要是真冲那点订阅,我早就切掉了。

    不过话说回来,网站一定很喜欢我这种闷生的作者。因为,本来就不理想的收入,还得以5:5的分成输送给网站。而我呢,也得不到什么实惠,仅仅是通过这个平台,让读者们充值的时候更方便一点。推荐位没有,宣传也得自己跑,更别提合同上的那一大啪啦的作者维权福利了。就是这样,因为网站签约作者几乎是不用付出成本的,连合同都要自己去打印。

    前不久有个读者私聊我说,能不能他转红包给我,我再打包章节给他。别说,这还真是一个好办法,哈哈。

    好了我也不是来吐槽的。我要是在意这些细节,早就一拳打穿电脑屏幕了。

    一口气打下这么多字,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表达个什么。说件有趣的事情:今天看到堵成一片的高速路时,我不由联想,娄厉好像也就是在和现在差不多的时间,穿梭在这列车队里,闻着腐臭,徒步回家。

    戴上耳塞,我又播放起了eagles的那首《thegirlfromyesterday》。嗯,车窗外是错过的高速路,身下是快速滚动的车轱辘,男主唱依旧深情,有那么一刻,娄厉和段可好像在我脑海里浮现了出来。

    那一刻的感觉,好像要比抽几包软中华,来得更加愉悦。

    五十万字的坎一过,我就相当于完成了和网站的合约。但是,如我说的那样,我坚持写到现在,仅仅是因为想写好这个故事,我坚持更新,也不是为了守约,只是不想让读者再打开网站等待今天更新的时候,发现还是昨天的章节。所以,你们不必担心我要太监烂尾什么的,我不玩凑角色取悦读者的好处就是——我总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讲好这个故事。

    你喜欢这个故事,我就会坚持把它讲完。

    好了,说这么多,我终于知道我想表达什么了——今天头疼,身体很懒,所以断更一天。但我总得要打点字出来给读者们看,读者们明天才不会忘记继续看更新。

    哈哈。
第一百五十七章 解放军
    那老头儿说完,就又笑眯眯的看着我们。众人对视一番,不知道该答他什么好。

    “年轻崽儿。”他背起双手,又点头说道。

    “对,人没有死光,我们都是活人。”程佳华不好气道。

    “老人家,”陈莉姗变换了一副口音问道,“你住在这里呐?”

    那条小土狗又叫了几声。

    “是嘛。”老头儿回答说。

    程佳华栓好了皮带,他低声自言自语道:“真是说啥来啥,我就感觉到有眼睛在盯着我看,幸好他妈的不是黑白无常。”

    “那你屁股擦干净没有?”吴林禹转过头,笑问道,“没拉裤子里吧?”

    “哼,”程佳华极为不屑的笑了一声,“就我那手速,在这条土狗冲过来之前,我就完成了。”

    吴林禹有些不相信的嗅着鼻子,想闻闻程佳华身上到底有没有异味儿。

    那老头好像明白了程佳华在说什么,他笑眯眯道:“小伙儿哦,你身体那样蛮硕,我这条小丘二,哪怕是你在上茅司,它也不敢咬你嘛!”

    “我知道啊,但你的狗是田园犬的身子,野狼狗的叫声。”程佳华提了提裤子,看着那条土狗,颇为不满的说道。

    “呀,还有枪!”他眯起眼睛惊讶道,好像是这才看清我们手里的步枪。然后这老头儿又用烟枪指着吴林禹的身子问:“你们未必是解放军?”

    吴林禹的战术背心上边儿印有迷彩,这老头可能是看到迷彩,便很直观的产生了“解放军”的联想。

    “呃,”吴林禹顿了顿,低头看向身着的背心,“我是。”

    老头儿有些兴奋,他又背过手,几步向前,驼着背,脑袋晃悠着说:“那你们是政府的人?”

    政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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