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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女作家的爱情冒险-第12章

小说: 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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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半个多月,最大的收获是再度遇见了秦宴儒;第二点是手边的小说已到了收尾的时刻,仅差二万字而已,三两天内解决不是问题。但因为近来约会较多,分了些心,她得好好回头看一遍内容,找出伏笔处做个完满妥善的安排。她才不会像萧诺那样快手快脚完稿后往出版社一丢什么也不管;甚至一旦故事完结后,连她写过什么都忘了!只有到出书后细看,她才会知道漏东漏西,有一大堆尾巴没收拾。原颖人起先还佩服得要死,以为萧诺聪明的留下伏笔打算吊读者胃口,让续集可以登场!后来才由萧诺口中得知,她根本是忘了交代!那女人对写续集的事没什么兴趣。后来为安抚人心,出了一系列的小说,但是她根本懒得牵扯来牵扯去,后来还愈补愈大洞,索性撇开不理会了!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但率性自由呀!原颖人相较之下对自己的小说负责多了。

但在对自己的小说动脑筋之前,当然是情人比较重要;不管是做什么工作,一旦陷入爱河,就会把工作踢到第二顺位去了,连作家也是一样啦!若要她在一年内等恋爱结婚,百分之百不会有异议的,她会将原子笔一丢,向爱飞奔而去!

而此刻,偷得一点点时光,两人漫步在鹿港的龙山寺中;秦宴儒预备搭五点的火车,他只要在四点以后去搭公车到彰化赶上火车时刻就行了,加上火车习惯性的“误点”而非“慢分”,他们想必又能多依偎一、两个小时。

为什么选龙山寺而非天后宫?笨!天后宫动不动一大票进香人潮,再好的情境也会消失殆尽!还是清幽人少的龙山寺有韵味多了。

坐在大榕树下,原颖人玩弄着几乎快垂到地上的榕须,替老榕树编辫子;正门那头传来南管清越的奏鸣声,为暖洋洋的午后时光更添一股典雅与古意。

“没想到一级古迹名剎,人会这么少。”秦宴儒买来两杯青草茶。香炉中一缕香烟枭枭往蓝天升去,彷若可以上达天听似的。传送丰年太平的讯息,为世人祈福着。这座静谧幽邈的佛教古剎,让人心神开朗,并有着一股充塞的感动。

她笑道:

“我就爱这里的静。你都不知道,每到假日或寒暑假的时候,一大票人群涌入,挟带金纸与垃圾而来,那种感觉多让人心痛!我觉得佛门应是静地,也该是净地,喧哗与垃圾都亵渎了它。固定的例假日、大年节、寒暑假,我绝对不会来这里。因为我会难过。”

“你是个很善感的人,怎么适应得来大都市的快速步调与冷漠?”他为她挑开了落在她发上的枯叶。爱看她晶莹又纯真的眼眸,带着盈然水意时,更让人沉醉。

“我想那是没差别的,因为我的工作等于是闭门造车,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与外界隔绝,沾染不到冷漠的气息。倒是安静的感觉挺好的;你知道,在这里会有人好奇你为什么一天到晚待在家不工作,会有人三天两头上门来打探你的情况,这种热心很让人受不了。我在写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但写书一事对乡下人而言可能是挺不得了的事!

我不愿昭告天下,宁愿让人以为我无所事事,还比让人觉得我炫耀来得好。不是以写作为耻,而是,那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我能明白。你知道吗?你的外表与内在相差很多。初相见时,我以为你是典型的都市小姐,美丽、精明,而且非常聪明又勇于争取。”

凉风徐徐吹来,青草茶的廿冽沁入脾胃,传达了全身的适意。她有些羞涩的笑了—



“有很多时候,我对我的外表苦恼,当时乍见你时,我一直觉得很难让你对我存有好感。”

他坦诚看着她。

“于外表而言,我会自觉不是那种会受人青睐的对象;何况,罗京鸿自称你们是男女朋友,于是我什么也不会去想了。情感一事,要追求也要彼此存有好感,否则单方面的狂热只会造成另一方的困扰,这种情感迟早会出问题,即使成了情侣,必然也会有怨怼。”

说到罗京鸿,原颖人不禁再三摇头。

“他简直像个与人争玩具的鸭霸儿童,不过,都过去了。”她相信罗京鸿不再是她的问题。

他倒是有丝不解;并非试探,只是好奇——

“就我所知,他是令女人又爱又恨的标准白马王子,尤其一般小说里总拿他这类男人作为男主角的模范,有点邪、有点坏,而且英俊多金有钱途。”

她嗤笑出来,的确是个有趣的问题。

“这很好理解的。如果世间当真一物克一物的话,我只能说,能克住他的人尚未出现,而我绝不会自以为是克他的天敌。或许现实生活中根本不会有克住他们那种人的人类,所以我们笔下才会咬牙切齿的拿他们作为男主角,找一个女主角折磨他,以消天下女子失败者的怨气。”

“那倒是很有趣的事;因为很多小说中都这么写,我便以为那类男子是全天下女子心仪的目标。”他是从不看小说的人,但偶尔看电视剧上是那么演,大抵上应是相去不远的。对这种现象他有兴趣了解,毕竟所有商品皆是因应需求而产生的。

“不一定,在幻想上而言,我们大概被童话教坏了,一心等待白马王子。可是现代人那有分不清理想与现实差距的?!我们不排斥梦想的满足,但真正面临择偶时,终须清醒以对。像我们这种写小说的人,常自诩为青少年童话的制造者,可是这一代的新创作者毕竟已不若琼瑶年代的虚幻。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练华”的名字?她的笔法诙谐而犀利,以讽刺手法解读人生,针针见血。她不制造昏头转向的恋情,因为那已不合潮流。现代人多聪明呀!谁信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情事?白马王子已是落伍的名词。”她一提起小说,便全身有劲,想要让他加入她的世界中,感受制造梦的乐趣。

秦宴儒虽不了解小说市场的现况,但对她清醒务实的大脑相当欣赏。

“我想,不论在那一行工作,拥有自己独特的思想,不受人影响是独树一格的不二法门,并且比他人站得更稳,更容易成功。”

她点头,低声道:

“所以我很佩服你执意留在恒春教书,帮助那些小朋友,而不受高薪影响,到台北去教书过舒适的生活。你也是成功的典范,我得向你看齐了!”

她的话令他开始又不自在了起来,他并不习惯人家把他的行为当优点来看。

“我——也只是做好自己份内工作,发挥所学而已。”

她轻轻把头靠在他肩上,由树梢看向天空,一束一束的光影在微风拂动间移来移去,耀眼得让人眷恋;她轻笑不语,好爱他身上沉稳的气息,好爱他宽厚肩膀的舒适,好爱他害羞的模样……

他也不再言语,一只手悄悄的、迟疑的由她身后横过,揽住了她肩头,一同靠在大榕树上,静静的让阳光与和风洗礼,任滋生的情愫在人心田生根,渐渐蔓延,不必任何言语……

第六章

一下统联公车,立即飞奔到出版社交稿,奇迹似的溶化了田大主编脸上的千年寒霜,扫去了二十天来联络不到她的怨气,变得非常殷勤又可爱,连奉茶也亲自来。

原颖人笑谑道:

“真是受宠若惊呀!大姊,我知道你老大半个多月以来没有人可以让你三不五时叨念一下,心中若有所失,满腔怨气无处可宣泄,害你老脸上多了两条纹路。可是我比预计时间更快交稿,若还想骂我,就得找个新理由。”

田牧莲还有些许怨气,但见她满面春风,不禁问道:

“你到底龟缩到那一个末开发的无人岛?我找萧诺问时,她不答反而威胁我若再打去,她将打算半年不交稿,害我不敢再打去了。”堂堂一个操稿件生死的大主编居然受到这种待遇!虽然不致于算是虎落平阳遭犬欺,可是好歹她也是替她们争取稿费的人呀!

太没意思了!偏偏萧诺那怪人是惹不得的。而可以惹的那一位却不知逃到那里去!再三叹口气,自怜不已。

“我就说你差别待遇,专挑软布子吃。”原颖人乐见田大主编苦恼、敢怒不敢言的神情。

“呵!你大作家又软到那里去了?就会拖稿!人家萧诺永远比预期早交稿,一年写十本也不成问题,你呢?今年居然只有交六本稿的计画。你的大脑阻塞了吗?”

原颖人不搭理、不反驳、不被激,三不政策以保平心顺气,今年处理得还不错。忍不住揶揄:

“又露出吸血鬼兼晚娘面孔了?!本姑娘近来心情好,不陪你度过更年期了,你自个儿保重。反正我今年说六本就六本,也许还会多一本来备档,没有更多了。”

田牧莲狐疑的打量她一脸的神采飞扬。

“你老实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你希望有什么事发生?转行?转出版社?交男友?”原颖人反问。

“都不希望,但如果一定要三选一的话,我希望你是恋爱了。”田牧莲等着她的解答,偏偏原颖人似乎只会傻笑而已。于是她想,她果真猜对了!而且据三年来共事的了解,田牧莲知道这个小女人一旦恋爱就是有结婚的准备了,不知何时会见到她穿白纱的模样?只好再问:

“结婚后还再写小说吗?会减产多少?”

原颖人给她一个好消息——

“我还会写下去,也许还得增产才行,因为他买的房子还处在贷款阶段,我得有笔平稳的收入。”

田牧莲低呼:

“不会吧?!嫁过去陪老公一同负债?将来若是他变心了,你付出的一切不就太不值了?”聪明一点的女人都不会任自己陷入那境地。这女人大概被爱冲昏头了!

“如果每个人都想嫁过去享受现成而不付出,不能共苦只想同甘,对男方是不公平的!很多女人嫁不出去时都会大声疾呼:好男人上那去了?为什么英俊有成的男人全有太太了?她们并没有见过人家夫妻流血流汗的努力爬到事业有成的地位!只会拼命忌妒那些拥有事业丈夫的女人,并且大加讽刺为糟糠妻,太自私了!现代的年轻人肯自食其力,由零做起,不做一步登天的美梦已属难能可贵;加上未娶妻前先购屋买家代表他重家庭而非玩乐,否则他大可将买房子的钱拿去玩乐,交女朋友,装成阔少,多少美人不手到擒来?!如果我嫁给他却只会加重他的负担而不是分担他的压力,那么结成夫妻有何意义?谈什么吃亏不吃亏的问题?!“家”是双方合力创造的,是幸福是不幸,端看二人努力了。田姊,凭什么要男方在拥有一切资产后再娶进一个女人来帮忙挥霍?现在的女人都太会精打细算了!大概是我比较笨,才会这么想。”

田牧莲笑叹道:

“你又让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你会这么看待男女关系,看来娶到你的男人会非常幸福。”

“我只想要被爱,所以我先去爱人。”原颖人捧着双颊,心中浮现秦宴儒的面孔。

老天!她已经开始思念他了,巴不得周末快到来,她好南下看他,与他细诉衷情。

田牧莲招回了她的魂——

“喏,你与萧诺的信,顺道带回去。改天带他来让我看看,我非要看明白是什么样的男人值得你这般倾心。”真是的!她还一直以为原颖人适合那种英俊多金的白马王子呢!可是需要贷款买房屋的男子与白马王子应该有段不算短的距离。

“他与外边的路人甲、路人乙没什么两样,外表也没出色到让女人想勾引他,所以我非常放心。”将一大叠信塞入她的帆布袋中,起身道:

“不早了,我要回去了,看看萧诺饿死了没有,买一些火锅料回去煮。”可以料想得到已交稿的萧诺又坐拥小说书海中,昏天暗地,人事不知。唉!还真有点想她呢!而且她没忘记要试探萧诺对罗京鸿的看法,感觉上早日成功移转他的目标,她会过得比较安全。

告别田牧莲,坐上出租车,往久违的住处驶去。

※ ※ ※

摆脱了三月份的春雨,四月份无异是阳光普照的好时节,为着五月份的梅雨季饰酝酿着水份——努力的蒸发大地;也让快发霉的台北人喘一口气,去去霉味,每个人的面孔看来有血色多了。

萧诺与原颖人利用了一早上时光将小公寓大肆清扫,搜出所有冬衣与被单来洗清,准备收起来,正式向冬天告别。在过度的劳动后,能坐下来喝杯温茶是人间一大享受。

趁着美好的阳光,两人搬来两张藤椅到阳台晒太阳,泡了一大壶红茶,多享受啊!

“萧诺,你对“成家”的看法如何?”原颖人奉上一杯茶,小心打量她。

“家庭?还是结婚?”萧诺歪着头,想弄明白她的用意,于是分成了两个问题反问。

“好吧!”她举了下双手,重新问:“如果那天,我是说'假如'你有一天想结婚了,希望的对象会是怎么样的人?我想听听你个人的论调,相信与你笔下所写不同。”

“首先,他必须是处男。”

“噗——”原颖人口中的茶全喷了出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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