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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魔推门之十人必死-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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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博文 (1)
6月19日上午,第二个死者

  人们把这起连环凶杀案的凶手叫做模仿王,许多人认为那是恶魔,因为没有人真正看到凶手的面容,在凶手死亡之后,被认定为罪恶的人仍在继续地死去,好像凶手还徘徊在四周,弥漫着的恐惧久久不能消散,除了死神,没有人是那么可怕的。

  不过,有些人认为那是正义的化身,相继出现许多崇拜者效仿作案,制造了几件类似的模仿案件,可是,再也没有那么神秘,都被警方侦破,凶手也不是那个人,不是那个魔鬼。但是,有些人相信模仿王还会再回来的,当罪恶蔓延的时候,就像杀人博文里说的那样“我还会再回来的”。

  这起连环凶杀案的卷宗是从6月19日上午开始记录的:

  莫小依清晰地记得,那天早上醒来,阳光穿透了窗户的玻璃和窗帘,暖暖地照在脸上,感觉很舒畅,因为时间过了十一点,睡眠很充足。她坐起身来,一伸懒腰,就感觉到腰酸背痛,脑子里就立刻回想起前几天和男朋友吵架动起手来的片段,她被揍遍体鳞伤,现在还疼,自己尖叫的余音仍然刺激着耳膜。

  以前他们也吵过架,可是,从来没有拳脚相交,没有这次打得那么狠。

  她摸摸自己的肚子,有些鼓起来了,肚子里似乎有东西在蠕动,她低头一看,蠕动的是一条小蛇,它正在恶心地贪食着她的肝脏,抬起了满嘴血淋淋的头,奸佞地冲她微笑。

  啊!莫小依从床上惊坐起来,看看窗外明媚的阳光,原来是一个梦,浑身乏力,她看看自己的肚子,还是鼓鼓的,内心不由产生了恨意。

  最近她去做了一次检查,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而家里人一直催着她结婚,她也想尽快嫁个人踏踏实实地生活,毕竟自己已经二十四岁了。于是,她想借着怀孕逼自己的男朋友和她结婚,虽然她交的这个男朋友比自己大八岁,从事的工作也不是很好,但是,人长得比较帅气,有安全感,莫小依最初和他在一起就是因为这点。

  她和男朋友于旷已经交往了两年,虽然没有同居,但是,莫小依也逐渐了解到男朋友的一些劣行,特别花心,喜欢勾三搭四。当她提出要和于旷结婚,于旷就很不耐烦,说他一辈子也不会结婚,喜欢自由,并且威胁如果再提结婚的事情就分手。

  她曾经想过分手再找一个新的愿意和她结婚的男朋友,却还是舍不得离开目前的男朋友,自己又怀孕不想打掉,就经常地提出这个要求,甚至哀求对方,如果爱她就结婚吧。男朋友有时候正在欲望上就搪塞她,有时候不耐烦了,就吵起来。

  后来,莫小依就发现自己的男朋友于旷勾搭上别的女人,两个人因此经常吵架,有时还打起来,前几天是打得最凶的一次,因为莫小依偷偷跟踪男朋友,想要看看到底是和哪个或者哪些狐狸精搞在一起。

  现在,莫小依已经有三四天没有和男朋友联系了,她心里一会想念这个男人,过一会情绪又变了,想到一些消极的东西,就恨这个男人,感觉是这个男人毁了她的青春。

  去死吧,臭男人……

  早上起来,莫小依的脑子里就浮现出这种感觉,心莫名其妙地狠下来,决定去打胎,然后,和男朋友分手,重新开始生活。

  等她出了租住的房子,心里又忐忑不安,乱七八糟地想了很多,她觉得她不能就这么分手了,白白把青春给了那个男人,白白让那个男人打骂,莫小依心里的气就像蒸笼刚刚打开的时候,热气腾腾地冒。

  于是,她真的就往医院的路上走,中途来了一个电话,莫小依的脑袋里第一反应是男朋友来的,有些欣喜。但是,当她看到手机上的号码时,就有点失望,是自己的一个男同事。

  怎么是他!

  这个男同事比自己大一岁,是大学本科毕业,叫赵建,去年应聘到公司里做市场策划。那时候他正要租房,莫小依刚好看到自己那栋楼有出租房子的广告,就告诉赵建,也算是帮助新同事,赵建就租住在她那栋楼的楼上。

  后来,两个人相处多了,不知道为什么,赵建似乎有点喜欢她。不过,莫小依觉得两个人距离很大,人家是大学本科毕业,自己是高职毕业,一个是做策划的白领,一个是做销售的黄领。另外,莫小依对自己的男朋友很钟情,所以,尽量不和赵建靠得太近。

  前天,莫小依和赵建在楼道上相遇,赵建发现了莫小依脸上的淤青,专门去给莫小依买来云南白药。今天,赵建打电话给莫小依,大概是想约莫小依出去散心、吃饭,因为今天是星期六。

  莫小依没有接那个电话,站在原地木然了一会,感觉心里的气消了,也不想去打胎,扁扁嘴,似乎想说什么,又没有说。 txt小说上传分享

杀人博文 (2)
然后,就找了一家网吧去上网,莫小依喜欢上网,她有点那种宅女的心态,不怎么逛街,一般都待在家里。无聊或者心烦的时候就出来上网,听听歌,看看电影,聊聊天,看看网络小说,有一段时间,网络上写穿越的小说很火热的时候,她也跟着写写,写了一段时间,编不下去就不写了。

  莫小依在网吧的柜台交了押金,拿了卡号,就去找空机子上,莫小依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家网吧的名字叫龙腾网吧,因为接下去发生的一切是那么的恐怕和震惊。

  她一边听着音乐,一边游览着网页,在一个网站的博客首页上看到了一篇非常吸引眼球的博文,标题是“看我如何杀人:惩罚罪恶日记(连载二)”。

  这篇连载博文让莫小依立刻发生兴趣,她点开的是博文的第二篇连载,开头描述的事情和她有点惺惺相惜。

  “你是不是很想杀人,如果你恨一个人完全可以把他杀掉,但是,我告诉你,杀人其实也是一种人生的乐趣,完美的杀人方案比写一部小说还有成就感,因为这一切都是现实的,而且精心设计,所有人都在猜凶手是谁?但是,只有我知道凶手是谁,因为凶手就是我。

  本来我想无止尽地杀掉一个一个该杀的人,把罪恶的恐惧永远留在你们心中,让你们知道罪恶是终究要得到惩罚的,我就是执行者。

  可是,如果那样的话,大家就不知道整个事情的结局,在心里会慢慢地失去对这个事情的兴趣,就好像一部小说没有结局,如果《孤岛奇案》的作者不揭示谜底,那么这本书就不会被人奉为经典。

  同样,如果大家不知道谁做的,谁是执行者,谁造就了这种伟大,那么,我所做的一切不就白费了吗?所以,我选择了十个人来完成我的完美计划,拯救那些在罪恶下可怜的人。

  我选择的第二个死者,他的死*是第二个印第安小人的结局,睡死的,原话是这样的:九个印地安小男孩,深夜不寐真困乏;倒头一睡睡死啦,九个只剩八。

  我和第二个死者很早就认识了,不过,他不会在记得我这样一个在他生活中一晃而过的人。这个人其实早就应该杀掉,他的罪恶已经够深的了,但是,那时候,我还是希望他改过自新。可是,见到他对女性多次的践踏,我实在无法忍受,这个男人在不断地诱骗那些幼稚女孩的感情,侮辱她们的肉体,毁了她们的青春。

  当得知女孩怀孕,这个人会很冷漠,逼着女孩去打胎,不然就吵架,大打出手,然后,他就会把女孩甩掉,这样的人难道不应该下地狱吗?”

  莫小依读到这里,感觉这个遭遇和自己很相似,内心又生出了对男朋友于旷的恨意。当她再往下看博文接下去写的作案日期,就被震惊住了,她万万没有想到作者写的日期居然是昨天晚上,更令她吃惊的是第二个死者的名字竟然和她男朋友的名字一模一样,不由就有点怕怕的。不过,转而一想这是小说,作者写的时间只是为了逼真点而已,名字也许是巧合,所以,带着一种好奇和怀疑,莫小依继续往下读。

  一想到这个完美的拯救计划,我就特别的兴奋,让人迫不及待,其实,我已经能够想象到将要发生的一切是多么经典和玄妙,没有人会知道谜底,只有我知道,因为谜底就是我。当我执行了罪恶的审判之后,出现在人们的面前,他们将永远记住我,称道我的完美。

杀人博文 (3)
6月18日晚,我去了郊区的一家很大的夜总会,叫托邦,来这里的人都是些“三教九流”的角色,他们喜欢沉醉在昏沉的气氛之中,使他们忘记压力和烦恼,这里的邪恶和肮脏使他们兴奋,经常闹事打架,而我却喜欢这里的阴森,好像地狱里一样的妩媚,每一副面容都可以藏在里面狰狞。

  就在这里,我看到了我的第九个死者,其实,多年前我曾经见过这副面孔。当然第九个死者现在还活着的,在我的计划里,我原先只能够确定第九个死者的身份是一名警察,因为我需要这样一个角色。而这个人恰巧在此时出现,让我看到了一些事情,想到了一些事情,他身为警察,嚣张跋扈,根本不像是一个人民的公仆,这种败类就应当铲除,所以,我把他安放在第九个死者的位置。

  大概也是一种巧合,或者说天意。这个夜总会我来过多次,目的是跟踪第二个死者于旷,从来没有遇到过警察进来检查,据说这个夜总会的老板关系网很大,把所有的关系都疏通了,再加上比普通的夜总会、KTV都略微高档、规范一些,闹事的时候,有许多保安维持秩序,没有闹出过人命就相安无事。 

  但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会来检查,当我的第九个死者带领着他的同事走进来的时候,周围浓雾般的气氛便立刻散去,随后,音乐也停了,人们在一片安静之中,从喧闹瞬间降到寂静使人窒息,就好像地狱里的鬼吸到了阳气。但是,周围立刻又有说话声,有些人在小声咒骂,的确目前的社会里有许多人不大喜欢警察,特别是那些临近三十的年轻男人。

  “操!狐假虎威。”有人骂了一句,声音显得大了一点,周围有人在偷笑,说话的这个人就是第二个死者于旷。

  因为当时四周比较安静,这个声音显得很清晰,许多人的目光都同时投向了于旷,第九个死者把身份证递还给那个女孩,径直走到于旷面前,神情很凶横地盯着于旷,于旷避开了目光,抖着身子,一副流氓和警察对峙的阵势,让我觉得很可笑。

  “身份证?”第九个死者粗声地说。

  于旷看了他一眼,从口袋里掏出皮夹,拿出身份证递给他,身子依然微微抖动,说了一句:“良民!”

  第九个死者看了一眼身份证,再看看于旷,嘴里说道:“你叫于旷?哪里人啊?”

  于旷回道:“身份证上不是有吗?”

  第九个死者似乎已经很生气了,盯着对方,但还是镇定地问:“刚才你说谁狐假虎威啊?”

  “穿虎皮的啊!”

  第九个死者把身份证递还给于旷,小声地说了一句:“你小子等着。”

  然后,对峙就结束了,这两个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等警察走之后,气氛再次火爆起来,大家继续跳舞,有几个人围着于旷,似乎在称赞他刚才的行为很酷。不一会,于旷揉着一个女人也去跳舞,又喝了很多酒,但是,他没有醉,他身边的女人已经半醉了,这就是这个畜生的伎俩。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杀人博文 (4)
随后,他揉着一个靓妞出了夜总会,他已经完全搞定了她,借着路灯的光,我能够在远处看到他得意的淫笑。我相信这个畜生心里是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已经不止一次看到他从夜总会带出女人,说实话,他对女人确实很有一套。但是,对于那个怀孕的女孩来说,这是多么痛苦的场景,夜色下暴露出来人本性的肮脏。

  他们出了门,我尾随着,内心的血液感觉到*来临前的涌动,呼吸着清醒的空气,能够感觉到黑暗的夜色里有恐怖的眼神注视着。我有些颤抖,不知道是寒冷,还是紧张和兴奋。我想每个人去杀人的时候应该都会紧张,恐惧不得不使人颤抖,但我觉得我的颤抖来自一种莫名的*。

  脑海里在不时地闪出那些杀人电影的片段,我就是那个跟随在后面的黑影,看着我的猎物上楼。

  我在楼下望着他的房间的窗户,没有马上跟上去,我要等他和那个女人进入房间在床上开始缠绵的时候,才可以上去,那样,他才不会发觉,这是作案的常理。

  不一会,房间的灯亮了,于旷走到窗前把窗帘全部拉上,然后,只能看见人影晃动。我等了大约十分钟,就上去了,因为*的步骤不像骗纯情女孩上床那么软磨硬泡,*是你情我愿,自然是直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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